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科学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访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何干强毫无疑问,我国现阶段私有经济比重不断扩大,在第二、三产业中的从业人员比重已经超出80%但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了,失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制约的私营经济,就会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造成两极分化。这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私人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 ![]() 何干强,男,1946年生,湖南长沙人,中共党员,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当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省高校教学名师”、“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省普通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中国《资本论》研究会、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系统研究会等研究机构常务理事。出版《(资本论)的基本思想与理论逻辑》(国家级重点图书)、《唯物史观的经济分析范式及其应用》等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国外理论动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和译文200余篇。先后主持和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个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采访者简称▲,下同):何老师,您好!2013年1月7日《光明日报》第14、15版的中国社科院“第三届世界社会主义论坛专家观点集萃”中,刊登了您关于“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的观点,多年来您一直在强调要维护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能谈谈您的思考吗? ●(被采访者简称●,下同):谢谢您的关注。我想结合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来谈点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认为,这两个“坚持”意味着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根本标志。但是,从21世纪初以来,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的比重呈明显下降的态势。我在贵刊2012年第10期发表的那篇《论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最低限度》论文,依据国家统计局两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的数据,对此作过分析。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中的公私企业实收资本的比重为56%:44%;到2008年末降为约46.6%:53.4%。如果第二次普查中定义为“法人资本”的实收资本(股份制企业的实收资本)是由私人资本控股的话,那么2008年末公私企业实收资本控制权的比重,就已降到36.4%:63.6%。数据还显示.2008年末,在第二、三产业不少部门中只有不足20%的从业人员在公有制企业工作;而破除资本拜物教观念,从资本的本质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角度来观察所有制结构,理应有50%以上的人员在公有制经济中从业,才符合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规定性。这样看来,公有制被削弱的状况已经极为严重了。它所造成的后果:一是贫富差距严重扩大,背离了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二是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在生产中的主人翁地位,使群众对党的领导颇有微词;三是宏观经济供求结构失衡,科学发展遇到严重障碍。 ▲:您把后果说得这么严重,可否说说事实? ●:这不是危言耸听。公有制的削弱造成居民贫富差距明显拉大,这是人们普遍感觉得到的现象。根据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是0.485,2006年是0.487,2007是年0.484,2008是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09年是0.490,2010年是0.481,2011年是0.477,2012年是0.474。这已明显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自2009年以来,基尼系数有所下降,原因主要是政府实施财政再分配手段,起到一定的缓和作用;但是,这并未从根本上扭转不良态势。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以致贫富差距拉大,虽然是我国前进中出现的问题,但是如果回避这种问题,任其发展,势必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公有制比重的削弱与居民贫富差距的拉大,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毫无疑问,有必然联系,这是唯物史观所揭示的。我们知道,人类的生存、发展都有赖于生产劳动所创造出的物质成果,而只有人的劳动与生产资料按一定方式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劳动。几千年的人类发展史说明,在这种结合方式中,谁拥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谁就能直接从事或组织生产劳动,取得生产成果的直接占有权和分配权。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角度看,他只有凭借其所有权,通过一定的经济形式,控制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支配这种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获取自己的物质利益,其生产资料所有权才具有经济价值。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他没有生产资料,那就只有被迫到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主人那里去从事被支配、被强制的生产劳动,服从主人对生产成果的分配权,才能取回维持生存的生活资料。可见,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或所有制是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全部关系的基础。与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收入分配关系,决定整个社会关系及其运动趋势。 ▲:这就是说,我国居民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要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层面去寻找? ●:完全正确。我国私有经济比重不断扩大,在第二、三产业中的从业人员比重已经超出80%,明显超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它规定的49%的最高限度,这是居民贫富差距拉大、不能从根本上消解的深层原因。我国私营、外资经济是在10余年的时间扩张起来的。媒体现在很少使用私营经济概念,一般称之为“民营经济”;其实这是一个从经营层面说明企业社会性质的模糊概念,它对于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很不利的,因为它掩盖了经济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起着淡化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意识的负作用。其实,现实中的民营经济就是私营经济,更彻底地说,在市场分工制度和协作劳动方式基础上建立的私营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 毫无疑问,我国现阶段需要适当发展附属于公有制经济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但是,如果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严重被削弱了,私营经济就会失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制约,丧失其对于中国民族经济的积极作用,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造成两极分化。这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私人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并且无可辩驳地论证了这个道理。 ▲:您上面说公有制被削弱,会导致劳动者丧失主人翁地位,阻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您为何这样认为? ●:这是显而易见的。劳动者一旦脱离公有制,到私有制经济中“打工”,就必然丧失生产中的主人地位,进而会失去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的地位。 上面谈到,谁拥有了生产资料,谁就取得生产控制权、成果分配权,成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主人。我认为,在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中,除公有制所占主体的比重超出了社会生产力要求的客观限度,国家有必要主动做适当下调之外,公有制的任何削弱,都意味着劳动者在经济上主人翁地位的削弱。在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如果所有制结构调整导致公有制失去主体地位,那就属于调整过度,必须坚决纠正。如果公有制主体地位已经处于严重削弱的境地,而得不到纠正,那么劳动者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的地位迟早会丧失。苏联东欧的教训乃是前车之鉴。 公有制经济不断受到削弱,劳动者不断失去经济上的主人翁地位,这是与“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种“以人为本”的方针相违背的,它必然阻碍科学发展!我们必须确立这样的观点,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是科学发展的制度保证。 ▲:您说公有制是科学发展的制度保证,但是有人却认为,中国30多年来的发展奇迹在于贯彻了“华盛顿共识”,进行了私有化“改制”。还有人认为,科学发展首先是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要对发展有利,姓“社”姓“资”并不重要。您怎么看这些观点? ●:这些观点颇有影响,有必要作些分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是硬道理”。但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当代人类社会实践证明,只有控制人口盲目增长,节约资源,净化生态环境,社会生产力才能可持续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就不能认为任何“发展”都是“硬道理”。党的十八大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应当说,科学发展才是真正的硬道理。 我认为,3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国际公认的奇迹固然值得自豪,但是新中国前30年的经济奇迹也不能淡化。用世界范围比较和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新中国60年来的发展都称得上奇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952年只有679亿元,到1978年增加到3645亿元;2008年达到了300670亿元,1979年-2008年,年均增长9.8%;1952年-2008年,年平均增长8.1%。而1961年-2008年世界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3.6%。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52年-1978年这26年,GDP年平均增长也达到6.67%。可见,尽管改革开放30年经济增长速度相对前30年更快些;但是1978年之前的平均增长速度,也不能说是慢的。因此,不能割裂前后两个30年。全面评估新中国的成就,才能明白公有制经济基础在新中国发展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从而才能更深刻地领会,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当然,我们不能有丝毫盲目骄傲,须知虽然我国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是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11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GNI)才达4940美元,在世界排第84位。 说1978年以来的30多年发展速度快,应归功于私有化“改制”,这绝不能苟同。“华盛顿共识”宣扬新自由主义,主张私有化;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经济全球化的国际条件下,其给许多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危害,难道唯独给中国带来了福祉?其实,新自由主义的“私有产权有效,公有产权无效”论,在上述新中国发展的历史事实面前,完全站不住脚;在理论上也是肤浅的。 ▲:为什么说在理论上是肤浅的? ●:因为这种理论对经济制度缺少客观、全面、深入的认识。新自由主义讲的私有产权,缺乏历史特征。说私有权在任何历史条件下都促进经济发展,这无法解释历史上的不同形式私有制的更替。把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归功于私有权,也不符合事实。资本主义生产以追求剩余价值这种抽象财富为目的,尽管任何社会都有扩大再生产,但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历史特征却是无休止地扩大资本积累;因此,经济发展速度比追求自然物质财富的自然经济,肯定会快得多。然而,这种快却不能全都归功于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快,主要是利用了比自然经济那种狭小、粗放的分工方式优越得多的新社会分工制度.包括企业内的有计划的协作分工制度和全社会以商品货币流通为媒介的、间接实现的市场社会分工制度。而资本主义经济在利用新社会分工制度的同时,其私有制生产关系却同时起着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负作用。《资本论》揭示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比起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私有制来,剥削程度高得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产生破坏、浪费社会生产力的周期性危机。今天,我们更可以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通过破坏生态环境、过度消耗资源而阻碍可持续发展。如果说,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相对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私有制有进步作用,那也只是说,这种私有制允许劳动者有人身自由,实施了文明的剥削形式。但是,它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诞生之后,其弊病就显而易见了。 实际上,我国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主要原因在于自觉地利用了市场社会分工制度,而绝不是私有化的“改制”。应当看到,改革以前在自然经济观念影响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是必须纠正的。但是,这种经济体制的主要缺陷,并不是公有制经济天然没有效率,而是排斥了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有生命力的一般商品流通关系或市场社会分工制度,把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因而影响了公有制经济优越性的更好发挥。因此,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改革绝不是要改掉公有制经济。 有必要指出,我国通过改革开放,促成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比较稳定地转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在公有制基础上实现的。如果没有农村合作化以来,每年持续的、波澜壮阔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打下的坚实基础,改革开放就不可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农业给予的有力支撑:如果不是我国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在生产资料物价放开以前,遵守国家计划规定,低价卖出自己产出的设备和原材料,而不得不高价购进当时已是市场价格的高价投入品,那些一开始就享受市场价格产出而享受国有企业低价设备、原材料的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可能快速积累资本,成为新的市场主体;如果没有公有制企业那么多劳动者,以自己待业、下岗为代价,支持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转制”就难以完成;如果没有公有制培育的广大职工具有服从国家利益的大局意识,社会就难以在物质利益关系发生显著变化的改革进程中这样持续稳定;总之,没有公有制的“全国一盘棋”,没有雄厚的国有、集体经济的支撑,要有序地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转换,是绝不可能的。可惜,目前的媒体对公有制经济支撑改革开放的重大作用,宣传得太少了。 现在有一种舆论倾向,似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阻力。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改革就是“改制”,就是改掉公有制经济。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不少地方打着“改革”、“思想解放”的旗号,不断削弱公有制,这就必然导致贫富差距拉大、经济结构失衡、腐败滋生、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等后果,这与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改革实质显然背道而驰,更是直接阻碍了科学发展。党的十八大要求人们“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我认为,鼓吹私有化,贬低公有制经济的思想观念,理所应当在破除之列。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牢牢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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