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坛上,前不久曾经看到一篇关于所谓“中苏秘密协定”的帖子,说是1950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时,中苏双方还签了一个“秘密协定”,内容包括中国要把人民解放军改为苏联红军,要让新疆、西藏成立共和国等等。现在这个帖子一下子找不到,但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近日读到杨奎松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清除美国文化影响的经过》一文,才知道这原来是当时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密令驻法大使和《美国之音》散布的弥天大谎。 这里,就把杨文的有关内容摘录如下,以正视听: 【针对教会和学校所采取的上述处理办法,并不能完全切断美国向中国大陆民众施加思想舆论影响的渠道。而这种影响最广、也最为直接的渠道,还是由美国政府出资创办并主要针对中国大陆的“美国之音”的华语广播。对于“美国之音”的这种影响力,美国政府显然极其重视。其国务卿有时甚至都会直接指示相关人员编造新闻,通过“美国之音”的广播,以达到在中国大陆民众中混淆视听的效果。比如,1950年1月,得知中苏两国即将签订重要条约,艾奇逊即曾以绝密电报指示美国驻法国大使布鲁斯,要他散布流言,宣称即使发表的公报表面上是平等的,但根据苏联所提出的诸多要求,毛泽东、周恩来等不得不以秘密条款的形式,答应苏联的不平等要求。此消息经《纽约时报》驻巴黎记者传出见报,即可通过“美国之音”的华语广播散布到中国民众中间去。[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外交关系》), 1950, Vo.l 6,pp. 294~296、308~309。]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并无条件对“美国之音”的华语广播进行有效干扰,因此凡有短波收音机者,在中国大中城市收听该广播并不困难。尽管当时拥有短波收音机者在普通民众中的比率不会很高,问题是收听者往往热衷于散布和议论,故“美国之音”的消息传播相当迅速和广泛。上述消息广播后不久,从天津到上海再到广东,到处都开始有了相应的传播和议论。有的说:“以往国民党出卖祖国给美国,现在共产党又出卖祖国给苏联,做苏联的附庸国。”“说什么平等条约,还有秘密协定没有登载出来。”苏联借给中国“三亿美元算得了什么?过去美国借给国民党的就有六十亿”。[参见《静安区委宣传部一二月份工作报告》(1950年3月3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2—2—5—12~14;《沪南区宣传部二月综合报告》(1950年3月3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22—2—5—218-221。]】 (出处:《中共党史研究》出版日期:2010年第10期) 说明一下,当时《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时,双方确实还签了另外三个协定,即《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补充协定》。 其中,前两个协定当时就公布了,第三个因为涉及国防问题,一直没有公布,可以说是“秘密”的。据现已解密的档案,这个协定的全文是: 【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补充协定 根据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签署的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为了保证两国的国防,苏联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达成本补充协定: 无论是在苏联的中亚共和国和远东地区的领土上,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满洲和新疆境内,都不给外国人提供租让权,并不允许有第三国的资本或这些国家的公民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的工业的、财政的、商业的及其他的企业、机关、公司和团体的经营活动。】 这是一个双方对等、平等的协定,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也正因为涉及国防问题一直没有公布,才给了某些居心叵测者造谣惑众的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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