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是提出“两个宽阔”,还是主张“专制独裁”? 你说:“邓小平在政治交代中,对集体领导成员提出了‘两个宽阔’”。话说得离谱儿。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有真相,有假象,而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表现。人们要透过假象直取本质。你受假象迷惑,而没有抓住本质。邓小平提出“两个宽阔”是假象,鼓吹专制独裁才是实质。而主张专制独裁就是为了“不争论”地复辟资本主义。 眼界要宽阔,谁都不反对,但不是说宽阔就能宽阔的。我们的眼力不够,要做到眼界宽阔,就必须借助马列毛主义这个显微镜和望远镜;不借助马列毛主义这面镜子,眼界就不可能宽阔。邓小平背叛了马列毛主义,所以他目光短浅,看不到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以至于美国帝国主义已经气息奄奄了,还一个劲地崇美、媚美、降美。至于邓小平的心胸之狭窄,应当说够上登峰造极了,除了他和他的家属、子女外,不论何人,即使是齐心协力搞复辟的同僚,也难逃背后挨刀和遭过河拆桥的厄运。 邓小平摆出一副教师爷的面孔教训李鹏、姚依林,说:“进入中央最高层的每个成员,都要不再是过去的自己,不再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因为责任不同了。每个人从自身的角度,包括自己的作风等方面,都要有变化,要自觉地变化。”但上升到什么水平,变化成什么样子,要靠什么或者说靠什么主义来达到变化?他却无语了,所以他是说废话。李鹏、姚依林早已经在最高层了,还要进入哪个最高层?邓小平说他们讲进入最高层,不是胡吹吧啦吗?! 组成新常委会,谈总书记,邓小平专门找李鹏、姚依林谈,而不和所有常委讲,是什么原因?是装腔作势,进行威胁:你们对新总书记不服不行,要注意呢! 邓小平是个机会主义者,他的主张变来变去,像不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炸和炸到什么地方。1976年10月6日,华国锋军事政变,改变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1978年12月,邓小平发动宫廷政变,又夺了英明领袖华国锋主席的权。此后,在元老层面形成了共识:中央领导实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梯队的梯队制度。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自己就“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说:有人担心, “邓某人不在了,政策要变。还有人说,胡耀邦、赵紫阳在,也变不了。这个比较好。但耀邦同志已经六十九岁了,紫阳同志六十五岁了,……不但我们这一代,包括胡耀邦、赵紫阳同志在内不能变,第三梯队、第四梯队、第五梯队都不可能变,变不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87年3月增订本】,第71页)陈云在1984年12月24日说得更加明确: “我们现在实行三个梯队的办法,叶剑英同志、邓小平同志、李先念同志和我,以及其他七十岁以上的老同志是第一梯队,摆脱日常工作,一边休息,一边考虑大事。六十岁上下的同志是第二梯队,他们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今天我特别邀请姚依林同志和我一起见你(指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阿尔希波夫——笔者按),就是因为现在是他们当家,工作主要靠他们去做。另外,从五十岁左右、四十岁左右的人中选拔优秀人才组成第三梯队,放到各级领导岗位上锻炼,准备将来接班。”(《中苏两国完全应该友好相处》,《陈云文选》第三卷,第341——342页)按照邓小平、陈云的说法,姚依林六十七岁,属于第二梯队,李鹏、胡启立属于第三梯队。既然胡、赵都试过,不行,那么姚接任总书记合情、合理、合法。建国后,他一直在陈云领导下做经济工作,文化大革命前已任部长,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耀邦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他和胡乔木分别任副秘书长并兼办公厅主任、继而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一个懂经济的成熟的第二梯队老同志。如果从党的事业出发,姚依林任总书记,李鹏继续当总理,形成姚李配,来个二梯队带三梯队,当是最佳选择。姚依林可以帮助或曰带带李鹏。 如果跳个台阶,从第三梯队选总书记,李鹏作为第三梯队的排头兵当是不错的人选。李鹏在四个坚持上过得硬,又是反对赵紫阳自由化的前台司令,又是老一辈革命家的后代,长期在延安生活、学习,以后又留学苏联,受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熏陶比较多。1983年出任国务院副总理,1985年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1987年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排名第二,在重要岗位上经受过锻炼。他任总书记符合进一步“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依照胡下赵上先例,也轮着李鹏当了。河北流行过一顺口溜儿,叫:“毛主席给了个铁饭碗儿,邓小平上来就钻了个眼儿,李鹏说,我要补上这个眼儿……”,这说明李鹏是搞社会主义的。李鹏任总书记,姚依林任国务院总理,形成李姚配,仍是二代带三代,虽然跳了台阶,但也算基本符合梯队原则。在这两种办法中,留下胡启立,再补一第二梯队老同志,如宋平,或邓力群、或王任重,当是不错的中央常委会。或者再补上两个老同志,或者补上一老一少,组成七人中央常委会,也是不错的班子。然而,邓小平目的在复辟,所以,就不能让姚、李分别当总书记和总理。不让他们分别当组书记和总理,一个重要原因,据说是因为他们“亲苏”。 1989年5月31日,邓小平擅自改变共识,突然把原来的接着华国锋算的第三梯队,改成了从毛主席越华到他,往下数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使第三梯队升了级,并在常委外选总书记。他目的是要选懂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少的、没有经过关键岗位锻炼、缺少中央工作经验的人当总书记,以便受他控制。这种做法,不符合十二大、十三大党章规定。党章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委员中产生。”邓小平践踏了十二大、十三大党章,践踏了党的组织原则,同时,也是出尔反尔,打自己不跳台阶原则的耳光。邓小平是美国式的实用主义,毫无原则,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来。 政治路线决定组织路线,组织路线保证政治路线。革命路线是这样,邓小平的修正主义路线也是这样。邓小平在政治上反对马列毛主义,在组织上也必然反对民主集中制。党章规定,中共中央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总书记只是常委会的 “头” 、“首”,“班长”,起常委会召集人作用,他和其他常委是平等关系。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发扬民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进行热烈讨论,最终少数服从多数,集中正确意见,做出决定。一旦做出决定,总书记也必须服从。毛主席说:“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在党委内部只能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拿中央常委和政治局来说,常常有这样的事情,我的讲话,不管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要大家不赞成,我就得服从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多数。”(《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第22页)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是马列毛主义共产党的基本原则。 邓小平在擅自改变梯队制度为“代领导集体”的同时,也用“核心”这个诨号、绰号修正了“总书记”的“为首”地位。他对“核心”说了一些列话,如:“关键在领导核心”,“要很好地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很好地团结”;又如:“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来理解和处理”、“有意识地维护一个核心”;再如:“要注意树立和维护”“这个集体中的核心”。这样以来,就把总书记与常委之间平等关系变成了主从和依附关系关系,常委成员围绕总书记转,以总书记马首是瞻;总书记说了算,不管对与否,大家服从一人。这就把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体领导”,变成了由“核心”来“领导集体”,一个人专制独裁。邓小平否定革命群众的 “四大”和把党委的集体领导变为个人专制独裁一样,都是出于复辟资本主义的政治目的。 毛主席说:“权威或威信只能从斗争实践中自然第建立,不能由人工建立”(《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第455页)。又说:“核心是在斗争实践中群众公认的,不是自封的。自己提‘以我为核心’是最蠢的。”(同上书,第386页)但邓小平净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和毛主席对着干,不仅树他人,而且树自己,净干蠢事。 邓小平的“核心”概念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是从老机会主义者王明那里学来的。 “核心”说的哲学基础,是形而上学和主观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最省气力,可以信口开河,瞎说一气,不管实际,也不受实际检验。 毛主席把破坏民主集中制,看的很重,认为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卑鄙堕落。他强调说:“集体领导是我们这一类型的党组织的最高原则,它能防止分散主义,它能防止党内个人野心家的非法活动……,因此必须特别强调和认真实行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而决不可以不适当地过分地去强调任何个人的英雄作用,决不可以使共产党员由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的批语和修改》七,《毛泽东文集》第四册,第407页)又说:“在有党委制存在的条件下,不适当地过分地强调个人领导,把个人的权力放在党委集体的权力之上的作法,那就是不对的。”(《毛泽东对彭德怀1953年10月5日报告的批示》,《新中国军队第一次大规模的高级干部会议》,《报刊文摘》2012年2月1日)毛主席非常反对夸大个人作用,经常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离开了广大群众,不代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的利益,任何人都是毫无作为的。 邓小平的专制独裁直接表现为“不争论”。早在10年以前,1979年6月,万里在安徽推行包产到户遇到省委常委抵制时,邓小平就指使万里不理其他委员的意见——“不争论”,把包产到户搞下去。十年前,邓小平在一个省委搞一言堂、家长制试点,十年后,他把“一言堂”,专制独裁这一套,用不正当手段搬到党中央来了。 邓小平提倡专制独裁,也违背党规、党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在党委会内,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书记或第一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许搞‘一言堂’、家长制。”综上可见,无论从高举马列毛主义旗帜,还是从遵守党章、党规来说,我们都应把邓小平的“核心”说、专制独裁、“不争论”,一概抛到垃圾桶里去,不能让它再去糜烂发臭薰人。 邓小平以军委主席身份指定常委和总书记的做法,背叛党章。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十三大党章修改规定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邓小平倒了个个儿,把决定他的总书记和常委,变成了总书记和常委会由他决定。邓小平完全不把党章放在眼里。这在党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他这一套,甭说无产阶级政党,就是资产阶级政党也是不能容许的。哪个政党容许一个党员随意破坏他的章程、制度和程序?一破坏,哪还会成为政党吗?邓小平破坏中国共产党党章之过分,超过了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太上皇和奸佞弄臣破坏封建制度和规矩。 邓小平说:“我不是完人,也犯过错误,不是不犯错误的人,但是我问心无愧,其中一点就是从来不搞小圈子。”这是不要脸的人,说的不要脸的话,让人鄙夷不屑。系友却毫不吝啬笔墨地夸赞说:“他的这些警告,不是已被许多历史教训所证实了吗?”我觉得你是捕风捉影,不顾事实谬夸奖啊!华国锋“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他一脚把华国锋踢开,同根相煎、内讧,能说不是搞小圈子?民间舆论,胡耀邦、赵紫阳是他的左膀右臂,他不是拿他们代他受过吗?毛毛为他树碑立传,世界上还有比这个小圈子更小的小圈子的吗?组织新常委会,破五达六不及七,几千万党员再找不出一个常委人选来?为什么不搞5个常委,非要搞成6个,非要成双不成单?这不是搞小圈子,又是什么?他一贯“会上说赞成,会后又说不赞成”,“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又在捣鬼”,信誓旦旦表示“永不翻案”,话音刚落,就又翻案,如此等等,不算阴谋、不算小圈子,算什么吗? 朱系友,我认为应当把邓小平反马列毛和背叛党章的“核心”辞藻和专制独裁,以及“两个宽阔”的骗人鬼话,统统抛到垃圾堆里去,还他个本来面个貌,不这样就分不清是非、正邪,就不能纠正党的腐败风气,就不能回到正确路线上来。不知尊意如何? 三, 是“三代领导”,还是阴谋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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