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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薄熙来案庭审——一个法律人在薄熙来案庭审后的述说

2013-8-29 10:25| 发布者: 仙人掌| 查看: 3083| 评论: 2|原作者: 小小草民|来自: 小小草民_新浪博客

摘要: 亲历薄熙来案庭审 ——一个法律人在薄熙来案庭审后的述说 小小草民_新浪博客 2013.08.28 一、 薄熙来印象。 尽管薄熙来在被羁押状态,且承受了从高峰跌落谷底的人生剧变,但精神气势依然本色,强势且侃侃而谈。据其自称,第一天开庭前只睡了四个小时,——也许开庭几日他都睡眠不多,只在26日开庭早晨时说,“昨晚睡得不错”。但是根据庭审状况来看,身体状态也相当不错。只是在休庭期间,为保证身体,有吸氧。 薄思路清晰。薄 ...
亲历薄熙来案庭审——一个法律人在薄熙来案庭审后的述说 ...
 
 

十、 薄询问证人的情况。

徐明、王正刚、王立军这三个出庭证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头正视薄熙来,多是低头作证。相反,声音均比较小。尤其是徐明,反复对薄熙来说,领导,不论任何时候,我都是很敬重你的。王立军更是一眼没看薄熙来。

十一、 王立军和王鹏飞为谷开来提供了毒品。

通过薄对王立军的讯问,王立军证实其为谷提供过毒品,也通过王鹏飞提供过毒品,薄很气愤,要求对王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 薄对法治理念有清楚的认知。

1 反对未审先定罪

庭审刚开始时,薄就说,我已经看到,某权威媒体上称,我的情节特别恶劣、金额特别巨大,这是未审先定罪,是违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原则的。

对此,作为法律人,难免会联想到李庄当年未审时即已经在《中国青年报》上发布了大篇文章定罪的情节。不知薄熙来当年是否清楚此事?也许,只有待记者去采访他了。

2 薄反对公诉方翻供即是认罪态度不好的指责。

薄熙来在辩论阶段说,在法庭上我如实陈述自己的意见,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如实讲我的意见、不接受压力之下的违心供述当作是恶劣的行为,当作是翻供。

3 公检制衡制度是法律避免冤假错案的制度设计,必须尊重。

薄熙来在辩论阶段说,我国法律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设置了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制度,特别是检法的互相制约的机制,还包括辩护人,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如果只听检察机关的一面之辞,会导致冤假错案大量发生。

作为法律人,不得不再次想起重庆打黑中的公检法大三长联合办案之事。不知当时薄是否知道这些。

4 纪检制度。

薄斥责公诉机关关于纪委阶段的谈话笔录、自书材料不可以翻供的说法,薄称,如果纪委阶段的谈话笔录、自书材料不可以翻供的话,那么8000万党员今后就不用走司法程序了。

言谈中,他流露出对纪委的这一审查方式的不满。

5 证据知道的太晚,不利于客观有效的辩护。

薄熙来自称近半月的时间,尤其是近一个星期才获知这些案卷材料,而且还是在律师的宣读下知道的,时间太短,不利于科学客观有效的发表我的意见。

作为律师,我们很希望薄熙来先生有机会东山再起,最好做司法部部长,这样,律师的权利、被告人的权利一定能大大得到保障!

6 认为妻子检举丈夫是不人道的。

薄熙来在辩论阶段说,最后,我还提到刚才公诉人提到证人的问题时说谁谁都有绝对的证明力,我这儿要讲一句,这里边所有对我起诉,证明我有罪的一个很重要的证人就是我的爱人,我的老婆谷开来,让老婆来举证老公也是本案的一大特点。

显然,薄对此非常有意见,且一语中的。


7
你们不可以替我承认任何事情。

在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徐明支付机票时,辩护人找出来11笔发票,认为形式上不合格,薄熙来很生气,大声对辩护律师说,没有我的同意,你们不可以替我承认任何事情!我一笔也不认可!

十三、 王立军很卑鄙。

当法庭宣布王立军出庭作证时,旁听席一片骚乱。王立军作证时,闪烁其词,明显撒谎,且情绪愤懑,讲话随意,完全没有反思及自责之意。旁听观众下来后一致认为他这个人太卑鄙无耻。真不知道谷开来和薄熙来当初为何如此信任他?

反倒是车辉,作为薄多年的秘书,在面对压力时,只做了一日在薄熙来和谷开来散步时,我在后面跟着,听到谷开来对薄熙来说,王正刚是自己人这样一个证言,也许是薄熙来确无任何贪腐,但很多人往往承受不住压力,进行虚假指控。这一证言不尴不尬的说明一句,而且不攻自破,对案件也没有太大影响,法律上且不论,至少在道义上,是能获得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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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闲花落地 2013-9-3 18:53
薄无论被判有罪无罪,都要放弃政治,安享晚年吧。你为国家、为老百姓做得已经很多了。
引用 远航一号 2013-8-29 10:22
该文昨日已经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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