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四个不等于理论来源:网易 | 作者:马格宁思 | 点击:410 | 时间:2013-08-20 20:37:23 《市场经济四个不等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奠基理论之一 马格宁思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一) 关于“市场经济四个不等于理论”,我早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经首先且多次提出了。在此,为什么还要再次单独撰文阐述呢?是因为它太重要了。其重要性在于它是区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试金石、分水岭。 众所周知,中国所走的道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这个道路的第一奠基理论是“社会制度构成要素理论”,根据该理论:经中国人的智慧和首创,在“苏联模式”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产品生产、计划经济)与“美国模式”(分权制、私有制、私人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基础上,通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生成了“中国模式”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正是"中国模式"的前三项要素: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后二项要素:商品生产、市场经济,决定了中国的生产方式是市场经济的。由此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二) 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概念和界定上,却产生了极大的歧异。当前之中国,那些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学者,即以吴敬琏、茅于轼、张维迎、陈志武等为代表的一类人,他们打着改革的旗号,披着改革的大旗做虎皮,大肆鼓吹“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认为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改革是“半程的”、或者“半途的”,中国应该进行全面的、彻底的市场经济改革,即要实行土地私有制、国企私有化、企业行业私人垄断、国家管理职能弱化,其最终目标是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但是,他们殊不知,市场经济理论之“四个不等于理论”。所谓“市场经济四个不等于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四个不等于,即“市场经济不等于土地私有制”;“市场经济不等于国有企业私有化”;“市场经济不等于企业私人垄断、更非外资(背后的)外国垄断”;“市场经济不等于削弱国家管理职能”。社会性质要素与生产方式要素是可以分离的。即使是实行“市场经济”,也是有“四个不等于”的。既有在私有制、私有化、私人垄断、弱化国家管理职能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也有在公有制、国有化、国家垄断、强化国家管理职能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这一理论是区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屏障和防火墙。同时也证明了,市场经济仅是生产方式而已,资本主义可用,社会主义也可用。它是对“中国模式”界定和约束。即亦称之为“马格宁思不等式”。 (三) 这个理论绝非空穴来风,亦非无本之木,更非无源之水。它既来源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同时也得到了实践的最好检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恰恰是在土地公有制,大型超大型企业(金融企业)国有制,关呼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实行国家垄断,同时加强国家管控的前提下取得的,也就是说: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而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的。致使中国迅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6.5亿人口脱离贫困,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也验证了中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成就,是因为其深层的本质的原因,即“中国模式”的存在和作用。
所以说,“市场经济四个不等于理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奠基理论之一,它与“社会制度构成要素理论”、“中国模式”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奠基理论,依据理论、支撑理论。 (四) 今日中国,不知是谁人封的“经济学家”、“著名经济学家”、“首席经济学家”等多如牛毛,但唯独不见我们有什么“理论著作”,有的只是炒“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剩饭。他们所贩卖的理论,之所以与中国的改革实践背道而驰,是因为他们思维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即“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之上的,而中国的改革实践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上的。因此,他们的理论基础和对社会性质的认知都是根本错误的,倘若连根都错了其茎叶岂能不错矣。 所以,我们如何看一个“经济学家”、一个“智囊机构”,是否能为中国的改革服务、能为中国的改革提供“正能量”,关键是看他(它)是否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其衡量的标准是:看他(它)是否承认“中国模式”即(集权制、公有制、国家垄断、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是否承认“市场经济四个不等于理论”。同时也衡量改革方向正确与否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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