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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科学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2013-7-16 23:1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622| 评论: 1|原作者: 何干强|来自: 马克思主义研究

摘要: 毫无疑问,我国现阶段私有经济比重不断扩大,在第二、三产业中的从业人员比重已经超出80%但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了,失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制约的私营经济,就会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造成两极分化。这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私人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

  ▲:怎样才能防止把体制改革变成改掉公有制呢?

  ●:关键在于领导改革实践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确立了正确的信念和改革方向,就会增强维护公有制经济、促进科学发展和共同富裕的自觉性。在改革中不断有人宣扬不要问“姓社姓资”;现在出现贫富差距的问题,有人又主张“用改革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这些说法看起来思想一直很“解放”,但是却起了误导作用,对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有害无益。绝不能认为,凡改革就一定正确,这是违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实际上会起包庇私有化“改制”的作用。难道苏联东欧不是在高喊“改革”中改旗易帜、亡党亡国的吗?社会主义改革是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下,才能达到目的。常有舆论反对“摸着石头过河”的提法,但是我认为,它与“用改革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这种提法并不相同,前者有过河的目的,是说光讲理论不行,还要在正确理论指导下深入实践,才能认识客观规律,取得成功;而后者颇有第二国际时期伯恩施坦那种“运动是一切,最终目的算不了什么”的味道。当今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改革意识固然必要,但是这还很不够,还必须确立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改革实践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改革中增强自觉性,避免走苏联东欧那样的邪路。

  ▲:请结合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谈谈您对划清这种界限的看法。

  ●:首先,划清这种界限是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提出的迫切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革,这关乎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劳动人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可是,目前在经济体制改革领域,马克思主义却在很大程度上被淡化了。有的党政干部甚至相信什么“《资本论》过时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搞计划经济的,搞市场经济要靠现代经济学”等说教;报刊理论版很少刊登应用唯物史观的经济分析方法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章,反而大量刊登那些以“现代经济学”的名义,照搬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为中国改革出谋划策。这十分令人担心。

  其次,是否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革,必然表现在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态度上。我曾分析过苏联亡党亡国前夕,由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主持制定、用以指导改革的《向市场过渡 构想与纲领》,即《500天纲领》。这个纲领的理论指导正是西方主流经济学,核心就是用私有化手段改掉国有经济。用现代西方经济学指导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势必拿公有制经济开刀,原因很清楚,因为这种经济学绝不会因为带上“现代”的桂冠,就改变代表资本家阶级利益的阶级本质。用这种与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利益根本对立的理论来指导中国改革,势必把改掉公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

  再次,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以私有制“生意人”的眼光认识市场经济形态,用是否私有化来判断一国是否“市场经济国家”,而且渗透着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和土地拜物教观念,这种带有资产阶级偏见、扭曲客观经济形态本来面目的经济学,是不可能指导我们建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崭新经济形态的。马克思当然不能对我们如何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直接给出现成答案,但是,他不但已经揭示出当今依然客观存在的一系列客观经济规律,而且为我们进一步认识新时代形成的新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我们遵循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探索、前进,就一定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壮大公有制经济;而拜倒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脚下,只会建立那种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附庸国的市场经济国家。

  ▲:刚才您说如果用西方经济学指导改革势必把改掉公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核心内容。这么说,就应当反对用西方经济学指导改革,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为了保证中国改革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应当毫不动摇地确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地位,理直气壮地反对照搬西方经济学对改革指手画脚。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反对研究西方经济学,而是认为,需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研究、借鉴它,反对“照搬”它,反对用它替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一句话,反对经济学“西化”。我们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若干年来,许多高校和一些党校,经济学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国内刊物的经济类文章,乃至经济管理部门的智囊,都严重偏向西方经济学。这种经济学的“西化”倾向,仍在发酵,正在不断造成淡化、丑化、乃至摧毁公有制经济及其观念形态,积聚威胁国家经济基础的“负能量”。

  其一,用“中等收入陷阱”理论消解人们对公有制经济被严重削弱的注意力。近些年来,国内媒体宣传西方经济学的“中等收入陷阱”原理成为时髦,说什么一国人均GDP一旦进入超出4000美元的中等收入行列,就会进入贫富差距拉大,群体事件、贪污腐败现象多发时期。实际上,这个原理不过是分析一定数量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过程得出的结论,即使符合实际,在逻辑上,最多只是适用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一般现象。但是,这绝不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共同规律。我国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人们的收入差距理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逐步缩小。现在出现贫富差距,应是一种反常现象,真实原因是公有制经济严重被削弱、私有制经济超出应有限度的结果。但是,用“中等收入陷阱”来解释,这就成了发展中的正常、必然的现象。可见,这个时髦用语,遮盖了私有化是不良现象增多的深层原因,成为为私有化“改制”造成恶果而辩护的理由。

  其二,用“垄断”概念丑化国有企业。西方经济学把垄断看作“竞争的缺乏”,“竞争的对立极端”。现代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派主张私有化,贬低垄断,认为它妨碍市场的自由竞争,造成社会整体的福利损失;主张即使在单个企业经营比多个企业竞争效率要高的诸如煤气、自来水、邮政等所谓“自然垄断”行业,也应当通过多个企业竞争,再由单个企业进入轮流经营;尤其反对由政府干预造成的垄断。这种对市场自由竞争的绝对美化,也遭到主张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派的反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的客观规律,处理好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国家干预的关系,这是新课题;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经济学关于竞争与垄断、国家干预的各种理论,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但是,现在国内的许多经济学家,把“垄断”的帽子强加在国有企业的头上,绝对不准国有企业主导市场,主张国有经济完全退出市场竞争领域,这就把“垄断”与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混为一谈。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看来,垄断是私有制经济的范畴,是指私人或少数私人独占市场利益。把国有企业说成垄断企业,这是对作为公有制经济支柱的国有经济的妖魔化。国有经济完全退出市场竞争领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姓“社”吗?

  其三,用“西化顶层设计”改变公有制经济基础。“顶层设计”原本是系统工程学的概念,是指从系统高端开始的整体设计。引入这个概念对我国改革和发展进行系统规划没有什么不好。可是,一旦偏离唯物史观指导思想,用西方经济学指导“顶层设计”,就可能成为瓦解公有制经济基础的“纲领”。近年来,我国政府某部门与世界银行合作,制定了一个有国际影响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报告。其主张通过深化“改革”,使“中国国有企业产出占GDP的比重,应从2010年的27%减至2030年占10%”,主张“通过外国金融机构参与来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如果照这个“顶层设计”去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将不复存在。因此,应当坚决反对抛弃唯物史观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撇开公有制经济基础及其客观要求,去搞所谓改革的“顶层设计”。尤其应当严禁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所谓专家、智囊参与我国改革的“顶层设计”。为什么这些国家严禁高科技专家向我国泄露任何尖端科技信息,却那么热衷于“帮助”“指导”搞社会改革的顶层设计?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其四,用“红利”话语扩大资本拜物教观念的影响。近年来,“红利”突然成了经济舆论的流行语。不少人把改革以来经济发展的成就表述为“土地红利”、“人口红利”、“外贸红利”等;并说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在于取得“城镇化红利”、“改革红利”、“制度红利”等。这当然是一种比喻,但却是一种充满资本拜物教观念的、生息资本家的流行话语。红利者,非劳动所得也,它用于不劳而获者还算合适,用来比喻改革获得的成就,显然不恰当,因为改革的伟大成就主要是广大劳动人民付出辛勤劳动的结果。用坐收渔利的私有剥削观念来动员人们深化改革开放,只会起淡化按劳分配、艰苦奋斗观念,助长按资分配、投机获利观念,带来负作用。在改革中,要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摒弃坐收渔利的“红利”观。

  这些例子说明,西方经济学的经济观、价值观,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服务的,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必然起腐蚀瓦解的作用。

  ▲:您的分析说明,在改革中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改革的指导地位,关系到能否维护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关系到能否走向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

  ●:党的十八大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我认为,把共产党人的这种政治灵魂,渗透到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就会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在正确方向上不断取得新胜利。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是唯物史观。坚信马克思主义,就要自觉应用唯物史观及其方法论来指导改革。我认为,坚持唯物史观的指导思想,就必然会在改革、发展中自觉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唯物史观揭示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我国的改革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已经验证了这个原理的真理性。

  ▲:您对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证。按您的分析,目前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已受到严重削弱,如何才能改变这种不良态势呢?

  ●:这个问题是工人阶级、广大劳动人民和马克思主义学者十分关心的问题。面对公有制严重被削弱的态势,悲观失望是无济于事的。唯一的办法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排除敌对、“西化”势力的干扰,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采取多方面的有力措施,振兴公有制经济!关于如何从当前实际出发振兴公有制经济,事关全局,需要集思广益,自上而下,统一部署。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我这里不揣冒昧,提几点初步的建议。有责任向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对策建议。

  (1)完善国有经营性资本统一监管机构。建立从整体上监管国有金融、工商业等经营性资本的中央机构,直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管;国有资本地方各级管理机构应作为中央有关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家机构统一部署下行使投资和监管职能,并受相应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管。只有纠正地方党政机构脱离中央国资监管机构的统一规划管理国有资产的方式,才能避免各地从局部利益出发经营国有资产,造成地方割据、重复建设。

  (2)严格国有资本重大投资决策责任制。处理好党政“一把手”敢于决策与承担责任的辩证关系。可行的办法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的领导班子实名投票决策责任制。重大决策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均需署名,以便明确投票者的责任,改变那种只用权、不负责的决策方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领导班子选拔机制。

  (3)依靠工人阶级推动国企改革和发展。一是在国企内部推行毛泽东当年倡导的“鞍钢宪法”,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二是在收入分配上对行业不公进行调整,坚决在国企内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纠正国企中高层管理者工资向私企看齐、资本家化的严重错误倾向,决不让“私有化”势力抓住把柄,摧毁国有企业。三是纠正压缩国有经济的经济政策,支持国企在竞争性领域发展。

  (4)坚持依靠我国自身力量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金融领域必须实行单一国有经济;作为经济命脉和货币、货币资本流通核心的金融系统,必须由国家统一监管。在国有经济内部通过体制改革,提高金融管理的效率。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必须由国有金融资本绝对控股;杜绝通过引入国际垄断金融资本家的所谓战略性资本参与中国的金融改革;端正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思想,大力拓展银行在农村深处的服务网点,不再发展所谓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

  (5)明确“公建公租”的城市住房体制改革目标。这是由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国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决定的。商品房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城市公民平等地享有城市土地使用权,决定了城市住房土地使用权形成的级差地租,必须归国家所有,这只有采取公有制建房、公有制租赁住房即“公建公租”才能实现。因此,应当从现在的国家向私商转让土地经营权,私商建房,私人购房,即不合理的“私建私有”住房制度,逐步向“公建公租”转变。这样,才有可能消除在房地产领域出现的,也是最严重、最猖狂的腐败现象。

  (6)重振城市集体经济。改掉城市集体经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放弃国家对城市工人阶级的组织领导,削弱工人阶级的力量。应当把已经取消的关于城市集体经济的政府管理机构恢复起来;同时,转变管理职能,使政府对城市集体经济的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财政、信贷措施,积极支持、引导城市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主经营的集体企业。

  (7)引导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制实现“第二次飞跃”。纠正一些地方“土地向大户集中”的错误舆论和实际做法,积极支持发展农村已经出现的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大力宣传多年来顶住私有化压力、把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实力不断壮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老典型,支持农民自愿实行集体土地统一经营。

  (8)积极引导发展农村集体工商产业。许多地方推行私有化“改制”之后,农村集体乡镇企业已经转制为私营企业。目前,一些地方把在改制中置换出来的剩余集体资本,转化成厂房、设备等实物形态的借贷资本,租赁给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这固然有助于集体资本的保值增值,但是,这毕竟不是直接增加价值的产业资本形态,而是依赖于私营产业资本的利润取得利息收入,形成了集体非农资本对私营工商业资本的依附关系。为了改变这种被动状态,就必须纠正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影响下产生的“集体所有制不能办企业”等错误舆论,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办工商企业、“龙头企业”。应当积极推广华西村、南街村、刘庄等先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工商企业的成功经验。只有重振农村集体工商经济,才能巩固农村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9)通过财政、产业政策,发展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产业。培育、支持一大批高素质的青壮年留在农村,领导集体经济创业,让农民特别是集体种粮农户能尽快地富裕起来。

  (10)加强对私营经济的引导。实施对私营企业主的爱国主义教育。试点新型公私合营方式,促进私营经济向国有、集体经济的再转制,节制私人资本,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这些考虑虽然有一定的依据,但是,毕竟是一家之言,难免有不当之处。相信如果有更多的理论工作者一起来研讨,那一定会对振兴公有制经济形成更好、更完善的对策建议。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567期,摘自2013年第3期《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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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亦云 2013-7-17 08:45
好文!文章对于在当代中国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实现公有制、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分析论证是比较到位的,对于所有制关系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分析也是中肯的,在共同富裕和科学发展等问题上抓住了问题的要害。这样的文章对于回归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理论和舆论价值,应该得到广泛的推荐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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