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关于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决定和附件 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和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党内外广大革命群众的意见起草的。毛泽东同志于一九六八年十月十三日提议,将这个草案"印发十二中全会各同志,作为讨论的基础。" 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这个草案,突出了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同志的建党路线,比较简明扼要,基本上符合毛泽东同志的建议和广大革命群众的要求。全会一致决定:将《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印发全党,作为讨论的基础。然后,由中央根据讨论的意见,作出修改,提交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 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要求各级革命委员会,人民解放军各级党委,领导党内外广大革命群众,认真讨论。这次讨论,应同学习毛泽东同志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路线,批判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建党路线结合起来,成为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强大动力。 对这个草案的意见,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人民解放军各大军区,各总部,各军种分别集中整理,于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底,十二月中,分两次报告中央。 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 五、贯彻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日, 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关于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传达及其文件处理的通知 1968.11.02;中发 [68] 153号 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现已闭幕,全会公报已经发表。各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和各大军区同志回到本地后,请即按公报内容进行传达。传达范围:地方传达到厂,社已成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中的党员,没有成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的地区和单位,均暂不传达;人民解放军传达到团级党委会。传达方法:地方可以分省,市县两级开各单位革委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口头传达;军队传达方法自定。 全会文件不登报的有:一,关于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决定和附件;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三,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和他的罪证附件。第一个文件,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和各大军区,省军区自己印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协商会议中分发或宣读,第二,第三两个文件由中央印发,经过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各大军区,各省军区,各总部,各军种一直发到各地区,各部门,各部队党内外广大革命群众手中。 传达情况和反映,望陆续简报中央。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转发有关传达十二中全会的两个报告 1968.11.12;中发[68]156号 毛主席批示:此两件似可转发各地参考。
遵照毛主席指示,现将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十一月九日“关于召开北京市党员干部大会的请示报告”和张春桥同志十一月十一日“关于传达十二中全会的几个问题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中央同意这两个报告所提意见,请你们参照执行。 附件一: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九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召开北京市党员干部大会的请示报告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九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召开北京市党员干部大会的请示报告 毛主席、林副主席、恩来、伯达、康生、江青同志,中央、中央文革: 鉴于我们这次党员代表会议由市革命委员会直接向广大干部、党员传达党的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精神和伟大领袖毛主席、林副主席的重要指示,效果好。拟将原来确定由县、区传达到农村人民公社、城市中、小工厂、企业、事业、商店、街道和中学等约四千多个基层单位革命委员会中的党员干部(包括革命委员会中的一些非党干部),改由市革命委员会在本月十一日或十二日召开一万七千人的大会直接传达。再由县、区负责组织学习、讨论。 当否,请指示。
附件二: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传达十二中全会的几个问题的告 毛主席、林副主席、中央、中央文革: 十一月二日回到上海后,作了两次传达报告,参加了一些小组讨论会,有几个问题,报告如下: 一、毛主席、林副主席的讲话,传达不传达?原来规定不传达。我在五百人的会上,只讲了毛主席提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要不要搞,成绩是主要的、还是缺点错误是主要的,文化大革命究竟能不能搞到底?这三个问题一传达,就成为讨论问题的纲。大家讨论和思索问题,就有了中心,对公报开头几段,也就懂了,并且有了批判“不见得”派的思想武器。林彪同志的讲话,我传达了主要精神,效果也很好。看来,一点不传达是不行的,传达主要的精神,十分必要,很有好处。 二、要不要非党员参加传达会议?原来中央规定是开党员会议。在上海,市一级的会吸收了一小部份非党员,效果很好。在小组会是,凡是站出来的干部和曾经站错队的党员占多数的,虽然讨论得也算热烈,但是,比起造反早的党员和非党员造反派占多数的小组来,就差一些。在向基层传达的,我们就多吸收了一些非党员,参加传达大会的,共一万五千人,其中地方一万二,部队近三千人。在地方代表中,工人占百分之四十五,非党员占百分之三十,女同志占百分之十四。实际上,许多基层,掌权的是非党造反派,不向他们传达,他们领导讨论和落实公报有困难。这些人听了传达,也特别激动,“过去中央全会,顶多传达到十七级干部。这次全会闭幕不到一个星期,就传达到我们这些普通工人了,”这对培养一批新干部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二月逆流”的那几个人,要不要点名?看来,点名很有必要,我们点了名,激起了广大群众的义愤,这些人物的假象很迷惑一些人,比如,陈毅同志在上海党内外、军内外、影响都很大,静安区一个党员听了传达,在本单位学习小组上通了一点气,说“陈毅是反毛主席的”,竟受到几个小时的围攻,因为社会上流传陈毅的好话很多,什么有战功,能文能武,在外国记者招待会上说“我等待帝、修、反四面进攻,头发都等白了”,不愧是英雄。等等。甚至完全颠倒黑白,把他的错误,罪名说成功劳,什么陈毅揭发了苏修搞颠覆的阴谋,陈毅在中央苏区是支持毛主席、把毛主席请回来的。等等。聂荣臻的“一贯正确”,在上海国防科委所属单位中被一些人吹得就更神气了。朱德同志是上了小学课本的,有的工人说,我从小就念颂扬他的课本。把事实真相告诉了干部和群众,大家擦亮了眼睛,提高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觉悟,揭发了一些他们知道的事实(将另行整理上报)。国防科委系统原来为聂荣臻的问题打内战,是上海老大难单位最多的。现在有些单位开始联合了。郊区各县和市区部份单位。对二月逆流中解放军支左的错误,议论较多,把几个老总的问题说清楚,反而有利于军民团结,至于选“九大”代表,群众一方面认为陈毅不能当外交部长,不能当中央委员,要求将陈毅弄到上海来批判,消毒;另方面也说只要毛主席指示,我们也同意要他代表右的参加九大。为了适当保密,我们规定了不写标语、大字报、不印传单,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违反纪律的。 四、在传达中,我讲了“毛主席称赞上海一百二十万产业工人控制着上海的局势”,也讲了毛主席说上海也还有一些老大难单位,对工人阶级和老大难单位都是很大的鼓舞和推动。我们决心把十二中全会的传达,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到底。有的同志说,公报看了五遍,觉得懂了,参加了这次市里的传达会,才感觉原来的了解很差。如何把公报和全会的各个文件认真学好,如何把传达、学习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斗争结合起来,切切实实地解决一些问题,还需要继续摸索一些经验。 以上几个问题,有些省的同志打电话来问,我不便答复,不知这样做,是否妥当,请指示。
简短结论 八届十二中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为九大作准备,代表的产生、政治报告的起草、党章的修改、刘少奇问题的处理等等。 关于刘少奇的问题 关于刘少奇的问题,这是八届十二中全会必须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对刘少奇问题的性质,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在认识上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时间的变化过程: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七日,毛泽东指出: “同刘少奇同志的这个斗争是从一九六四年夏天开始的。一九六五年制定的二十三条就是这场斗争的结果。” 这时,他认为刘少奇已不适合做他的“接班人”,不能继续在“一线”主持中央工作。 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七日,毛泽东在八届十一中全会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分歧公开化。刘少奇实际上被剥夺了在中央的领导工作地位。但这时毛泽东仍将刘少奇的问题作为党内的“路线错误”看待。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毛泽东基本肯定刘少奇在十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检查,不赞成把关于刘、邓的大字报贴到公共场所去,不赞成在报刊上公开引用《炮打司令部》一文。 他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对少奇同志不能一笔抹煞。”“刘、邓二人是搞公开的,不搞秘密的。”“刘、邓要准许革命,准许改,说我和稀泥,我就是和稀泥。”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单独会见刘少奇。 临别时,毛泽东把刘少奇送到门口,嘱咐他:“好好学习,保重身体。” 回到家,刘少奇对家人说:“主席没有批评我的错误,很客气。”(《刘少奇的最后岁月》,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0月版,第26页。)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七日,毛泽东在一次同外国朋友谈话中讲到王明时说:“他现在还是中央委员。下次代表大会,他恐怕选不上了。刘、邓是不是能选上?我的意见还是应该选上。” 一九六七年三月初,党外人士章士钊写信给毛泽东说: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兴旺发达,全都仰仗共产党之英明领导,而毛、刘团结乃共产党领导核心坚强的保证,假若刘少奇同志确实犯了错误,望毛、刘两位领导能赤诚相待,好好谈谈,刘可作检讨,但切不可打倒刘少奇。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日,毛泽东复信章士钊说:“为大局计,彼此心同。个别人情况复杂,一时尚难肯定,尊计似宜缓行。” 这里说的“个别人”是指刘少奇,所谓“情况复杂”是指历史情况“复杂”。 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将涉及刘少奇二十年代被捕的材料交“王光美专案组”调查研究。 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对戚本禹所写《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一文作些修改后批示:“看过,写得很好。” 这篇文章中不点名地所说“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赫鲁晓夫那样的个人野心家和阴谋家”,是指刘少奇。文章在《红旗》杂志、《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后,对刘少奇的“大批判”立刻大幅度升级。 一九六七年五月起,“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集中力量“狠抓刘少奇自首变节问题”。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六日,毛泽东对外国朋友说:“刘少奇的问题不简单,不单是思想右倾的问题,他过去在国民党统治区至少四次被捕。现在有人证明,他是向敌人自首过。所以一九三六年在北方局保叛徒出狱,不是偶然的。” 一九六八年二月五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转发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深挖叛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刘、邓、陶及其同夥彭、贺、彭、罗、陆、杨、安(子文)、肖(华)等叛徒和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长期隐藏在党内,窃踞了党政领导机关的重要职位,结成了叛徒集团,他们推行了一条招降纳叛的反革命组织路线,使叛徒、特务得以混进各地区各部门的党政机关,长期窃据要职。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把这些叛徒、特务揭露了出来,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一九六八年五月八日,毛泽东同文革碰头会议成员谈话时说:“整出来的刘少奇的材料,也不能全信。比如说他一九四六年冬季和美国勾结,组织反共同盟军,要美国大规模出兵打共产党,并且要沈其震(中共地下党员、医务工作者。——引者注)经过司徒雷登介绍去见杜鲁门、艾奇逊。有些材料是故弄玄虚,是骗我们的,是耍我们的。” 周恩来接着对抗战前夕一件材料说:“说刘少奇当时去南京,见过孙科、宋子文,我看不一定。” 毛泽东说:“还是一个不杀好,留下来的人总有用处嘛,一可以劳动,二可以当证人。例如刘少奇在东北的事情,就是找到了当时审讯他的人。如果都杀了,这些证人也就没有了。”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五日,谢富治讲话:清理阶级队伍必须同革命的大批判紧密结合。这个工作必须持续下去。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和他在北京市代理人彭真、刘仁是一伙叛徒、特务,他们招降纳叛,结党营私,包庇坏人,许多单位的坏人就是在他们的包庇下隐藏下来的。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要搞彻底,必须紧紧结合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和他们的代理人。不要光看着本单位的几个坏人,这样就可以牢牢掌握斗争大方向,矛头始终对准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及其代理人,对准被这些家伙包庇下来的特务、叛徒、地富反坏右分子,死不悔改的走资派。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日,毛泽东说:“刘少奇这个案子,现在差不多了。” 一九六八年七月下旬左右,刘少奇的历史问题得到中共中央领导层认可。 一九六八年九月七日,周恩来在庆祝全国省市自治区成立革命委员会的大会上的讲话说:现在我们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全部成立了。这可以说,我们终于在这二十个月反复的斗争中,粉碎了以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一小撮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徒、特务、内奸企图复辟资本主义的阴谋,实现了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发出的“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的伟大号召。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这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林彪在刘少奇审查定案报告上的批示:刘贼少奇,五毒俱全,铁证如山,罪大恶极,令人发指,是特大坏蛋,最大隐患。把他挖出来,要向出色指导专案工作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江青同志致敬! 一九六八年十月十八日,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及《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证》 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第十二次中央委员会全会批准中央专案组审查小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一致通过决议: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夥叛党叛国的罪行。 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日,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指出: 全会批准中央专案组审查小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这个报告以充份的证据查明: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全会认为,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党和革命群众把刘少奇的反革命面貌揭露出来,这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伟大胜利,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伟大胜利。全会对于刘少奇的反革命罪行,表示了极大的革命义愤,一致通过决议: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夥叛党叛国的罪行。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继续深入展开革命大批判,肃清刘少奇等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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