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首先是法律家 薄案开庭才一天,高潮叠出,精彩纷呈。观当政以来,从来没有如此翔实地报道过法庭内,控辩双方的攻防战,令人耳目一新。原本确定好的剧本被薄熙来现场“改编”,全盘否认对其的所有指控,并称中纪委“有诱供倾向”、自己与徐明关系“一般化”、谷开来“滑稽可笑”、证人唐肖林“像疯狗”,薄给了自己自辩机会。 1、否认唐肖林送110万,并称曾向中纪委“违心承认”;谷开来有4000万人民币, 会记得5万人民币是薄的?2002年谷开来请徐明保存过150万美元,为谷开来、瓜瓜报销费用。会记得2004、5年5万,8万美元的面值?薄状似无意地自曝六七个保险柜,检方居然不接话、不询问,直接放掉,傻乎乎追问几万人民币几万美金的戏码,却被薄当场否认,且直说家里保险柜的钱比检方提的多得多,开来瓜瓜母子开销比这大得多。那个叫唐肖林的,连行贿的日期都说不清楚,一会说是三四月份,一会又是七八月份,当辩护人就此提出异议时,公诉人只好说这是什么合理的误差,辩护人立即指出,既然记错了,怎么不在起诉书案卷中记录更改过程。薄熙来也追问,连行贿我的五万元人民币都记得,怎么连月份都记不得?何以证明保险柜里当时就只有唐肖林送来的这些钱?何以证明谷拿的正是这笔钱?谷开来自己有保险柜藏了4000万,时隔多年,何以对几万元记忆犹新?我们注意到,针对质问,控方无言以对,只好顾左右而言它。谷开来和唐肖林的证据太巧合,反成了控方串供的证据.. 2、收受徐明2,068多万“完全不实”,“自始至终没承认过”;徐明不是朋友,没有单独来往;法国别墅“不知情”;所能给控方提供的炮弹只有两点,第一,徐明在向谷开来放别墅图片时,薄熙来曾经进入屋内,但未发一言;第二,薄熙来曾对徐明说,你对谷开来和瓜瓜好,我记得。但当辩护人问,如薄熙来想让姜丰交出房屋时,凭什么相信姜丰一定肯把房子交出来时,徐明却说凭“信任”,空口无凭,只剩莫须有。薄经询问徐明再次证明开来母子国外年消费几百万,检方继续不闻不问,徐明证明只与开来有关的法国别墅。至今都找不出一张纸能证明薄公与此别墅有关系,完全凭徐明的信口雌黄。由此可见,恐怕房主连徐明都不是,如何认定是薄的受贿? 3“罪与非罪”这是法学的最基础的东西。结果薄熙来紧紧围绕着这个命题展开。比律师还牛,“翻供”是不成立的。所谓“翻供”是法律名词,党内的交待拿到法庭上应当重新调查。何况对徐明一事薄在中纪委没有实质交待。 现有所有的材料除了证人的口供就是公文式的书证。没有最直接的定罪证据。只能是用逻辑和社会常识来推理,推论的结论。没法建立最直接的薄熙来知晓对价逻辑链条,也就是没有定罪证据链。 很清楚,薄的受贿罪,证据不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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