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瓜农邓正加死因的再探究 邓正加家属展示事发时城管打人用的秤砣和铁棍 结论已定,还探究个啥?虽然已定下结论,但这结论是怎么来的?并且对这个结论,不同阶层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理解。人家“研究”后,我们不妨再“探究”一下嘛! 2013年7月17日,邓正加“倒地身亡”。18日,湖南郴州市公安局法医进行了验尸,并提取了相关脏器组织,送往改开前沿的广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检验。30日,郴市公安局法医根据验尸及中山大学结论,综合分析认为:死者头、颈、肩部等处损伤,为非致命伤;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事 物都有它的普遍联系,看它要全面。在特色社会中,劳动人民由当家作主到当牛作马,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对于劳动人民的生命财产,官员们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实际上都在“为人民币服务”!贪官污吏遍地开花,谁人拿人民生命当回事?与此相辅相成,城管暴力“执法”,打伤人民更是常见,而这些无一不受到官员庇护。以邓正加来说,城管打人行凶,群众亲眼所见,官员不以为据;官员出于自身利益,凭空臆造“邓正加突然倒地身亡”,为城管开脱。这凭空臆造现在居然符合科学了,真是了不起的重大发明! 早在18日,郴市法医就进行尸检,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说任何结果,以公正为借口,把提取物送外省,拖延整整12日,才“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漫长的时间,足可以供特色政府、特色机关“深入”地研究研究,以达到糊弄百姓,服务特色政府之作用。记得平剧《杨三姐告状》,那个杨青天,带领直隶省高等检查厅法医去开棺验尸,当场验出“小腹暗藏短刀一把,四处刀伤三处致命”,属下说:“请厅长宣判。”那个杨青天,干脆利落:“判嘛?枪毙!”眨眼之间,凶手就得到了应有下场!如今呢?从开棺验尸算起,已两个多星期,百姓望眼欲穿,等来的却是个“脑血管破裂”死亡!在这样的政府下,凶手何时才能得到应有下场? 姑且以这结果为据吧,这结果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阶级有不同理解。从下层人民的立场理解,廖卫昌就是杀人凶手。第一,既然“死者头、颈、肩部等多处损伤”,就说明城管打人了;第二, “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百姓理解是因“外力作用”, “导致死亡”,重在外力。什么外力?秤砣!那就要严惩凶手。而从统治阶级立场而言,廖卫昌是为政府“执法”的,应该得到宽大。第一,虽然“多处损伤”,但不致命,这与人死没关系,可忽略不计;第二,结果是 “……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重在是你自己的“血管破裂”,那就跟廖大队长没什么关系、是死者自己的事儿了!最终结果,廖大队长是“文明城管”的代表! 有何依据说官方是那么理解的呢?因公安部门表示了,将进一步固定证据;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厘清责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公安机关要“以尸检及……为根据”,“厘清责任”?“厘清”谁的责任?当然是邓正加与廖卫昌了!死了的有什么责任要靠官方说了;廖大队长呢?要靠尸检报告了。报告说是“外伤不致命”、因“血管破裂死亡”,大队长还有嘛责任?是你“血管破裂”嘛!二十多天以前,不是官方宣布廖卫昌这个城管大队是“文明执法先进”吗?邓正加当然是“文明”的一部分。这就是官方!真是“官字两个口”啊! 既然“官字两个口”,那就不要信“官”了。“自己的梦自己做”吧。用《国际歌》的语言是:“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2013/8/1 (责编:而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