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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逻辑”与“资本逻辑” 1 这位经济学家:市场逻辑就是既“利己”又“利他” 为了说明人类是如何从“以自我为中心”走向“合作和互助”的,这位经济学家还把市场和市场经济与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联系起来。在他看来,“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幸福,都不断追求better life”。市场和市场经济则要求,“通过让别人幸福使自己变得幸福”。具体言之,“市场就是你必须通过满足别人的需要来实现你自利的动机。……它使得你不能伤害别人,你致富也好,地位提升也罢,一定得建立在给他人创造幸福、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基础上”。换言之,只有满足他人的需要,才能使他人幸福;只有让他人幸福,才能使自己变得幸福;只有为他人和社会创造财富,才能为自己创造财富。“自我中心”体现了人的“利己”的一面,而“合作和互助”则体现了人的“利他”的一面;“利他”并非人的本意和目的,它不过是用以实现人的“利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也只有通过“利他”的手段,才能实现“利己”的目的。这就是这位经济学家所理解的“市场逻辑”,他坚信:“市场经济可以将人的利己之心变成利人之行。” 2 马克思:要区分两种性质不同的市场和市场逻辑 没有商品生产和交换,就没有市场和市场逻辑,而同样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却可以具有不同的经济性质。马克思就严格地区分了“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是两种性质迥异的经济活动,不能混为一谈。 其一,二者所体现的生产关系不同。从商品生产的发展来看,没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就没有商品生产。但是,“私有制的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在性质上就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缺陷之一,便是“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它忘记了,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简单商品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的个体私有制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则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 其二,二者所包含的生产目的不同。生产关系决定生产目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目的。尽管说,“在商品生产中……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是因为而且只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质,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但是,马克思发现,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目的上具有质的区别。简单商品生产的目的,是获得使用价值,以满足生产者的需要。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则不然。“生产剩余价值或榨取剩余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定的内容和目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吮吸”。对资本家而言,“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值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也“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决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如果说,简单商品生产的目的在于“谋生”即获得使用价值以维系生计,那么,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目的就是“赢利”,即获得剩余价值以实现价值的增值。 其三,商品生产发展的程度和水平不同。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中,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范围被严格地限制在经济领域,其发展程度是十分有限的。资本主义社会则不同,商品生产和交换不仅占据了整个经济领域,而且进一步溢出经济领域。资本主义把钩质生产劳动者的“劳动力”也变成了商品。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由工人自己作为商品自由出卖……只有从这时起,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只有从这时起,每一个产品才一开始就是为卖而生产,而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都要经过流通。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但也只有这时,它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 其四,商品生产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同。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中,“真正的交换只是附带进行的,或者大体说来,并未触及整个共同体的生活,不如说只发生在不同共同体之间,决没有征服全部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社会在整体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生产和交换处于从属地位。资本主义社会则不同,其经济形态完成了向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转变,商品生产和交换已经居于主导地位。在这里,社会生产过程牢牢地“为交换价值所控制”,在经济活动中“占优势”的,是产品的交换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 其五,价值规律作用的实现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由于商品的“交换规律只要求彼此出让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相等”,所以,价值规律在本质上是等价交换规律。只要是商品生产和交换,价值规律就会起作用。简单商品生产如此,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也是这样,马克思说:“资本家是以商品交换规律作根据的。”但是,在不同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中,价值规律的实现方式和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在简单商品生产中,市场价格围绕着价值而波动,价值直接调节着商品的市场价格。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商品的生产价格,是市场价格围绕着摆动的中心”,调节市场价格的不再是价值而是“生产价格”,价值规律需要间接地通过生产价格来表现和实现其在按比例分配劳动中的作用。可见,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虽然“仍然有效”,但是“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后所采取的那种……表现形式”,则明显是“改变了”。 (接下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