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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系列专题:四十四、批林批孔

2013-11-9 22:5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9771|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文革系列专题:四十四、批林批孔时间:2013-11-07 20:50来源:来稿选登作者:水陆洲点击:147 次文革系列专题:四十四、批林批孔(一)一、评法批儒一九七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要注意抓路线、抓上层建筑、抓意识形态,要学一点历史,要批判孔子。一九七三年七月四日,毛泽东同张春桥、王洪文的谈话他讲到“批孔”问题,表示不赞成否定秦始皇,认为林彪和国民党一样,都是“尊孔反法”的。(毛泽东同张春桥、 ...

一九七四年六月十一日,国家公安部对李九莲案件作出批示:“按省委意见办理。”

 

一九七四年六月十三日,李调会廖树才写《登龙术浅谈》,对趋炎附势的小人进行解剖。

 

一九七四年六月十四日,机床厂谢明写大字报《官官相护》。

 

一九七四年六月十七日,夜,朱毅、方道球、孙成璋邀请地委书记田启松激辩李九莲案性质。

 

一九七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李调会主持纪念“六·二九”死难者七周年大会。钟海源主播《祭文》。

 

一九七四年六月三十日,李调会李抹照、黄志荣、郭宗秀、路扬、陈富等十二人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一九七四年七月四日,李调会孙成璋、徐声扬等四人再次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一九七四年七月十日,李九莲辩护士(康为民)写《坚持革新办李案》、《斩断按着李案的黑手》。

 

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二日,刘庭荣写《法治者专政也》。

 

一九七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赣州地区工代会、红代会为批判李九莲攻击李调会开办了刊物《投枪和匕首》,李调会小报《野草》创刊。

 

一九七四年八月,李调委连续三次就李九莲案继续派员赴京上访。上访人员赣南纸厂林锋、地区外贸公司吴文甫和地区土产公司刘文锋。

 

一九七四年八月八日,《野草》七期刊登曾小舟讽刺性杂文《调委会者该杀乎》。

 

一九七四年八月二十日,汇众思写《李案争论的根本和归宿》、《李案争论的实质和要害》等理论探讨文章。

 

一九七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继《静夜扪心录》九篇之后,朱毅开始写《九吐心丝》,全面为李九莲的真理执著、革命理想、人生态度,爱情观及在禁区中勇敢探索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勇气等辩护。

 

一九七四年九月十五日,朱毅发表《九吐心丝之九.并非最后的话》动员解散调委会,以避免招致大规模镇压,但遭到李调会大多数人反对。

 

一九七四年九月三十日,朱毅、廖树才、康为民、罗汉进等李调会人员就李九莲案的第六次赴京上访。

 

一九七四年十月中旬 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徐承中,对李调会调查其在瑞金“三查”中滥杀数百无辜事件中的责任不满,借口李调会人员“无理”强求其解决停发工资事,赖在李调会交际处北院办公区不走。

据此,地委以李调会“绑架”地委领导为由密电中央。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委陈昌奉等在京常委通过对李九莲问题的“四点决议”:

    一、李九莲反革命案不能翻。

    二、调委会是非法的,要立即解散。

    三、阶级敌人正利用李九莲案攻击无产阶级专政。

    四、李九莲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有阶级敌人破坏。希望地委做好工作,发动群众,揭露和批判,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赣州地委提出取缔李调会的“八点意见”。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朱毅写《告全省人民书》,并将管佑龙、林锋、廖树才、卜谷、谢明、康宏垠等李调会骨干派往南昌。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朱毅贴出《仍然并非最后的话》,说:“我们和赣州人民及其思想的女儿共同创造和度过了一段这样难忘的岁月……既然需要经过牢狱的黑暗,才能到达真理的光明,人民会相信面对铁窗的时候,我们的心情是坦然的……”。

深夜,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主任朱毅被拘捕。

一个小时之后,曾传华、孙成璋、李抹照、刘挺荣……纷纷被保卫干部和武装民兵从家押出。

 

一九七四年十月三十日,凌晨数百干警和五个武装民兵连查抄捣毁李调会广播站及有关场所。调委会负责人员和骨干被强制办班审查。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赣州李调会的《告全省人民书》和为李九莲辩护的大字报在南昌八一大道旁贴了一里路长。赴昌人员在樟树被捕押回赣州。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江西省委针对赣州李调会问题下发(74)四十六号文件。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李九莲在狱中遭遇审判高潮。

李九莲在狱中无数次的反复吟诵臧克家的《弔屈原》:宇宙这样宽大/却容不下一条身子/天地如此广阔/思想却无处安放/只好抱着贞节去追踪彭咸/D带一颗眷恋的心跳下了泪罗江/(生命就是这样/不能去碰死僵冷的社会/就只有碰死在它身上!――这三句显然是李九莲自己加上去的)泪罗江的水/为诗人流了二千多年的清泪/到如今/上官令尹/依然在人间充沛……(所有这一切都被视为李九莲的罪证列入起诉。)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刘华英、肖国涵等四人在赣南采茶剧团撒发《强烈抗议》和《紧急告全市人民书》传单,4人被当场拘捕。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日,赣州地委副书记吴清明在地市直属单位干部大会上作《关于处理李调会问题的报告》,

李九莲是个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她的思想是极其反动的,而且有言有行,通过写反革命匿名信和反动日记等手段,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罪行是严重的,罪证是确凿的,定性是准确的,处理是宽大的。但她不思悔改,反而趁批林批孔之机,窜回赣州市,接过“反潮流”的口号,以“反林彪的英雄”出现,公布反革命匿名信,张贴反革命大字报,大肆进行翻案,气焰十分嚣张。为了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保卫批林批孔,我公安机关将她重新拘留,这是及时的、必要的、完全正确的。现已查明其翻案罪证确凿,决定逮捕法办。

李九莲的所谓“反林彪”的问题。其实她是把文化大革命污蔑为“毛林派”与刘少奇的所谓“宗派斗争”,并认为对刘少奇的批判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完全是攻击毛主席,为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鸣冤叫屈,怎么能说“反林彪”呢?当然有一两句怀疑林彪的话,其实她是把林彪与毛主席联在一起反的,从根本上看她是攻击毛主席的。她的全部反动言行,正是按林彪的反动观点、反动路线行事的。

李九莲跳出来翻案,公布反革命匿名信,张贴反革命大字报,这就是破坏批林批孔!

关于李九莲调查委员会问题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看,调委会究竟搞的是什么名堂!

      (一)先看调委会的纲领。现在查出,调委会从非法成立那天起,到我们宣布解散为止,前后共发表过十五份像“声明”、“公告”一类的东西(其中由朱毅一手泡制的就有十三份)。

朱毅四月份写的《众手掀翻独霸天》是调委会纲领性的宣告,他们把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天下说成是“独霸天”,这和林彪“571”工程纪要中污蔑我们无产阶级专政为“独裁”是一个腔调。他们叫喊“让我们扭转乾坤的双手,众手掀翻独霸天吧!”调委会叫喊要掀翻“独霸天”,就是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是他们的要害!

    他们在六月二日《联合声明》中又写道:“李九莲的再次被捕是右倾复辟势力新反扑的信号弹”;李九莲问题的争论,“是复辟势力压群众、转移斗争大方向、捂盖子、保林彪死党的烟幕弹”;他们说:“不调查就无以争论,不放人就无以调查。”这个声明是在所谓“反潮流”、“反复辟”的口号下为反革命翻案,这里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后来朱毅又露骨地说:“现在要讲就讲翻案,过去讲重新审查是运动的策略,李案现在不翻,更待何时?”他们还说:“翻李九莲的案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而是突破口”,“要把千千万万个李九莲的案翻过来,这才是根本的目的”;并扬言什么“凡是过去被你们搞臭了的,我们今天就要把他们搞香来”,“要翻个底朝天”等等。这就不难看出,调委会的某些人完全站在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上,为一小撮阶级敌人鸣冤叫屈,为地、富、反、坏、右翻案,要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他们的活动是有纲领、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

    (二)从调委会的组织活动看。调委会的幕前幕后是有阶级敌人的。当然,参与支持调委会活动的,坏人是极少数,多数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他们是受骗上当的。还必须指出,参加和支持调委会活动的还有我们某些领导干部,有的领导干部在这方面的错误是比较严重的,有的给钱给物,甚至在背后出谋划策,支持李九莲翻案。

    (三)调委会散布的反动观点。

    1、攻击毛主席和中央领导同志,调委会有一个骨干说:“毛泽东思想不是救世主”,“公安六条第二条是形而上学的,是机械唯物论,不能用法律保卫领袖”,“中央出了修正主义,第一把手要负责”。还狂叫不能喊“毛主席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等口号,胡说这些口号是唯心主义的,错误的。(纯属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编者注)还有的“调委会”骨干多次攻击中央领导同志,说这个是“右倾复辟势力的总代表,”“5.16”的黑后台,那个“对造反派没有感情”,是“马林科夫”,“要下台的”。

     2、攻击无产阶级专政。他们咒骂公安机关是“法西斯”,叫喊要“踏平人间地狱”,还叫嚣“制度要变,法律要改”。他们全部否定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的历次政治运动和肃反成果,多次叫喊“江西的三查、一打三反大方向错定了”,“凡是过去被你们搞臭了的,今天就要把他搞香来”,要给所谓受迫害的“一律给予政治上的解放”,说“贺龙能平反,李九莲也一样能平反!”

    3、污蔑我国的大好形势,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调委会的一个重要成员用毛笔写着:“大局不宁,宁戡乱;人心所向,向九天:以放为好,以放为妥。”方道球在他的演讲报告里,把省委关于陈万兆同志停止工作进行检查的决定说成是“转嫁”政治危机。朱毅在他的《野草》中更是篇篇充满对我们的大好形势、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仇视和诬蔑。他在《野草:发刊词》中第一句就说“今天,我们的野草在投枪的啸响和匕首的寒光里萌出了第一片嫩叶。”在《野草》第十二期里他胡说:“今天,‘无权即无钱’的公式和‘反潮流即反革命’的公式一样流行时髦,这已经是政治常识了。”在《野草》第十三期里,几次引用爱伦堡的话污蔑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是庄严的工作,另一方面是荒淫和无耻!”

4、朱毅把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污蔑成“争乌纱帽戴”的官僚了:把党培养新生力量,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说成是“争乌纱帽戴的好时机”;胡说“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提出以后,戴乌纱帽的天地就更加广阔起来”;污蔑我们的干部状况是“胆大的造反,胆小的生产,胆子不大不小的偷懒”,“表面信仰共产主义,内心的信仰是十五号万岁(15号领工资)”。有的甚至骂我们的干部是一群“狗”:什么“天狗”、“小狗”、“看门狗”、“哈叭狗”等等。

5、对抗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破坏批林批孔活动。朱毅在他的《野草》中说“运动运动就是要乱要动”,“要大着胆子骚动下去”,污蔑党中央强调批林批孔运动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进行,是“给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官们祭起了一块‘一元化’的禁牌”,“插在群众面前曰:‘不许动!’”还胡说:“李案之辩具有儒法斗争的鲜明特色”,“李九莲的人生态度鼓午年青的当代法家抛弃私利,冒顶风险,献身革命”。

6、反对稳定,把矛头直接指向党中央。中央26号文件下达后朱毅说:“地委不解决李案问题,休想安定!”“你们不要高兴太早了,赣州的局势稳定不了!”另一个调委会成员说:“现在以安定为好……我吃饭都有点包袱。”方道球在他的所谓演讲报告中歪曲我们经过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大好形势,叫喊“批林批孔运动是第十一次路线斗争”;还说:“运动越深入,阻力越大”,现在只能“放”。

7、污蔑、歪曲和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们)疯狂叫喊“李九莲是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他们对(把)李九莲的反动观点说成是“真理”,把她的反革命活动叫做“追求真理”,把她的反动的人生观,恋爱观,都说成是“马列主义的”,“共产主义的”,这是对马列主义的歪曲和污蔑。他们还说:“李案之争是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之争”。还胡说:“中央不同意李九莲翻案就不是马列主义!”有的公开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还说:“中央批林批孔文件都应批判”。

方道球还说什么我们不准李九莲翻案,不同意成立调委会是“怕打开缺口,对许多冤案、假案、错案不纠,保林彪路线”。

 

1975年1月,江西省委下发关于赣州李调会问题处理的(75)六号文件,

以党的正式文件形式重申了在京学习班10月22日讨论通过的四项决议,在全省范围内宣布李九莲的反革命性质和李调会的非法性质,并且强调进一步坚决取缔李调会转入地下的活动。

 

1975年5月 以华国锋为部长的公安部党组讨论批准了赣州地区公安局关于李九莲问题的报告。

 

1975年5月22日 李九莲开始长达七十三天的绝食,靠强行鼻饲得以存活。

 

1975年5月30日 兴国县人民法院对绝食中李九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5年5月30日全南县公安局对朱毅正式逮捕。

 

1975年7月3日,仍在绝食中的李九莲被从赣州的江西二监狱押送到位于赣北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劳动改造。

例行检查时发现李九莲写于绝食前的绝命书――《投降书》:

“不知何人,劝我投降,似真似假,为此写出‘投降书’。是的,我有‘罪’。

我的‘罪’就是为党出过力,效过劳,动过太多的脑筋。真理是个美丽的字眼,吸引了无数的年轻人,我为她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原则,我做到了不怕开除厂籍,不怕解除婚约,不怕坐牢,不怕杀头.....

凡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象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1975年9月27日,赣州地委决定对李调会人员第二次大抓捕,

刘庭荣(后被判刑15年)、管佑龙(后被判刑15年)、钟海源、康为民(后被判刑7年)、林锋(后被判刑5年)、罗斌(后被判刑15年)、邱彩云(后被判刑10年)等16人被拘捕。

 

1975年12月20日朱毅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6年5月钟海源坚持为李九莲鸣不平,被加刑五年至十二年,押往南昌新建服刑。

其他被捕调委会人员,在反击右倾翻案风高潮中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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