| (二) 60年代初,毛泽东和刘、邓等围绕包产到户再次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冲突。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则主张“分田到户”或“包产到户”,以走出经济困境。 其时,中国经济的发展,由于大跃进的失误、自然灾害及苏联逼债陷于暂时的严重困境,粮食十分短缺。于是,中国农村向何处去?是继续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还是重回个体经济的老路?又一次就以尖锐的形式摆到党中央的面前。 令毛泽东始料不及的,不仅是刘少奇旧病复发,而且邓小平及陈云等竟异口同声地主张“分田到户”或“包产到户”,以走出困境。毛泽东则一如既往坚持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以克服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 这是中国顶层发生的严重分争和对立。 事情是这样的。 1961后前后,中国农村确曾陆续发生分田到户与包产到户的情况。尤以安徽为最。 田家英长期担任毛泽东秘书,原先本是强烈反对分田到户与包产到户的。1961年3月广州会议期间,他将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的一个关于包产到户的材料送给毛泽东,并写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看到有关材料中讲到,包产到户之后,一些缺乏劳动力的社员,特别是孤儿寡妇,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含着眼泪写了一封信。信中有这样一段话:“寡妇们在无可奈何的情形下,只好互助求生。她们说:‘如果包产到户,不带我们的话,要求给一条牛,一张梨,8个寡妇互助,爬也要爬到田里去。’看到这些,令人酸鼻。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要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依靠的群众丢开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问不过去的。”信中明确表示:包产到户作为一种试验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普遍推广。“依靠集体经济克服困难,发展生产,是我们不能动摇的方向。” 田在信中表达的主张,流露出来的情感,同毛泽东的心是一致的,相通的。所以,毛泽东立即将这份材料和田的信批给政治局常委和几位大区书记,实际上表明了毛泽东的主张。陶铸看后,见到田说:“家英呀,我赞成你的意见。”而陈云则不以为然。他对田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当允许人家试验嘛!” 其实,毛泽东和党中央不赞成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坚持集体经济,中央其他领导人是一清二楚的。1961年岁末,毛泽东明确表示:“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以后,不能再退了,这是最后的政策界限。‘责任田’这类办法没有必要再试了。”为此,党中央在《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上也强调“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象单干的做法,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 然而没过几个月,田家英动摇了“不能动摇的方向”。他在湖南调查中萌生了用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办法来渡过困难的想法。五月初他在上海向毛泽东汇报,反映了农民要求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毛泽东态度冷漠,对田家英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 的,比如包产到户就不能听。” 但田家英却听不进去。当他回到北京时,毛泽东还在外地,就立即向刘少奇汇报。汇报刚开过头,刘少奇就接过去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他就提出分田到户的主张。他对国内形势的估计相当严峻,说这样下去,无产阶级专政要垮台,我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他们认为,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在农村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些地方实际上是不公开地实行这种办法。”田家英问刘少奇,他关于分田到户的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少奇说,可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下卷,第613页、《毛泽东传》1949-1976(下)第1229页) 毛泽东7月6日回到北京,田家英当天就向毛泽东汇报了自己的意见。他说:现在全国各地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农民约占百分之三十,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将来实行的结果,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可能达到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是集体和半集体。等到生产恢复了,再把他们重新引导到集体经济。 毛泽东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等田家英讲完了,毛泽东就提出一个尖锐问题:“你的主张是以集体为主,还是以个体为主?”一下把田家英问住了。 毛泽东接着又问:“这是你个人的意见,还是有其他人的意见?”田家英只好说:“是我个人的意见。”而其实这是刘少奇等人的主张。 田家英的这种意见,毛泽东不感意外,也并不看重。使毛泽东深感意外和震惊的是,中央核心的“其他人”也是这样主张。 6月24日,陈云从外地回到北京后,即就分田到户的问题,同刘少奇、周恩来、林彪、邓小平等人交换过意见,大家的看法大体一致,或者没有表示不同的意见。 邓小平说:分田到户是一种方式,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他主持的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办的汇报,他说:“在农民生活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各种办法;“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7月2日,邓小平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就曾议过包产到户的问题。 7月7日,邓小平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全体代表时又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应当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不管黄猫黑猫,只要能捉到老鼠就是好猫。”总之,“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转引自《毛泽东传》下卷,第1229—1231页) 7月6日,陈云致信毛泽东,说“对于农业恢复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次,估计一个小时够了。” 当天下午,毛泽东即约见陈云。陈云申述了主张分田到户的理由。他说:“分田到户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只要四年,否则八年。”毛泽东不以为然。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农村部长邓子恢遵循刘、邓等人的主张,先后在中央党校和军队系统作过多次报告,阐明和传播包产到户。在毛泽东看来,邓子恢在如此事关农村发展方向的问题上,无视党中央的明确指示,就这么广为宣传,这是违背组织纪律的,并且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邓子恢在毛泽东批评了包产到户以后,又仍然固执已见。7月13日又当面向毛泽东陈述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理所当然引起毛泽东的不滿。 就这样,党中央领导集体内,在事关农村发展方向的问题上,又一次爆发了毛泽东与刘少奇、邓小平等的政治主张的对立,如此鲜明、尖锐,是多年来不曾有过的事情。毛泽东深感事态严重。 其实,包产到户,或者分田到户,毛泽东已是早有所闻。早在去年3月中旬,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就报告过毛泽东,他们省打算搞包产到户的试验。毛泽东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3月20日,曾又给毛泽东等写信,分析实行“责任制”的好处和坏处,认为好处明显,大于坏处。毛泽东未表态。7月曾又向毛泽东汇报要推广包产到户。毛泽东只是勉强说了一句: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与此同时,他这一年来在各省调查研究,对分田单干与包产到户也是时有所闻。但除了个别省外,此问题全国并不严重。令他惊讶的倒是,这股单干风为什么越到上面越是严重?特别使他深感不安的是中央领导集体中,竟有副主席刘少奇、陈云,总书记邓小平几个人都主张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当然更不要说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了。事态已经发展到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这就是大家知道的,党中央在北戴河召开了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在所作“形势、矛盾和阶级”的报告中,尖锐地批评和否定了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错误主张。全会正式做出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 那么,毛泽东又为何要坚决否定刘、陈、邓包产到户的主张?他对包产到户的分析、批判是这样的: 首先是,要正确估量当前国民经济的形势、困难。 客观、全面地估量当前形势,是正确制定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前提。刘少奇、陈云等估计得相当严峻。刘少奇甚至说,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已有垮台的危险,形势已经严峻到了他“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的地步。惶惶不可终日,好象新兴的共和国、共产党已是岌岌可危了! 毛泽东不同意他们对形势的这种极其悲观的估量。他认为,当前经济形势确是严峻,但也不是一片“黑暗“。 1962年8月6日,他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找各大区的同志谈话,每个省都说去年比前年好,今年比去年好。有的同志把情况估计得过分黑暗了。当然也不是一九五八年搞浮夸时讲的都是一片光明。我是中间派。应当说基本上是光明的,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还要花几年的工夫,这些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同上书,第1239页) 他还说:“有人估计,恢复需要五到八年。讲农业恢复,不要说需要那么多年,什么五年、八年,要有点希望。讲得那么长,就没有希望了。不要把困难不适当地夸大。如果那么讲,就是说我们的政策如‘六十条’、‘七十条’、减人二千万、改变高征购等都不灵,或者说我们的政策要长期才能见效,那就需要另搞一套。事实上已经起作用了。单干风越刮上面越大,下面还好一些,尤其是灾区越好。”(同上书,第1244页) 其次是,困难面前两条道,得走集体经济正道,不能回头走邪道。 毛泽东认为,走出困境靠什么?是靠集体经济,还是靠分田单干?是继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回头再走资本主义道路?这就是克服困难面前摆着的根本对立的两种办法、两条路线、两条道路。 刘、陈、邓一致认为唯有包产到户或分田到户,恢复个体经济才能“救中国”。刘少奇不是说:形势已经明了了,走出困境只有靠包产到户。陈云不也说:包产到户灵得很,“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邓小平提出著名的论“猫论”, 分田到户,群众要求,总有道理。有利生产就好,不要一口否定。 (转引自《毛泽东传》下卷,第1229—1231页) 毛泽东认为,中国经济陷入此种严重困境,并不是集体化之路走错了,人民公社本不应办,而是由于“左”的错误,使人民公社体制存在着不重的问题所致。出路就是采取断然 措施,坚决调整和完善人民公社体制,决不应重回资本主义老路。从60年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信,坚决刹住“五风”,到61后元旦前后统统解散全国农村食堂,62年初在划小公社的基础上果断把基本核算单位一律下放到生产队,直至62年10月重新发布经过全党一二年调查研究作了重大修正后《人民公社工作条列》,作出《继续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的决议》。 他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时尖锐指出:“现在有一部分农民闹单干,究竟有多少?就全国来说,你们估计一下,是百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十几,还是百分之二十?不是就个别地方来说。个别地方,比如安徽,那就多了。现在这个时期,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是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还是集体化还要不要?主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现在暂时不要动,不要免强纠正,但是要注意做工作。”(同上书第1241页) 他在同王任重等等大区负责同志的谈话时尖锐指出:有的人主张百分之六十分田到户,有的人主张全部分田到户。这就是说,基本单干或者全部单干。也就是说,把五亿多农民变成小资产阶级,让小资产阶级当权,让小资产阶级专政。可是历史上从严没有过这样的事。他说:看来允许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十几闹单干是可以的,还有百分九十是集体嘛﹗如果全部或大部分闹单干,我是不赞成的。要那样,党势必分裂(同上书,第1238页) 其三是,我们党应当代表最大农民的的根本利益,而不是只反映少数富裕农民,甚至富农的意愿。 刘、邓等提出,分田到户是群众的要求,“相当多的群众要求。群众要求,总有道理。” 毛泽东针锋相对指出:现在是有一部分人闹单干,究竟是些什么人呢?“现闹单干的是劳动力强的、比较富裕的阶层。有比较贫困的阶层,有比较富裕的阶层,还有中间阶层。地主富农的残余还存在着。资产阶级和跟地主富农争夺小资产阶级,他们就是要单干。无产阶级如果不做工作,集体化就不能巩固。”难道我们共产党不代表多数农民包括贫困农民,而代表那少数富裕阶层的利益?(《同上书,第1239页》 毛泽东坚决反对“共产党来分田”。他说:“现在有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共产党来分田?对农民,要他们自愿,如果有人非包产到户不可,也不要采取粗暴的态度。问题是要分析农民基本要求是什么,我们如何领导。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同上书,第1234页) 毛泽东说:“我‘周游’了全国一遍,找大区的同志谈了一下。昨天下午西南区云南、贵州、四川各省的同志谈到这样的问题: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时间就看出农村的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他们说,贫困户、中间户、富裕户各占三分之一,你们有没有这种调查?”(同上书,第1237-1238页) 总之,困难面前两条路:是靠集体,还是靠个体?“是走集体的道路,还是走个人经济的道路”?是彻底纠正公社的错误,继续前行,还是重回单干老路? 毛泽东誓言:即使“党势必分裂”,他也要坚持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道路! 这就是毛泽东呀! 好心人也难免疑虑:毛泽东究竟为什么如此看重包产到户问题? 1965年5月,毛泽东重上井冈山,在茨坪回顾起党中央此次争论和对立时是这么说的:“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第151页)。毛泽东如此“回答”,决不是危言耸听。 改开以来三十多年的中国现实证明,毛泽东不幸福而言中了! 对于毛泽东的这种分析和批评,刘、邓当时至少在表面上是赞成的,接受的。1962年8月11日,邓小平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中心组会议上就说:“主席这次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要,很及时。不只是讲国内问题和单干问题,内容是很广泛的,包括整个国际国内的一个历史时期,即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或叫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问题。这个历史时期还有阶级,阶层,还有阶级斗争。”(同上书,第12243页) 邓小平的这种正确的论断,我们得再次记住。 刘少奇也说:“主席提的这些问题,在长期内,一直到消灭阶级都是管用的。”他谈到农业关系到我国的命运时更是强调:“非搞社会主义大农业不可。只能这样想,不能有其他想法。”(同上书,第1244页) 事实胜于雄辩。从1962年到1966年,我们党坚持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我国农业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让我们看一看这些年农业发展的基本数据吧! 糧食总产量:62年为16000万吨,比上年增长8.5%;63年为17000万吨,比上年增长6.3%;64年为19250万吨,比上年增长13,2%;65年为19450万吨,比上年增长1.0%;66年为21400万吨,比上年增长10.0%。 棉花总产量:62年为75.0万吨,比上年减产6.2%;63年为120.0万吨,比上年增产60%;64年为166.3万吨,比上年增产38.5%;65年为209.8万吨,比上年增产26.2%;66年为233.7万吨,比上年增产11.4%。 油料总产量:62年为184.2万吨,比上年增长13.8%;63年为221.0万吨,比上年增长20.0%;64年为299.7万吨,比上年增长35.6%;65年为327。2万吨,比上年增长9.2%;66年为351。1万吨,比上年增长7.3%。 牲猪总头数:62年为9997.2万头,比上年增长32.4%;63年为13189万头,比上年增长31.8%;64年为15247万头,比上年增长15.7%;65年为16693万头,比上年增长9.5%;19337万头,比上年增长15.8%。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农业的恢复,从1962年算起,依靠集体经济,不搞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只花了三年,即到1964年就使得到了恢复和发展。陈云同志在我们党以长于管理经济著称,毛泽东誇他为“赵公元帅”。但这次他断定“分田到户,四年恢复,否则八年”,实践证明:靠巩固和发展集体化经济,只用了3年,这一次他却真是错了。 实践标准判明,真理还在毛泽东手里;刘邓陈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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