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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教育产业化

2013-6-28 21:4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37| 评论: 0|原作者: 纪宝成|来自: 东方红网

摘要: 清算教育产业化时间:2013-06-28 10:21来源:转载作者:纪宝成点击:534 次东方红网编者按:纪宝成校长多年前写的这篇文章,对于我们了解教育战线私有化的情况提供了重要的也是可信的事实。所谓“教育产业化”,其实就是教育私有化。然而,令许多人困惑不解的是,中央文件并没有提出“教育产业化”,更没有提出教育私有化啊,那么为什么教育私有化却堂而皇之地在全国大行其道呢?这就涉及到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假话的问题了。有文章报道 ...

清算教育产业化

时间:2013-06-28 10:21来源:转载 作者:纪宝成 点击: 534 次


       东方红网编者按:纪宝成校长多年前写的这篇文章,对于我们了解教育战线私有化的情况提供了重要的也是可信的事实。所谓“教育产业化”,其实就是教育私有化。然而,令许多人困惑不解的是,中央文件并没有提出“教育产业化”,更没有提出教育私有化啊,那么为什么教育私有化却堂而皇之地在全国大行其道呢?这就涉及到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假话的问题了。有文章报道,官场上有个潜规则,“有些事只说不能做,有些事只做不能说”。看来这个潜规则应该是真的。你看,全国私有化改革已经致使公有制经济只有28%(《2030年的中国》)可是有谁看到中央领导或中央文件说过要搞私有化啊?这就是只做不说。中央领导讲话和中央文件一直在说“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甚至把这个规定写到宪法和党章里,然而行动上不是照样以“改制”为名,把私有化搞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吗?不是照样把公有制经济从主体地位上赶下台了吗?这叫只做不说。
       有人会问了,共产党一向是光明磊落,从不说假话,因而才取信于民,赢得人心,也赢得政权,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呢?这个问题问得好,这正是全部问题的根源所在。这个根源就是资产阶级在共产党内的代理人——修正主义者和走资派们改变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改变了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改变了马列毛主义的指导地位,改变了社会主义道路,改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教育战线怎么可能不搞产业化、私有化呢?不仅是教育战线了,其它战线也都如此。这就是“倾巢之下安有完卵”的道理。

       在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进程中,一种泛市场化的思潮也随之而起,有时甚至相当流行,许多人包括不少官员也为之惑为之鼓甚而为之大开其道。所谓泛市场化,就是把市场关系引入到不应当引入的领域。在泛市场化论者眼中,“公共”二字黯然失色了,他们借“改革”的名义,恨不得将人们所能想象的所有领域都变成商品货币关系,因而也就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教育产业化亦即教育市场化就是其中一种流布甚广的理论误导。
  所谓教育产业化,就是鼓吹要像兴办工商业一样兴办国民教育,要像办企业一样办学校。企业讲投资讲回报讲利润讲分红,学校也应讲投资讲回报讲利润讲分红;企业搞股份制,学校也可以搞股份制;国有企业搞改制,公办学校也可以搞改制;总之凡是企业可以搞的事情,学校也大体这样去做。在他们眼里,教育与经济、学校和企业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所以,他们无意或有意地回避教育的固有属性,制造教育产业化的种种舆论,在教育领域掀起一场“沙尘暴”,迷乱人们的眼睛,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然而,教育毕竟不是经济,它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并不是想回避就回避得了的。

 

  为什么教育不能产业化


  教育究竟能不能产业化?教育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与私人产品相同的属性,比如这种产品的消费也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排他性,并且,受教育者可以通过教育得益,例如增加工资收入、提高社会地位、获得精神享受等,其教育花费也就等同于私人的一种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具有商品属性,可以定价,可以买卖。但是,教育同时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社会公益性。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可以获得个人的种种直接收益,但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无疑可以给全社会带来广泛的收益,包括生产力的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等等。正是教育消费的这种溢出效应,也就是公益性,所以,经济学把教育定义为“准公共产品”,而不是私人产品。这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共识,成为世界所有国家主要由政府举办教育事业的最重要的理论根基。
  199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教育大会,大会一致认为“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教育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我们认同这样的认识。事实上,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自己的国民实行完全的教育产业化政策;政府对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教育产业成了盈利性产业,经济效益第一;学校成了学店,利润第一;教师成了店员,创收第一;学生成了顾客,有钱第一;知识成了商品,畅销第一,那么,我们的教育将走向何方?我们的社会又将走向何方?
  一个例外是,对外国留学生的教育可以实行准市场政策,因为他们不是本国的纳税人。

  而教育产业化论者却主张把教育推向市场,用经济规律或产业运行规律支配教育的发展;他们鼓吹用办企业的方法办学校,怂恿或鼓动学校追求利润以求生存和发展。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未提出教育产业化,但是,近些年来教育产业化的空气在不少地方一直比较浓,有些地方则是愈演愈烈,并事实上或强或弱或多或少地成为了这些地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取向。这种状况对教育造成的“器质性内伤”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显现。
       教育产业化的直接后果主要有:
  一是明显减缓了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加,严重制约了教育的健康发展。1993年我国政府颁布实施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到上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这一工作目标,这个4%并不是一个高的标准,只不过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1986年我国的这一比重就已达到了3.43%。然而遗憾的是,一方面提出了令人振奋的“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一方面对教育的财政投入的比重多年来却一直徘徊在世界最低水平线上。就在提出4%的目标之后,这一比重不升反降,1995年降到了最低点的2.41%,此后虽然缓慢回升,1999年达到2.79%,2002年达到3.32%,2003年却微降为3.28%;对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调整后,该年的这一比重又回到了1999年的水平:2.79%。这样的比重大体只相当于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产业化的恶劣影响。
  事实上,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大旗成了不少地方政府摆脱所谓教育财政包袱的最佳理论武器。在这样的大旗下,许多地方的教育增量主要靠收取学生的学费来支撑,1990年代末高等教育扩招以来不少省区对每个大学生的财政拨款标准竟然已降为每年两三千元、三四千元就是明证!在这些官员看来,在财政不投入少投入的情况下也能取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上升的“政绩”,何乐而不为呢?据初步匡算,如果按上述纲要规定时间实现4%的目标,那么,迄今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大约少了数千亿元左右。假如教育部门这几年多得了数千亿元投入,那该是全国人民多大的实惠!
       二是出现了种种教育乱相,部分抵消了教育发展的成果。
       (1)一些人高举“教育产业化”的旗帜堂而皇之地将教育变成商品来谋取高额利润。
       (2)一些地方官员在教育产业化的旗号下不仅将其权力范围内的高中、技校这种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国有教育资源出让给民营资本,甚至对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也不放过,还提出什么“靓女先嫁”,把优质的高中、初中、小学以“改制”的名义卖掉。
       (3)在财政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教育产业化也成为一些学校乱收费、高收费的“理论根据”,甚至成为教育领域极少数人寻租活动的挡箭牌。什么“校中校”、“一校两制”、“国有民办”以及多半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择校热”和巨额“择校费”等等,都不过是高收费、乱收费的花样翻新。
       (4)教育产业化论者还片面夸大教育拉动消费、刺激经济增长的所谓经济功能。在这里,神圣的教育功能不见了,只剩下扩大招生对即期经济增长的所谓“贡献率”(有专家测算,在各行各业中教育拉动消费的作用其实要排在100位次之后)。以上列举的教育乱相不仅是对教育功能和性质的扭曲和异化,也坑害着广大老百姓和学校的教职员工,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应当警惕的是,一旦容许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成为决定学生接受教育质量和程度的条件,优质教育就可能成为富裕阶层的特权,这不但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而且最终会影响到国家、社会的良性发展和民族的长远利益。
  三是导致教育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受到损害。在受到教育产业化思潮影响严重的一些地方、一些学校,教育价值失衡,教育行为失措,学校功能变异,学术精神沦丧。这是对教育的根本性伤害。在这类地方,人们的兴奋点往往围绕着创收、盈利、回报、改制等经济话语,而人才培养、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术追求等却被置诸脑后。教育产业化引发的上述后果,虽然不是当今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流,但如果任其滋生蔓延下去,必然会严重国家建设,也会严重影响教育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实现。


 

   清算教育产业化的恶劣影响


  清算教育产业化的恶劣影响,就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我们希望,到2010年,能够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利益出发提出并重申过的上述4%的目标。教育是直接惠及亿万人民的最大公益事业之一,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为此,当前首先是要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的真正实现,同时也要提高目前过低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财政性投入,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在实现投资型财政向公共型财政的转化过程中,应当同步完成财政性教育投入的制度创新——最重要的是将这种投入的全过程(包括拨付数量、拨付程序、使用监督、效果评价等等)纳入法制的轨道。财政性教育投入的预算决算要纳入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议程,并应采取成立教育拨款评估委员会等配套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学费收取的额度与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相比,即使在世界范围内看也已经处在高线上,不宜再提高。那种老是把眼睛盯住老百姓的“口袋”,甚至制造诸如老百姓银行储蓄存款有多少多少可以用来支付学生高额学费之类的理论根据,实在是不高明、不可取。老百姓因教育而返贫、因教育而压抑消费的报道屡见报端,我们不应当置若罔闻。
  学校除了按规定收取学费充作办学经费外,还要善于通过市场运作依法开展积极的创收和筹资活动,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诸如学校的技术发明转化为生产力、开展专业咨询、进行专业培训、学校基金会的良性运作等等。已如上述,这些与教育产业化是两回事情。

 

注:本文作者纪宝成是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



 

(此文本网有删略)

(责任编辑:新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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