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九月十八日,江青对北影长影等单位电影创作人员的谈话 主席说,文艺评论太少。我们要正确地对待马克思主义文艺评论。基本好,基本坏,把握住这两个大概念,这样才能繁荣文艺创作。我们不要怕评论,也不要怕人家骂。对自己的作品不能光讲好的一面,要通过评论了解缺点和不足。在文艺评论上,主席为我们作了典范。比如最近评《水浒》,批宋江。当然这不单是文艺批评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斗争。主席对《创业》的批示,给了你们很大的鼓舞。我找你们来,也是鼓励,也是帮助。 “三突出原则”不是我提的。这一点,文化部几位同志清楚。我只讲要突出主要英雄人物;对立面也要写好,不能写弱了,写弱了对主要英雄人物衬托不起来,影响塑造英雄典型。 电影创作要搞民主集中制,不搞导演中心制。一个创作班子,就象下棋,有卒子,有老帅,导演不懂这个不行。我们搞戏有这样的经验,既听群众的,也听专家的,不同的和反对的意见都要听。然后把好的意见留下,不好的意见排除,有些不好不坏的,可以暂时放一放。这样最后集中了,就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经过充分民主以后,到了摄影棚,要听导演的。 在座谈会上,江青还谈到,她一直考虑,我们有许多新的斗争生活和革命历史应当反映,而且要反映好。并提出了几项创作任务,作了一下安排。 一、江青看了《山花》一些样片,认为有的还不错。要重拍。拍宽窄银幕两条。剧本由原作者孙谦、马烽同志提出修改方案,报文化部。文化部也要提出意见,再上报。 二、要拍个新《创业》,反映石油工人斗争生活的题材。这次搞宽窄银幕两条。剧本由张天民、孙谦两位同志和大庆创作组来写。孙谦同志完成《山花》剧本以后,投入这项工作。 三、创作反映二万五千里长征题材的故事片。张永枚同志把《八一的枪声》的文学剧本定稿,马烽同志把《山花》剧本完成后,投入这一创作。导演由崔嵬同志担任。 四、创作反映井冈山斗争题材的故事影片。王树元同志尽快完成《杜鹃山》话剧本,浩然同志完成《金光大道》小说后,投入这一创作。导演由成荫同志担任。 五、创作反映《四渡赤水》题材的故事影片。搞长征、井冈山题材的同志,也要收集《四渡赤水》的素材。另外物色编剧和导演。 江青在提出以上创作任务时,指示创作组,作好准备工作,先下去生活,回来看历史资料。同时,要带上几个有苗头的青年编剧,例如《车轮滚滚》的作者×××同志。
一九七五年,文艺战线继续落实、调整政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由于文化部长是于会泳,文化部由副总理张春桥分管,邓小平搞的“全面整顿”在这个战线影响不大。当然,社会上散布的各种谣言,也起到不小的干扰作用。
二、落实各类人员政策
一九七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关于释放战犯问题的意见 锦州、大虎山、沈阳、长春,还有战犯为什么没有[包括]? 放战犯的时候要开欢送会,请他们吃顿饭,多吃点鱼、肉,每人发一百元零用钱,每人都有公民权。不要强迫改造。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 土改的时候我们杀恶霸地主,不杀,老百姓怕。这些人老百姓都不知道,你杀他干什么,所以一个不杀。 气魄太小了。十五元太少,十三人不放,也不开欢送会。有些人有能力可以做工作。年老有病的要给治病,跟我们的干部一样治。人家放下武器二十五年了。
一九七五年五月三日,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的两句话 教育界、科学界、文艺界、新闻界、医务界,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其中也有好的,有点马列的。 老九不能走。
一九七五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 同年三月八日,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写给中央《关於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根据毛泽东关於尽快结束专案审查、把人放出来的意见,由中央专案第一、第三办公室和“五·一六”专案组所管六百七十名审查对象,“大多数人的问题已经基本查清”。对上述审查对象,采取审查从严、处理从宽的方针,除极少数拟继续关押审查外,绝大多数予以释放。这些人,凡是专案组能够作出结论的,应作出结论;一时还不能作结论的,应先放出来,以后均由中组部会同有关机关和人员再作结论。”“这些人放了以后,中央专案一办、三办和‘五·一六’专案组即行撤消。”报告还对不同类别的审查对象,提出具体处理的意见。周恩来在“人民内部矛盾”一类中,加上“凡属问题性质严重而作人民内部问题处理的,应予释放,并将其结论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同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央专案组提出《关於中央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情况的报告》。 同年五月五日 经毛泽东、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三月八日《关於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和四月二十二日《关於中央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情况的报告》。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七日,毛泽东在中央军委关于贺诚任职的请示报告上的两条批语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贺诚无罪,当然应予分配工作。过去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 印发中央同志。 傅连章被迫死,亟应予以昭雪。 贺诚幸存,傅已入土。呜呼哀哉!
一九七五年六月九日,毛泽东对贺龙骨灰安放仪式问题的批示 六月六日,政治局决定:六月九日为贺龙逝世六周年举行纪念会。 六月七日,贺捷生致信毛泽东:六日接到中央通知,中央军委等单位举行贺龙骨灰安放仪式,要求对外保密,不治丧,不悼词,不献花圈,不报道,不宣传等。这样做不符合一九七四年中央为贺龙恢复名誉的通知精神,故请求补行葬仪,挽回影响。 同日,贺捷生写信给周恩来:如果照原来方案,将不参加这一仪式。 七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今年六月九日为贺龙同志开逝世六周年纪念会事,我也知道,后因我三月开刀治疗,未再过问。此事系六月六日政治局决定,今得贺捷生同志此信,特送上,如主席另有指示,当与政治局设法补救。 九日,毛泽东批示:照总理意见办理。 九日,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贺龙骨灰安放仪式。周恩来出席并代表中央致悼词:贺龙同志是一个好同志。在毛主席、党中央的领导下,几十年来为党为人民的革命事业曾做出重大贡献。贺龙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老同志、老战友,是我党、我军的重大损失。
一九七五年六月三十日,毛泽东关于原林办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批语 中央: 林办各下级人员,责任较轻,不宜久在学习班。似宜早作结论,免予追究,分配工作,以观后效。 请讨论决定。
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毛泽东对嫌疑人员处理问题的批语 如无确证,只是嫌疑,则应释放,免予追究,以观后效。从实践中证明。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日,毛泽东对林默涵来信的批语 中央: 周扬一案,似可从宽处理,分配工作,有病的养起来并治病。久关不是办法。请讨论酌处。 附林默涵来信。
一九七五年九月九日,毛泽东对清理在押国民党省、将级党政军特人员请示报告的批语 建议一律释放。本地不能就业的,转别地就业。如何,请酌定。
一九七五年十月十六日,毛泽东对《学部老知识分子出席国庆招待会的反映》材料的批语 打破“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形而上学错误思想。可惜未请周扬、梁漱溟。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叛变自首问题的案例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1975.12.13;中发[1975]25号 毛主席已圈阅。 中共中央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决议》和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办公室《关于陆定一问题的审查报告》发给你们,可口头传达到党员和群众。
一九七五年继续落实各类人员的政策,是毛泽东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抓得很紧。
2010年5月10日初稿 2012年3月12日修改 2013年11月4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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