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义,薄在中纪委施加了压力和进行了诱导的情况下所写的自书材料,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而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3.由上述两点可知,薄在被中纪委变相非法拘禁期间,在后者对薄施加了身心压力和欺骗诱导的情况下所写的自书材料,依法显然应予排除,是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那么对此,作为国家的公诉人又是怎样的态度呢?据庭审记录,我们看到公诉人为此所作“辩解”如下: 公诉人说:“在刚才的质证中薄熙来提出在中纪委期间其自书及供认在受到了压力下进行的。这一点在庭前会议当中,公诉人已经向合议庭、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了辩解,既然被告人在今天的法庭提出此问题,那么我也再次说明,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罪事实使用的证据是被告的自书材料,以及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供述材料以及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询问笔录,根据刑诉法第54条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5条的规定,在本案当中,经过公诉人的依法审查,不管是中纪委的办案机关还是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依法依规严格文明,那么在庭前会议上被告人对中纪委的办案人员也是给予了充分的认可,说中纪委的办案人员大多是文明理性平和的,在整个谈话过程中也体现了这样一种状态。这些说法都 在庭前会议记录为证。我们的办案是严格的依法的。第二点被告人自书材料,在7月26日及检察机关10月25日被告人对自己收受唐肖林的贿赂的事实及收受徐明贿赂的事实都写了自书材料,大家应当知道自书材料是被告人本人所写,没有办案人员在场。 公诉人:关于收受徐明贿赂事实,被告人当时是都写了自书材料的,且没有办案人在场,当时的材料是被告人自由意志的发挥,且自书材料在没有办案人在场的情况下也就没有非法取证的可能性,被告人当时可以选择写或不写,既然选择了写就应当对自己所写的内容负有应当承担的责任,负有对这份材料真实性的责任,按照被告人刚才说的其是被迫所写、诱导所写的辩解,试想,被告是有着多年从政经历的国家高级干部,如没有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的话被告人是应当坚持原则的,应不写才对,从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材料形成的过程,反映了是被告人自愿写的,没有受到逼迫。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也出具了大量证据,包括证言书证,足以印证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告人的自书材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被告人在今天法庭上推翻了原来在中纪委阶段、检察机关、侦查阶段作出的有罪供述,且被告人在今天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当庭翻供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应当采信其庭前的供述。” 上述公诉人的辩解是否有理? (1)只要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是“文明理性平和”的状态(别说薄只肯定了是“大多数”,还有少数不在其列呢),是否没有打骂,即使精神上施加压力,频繁讯问致使薄27次晕倒,进行欺骗引诱,也是“我们的办案是严格的依法的”? (2)“自书材料是被告人本人所写”,“是被告人自由意志的发挥,且自书材料在没有办案人在场的情况下也就没有非法取证的可能性”。 在没有办案人在场的情况下也就没有非法取证的可能性,真是如此吗?对被告人精神上施加压力,进行欺骗引诱,需要办案人时时刻刻在现场进行操作吗? (3)“既然选择了写就应当对自己所写的内容负有应当承担的责任,负有对这份材料真实性的责任” 这就是说,薄既然说了违心的话,就要违心到底;既然说了错话,就要“负责”地一错到底!以后要改正要“反复”,是不合法的不真实的,没有好果子吃的。 (4)“公诉人也出具了大量证据,包括证言书证,足以印证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唐肖林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告人的自书材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这是公诉人,包括一些官方媒体的自以为是的结论。官方不允许在公开媒体发表的,但在被禁又禁不了的网站上大量发表的文章却充分有力地揭示了,对薄进行了有三百人许参加的,长达五百天许,在全球范围彻底搜索所得到的近百证人,多达90案卷材料的所谓“大量证据”,原来是矛盾重重,漏洞百出,东拼西凑,牵强附会,不堪质疑,更妄谈什么“证据链”了。 以上公诉人所说的是什么“辩解”?这分明是诡辩,是蛮横!有这样的公诉人在,全国冤假错案还会少吗? 三 。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能否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很好地为人民利益执法司法,这不仅取决于他们所执行的法律是否真正代表,维护人民的利益,还在于他们能否负责任地严格准确的执行法律。为此,就不仅要关系到他们对人民的责任心,对法律的执法司法能力,还必将受到各种政治,经济利益的影响干扰。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更为了防止独断专横,草菅人命的司法腐败,人民法院不能闭门办案,而必须走群众路线,实行司法民主,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产生,正是社会历史进步的必然,是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进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对防止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更是人民群众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是国家主人的题中应有之义。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1954年通过,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明确规定:“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经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又“特作如下决定: 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条 本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我国刑诉法也有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第一百七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大家很清楚,王立军叛逃美领馆案,谷开来杀人案,并由此牵出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严重违法违纪,犯有三项大罪,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后果的薄熙来案等三个连环系列案,社会影响显然不仅“较大”,而是“巨大”。但在许多有识之士和越益增多的人民群众的强烈质疑和要求下,分别审理其案的这些法院却都无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所作的决定和所通过的法律,致使这些案子的审理和判决,无一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和监督。这显然是司法枉法的严重违法行为! 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对这种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和监督的法院的审判结果,官媒和一部分人群表示高兴和赞颂,更多的人民群众则表示强烈质疑和反对,从而分裂了社会,成为社会严重不稳的又一重要因素。 四 。关于审判公开和人民民主权利 人类历史因人民反抗压迫和剥削,争取民主斗争的结果,关于人民应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有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意识,已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世界共识。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规定:
“每个公民应有下列权利和机会,不受第二条所述的区分和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一、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 二、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选举和被选举,这种选举应是普遍的和平等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保证选举人的意志的自由表达; 三、在一般的平等的条件下,参加本国公务。” 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更是无须置疑。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由此,对国家的司法工作,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当然地也依法享有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而法律关于审判,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关于审判公开,关于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以至控告,检举等等的规定,就是这方面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保障。 “审判公开”则是人民对国家的司法工作,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当然地依法享有知情的必需,是人民对国家的司法工作,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当然地依法享有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刑诉法也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审判公开是我国宪法及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基本诉讼制度,也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审判标准。审判公开,既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对社会的公开。既包括认定事实的公开,也包括适用法律的公开。既包括实体的公开,也包括程序的公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民主社会在评判公务活动时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公开,公众应该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了解一种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一个真正按法律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不怕公开的。” (参看王际民《浅谈审判公开与人民陪审员制度》) “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大的谷,王,薄等三个连环系列案的审判工作,当然是全国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事了。但遗憾得很,这三个连环系列案的审判工作却是这样: “从处理薄熙来事件一开始,就违法、蛮横地封闭了所有持不同意见的网站达八十余家,官方网站甚至私人博客也不让发表不同的意见。”见有质疑和批评意见,立刻删除,封号; 庭审场外,警察林立,便衣无数,设置路障,戒备深严,防民胜似防敌;庭审场内,谷案审理更是不准拍照,不准记录,不准透露;薄案庭审头天刚有法院微博“同时直播”,第二天立刻受限,不再 “同时直”播了,更别谈视频直播了; 事后官媒编制庭审“纪实”,却“遗漏”许多重要实情,以至出现官媒缩水“记实”报道和网上大量流行的充满许多被官方报道“遗漏”内容的“真实”报道的两种版本的“记实报道”; 官方封网禁言,不让不同意见发声的同时,官媒却头版要栏大肆发文,众口一辞地对被告人薄熙来未审先判,定罪谴责。 如上等等,这就是“审判公开”?“法制进步”?“彰显了诉讼程序本身的公正”?这分明是剥夺人民依法享有的对案件审判的知情权,在欺骗民众,误导舆论,更进而剥夺人民依法享有的参与监督权的严重违法违宪行为! 综上所述,显然可见,当局官方对薄案及之前的谷案,王案的审理处置是严重的违宪违法!这不是什么“依法治国”,这是在祸国乱政! “综上所述,显然可见,谷,王,薄等三个系列案件,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严重问题,但人们都更清楚,这系列案不会仅仅是一般的孤立的刑事方面的冤假错案 ,因为它有着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 ------“世界上事物之间的直接联系是有限的,而间接联系则是无限的。这次审判是在国际国内阶级大搏斗酣战期间开始和进行的,绝对不能孤立地看待它。全世界每个不同的阶级和各种不同的势力都在关注它,这就是我称之为“世纪大审判”的原因。导致这一审判的,可以说是全世界的两股势力斗争的阶段性一个结果。 写于2013年9月20日 附:维基解密惊爆美国智库对白宫建议关于薄的部分 来源:民声网博客| 作者:乘乾御宇 | 点击:106440 | 时间:2012年2月22日 12:06 http://blog.hukm9999.mshw.org/post/144/430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e6bfd30102e301.html 【维基解密】:薄熙来担任商务部长任内美国在贸易战方面屡遭惨重失败。目前中国左中右三派都有大量群体拥护薄执政。美国应利用一切政治资源在中国国内制造薄熙来负面新闻;再收买他的政敌组成倒薄集团。必须不择手段把薄熙来在重庆打黑的对象描述为无辜含冤的受害者。 “要千方百计阻止薄 熙 来上台,最好让他在中国党内核心决策层被边缘化,他的上台将是美国亚太政策的最大恶梦,薄 熙来是有着十分高明整合人心术、应对美国手法娴熟的民族主义者。这样的政治人物一旦在中国得势,美国的既定计划将举步维艰。”—— 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Carnegie Endowment for lnternational Peace “在中国民间,薄 熙 来有着中共党内所有其他重量级人物无可比拟的巨大民望,中国民众普遍看好他,薄不仅仅是以一个清官的面目出现,也是为中共度过危机时注入强心剂的关键人物。美国应该利用一切政治资源在中国国内制造一些令人信服的薄 熙来负面新闻,让中国人普遍对其失去信任,从民意上孤立他;再收买他的政敌,组成一个行之有效的倒薄集团,激化他与其他中共强劲竞争对手的裂痕对立面。”—— 胡佛战争、革命与和平研究所The Hoover Institution on War, Revolution, and Peace “必须不择一切手段把薄 熙 来在重 庆 打黑的对象描述为无辜含冤的受害者,利用一切媒体优势向中国民众灌输薄的打黑是一种邀功请赏沽名钓誉的塑造政绩手段,只是为了谋取官位,从根本上动摇中国人对重庆 模 式的信心,分化不应该只是在薄的反对者中进行,更应在薄的心腹亲信中深挖墙角,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史汀生中心The Stimson Center “薄熙来治下的重庆市对美国的态度极不友善,该城市因涉嫌销售假冒“绿色猪肉”事件关闭了13家沃尔玛超市。以如此常见的违规行为为由关闭一家超市的行为实属罕见。薄熙来担任商务部长任内美国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美国在贸易战方面屡遭惨重失败。应该通过向中国政府施压、培养他的党内政敌瓦解其在中国高层重大决策的巨大影响力,架空他干预经济特别是国际商贸的权力。”—— 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薄 熙 来是中国近年来少有的集政治铁腕手段与精明睿智于一身的政客,一个对美国而言未来潜在与现在进行时的最可怕对手,他如果主政中国将是美国具有毁灭性的巨大灾难,意味着今后中美之间不再有利益交换妥协退让的可能,中美遇到重大交涉将直接摊牌。目前中国左中右三派都有大量群体拥护薄执政,这些人对薄的期望之大也许只有中国开国时的两位领导人当政期间出现过,右派中国的国家主义者希望薄执政能使中国现政权与过去的贪腐时代彻底决裂,希望薄能打击具有官僚主义的高级干部,整肃领导队伍,净化政坛;中间派希望薄能改善中国民生,提高社会福利,推进医疗养老改革,保护弱势群体;左派希望薄能重新高举毛的旗帜路线,重返中国三十年前的景象。目前美国政府当务之急是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制作舆论,制造假象表明薄正在受到中国政府最高层的迫害,把中国大量支持薄的人群推到现中共 政权的对立面,引发革命的种子,让这些薄的狂热拥护者都满怀记恨把帐都算到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头上,造成他们人心混乱,普遍的惶恐,煽动他们内斗。这个时候美国再介入,就能收到出其不意的良好效果。”——美国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 |
E_mail: [email protected]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