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提出关于现阶段国际共运的总路线 七篇答辩文章发表以后,中苏两党之间的论战暂时平息了下来。这是双方准备下一轮两党会谈的共同需要。实际上,这种暂时的宁静,又在酝酿和准备着更加激烈的一轮争论。 还在一九六三年三月初《再论陶里亚蒂同志同我们的分歧》一文刚刚发表不久,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就在考虑如何进行中苏两党会谈的问题。 在三月五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百一十一次会议上,邓小平传达了毛泽东的意见。他说:在主席那里谈,还有个想法,就是如果两党会谈、起草委员会会议在莫斯科开,我们就提出国际会议在北京召开。反之,如果国际会议在莫斯科开,两党会谈、起草委员会会议就在北京开。这个问题,将来两党会谈再说。刘少奇提出:两党会谈,一次可能谈不好。可能去两个礼拜、三个礼拜谈不完,然后第二阶段到北京来谈。可以轮流谈嘛。 三月上半月,在刘少奇二月二十五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基础上,由毛泽东和几位常委共同修改,形成了一个指导性的文件,题为《关于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问题》。这个文件表明,在中苏论战的强烈影响下,中国的国内工作和国际斗争,逐步走上以反修防修为中心的轨道。 三月九日,中共中央发出对苏共中央二月二十一日来信的复信,赞成停止公开论战,举行两党会谈,宣布从三月九日起,暂时停止发表论战文章。中苏两党会谈的准备工作正式启动。就在准备工作抓紧进行当中,三月三十日,苏共中央又致信中共中央,详细地提出了苏共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总路线问题,并且建议以他们来信中关于这个问题所阐述的一系列观点作为中苏两党会谈的基础。四月二日,这封信通过苏联驻华大使契尔沃年科当面交给了周恩来和邓小平。 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既然苏共中央在来信中明确提出了总路线的问题,我们就要起草一封复信,全面阐明中国共产党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基本观点。四月四日,中央书记处讨论了起草复信的问题。从此,中苏两党会谈的准备工作,就转向起草关于国际共运总路线的复信。 复信先在北京起草,逐渐形成共二十条的一个比较成熟的提纲,在这个基础上写出初稿。 四月七日,毛泽东离开北京,前往杭州、上海等地。 四月十七日晨四时,毛泽东在杭州批示秘书林克,请邓小平、康生、陆定一、陈伯达四同志于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来杭州,讨论对苏复信。 四月二十一日,邓小平等四人来到杭州。毛泽东在杭州、上海多次主持讨论复信稿。周恩来陪同外宾到上海时,也参加了部分讨论。 从五月二日到十二日这个期间,毛泽东在杭州主持起草《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召开了一个小型会议,讨论这个决定草案。他的精力主要放到那上面了。待会议结束后,又集中精力修改复信稿。 在五月十九日稿上,毛泽东增写了两段内容。一处是在讲和平共处政策的地方,写道:“因为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实行和平共处,根本不允许也完全不可能触动共处国家的社会制度的一根毫毛,而阶级斗争,民族解放斗争,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那些都是为了改变社会制度的激烈的你死我活的革命斗争,这是另一回事,同和平共处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这段话后来又作过补充。)另一处是在讲应当有一个什么样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地方,写道:“如果不是自己能够思索、能够自己动脑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深知本国各阶级的准确动向,善于应用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而只是人云亦云,不加分析地照抄外国经验,跟着外国某些人的指挥棒团团打转,那就是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样样都有,成为一个大杂烩,而单单没有马列主义原则性的党”。 在五月二十一日稿上,毛泽东又作了修改,主要是一些文字上的润色和增补。 对六月五日稿,毛泽东作最后一次修改,把复信的题目正式定名为“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于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一九六三年三月三十日来信的复信)”。 从五月下旬起,根据毛泽东提议,中央政治局决定邀请新西兰共产党总书记威尔科克斯,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日成,越南劳动党领导人黎笋、长征来中国,就复信征求他们的意见。 五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在杭州会见新西兰共产党总书记威尔科克斯,同他进行长时间的谈话。讲到中苏论战时毛泽东说:“我们准备搞一个比较完备的备忘录,包括二十大、二十一大、二十二大。他是二十大起家的,这些东西是碰不得的。我却偏偏要挖你的底子。” “他们放肆地骂了我们,就给了我们一个批评他们的权利。难道只有他们可以说话,我们就不能说话吗?可以把两封信比较一下。他们的来信是一个软体动物,我们的复信是像你所说的采取攻势。……现在这样也不算骂嘛。这是摆事实,讲道理。” 五月二十九日和三十日,毛泽东在武昌两次会见金日成,征询对复信的意见。金日成说,文件很好,对争取中间派有好处。毛泽东说:“就是这个目的,能够争取中间派,不过分,就行,使右派也不能驳我们。主要是对中间派的问题,仅仅左派高兴还不行,使中间派也觉得能够勉强过得去。” 六月四日,毛泽东又在武昌会见黎笋、长征。谈话中毛泽东说:“修正主义和思想上有点‘左’或右是不同的。偶然的、不成系统的、不是一贯的,不能叫修正主义,是认识问题。” 与此同时,在京的中央政治局成员分成两个组,连续几天讨论复信稿。 六月十二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由邓小平报告复信稿起草和修改的经过,并对一些兄弟党提出的修改意见作了说明。邓小平在谈到最后阶段毛泽东的一些修改意见时说:“这个文件,原来二十一条,后来一改,变成二十二条,二十三条。最后,主席把第一段变成三段,成了二十五条,我看很好。有一条关于总路线的表述,只有几行,这样眉目更清楚,逻辑性更强了。现在发给到会同志的,是六月十号的稿子。这个稿子,是经过伯达同志他们从杭州回来集体搞的。后来又在少奇同志那里谈了,照他的意见改了。又送到主席那里,他认为可以定稿了,只在几处加了几个字。”会议通过复信稿,决定六月十五日交苏共中央,当晚在国内广播。 这封复信署的日期是一九六三年六月十四日。六月十五日,由中国驻苏联大使潘自力当面交给苏共中央的苏斯洛夫。第二天,在国内各主要报刊上全文发表。 复信全文共二十五条,每条着重阐明一个意思。 前三条,可以看作是整个复信的总纲。 第一条,指出莫斯科宣言和莫斯科声明是国际共运的共同纲领,必须坚决捍卫。 第二条,阐明中国共产党关于现阶段国际共运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即:“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世界无产者同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争取世界和平、民族解放、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阵营,逐步实现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完全胜利,建立一个没有帝国主义、没有资本主义、没有剥削制度的新世界。” 第三条,说明这条总路线是同苏共纲领中所说的“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相对立的,指出如果把国际共运总路线片面地归结为“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那就是违反一九五七年宣言和一九六0年声明的革命原则。 第四条到第二十二条,是上述总纲的具体展开。 第四、第五条,分析当代世界的基本矛盾和批判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观点。 第六条,是关于社会主义阵营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在国内和国际的主要任务。 第七条,是关于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指出美帝国主义企图在全世界建立一个空前未有的大帝国。 第八、第九条,是关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问题。 第十至十二条,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与和平过渡的问题。 第十三条,是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同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的革命斗争是互相支持、互相援助。 第十四至十六条,是关于战争与和平、和平共处以及全面禁止和完全销毁核武器的问题。 第十七至十九条,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阶级斗争与“全民国家”、“全民党”的问题。 第二十条,是关于 “反对个人迷信”问题。 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是关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兄弟党关系的准则。 最后三条,第二十三至二十五条,是关于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问题,划清无产阶级革命党和资产阶级改良党的界限问题,以及国际共运的公开论战问题。 复信在结束时表示:中共中央决定派代表团到莫斯科参加将于七月五日举行的两党会谈,希望在两党会谈中对国际共运总路线以及与此有关的一些原则性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能够取得积极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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