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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7 22:2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20| 评论: 0|原作者: 吴帆|来自: 吴帆的博客

摘要: 门户网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宪法——三评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作者:吴帆发布时间:2013-09-17来源:吴帆的博客字体:大|中|小此文分析两高司法解释忽视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即门户网站(如新浪微博)以及幕后黑手参与的网络犯罪活动。  门户网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宪法——三评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  吴帆  2013-9-15  在前两文中我们指出,两高关于处理网络犯罪活动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存在两大问题,一个是没有对互联网上危害 ...

门户网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宪法——三评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

作者:吴帆 发布时间:2013-09-17 来源:吴帆的博客 字体:   |    |  
此文分析两高司法解释忽视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即门户网站(如新浪微博)以及幕后黑手参与的网络犯罪活动。

  门户网站必须遵守社会主义宪法——三评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

  吴帆

  2013-9-15

  在前两文中我们指出,两高关于处理网络犯罪活动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存在两大问题,一个是没有对互联网上危害最大的违法犯罪活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所适用的法律进行明确,第二是没有对网络反共大V及反共水军真正的杀手锏(有组织化地利用机器账号和水军账号制造虚假舆论)进行关注和打击。

  此文分析两高司法解释忽视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即门户网站(如新浪微博)以及幕后黑手参与的网络犯罪活动。

  其实,新浪微博自己很清楚,李开复、薛蛮子等反共大V们的几千万粉丝,大部分都是僵尸粉、机器粉、水军粉们构成,新浪微博中的大部分的反共、反华舆论,都是由机器和人工伪造出来的。李开复、薛蛮子等一干极端反共反华的大V们,在微博上经常发表反共、反华、反毛、吹捧美国、吹捧蒋介石乃至吹捧台独的微博,这些微博事实上受到了几千万乃至上亿粉丝的追捧,但这根本不代表现实社会中真正存在几千万乃至上亿极端反共、反华的中国公民,这几千万乃至上亿的粉丝及其网络活动,大部分都是伪造出来的。

  然而,新浪微博在多年时间里对这些罪大恶极的丑恶现象不但不加以限制,甚至变相纵容,乃至赤裸裸地支持李开复、薛蛮子等大V的反华反共活动,试图强行诱导新浪微博的所有用户都成为这些反共大V的粉丝。正如薛蛮子自己在监狱中的供述的:“新浪选出了我和李开复、任志强、潘石屹和姚晨、李宇春、陈坤等一些演艺明星的微博,推荐给新开微博的人”,“新浪就把我变成一个标配,推荐给所有新开微博的用户,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又上了很多杂志的封面,各种电视的评点,跟李咏做个节目啊,跟各个卫视台啊。网上和网下经常参加各种活动,微博达人啊……粉丝就迅速从100万到500万,500万到1000万。”由此可见,李开复、薛蛮子等反共反华的大V,正是新浪微博一手打造出来的。在新浪公司的极力推荐下,相当多不明真相的网民被动地变成了李开复、薛蛮子几千万粉丝中的一员,这些真实粉丝的加入,极大地掩盖了机器账号和水军账号的反共反华网络活动。

  在博客时代,新浪一手推荐、炒作、捧红了韩寒等反共反华的青年公知;在微博时代,新浪又一手推荐、炒作、捧红了李开复、薛蛮子、任志强、潘石屹等人,从韩寒到李开复、薛蛮子、任志强、潘石屹,他们在网络上的活动归结起来,就是反华、反共、反国家、反人民,就是丑化抹黑毛泽东、雷锋等英雄模范人物的光辉形象,就是在社会矛盾和突发性事件中大规模造谣、传谣进而制造社会动乱,就是进行颠覆政权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为什么新浪主动推荐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反宪法的反共公知?为什么那些遵守宪法、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爱国学者、爱国军人以及爱国网民的微博,从未得到过新浪的鼎力支持?这只能证明,新浪微博乃至新浪管理层里,有反共反华势力的内鬼。

  有人认为,门户网站之所以突破宪法和法律的底线,突破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大肆推荐吹捧李开复、薛蛮子等反共反华势力,主要是在奉行“流量为王”的经营理念。其实这种看法大错特错。比如,在新浪推崇薛蛮子之前,薛蛮子根本就是默默无闻的普通账号,薛蛮子究竟有何才华能够给新浪带来流量?薛蛮子的那些造谣性质和颠覆性质微博,究竟有何意义和价值来增加网络流量?恰恰相反,由于新浪推崇薛蛮子、李开复等反共反华颠覆势力,大量爱国网民离新浪而去。众所周知,那些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毛泽东思想、维护国家利益的声音,在互联网上更有市场,在知识界与思想界多年的论战当中,国家利益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也早已全面压倒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阵营。但为何从未见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推荐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方面的声音?

  根本原因是,当前几大门户网站(如新浪、腾讯、网易、搜狐、凤凰)的管理人员中,基本上已经被反共反华势力全盘渗透。早在2009年4月,南方系里南国早报副主编刘原发表“《中国不高兴》:左粪的黄昏”一文,以汉奸立场咒骂中国的爱国主义学者:

  http://sohuliuyuan.blog.sohu.com/114075956.html

  “我告诉朋友,在四大门户中,QQ的总编辑是前南方周末的陈菊红,搜狐主管博客的赵牧是前南方周末的、刘同学新征是新京报来的,新浪也有不少前南都和新京报的旧人,而网易就不消说了,从副总裁、总编辑、副总编辑、总监甚至到各个频道的主编,大部分都是南方报业出来的。无疑,这些人的观念对钳制极端民族主义起了很大作用.可怜的左左可以在自己博客里骂街,可以到别人博客里跟贴骂街,但收效甚微.了解网络的人都知道,在门户的首页推荐一条理性的帖子,影响力远大于左左的一万条骂街跟贴.”

  可说,早在2009年,四大门户网站就已经被反共反华势力全面控制。在这种背景下,李开复、薛蛮子等反共反华的大V必然会被制造出来并垄断网络舆论。北京警方虽然打掉了一个秦火火-薛蛮子团伙,但是不清理四大门户网站管理层里的反共反华势力,更多的、更狡猾的秦火火-薛蛮子团伙还会被制造出来。所以,遏制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首先是要遏制门户网站管理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

  秦火火、薛蛮子、李开复等人常年累月利用新浪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反共、反华的颠覆活动。在两年时间里,在新浪微博上光秦火火就注册了几十个马甲,炮制了几千条谣言,除秦火火外,大规模炮制谣言进行颠覆活动的还有作业本等人。而秦火火、作业本们制造的反共反华谣言,又被薛蛮子、李开复、任志强、潘石屹等大V传播到了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在这整个过程中,新浪微博充当了帮凶的角色,直接塑造了李开复、薛蛮子、任志强、潘石屹等人的头等大V角色。

  其次,在秦火火刚刚制造出谣言的时候,就有无数网民向新浪举报秦火火造谣,按照正常情况,按照法律的要求,新浪微博应该在第一时间禁止秦火火在微博上造谣,并从此永远禁止秦火火账号的存在。然而,新浪微博却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庇护秦火火。秦火火的账号被注销,要么是新浪在公安部门强行要求下被迫删除,要么是秦火火自己主动删除,新浪微博从未对秦火火的造谣行动进行丝毫的主动限制。秦火火前一个账号被公安部门强令删除后,马上注册新账号继续制造新的谣言,新浪却继续放行纵容秦火火,这个过程进行了几十次、进行了长达几年时间,直到秦火火落入公安法网,才得以中止。除了反共反华擅长制造谣言的秦火火之类的颠覆势力外,中间网民以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倾向的网民,都没有这种特权。相反,新浪微博一直在压制和打压那些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声音。详见《附录1:新浪微博是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团伙的同案犯》

  毫无疑问,所有的事实都证明,新浪微博等门户网站,完全是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反共反华网络颠覆势力犯罪活动的同案犯。

  不清除门户网站里的内鬼,更多的更狡猾的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们还会被门户网站制造出来。

  当前所有的爱国网民都在质疑,为何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大力参与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们的颠覆活动,却从未得到互联网管理部门的处理和限制?很显然,在互联网管理部门中,有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等反共反华颠覆势力安插的内奸,这些网络黑社会在体制内有保护伞。正因为如此,薛蛮子-李开复等颠覆势力才在网络上嚣张多年。

  这里必须给新浪说句公道话,虽然新浪微博管理层被反共反华势力基本上全面渗透,但在各大门户网站中,颠覆势力对腾讯、网易、搜狐等门户网站的渗透更加厉害。为庇护反共反华势力,腾讯编辑竟然赤裸裸地猖狂到修改网络数据的程度。在互联网网民中,本来爱国网民及中间网民占据绝大多数,反共反华网民仅仅是一小撮,但是据三峰等网友揭露,腾讯网编辑却篡改相关数据,造成网民一边倒反共反华的假象。详见《附录2:腾讯等门户网站如何伪造数据篡改民意 用卑鄙手段攻击爱国军人》

  综合以上种种网络乱象,两高应该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打击互联网媒体尤其是门户网站媒体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明确,中国民众以及媒体从业人员,可以对党和政府以及相关政策进行批评建议,但是所有的批评必须在《宪法》范围之内,批评的目的,应该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国家政权,而不应该是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前一种情况,哪怕是批评错了、批评极端了,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后一种情况,借批评进行颠覆,借题发挥,哪怕是确有其事,也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敌我矛盾。

  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团伙,乃至茅于轼之流的反共反华颠覆势力,无不以拥护改革开放的名义进行颠覆和卖国活动,他们鼓动的改革开放,其实就是在经济上搞全面的私有化、资本主义化,在政治上搞宪政,让国内外大资本控制国家政权,实现资产阶级专政。其实质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和基本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出卖国家利益,充当汉奸以及国内外垄断财团的走狗,而非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正如邓小平在1989年5月31日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对于这种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出卖国家利益性质的改革开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倾向学者、网民、军人都持批判和否定态度。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号,以拥护和鼓动改革开放的名义进行颠覆活动和卖国活动,是当前国内外颠覆势力犯罪活动的最大特点。

  中国法律处理网络犯罪活动,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基础。中国当前《宪法》中明确规定: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为维护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中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十八大新通过党章中明确规定:

  http://www.cq.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17030.htm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根据以上党纪国法的底线,结合当前互联网领域里猖獗的违法犯罪活动,两高应出台司法解释或者由人大制定法律,为遏制以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1、新浪微博及其他门户网站中,直接为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等反共反华颠覆势力提供支持、帮助及资源的员工及高管(如将李开复、薛蛮子、任志强、潘石屹作为标配推荐给每个微博用户的新浪员工),其所犯罪行应适用于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罪及刑法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他们的危害比秦火火-薛蛮子们更加严重。

  2、新浪微博及其他门户网站中,纵容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们颠覆活动的,应该与秦火火们同罪处理。

  3、新浪微博团队某些人明知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们动用机器账号和水军账号,制造虚假粉丝、制造虚假舆论,却从未对其加以惩罚和限制的,甚至主动参与买粉、刷粉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水军活动。对于这样的员工,应该永远禁止进入媒体行业。

  4、一些腾讯、新浪、网易等网站从业人员,无视《宪法》中的核心原则,未经公安部门允许,私自大规模删除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学者、网民、军人的微博、博客、文章、账号,甚至大肆篡改网络基本数据,伪造出了大规模的反共反华的网络舆论。相关部门应该立案侦查,应该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百零五条,追究腾讯、新浪、网易此类员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及颠覆国家政权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

  5、应该明确规定,门户网站等公共媒体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是共产党员的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以及南方报系里的大量从业人员,其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却与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们完全一致,他们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体,是反共、反国家、反人民的三反分子,他们很多人以及渗透到人民系、新华系等国家媒体之中。门户网站,无论是国家所有的还是私人所有的,都必须遵守宪法,将以上这种试图颠覆《宪法》、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员工清理出去,否则国家相关部门应吊销这些门户网站的经营许可证。

  6、某些官员不遵守《宪法》和《党章》的底线,以推动改革开放的名义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出卖国家利益,与薛蛮子、李开复等人狼狈为奸,并试图将这些反共反华颠覆势力塑造成中国社会的正能量。对于此类事实上违背《宪法》、违背《党章》与反共反华势力沆瀣一气的官员,属于党内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开除出党,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附录1:新浪微博某些员工是秦火火-作业本-薛蛮子-李开复团伙的同案犯

  以新浪微博为例,现在新浪微博上仅剩的秦火火造谣账号是@东土秦火火,自2013-02-19到2013-05-29日,新浪微博爱国网民对秦火火造谣微博进行了30多次举报,但除了西门子公司的两条辟谣举报外,所有的举报都被新浪管理方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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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看其中一条举报:

  秦火火造谣说,“@罗援少将,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大哥罗抗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然后又就读并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国际经济管理学院.……”这显然是不实信息。然而,在网友举报指出根本没有“美国波士顿国际经济管理学院”这个学校后,新浪不仅对秦火火置之不理,反而将举报直接驳回,完全放纵秦火火对罗援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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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当 @李开复等人举报@戴旭、@王小石头儿、@媣稥、@徽剑等爱国学者和网民时,新浪却频频判李开复一方获胜,@戴旭、@王小石头儿、@媣稥、@徽剑等人被判扣除信用积分,有的人如@王小石头儿、@媣稥、@徽剑等甚至直接被禁言乃至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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