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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兵:冷眼看薄案
时间:2013-10-11 16:17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武 兵 点击: 2898 次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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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透明”与“一团糟”
二、三宗罪被广泛质疑
三、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同情薄熙来?
四、薄熙来是“左派领袖”和“民族英雄”吗?
五、“重庆模式”与社会主义道路
六、反腐——老虎与苍蝇
七、反腐——狼与狗
八、反腐背后的私有化
九、美国与西方的黑手
备受国内外关注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经过8月22日至26日5天的庭审,于9月22日薄熙来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对于当局来说,似乎一块石头落了地,终于把这件挠头的事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对众多关注这个案件的人民群众以及国内外众多媒体来说,似乎还没有完结,还留有许多谜团有待历史老人来解开。
人们注意到,开庭审理和宣判薄熙来一案,高层表现沉默,媒体也压低调门,甚至开庭第一天的央视新闻联播也只字未提这件事。然而,这种沉默与低调是不太正常的,因为,这毕竟是在审判一位前政治局委员——党中央的一位领导人,而且毕竟不是一起普通的贪腐案件,而是带有许多政治因素和色彩的敏感事件,正如有外媒所说,这是“三十年多年来中国最精彩的政治大戏”,是一次“世纪审判”。
作为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既是不同常人的“红二代”,又是那么精明强干、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在政界,被人们视为一颗正在冉冉升起的新星。据传,18大前,在党内各派势力选拔“入常”的冲刺赛中,薄熙来已进入常委候选人名单,然而,却应了“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的古训,由于手下干将王立军的突然叛国投敌,致使这颗新星黯然落地,这使许多欣赏他的人们不能不是一声叹息。
在去年的两会上,高居庙堂之上的薄熙来还慷慨激昂地批驳那些攻击他的谣言是“一派胡言”,然而前总理一番咬牙切齿的“文革余孽”、“文革的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的讲话之后,就把薄熙来按倒在政治舞台上,不久,薄熙来就被秦城监狱“收编”了。
薄熙来虽然被收监服刑与外面的世界隔绝了,但各种舆论并没有停止,拥护者有之,同情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诸如对薄案怎么看,对薄熙来怎么看,对“重庆模式”怎么看,还在风生水起,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不一而足。
一、“公开”、“公正”与“一团糟”
出乎许多人预料的是,这次庭审比起谷开来与王立军的庭审要透明得多,开放得多。法庭上薄熙来未戴手铐,未穿囚服,也给人一种宽松和人道的印象。特别是审判长在5天的庭审中语言和蔼,允许薄熙来和两名辩护律师的辩护把话讲完,没有打断,没有刁难,表现得很是“客气”,以致薄熙来最后在为自己做无罪申辩时还感谢审判长和法庭的“公正”,称赞法官是“文明的、理性的、公允的”。
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在评论这次庭审时,称赞济南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向社会公开庭审的过程和细节,是“司法公开、透明”,把“一起原本高度敏感的案件,一起原本充满谜团的案件,在高度公开的审判之下,变得是非分明,水落石出。”还有主流媒体吹嘘:这次庭审“是中国司法制度开启了里程碑与先河”。
然而,9月22日最后的宣判,人们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烟幕弹,都是按照事先定好的剧本在演戏。被告、律师和关心这个事件的一些群众都感到被这种假戏给骗了。薄熙来在宣判之后愤怒抗议:“判决不公!严重不实!既不公开,也不公正!完全没有采纳我和我的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
英国《泰晤士报》8月29日发表专栏作家戴维·阿罗诺维奇撰写的评论指出:“对薄的审判一团糟,审判结果也将没人相信。”“中国目前的体制下,不可能实现正义。”
所谓我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和“先河”,到头来却是开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国际玩笑。
首先,本来是权力斗争的政治案件硬要指鹿为马,以经济犯罪定案,必然是驴唇不对马嘴,根本就无“公平”、“公正”可言。
其次,即使表面上的“公开”、“透明”,允许被告和辩护人辩护,也是有限的,是做做样子而已,并非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1)官方所刊发的庭审记录和影像都是经过精心选择和删节的,而被删节的内容多为对被告无罪有利的证据和事实。(2)法庭在不影响整体定罪和判决的前提下,表现出某些“灵活性”,例如法庭接纳辩方两项辩护理由,即徐明为薄瓜瓜报销134万元机票等费用,不算在薄熙来头上;谷开来从家中保险柜所取的10几万现金不认定是薄受贿所得,这样受贿数额由2179万元,减少到2044万。然而法庭这个小小的“灵活性”却弄巧成拙,进一步动摇了检察机关起诉材料并非都是“证据确凿”的可信性。(3)8月22至26日的5天庭审,允许薄熙来的5名亲属参加旁听,而9月22日的宣判却减少两个人,其中就有薄熙来长子李望知。据媒体报道,没让李望知继续参加旁听的原因,是因为他在8月22日庭审后发表的一个声明,声明说:“在经历了超过300人、历时500天全球范围的调查后,他(薄熙来)经受了巨大的考验,依然能够坚持自己的想法,我为他而骄傲。”由此可见,当权者是多么的小家子气,法庭的所谓“公开”、“透明”又是多么的虚伪。(4)法庭在宣布判决之后,因为被告抗议“判决不公”,连问问被告是否上诉这样的程序都没走,就匆匆把被告带离法庭,可见法庭在被告面前显得多么心虚和怯懦。
再次,所谓薄案“水落石出”、“是非分明”,实在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水是落了,但并未见到石出,此案的许多“谜团”仍被掩盖之中。事实不清,何谈是非分明?
最后一点,对薄熙来的重判,超出许多人的预料,这使更多的人相信薄案是一起权力斗争的政治事件,而非贪腐案件。
二、薄熙来的三宗罪被广泛质疑
起先,中纪委给薄熙来定了六宗罪,最后只选了其中的三宗,即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然而,这三宗罪也遭到广泛质疑。
虽然《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官方主流媒体相继发表评论,力挺和认定薄熙来有罪,重判薄熙来是“公正”的、必要的,彰显了“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但在民间的街谈巷议和网络媒体上占优势的声音则认为薄案证据不足,薄熙来是无罪的。
——北京大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教授巩献田同志在《给济南中院的一封公开信:薄熙来无罪》中指出:“由于对被告三项罪名的指控主要证人是薄谷开来,对她无法排除精神病的合理怀疑,其余主要证人王立军(也无法排除其患精神病的合理怀疑)、徐明、唐肖林和王正刚均为污点证人,他们所提供的证言与其它相关联的证言又不吻合。被告在中纪委查处期间的自书证言,依法应予排除,如不排除:第一,它是孤证,因为其与补强证言之间无一与之吻合,故无法定案;第二,如果仅凭自书证据,则陷入“自证其罪”的困境,既违反通行的司法原则和法治原则,又违背人道主义精神,为全世界人民所耻笑!由于所有的证据对于上述三项罪名的指控,无法形成一个逻辑上严密的、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链条,更不能构成任何一个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的证明体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该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薄熙来无罪,作出无罪判决。”(2013.9.28《华岳论坛》)
——薄案“在精心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尚有诸多不合逻辑之处,难以服众,如以薄受贿2000万元这个在中共体制内官员并不为奇的数额,与谷开来案中杀害海伍德的理由有逻辑上的矛盾之处。”(2013.7.27《德国之声》)
——济南中院8月18日发布的“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公告中缺“涉嫌”二字,令外界质疑未审已定罪。(2013.8.22香港《苹果日报》)
——法国房子的事,根本与薄熙来没有关系,更谈不上谷开来的资产,因为这个房子在姜丰名下,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子合法人是姜丰,谷没有实质性拥有房子,也就是说即使说是谷的都不能成立。(2013.8.22美国《多维评论》)
——谷开来在薄案中不具备充当入罪薄熙来的证人资格。纵观各国刑事诉讼法,合法配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具备对配偶被告作伤害性指证的权利能力。(2013.9.23《华岳论坛》转美国著名律师的评论)
——中共审薄,是抓小放大,判决却是以轻判重。薄熙来的罪人人都清楚,不是在于起诉书上的那一点贪污受贿,更不是他的政治路线,而是政治上的权斗,他不过是一个权斗落败者而已。(2013.9.25美国《博讯网》)
——对薄熙来的判处不仅是以中国法律的形式判决,也是中共最高领导人以及薄熙来梦寐以求地想跻身的政治局常委会对他的判决,因为他打破了89六四以来,中国当局统治的共识与平衡,(2013.9.24法国《世界报》)
——在薄案庭审公布的证据中,似乎看不到,若在台湾,要定薄熙来的罪很难。(2013.8.26台湾《中央日报》)
——法庭似乎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来指控薄熙来,这就给共产党出了一个难题:无罪释放吧,等于放虎归山;证据不足就重判吧,那就等于说中国不是法治国家。(2013.9.23新加坡《联合早报》)
——对薄熙来的处理,先是以“文革遗毒”和“路线斗争”为由,接着是罗列6宗罪公布于世,而最后则以贪腐和滥用职权定罪,显现出当局在处理薄熙来问题上缺乏应有的严肃性和原则性。(2013.9.24美国《华岳论坛》)
——薄熙来曾在庭上自爆,中纪委调查期间,他受到数百次审问,曾晕倒27次。而他之所以会向调查人员自书认罪,是因为当局要胁他,若不认罪,妻子谷开来会被判死刑,他刚刚从哈佛大学毕业的儿子薄瓜瓜则会被遣送回国。(2013.9.25美国《博讯网》)
——“滥用职权罪”就很难定罪,并且这起杀人案件有许多疑点没有向社会公布。特别是薄熙来自辩讲的对王立军叛逃的处理是得到上级6点指示的。如果是事实,那就不是滥用职权,也定不上什么罪。如果凡是下级叛逃都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那要追究的政治局成员那就多了。如许家屯、俞强声的叛逃,又谁来负责?(2013.9.26美国《华岳论坛》)
——薄熙来虽然是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罪名受到起诉和审判,但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普遍认为,薄熙来被起诉并不是因为他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而是因为他在中共内部政治斗争中败北。(2013.9.23法国《费加罗报》)
——薄熙来之案出现了举世罕见的问题:一是所有指控没有物证,全是口供;二是主要口供前后不一,相互矛盾;三是所有证人全有污点;四是主要证人全部在押;五是贪污指证全是孤证;六是所有孤证全由谷开来旁证;七是所有谷开来出证全是书证和视频;八是谷开来是精神病人。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老婆的旁证,所有对薄熙来的指控都不能成立!正因为如此,为防万一老婆翻供,也就只好不让老婆出庭了。(2013.9.29美国《博讯网》)
——新浪网搞了一个“人民陪审员投票”活动,结果,认为薄有罪该判刑的不到8%,认为薄应无罪释放的近82%。(2013.9.23《新浪网》)
上述对薄案质疑的众多分析和评论,并非都是没有道理的。薄案似乎还没有真正地完结,是否还存在着某种变数,那就只能拭目以待了。
三、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同情薄熙来?
美国的《华尔街日报》虽然是一家垄断资产阶级的喉舌,但在薄案的问题上,也多少反映些真实情况,例如它在一篇题为《庭审后薄熙来声望不减》的报道中指出:“薄熙来贪腐案庭审以及中国共产党一年多来摧毁薄熙来形象的努力并未使这位昔日政坛明星名誉扫地,特别是在他曾执政一方的雾都重庆。在山城重庆的茶馆、公园等公共场所,薄熙来的功绩仍为人们所纪念:他将重庆从内陆僻壤转变为繁华都市,还为改善治安开展了打黑行动。在济南中院周一结束的庭审中,薄熙来被控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但这对很多重庆人来说似乎无关痛痒。即便这些指控全都属实(薄熙来当庭全力反驳这些指控),一位重庆私营制造业企业的经理表示,很多当地人感觉薄熙来当政时期生活水平确实有所提高。另一位当地商人估计,薄熙来是受绝大多数重庆人支持的。”
台湾《更生日报》2013年9月23日在《薄熙来判刑 重庆人看法不一》的报道中说:“薄熙来昨天被判无期徒刑,部分基层民众认为判决有失公允。退休糕饼师傅万达咏住在薄熙来任内兴建的‘民心佳园’廉租房。当他听到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时含泪摇头。万达咏表示,他有30多年工龄,先前一直没分配到房子。‘所以我还是很感谢他(指分配到廉租房),真的是体会太深了,最起码他为我们具体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些事情。重庆若没有薄熙来,变化没有这么大、这么好。’他说,薄熙来被卷入政治斗争,‘我们发了言也没有用,所以也没有必要去发这个言。’另一名退休工人张德鹏直指薄熙来案的判决是‘不 公正的判处’,‘这样的结果人民不服,老百姓是没有办法,但是老百姓永远挺他,他永远在老百姓心目中是一座丰碑(指功迹卓著)。’在路上发小广告的临时工张文说,他觉得法院‘不应该这样判。薄熙来在重庆人民心中有很大的威望,是个好书记,我们希望他重新站起来’。”
北京某杂志一位记者刚在重庆采访了两个礼拜,得出结论:“在这里,你找不到一个说薄熙来坏话的市民。”而《苹果》记者在重庆的某中心广场,听到一位62岁的李姓退休老人激动地说到:“我在重庆这么多年,只有薄书记是有本事的市委书记!”说完周围一片附和、叫好声。
按理说,对官场和官员腐败早已深恶痛绝的人民群众,理应赞同和支持当局对薄熙来贪腐问题的审判,然而事实上却恰恰相反,有那么多的人民群众不仅不憎恨反而同情坐在被告席上的这个“犯罪分子”,面对这种“反常”的现象,不能不引发人们的深思,这究竟是为什么?
是不是俗话所说的“自古人心向着弱者”的原因呢?可能是,但也不完全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除了审判“四人帮”被左派和广大人民群众抵制外,那么多被罢官被判刑甚至被枪毙的贪官们从来没有一个受此殊荣,让人们同情的。
所以,有分析认为,人们同情的不只是薄熙来个人,而是对提倡“唱红打黑”、“共同富裕”和“改善群众生活”的支持、向往和期盼。同时,这种同情,也是对当局推行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复辟不满情绪的一种表达方式和体现,正如美国《华尔街日报》9月22日的一篇报道所说:“薄熙来轻易地成为了他那一代领导人中最富个人魅力的一个:在政界充满高龄领导人的时代,他的外形显得比包括Xxx在内的领导干部更出色。而且,尽管薄熙来出身革命家庭,属于‘红二代’,但他却比较亲民。他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而且有着出众的‘办事’能力,这使他在国内非常出名。在薄熙来打击重庆有影响力的帮派、建设大量居民住宅小区、让农民可以更方便地迁入城市提高生活水平,并解决交通混乱状况之际,其它省份的领导人似乎感到了焦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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