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共产党宣言》第一章第一句话就是,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不是根本消灭阶级斗争,而是用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取代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马克思正是运用阶级分析的科学方法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矛盾的特殊根源和特殊表现,做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等科学思想。正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要发展为巩固或夺取政权的政治斗争,而一切政治斗争归根结底都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之间的斗争。国家的本质就是阶级压迫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本质上是对大多数人民主对少数人专政的特殊的国家形式,其历史任务是最终消灭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经济、政治、道德等方面还存在旧社会的痕迹,还会对新社会发生反作用。马克思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462页)列宁对马克思这一基本理论做了更加详细深入的阐发。他认为,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个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59页)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资产阶级由于自己被推翻而“凶猛十倍”。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苏维埃的职员中间也能产生极少的新的资产阶级,国际帝国主义“力图以最快的速度来扼杀我们”。这种状况不仅适用于所有制改造之前,也适用于改造之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消灭阶级的过程,就是反复辟斗争的时代。 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一基本思想,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早年读《共产党宣言》时主要就取了“阶级斗争”四个字。他1949年建国前最著名的一篇代表作就是《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正是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理论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了当代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科学地做出了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这个历史时期,始终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土壤和可能性。历史上的阶级斗争最终都要通过夺取或巩固政权的政治斗争来解决。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阶级斗争最终也要体现为政治斗争,一切复辟势力最终就是要夺取他们已经丧失了的政权。所以毛泽东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本质上依然是政权问题。仍然需要在夺取政权的革命基础上继续革命、不断革命,夺取被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已经篡夺了的部分权力,使之重新回到无产阶级手中。社会主义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以及克服和制约旧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旧痕迹也是一个不断革命、继续革命的漫长的过程。《决议》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已经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政权,还要自己推翻自己,理论和逻辑都讲不通。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斗争本质仍然是政权思想的典型的歪曲。正是因为继续革命理论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之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所以毛泽东认为,我们党内相当多的人并真正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一基本理论,因此就不真正懂得继续革命理论的要点。1974年12月,他在《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中指出:“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要写文章。……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13页)转年2月,他又同意印发张、姚二人摘录的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有关论述,充分表明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高度重视。 邓小平是《决议》最主要的主持者,也是竭力反对和否认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最主要代表人物。但他毕竟不同程度地也受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所以他晚年的一些论述,自觉不自觉地也承认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阶级斗争,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改革观的对立,也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讲存在干部腐化堕落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也讲无产阶级专政,也讲帝国主义对中国搞和平演变,也讲“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0页)这实际上还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分析认识问题,虽然他的表述不如毛泽东那样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就出在共产党内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认为他选的两个接班人的最主要问题就是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所以他拿掉了他们的权力。当然,邓小平虽然也在引用马克思主义有关论述,但他并不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些理论,他在建国以后的整个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背离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之处比比皆是。1968年,他在写给中央的三万字的《自述》中说:“大量事实表明,在每个重要关节,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中,我不是站在无产阶级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方面;不是站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而是站在资产阶级路线和资本主义道路方面。”他表示“永不翻案”和毛主席再一次给他机会时,他再一次重犯否定阶级斗争的错误。所以毛泽东1975年说:“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86页)就是一针见血地揭露了邓小平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错误态度和行为。他1992年南巡讲话中虽然也提到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但更多的内容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尤其表现在市场经济问题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内一切背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的错误倾向几乎同邓小平的这一根本性错误都有直接间接的关系。既然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的重要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因此这一理论是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而根本否定继续革命理论恰恰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决议》武断认为,继续革命理论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论是错误的。 3、 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群众史观是唯物史观理论中极其重要内容,笔者多年对群众史观理论的研究中认为,这一理论是唯物史观两大基本支柱之一,使大对数人真正成为社会主人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之一。群众史观贯穿于毛泽东思想的全部内容中。《决议》在阐发毛泽东思想的三大基本内容中,就包括群众观点。群众史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哲学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本身就包括对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思想。继续革命理论的理论依据也包括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集中体现在继续革命理论中的第五点内容即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实行“四大”的社会主义大民主思想。毛泽东这一思想其实在1945年同黄炎培谈话中关于历史周期律问题时就已经阐发,他认为,克服历史周期律的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毛泽东在关于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存在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的思想提出之后,必然要思考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认为,任何社会都存在是与非、真理与谬论、善与恶、美与丑、前进与倒退的矛盾和斗争,也就是存在正义与邪恶的两大力量的对立和斗争。在阶级社会中,任何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现象归根结底都是代表少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任何真理、正义、光明、进步都是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和进步阶级的根本利益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复辟就是代表少数剥削阶级利益的,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那么在一个社会中,最终战胜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复辟现象必须有一种物质力量,这种力量在宗教神学中、在所谓社会“精英”、“英雄”人物身上是找不到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这种物质力量归根结底存在于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之中。社会主义从政治特征讲,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但理论和宪法上承认是一回事,实践中能否真正做到又是一回事。由于种种原因,现实生活中打击和压制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人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毛泽东认为,只有给予人民以种种具体的权利,并具体落实,特别是给予人民群众真正的对各级权力者的批评、建议、监督、罢免权利,同时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论、思想指导他们的行为,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正义力量发现、挖掘、调动、组织起来,才能真正形成事实上的巨大的物质力量,才能真正克服和战胜邪恶、丑陋、腐败、错误、倒退、复辟等社会现象。这实际是他延续了民主革命中“兵民是胜利之本”思想。1957的党内整风运动就是毛泽东希望依靠人民群众揭露我们党内官僚主义、骄傲自满等一系列错误思想和行为。当然由于右派分子借机攻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而反右斗争中又造成扩大化,但毛泽东并没有改变紧紧依靠群众的指导思想。这也就是毛泽东为什么要倡导无产阶级“大民主”,采取四大形式,自下而上地发动群众,揭露社会生活特别是党内、各级领导者中包括中央领导中存在的一切阴暗面和腐朽、错误现象及其社会根源。 既然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又一重要原理,由此怎么能够说明继续革命理论中的“大民主”思想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呢? 社会生活中有一种否定毛泽东“大民主”思想的观点,认为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不是“民主”。2009年《理论前沿》杂志第20期刊载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先生《“大民主”完全背离民主》一文。文中首先详细阐述了“民主”的含义,并由“民主”的含义引申出政治民主的四项基本规定,然后以这四项基本规定具体分析了毛泽东的 “大民主”,由此得 “大民主”是民主的表面现象,是冒牌“民主”,它“完全背离了民主,它根本不是民主,而是反民主。”按照形式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规则,大小前提有一是错误的,其结论必然是错误的。许耀桐先生评价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依据的大前提是资产阶级的抽象“民主”理论,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是错误的、荒谬的理论。以这种错误的理论为大前提,怎么能够科学地评价毛泽东的“大民主”思想呢?同时也表现出许耀桐先生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极端无知和资产阶级世界观、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大暴露。同时从另外的意义上说,许先生的这一命题也是正确的。“大民主”确实完全背离资产阶级的抽象“民主”,它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真正的民主。笔者2010年纪念毛泽东诞辰117周年之际,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即《论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中的“大民主”思想—兼评许耀桐先生<“大民主”完全背离民主>一文》,发表于有关网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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