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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入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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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0 12:32: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1-7-30 22:15 编辑

作者 馬克思主義者

  價值

  馬克思的價值概念可認為是他思想主體中最有爭議的概念。非馬克思主義者普遍地宣告價值概念是馬克思主要的邏輯錯誤的根源,而不管承認馬克思在其他方面有什麽見解(龐巴維克的《卡爾·馬克思及其體系的終結》仍然是最有權威的論述,見“參考書目” ①),在馬克思主義者中間,價值概念也是有極大爭議的問題。有些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在對資本主義具體經濟現象的分析中,價值概念是多余的;因此,在對剝削進行基本的馬克思主義的分析中,價值概念是不必要的。其他一些馬克思主義者則認為,價值概念是成功地理解貨幣、資本和資本主義動態的基礎;因此,沒有價值概念,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的分析就崩潰了(前者見斯蒂德曼:《斯拉法以後的馬克思》,1977年英文版;後者見“參考書目” ③、 ④、 ⑤;同這兩者觀點極不相同的有代表性的例子見“參考書目” ⑥)。

  在馬克思看來,商品的價值把資本主義條件下勞動的社會性所具有的特殊的歷史形式,表現為社會勞動力的耗費。價值不是一種技術關系,而是人們之間的一種社會關系,在資本主義條件下,這種社會關系采取了一種特殊的物質形式,從而表現為這種物質形式的屬性。這首先表明,人類勞動作為商品形式的普遍化完全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對價值這一概念的分析同樣也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其次,這也表明,價值不只是一種精神中存在的概念;它具有一種現實的存在,價值關系成為資本主義社會關系所采取的特殊形式。由於這種形式就是商品。因此,這就決定了商品是馬克思分析的出發點。馬克思在他論述政治經濟學的最後著作之一中,把他論述的程序總結如下:

  “……我不是從‘概念’出發,因而也不是從‘價值概念’出發……我的出發點是勞動產品在現代社會所表現的最簡單的社會形式,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並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現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這裏我發現,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價值,另一方面,是交換價值的承擔者,從這個觀點來看,它本身就是‘交換價值’。對後者的進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換價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價值的‘表現形式’,獨立的表達方式,而後來我就來分析價值”(《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12頁)。

  由於商品是為交換目的而生產的物,因此,商品具有“交換價值“,交換價值被定義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比例。因而商品既是使用價值又是交換價值。但是,這是一種使人誤解的說法。交換價值總是隨時間、地點和環境不同而不同,一個商品所具有不同的交換價值,同它所交換的不同的商品一樣多;在某種意義上,同它交換的每一商品也同樣如此。因此,存在著使所有的相互交換的商品相等的某種東西。這就是說,交換價值是同它相區別的某種東西的表現形式。這種等量的共同因素不可能是商品具有的物理的或自然的屬性,因為它們是異質的。在交換過程中,表示同質的某種東西,並且所有商品都具有唯一的共同屬性,就是它們都是勞動產品。交換過程使生產商品的的所有不同類型的勞動在質上相同,生產商品的這種同質勞動叫做抽象勞動。價值就是抽象勞動的對象化或物化,價值的表現形式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因而商品不只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而且還是使用價值和價值。

  從龐巴維克以來,批評者們都把《資本論》第1卷開頭幾頁的論證,解釋成馬克思試圖證明價值的存在,典型的是認為,這一未被證明的證據是不充分的,因為馬克思忽視了所有商品都具有其他共同屬性。例如,所有用於交換的商品,對它們的需求相對都是稀缺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物就可以無償地贈送,而不要進行交換),因此,在心理學上,即在人們對商品的需求和供給的動機上,也能發現馬克思所探尋的共同屬性(這是資產階級經濟學走的路線)。從實證主義或經驗主義角度來看,這種論證是極為有力的,但是,它沒有考慮到馬克思極不相同的哲學傳統;馬克思並不是通過得出我們所體驗到的全部現存的異質商品共有的某些(任意的)抽象屬性,對價值的存在提出形式上的論證。相反,他分析的是實際存在於資產階級社會中的人們之間的典型關系──一種商品同另一種商品的交換關系。這是因為:首先,政治經濟學範疇是特殊生產關系的必然反映;其次,正是通過對這些範疇及其所采取的形式的批判性的考察,資產階級關系的內容才得到闡述和揭露。形式上的、非辯證的分析永遠領會不了馬克思對價值的分析,因為它同所涉及的具體關系沒有任何內在聯系。馬克思在1868年7月11日給庫格曼的信中談到:

  “即使我的書中根本沒有論‘價值’的一章,我對現實關系所作的分析仍然會包含有對實在的價值關系的論證和說明。胡扯什麽價值概念必須加證明,只不過是由於既對所談的東西一無所知,又對科學方法一竅不通“(《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368頁)。

  在得出作為抽象勞動對象化的價值定義之後,馬克思進一步對價值的計量作了考察。價值是用生產商品的平均的必要的時間單位,通過對抽象勞動的計量來計量的。因而,在所有生產者生產率普遍提高,勞動時間縮短時,商品的價值就下降。因此,商品價值的變動同對象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勞動量成正比,同生產這一商品的具體勞動生產率成反比。在簡要考察了同其表現形式相獨立的價值之後,馬克思進一步證明了交換價值是怎樣成為價值的必然表現形式的。直到目前為止,這一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忽視;利用交換價值引申出交換價值,然後再利用價值引申出交換價值,這終究似乎還表明了某種循環論證。但是,這采取的又是形式邏輯的方法,它並不適合對本質和現象,或者內容和形式問題的說明。魯賓對這一點作了評論:

  “人們不能忘記、在內容和形式關系問題上,馬克思采取的是黑格爾的觀點,而不是康德的觀點。康德把形式當作同內容具有外在關系的某種東西,當作從外部依附於內容的某種東西。從黑格爾的哲學觀點來看,內容本身並不是形式上從外部依附於它的某種東西。相反,通過內容的發展,內容本身產生出已經潛在於內部中的形式。形式必然從內容本身中生長出來”。

  事實上,馬克思對他的政治經濟學的前輩,特別是對斯密和李嘉圖的主要批評之一就是認為他們忽視了價值形式,把價值形式看作是外在於商品本質的某種東西。因此,他們不能理解勞動為什麽表現為價值,為什麽價值計量(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表現為貨幣額。馬克思認為,這種錯誤的原因在於,勞動產品的價值形式,這種最抽象的同時又是資本主義最普遍的形式,沒有被看作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物,而被看作是社會生產的永恒的、自然的形式。因此,價值和價值量就同特殊的社會關系相分離,所作的分析就成為形式的,而不是辯證的。只有證明了價值怎樣必然地表現為交換價值,才可能理解價值怎樣表現為貨幣額,價值形式怎樣含有貨幣形式的意義。因此,馬克思的價值理論同時也就是他的貨幣理論。

  作為商品,勞動產品同時具有自然形式和價值形式。但是,價值形式只是在一種商品同另一種商品交換時才表現出來。價值並不是離開同別的商品的交換、單個商品所固有的某種東西,而是反映了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之間的分工,商品生產者勞動的社會性質只有在交換行為中才顯露出來。因此,價值是一種純粹的社會現實,它的形式只能在商品和商品之間的社會關系中表現出來。馬克思把所作的這種考察稱作“簡單的、個別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在這種形式中,X量商品同A同Y量商品B相交換。由於商品A把它的價值表現在商品B上,所以商品A的價值相對地得到表現,商品A就處在“相對價值形式”上。相反,商品B成了表現商品A的價值的材料,商品B就是“等價形式”。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總是同時存在於價值表現中;在這一價值表現中,它們顯然是互相排斥的。

  首先考察相對價值形式。商品B是商品A的價值的物質對象,但是,商品並不只是物化勞動的量,因為這並不能賦予它們以不同於自然形式的價值形式。商品A的價值作為物化勞動,必定具有一種同商品A本身不同的客觀存在;這樣,商品B的物質形式就成了商品A的價值形式。只有不同種商品之間的這一等式,才揭示了創造價值勞動的特殊性質,因為正是交換過程本身,才把物化用於交換的不同種商品中的不同種勞動,歸結為一般勞動的共同性質。進而,由於商品A的價值在商品B的使用價值上得到表現,這就產生了商品A的價值量的變化,並不必然地在相對價值量的變化中得到反映的可能性,反之亦然。(這種潛在性的發展包藏了馬克思經濟危機理論的核心。)其次考察等價形式。馬克思指出了他所稱作的等價形式的三個“特點”:第一,使用價值成為價值的表現形式。商品B表現商品A的價值,它根本不表現自身的價值;商品B的物質體是抽象勞動的對象化。第二,生產商品B的具體勞動成為抽象勞動的表現形式。這就意味著,生產商品B的具體勞動盡管是個別人的私人勞動,但它同其他種類的勞動直接相等。第三,私人勞動采取了直接社會勞動的形式。這三個特點,即使用價值表現為價值、具體勞動表現為抽象勞動和私人勞動表現為社會勞動,是理解馬克思價值理論的關鍵。雖然商品既是使用價值又是價值,但只有在它的價值取得了同它的使用價值形式相獨立的和截然不同的表現形式時,它才表現這種雙重作用。這種獨立的表現形式就是交換價值。價值的性質使交換價值成為它的獨立的表現;在交換關系內部,商品A的的自然形式只當作是使用價值,而商品B的自然形式只當作是價值形式。在這一意義上,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內在對立被外在化了。

  通過指出商品A不僅同商品B交換,而且也同商品C、D、E等交換,馬克思把簡單價值形式展開為“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商品采用的等式形式是無關緊要的事情。商品A顯示了在同整個商品世界發生社會關系中的地位;每一種其他商品表現為具有價值的物質對象,表現為一般人類勞動的特殊的實現形式。因而,同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截然相反,不是商品交換調節價值量,而是商品價值量調節商品交換的比例。然而,商品A的價值的一系列代表實際上是無止境的,並且不同於其他任何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由於存在著無數的等價形式,因此所有的具體勞動都表現抽象勞動,一般人類勞動沒有一個單一的、統一的表現。

  這通過倒轉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引出“一般價值形式”就易於得到糾正。如果商品A把它的價值表現在無數的其他商品上,那麽,所有這些商品也就把它們的價值表現在商品A上。這樣,一種單一商品就被分離出來,表現所有的商品的價值,使每一種商品都同它自身的使用價值相區別,同所有其他商品的使用價值相區別,以此表現出所有商品所具有的共同的東西。這一商品被稱作“一般等價物”,它的自然形式是所有商品的價值共同承認的形式,是所有勞動的有形的代表,馬克思稱之為“商品世界的社會表現”。這種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作為其他所有商品的價值形式,這種特殊商品就成了“貨幣價值形式”中的貨幣商品,這就完成了商品的價值表現同商品本身的分離。商品價值除了交換價值沒有其他表現形式,而交換價值也只有在貨幣上得到表現。價值決不能用價值的實體即抽象勞動來表現,也決不能用價值的尺度即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表現。價值表現的唯一形式和價值能夠表現的唯一形式,就是貨幣商品及其量的尺度。正如馬克思在1858年4月2日寫給恩格斯的信中所指出的的:“從價值的一般特點……同它表現為某種商品的物質存在等等之間的矛盾中產生出貨幣這個範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303頁)。在早先論述價值和貨幣的手稿中,馬克思在手稿的括號內指出:“往後,在結束這個問題之前,有必要對唯心主義的敘述方法作一糾正,這種敘述方法造成一種假象,似乎探討的只是一些概念的規定和這些概念的辯證法。因此,首先是弄清這樣的說法:產品(或活動)成為商品;商品成為交換價值;交換價值成為貨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7頁)。經濟範疇是人類活動的反映,馬克思把同一範疇的邏輯起源同歷史起源相比較。他強調,歷史上勞動產品作為商品形式的發展同價值形式的發展是一致的,在總體上他總是把他邏輯分析的結果同現實的歷史發展的結果相比較。但是,在《資本論》第1卷第2版跋中,他也強調了研究方法和敘述方法之間的主要不同之處。他認為:

  研究的方法“必須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種發展形式,探尋這些形式的內在聯系。只有這項工作完成之後,現實的運動才能適當地敘述出來。這點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觀念地反映出來,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就好象是一個先驗的結構了”(《資本論》第1卷,第23—24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馬克思克服了他在價值和價值形式敘述上的巨大麻煩。馬克思聽從恩格斯對《資本論》第1卷校樣的批評,寫了第1章附錄,《資本論》第1卷第2版和以後各版中,這個附錄重新寫進了第1章。第1版的這一附錄是馬克思價值形式理論的最清楚的陳述(參看馬克思:《價值形式》)。雖然馬克思承認他的陳述是困難的,但是他認為,他對價值形式的分析不能被舍棄,“這部分對全書來說是太有決定意義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311頁)。這並不是“一個先驗的結構”,不是“一些概念的規定和這些概念的辯證法”。把商品形式看作是價值形式的這一抽象是一種現實的抽象,因為交換過程是現實的過程,由此而同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勞動產品相適應。這就意味著,不可能存在價值的先驗規定,因為只有交換過程才使生產成為社會的,才建立了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之間的聯系,並保證在交換中實現的價值是而且只是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的勞動的表現形式。商品的價值只有在商品的生產之後才能在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上得到表現,在發達的資本主義中,這另一種商品就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貨幣。一旦證明了這一點,馬克思就能進一步從貨幣和貨幣的關系這一最高形式上,探討了“價值規律”(價值量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詳細內容,通過對資本和資本積累範疇的闡述,最後探討那些在資本主義表面上似乎同價值規律相矛盾的現象。與此相對應,在貨幣和貨幣關系的最高形式上,馬克思也有了探討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系是怎樣顛倒的,這種顛倒是怎樣在意識中得到反映的根據。

  價值與價格

  為了使對象化在商品中的個別勞動時間具有抽象勞動的一般特征,一種特殊的商品必須采取對象化的、一般的勞動時間的形式。商品作為價值的一般性質和它作為使用價值的特殊性質之間的矛盾,只有通過它本身的對象化才能得到解決;交換過程在物質上把商品的交換價值同商品本身區別開來;這樣,所有作為使用價值的商品,就同作為表現它們價值形式的貨幣同商品對立起來。因此,馬克思把價格定義為價值的貨幣形式,商品的價值在貨幣商品(例如黃金)量上得到表現。

  貨幣商品也象價值尺度的作用一樣,必然起著價格標準的作用。它能起到價值尺度的作用,只因為它本身就是勞動產品,因而在價值上潛藏著可變性;作為價格標準,尺度的穩定性顯然是重要的。那麽,為什麽價格可能發生波動呢?這或者是因為商品價值已經改變,而貨幣價值保持不變;或者是因為貨幣價值已經改變,而商品價值保持不變;或者是因為這些變化的某種結合。因此價格總是對價值作出精確計量的假定是決不可能的。價值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量的,在概念上這總是一種準確的尺度。但是,它只能表現為特定交換中的商品和貨幣之間的交換比率;由於涉及兩個獨立的商品,因此這種交換比率,既可能表示商品的價值量,也可能表示較大的或較小的貨幣量,因為它是在特定的交換環境中出售的。因此,價格和價值量很可能是不同的;馬克思評論道:“但這並不是這種形式的缺點,相反地,卻使這種形式成為這樣一種生產方式的適當形式,在這種生產方式下,規則只能作為沒有規則性的盲目作用的平均數規律來為自己開辟道路”(《資本論》第1卷,第120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商品的價格代表了它的觀念的價值形式,即同想象中的貨幣商品相等;但是,要使這個價值形式得到實現,必然進行交換。在這一意義上,價格形式既意味著商品同貨幣交換的可能性,也意味著這種交換的必然性;對這種交換的分析,為馬克思進一步闡明資本概念提供了基礎。一種通常的誤解就是認為《資本論》第1卷談的是價值,《資本論》第3卷涉及的是價格。情況正相反,《資本論》第1卷一開始就對價格形式作了闡述。然後,馬克思再從所有資本共同性的角度,使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適合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動態發展。通過競爭過程,資本之間的差別要求價格形式進一步發展成生產價格和市場價格,但是,這種競爭只有在對資本主義生產作了展開分析之後才能分析,因此,在《資本論》第3卷才作充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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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7-30 12:33:4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1-7-30 12:46 编辑

勞動力

  勞動力就是從事增加商品價值的有用勞動的能力。工人出賣給資本家換取貨幣工資的就是勞動力。勞動力同勞動是有區別的,勞動是人類生產力為改變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增加商品的價值的實際使用。勞動產品能作為商品買賣。但是,要對勞動本身即生產活動的買賣這一概念賦以確切的含義,卻是不可能的。不能出賣勞動產品的勞動者必然出賣勞動力,並同意從購買者的利益出發和在購買者的指揮上消耗其勞動,以換取一定的貨幣量即工資。

  勞動力範疇是在用勞動價值論解釋余價值源泉中提出來的。資本家支付貨幣購買商品,然後又出售商品換得比他支付的貨幣更多的貨幣。但是,這種情況之所以能夠經常不斷地出現,只是由於存在某種在使用時能夠增加商品的價值的商品。勞動力就是這樣一種商品,而且是唯一的這樣一種商品;因為在購買和使用勞動力中,資本家榨取了勞動,而勞動就是價值的源泉。從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來看,剩余價值的源泉在於資本家付給勞動力的價值,小於他們所榨取的由勞動加到商品上去的價值。對剩余價值的其他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資本家按低於商品的價值購買商品,或者按高於商品的價值出售商品,但是這只能解釋個別剩余價值,而不能解釋整個生產體系的剩余價值,因為用這種方法獲得的價值肯定是其他一些商品生產者失去的價值。

  資本家在市場上購買勞動力這一現象產生的歷史前提條件就是“自由”勞動者階級的出現:首先,他們有“自由”處置自己勞動力的合法權力,以在交換這一限定的階段中同潛在的購買者談判;其次,他們同樣也享有不掌握或支配生產資料所有權的“自由”。因此,勞動力現象要求消除奴隸製和農奴製,消除對人們在交換中處置自己勞動力權力的一切限製。它也要求直接生產者同生產資料相分離,這樣他們就不可能生產和出售他們的勞動產品,從而迫使他們為了生計而出賣勞動力。

  盡管在充分發展的資本主義生產中,勞動力表現為市場上的一種商品,但是,它還是有一些同其他商品不同的特點,並引起了資本主義生產體系中的一些重要矛盾。首先,盡管勞動力表現為市場上出售的一種商品,但是這一商品的生產卻同其他商品不一樣。勞動力的生產是工人作為人的生物上和社會上的再生產。這一復雜的再生產過程涉及在總體上和資本主義關系或商品關系不同的社會關系。例如,在極為發展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勞動力是由不拿工資的家務勞動再生產出來的;在較不發展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勞動力常常是由殘存的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再生產出來的。這些過程有其自身的邏輯和觀念形態;純粹的資本主義關系的邏輯不可能完全地和自行地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

  其次,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就是它創造價值的能力。勞動力同其它商品不一樣,為了使用勞動力,購買者即資本家必然同出售者即工人之間建立一整套全新的關系。從勞動力中榨取勞動,引起了購買者和出售者之間超出通常談判商品價格(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工資)範圍的附加的鬥爭條款;引起了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上的鬥爭。這些對抗階級的鬥爭,本質上構成了資本主義生產的技術上的和政治上的問題。

  最後,勞動力的出售使得工人同他或她自己的生產的創造力(這種創造力轉到了資本家手中)相異化,同對勞動產品的控製相異化。在勞動力商品出現後,商品形式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矛盾再現為工人同他或她的勞動和產品的異化。

  盡管在李嘉圖的著作中,在對價值理論的有條理的闡述上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但是古典政治經濟學並沒能解決“勞動的價值”這一概念所固有的混亂,在有些場合“勞動的價值”指的是工資,在其他一些場合指的卻是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馬克思通過把勞動概念分解為勞動、勞動力這一對概念,消除了這種混亂(參看《資本論》第1卷第4章第3節和第17章)。這就使我們明白,出賣勞動力來換取資本家的工資這種交易,發生在生產之前,發生在產品中價值的出現之前;這也使我們明白了資本主義生產占有剩余價值的確切機製。馬克思把區分勞動和勞動力的這一發現,看作是他對經濟科學作出的最重要的積極的貢獻。

  勞動過程

  在最簡單的意義上,勞動過程就是勞動據以物化或對象化在使用價值中的過程。在這裏,勞動就是從事勞動的人和自然界的相互作用,自然界的要素由此而按照一定的目的被有意識地改變了。因此,勞動過程的要素有三方面:第一,勞動本身,即有目的的生產活動;第二,勞動所作用的對象;第三,用於從事勞動過程的資料。通常由先前的勞動過程所提供的那些勞動對象被稱為“原料”。勞動資料既包括基礎結構或同勞動過程間接相關的要素(渠道,道路等等),也包括如工具這樣的勞動借以影響勞動對象的直接要素。它們總是以前勞動過程的結果,它們的特點既同勞動發展的程度有關,也同勞動在其中完成的社會關系有關。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一起被稱作“生產資料”。由於勞動的作用而改變了勞動對象,這就是使用價值的創造;我們同樣可以說,勞動已對象化了。由於生產資料就是勞動過程所消費的使用價值,因此,這一過程就是“生產消費”過程。由於使用價值由此而被生產出來,因此,從勞動過程的角度來看,所完成的勞動就是“生產勞動”。

  勞動過程是人類生存的條件,這對所有的人類社會形式都是共同的:人們一方面依靠他們的勞動這一主動要素,另一方面也依靠自然的、無生命的世界這一被動要素。但是,為了理解勞動過程中不同參與者相互之間的關系,就需要對勞動過程在其中發生的社會關系作一考察。在資本主義勞動過程中,資本家在市場上購買生產資料,也購買勞動力。然後,資本家是通過使勞動力的承擔者(工人)在他們的勞動中消費生產資料而“消費”勞動力的。這種勞動是在資本家監督、指揮和控製下完成的,所生產的產品是資本家的財富,而不是直接生產者的財富。勞動過程只是資本家已購買的物和物之間的過程——因此,這一過程的產品就屬於資本家。

  這些產品對資本家具有使用價值,只是因為它們是交換價值的承擔者。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的目的就是生產在價值上超過生產過程中消費的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價值的商品。因此,這種生產過程既是創造使用價值的的勞動過程,也是創造價值的增殖過程;增殖過程之所以可能,只是因為勞動力的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之間存在著差額。理解馬克思經濟學的關鍵,就是把勞動力的價值同勞動過程中勞動力的耗費所增殖的價值區別開來。只有後者超過前者,剩余價值才可能創造出來。再者,資本控製了勞動力,這是由於人們在歷史上同生產資料分離開了,因此人們被迫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換取工資,只能進行工資交易。而資本家控製勞動,這是因為勞動力的使用是在資本家監督下完成的,在這一過程中,工人階級被迫完成比維持他自己生存所必需的更多的勞動。因而資本是一種強製的社會關系。

  勞動過程涉及的是生產的質的運動,是具有一定目的和內容的、生產某種特殊產品的過程。從量的觀點來看,價值創造過程把這一過程中的所有因素都看作是一定量的對象化的勞動,對象化的勞動以一般等價物為單位,按照社會必要的持續時間加以衡量。任何商品生產過程都是勞動過程和價值創造過程的統一。一旦價值創造過程超過一定點繼續下去,我們就有了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形式,或者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即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的統一。

  在現代許多論述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馬克思主義論著中,在用語上存在著某些不準確之處: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往往被確定為資本主義勞動過程,而不是勞動過程和價值增殖過程的統一。堅持區分這兩個過程,對於堅持為人熟悉的馬克思主義使用價值和價值過程的兩重性是重要的。資本主義條件下的生產資料具有類似的雙重特點。從勞動過程的觀點來看,生產資料是用於有目的的生產活動的資料,工人在實體上同生產資料發生聯系,生產資料成為勞動活動對象化在產品中的本質要素。然而,從價值增殖過程的觀點來看,生產資料就是用於吸收勞動的資料。在工人消費作為生產活動物質要素的生產資料(勞動過程)的同時,生產資料也消費勞動,以使價值得到增殖(增殖過程)。在資本主義條件下,不是工人使用生產資料,而是生產資料使用工人。一旦資本家的貨幣轉化為生產資料,生產資料就立即轉化為資本家對其他人的勞動和剩余勞動的所有權,即有私人財產權證明為正當的、並最終受到資本主義國家強製力量維護的所有權。已經對象化的勞動或死勞動和運動中的勞動力或活勞動之間關系的這種顛倒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征,反映在資產階級意識形態上就是對以生產資料價值為一方和以他們所擁有的自行增殖的財產即資本為另一方的混淆。這樣一來,就把生產資料看作是具有生產能力的,而實際上只有勞動才能夠生產出東西來。對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資料使用工人而不是相反情況的這一闡述,強調了勞動對資本的從屬。馬克思(在《直接生產過程的結果》中)區分了他稱作的“勞動對資本從屬”的兩種形式;這兩種形式同前資本主義歷史和資本主義歷史這兩個性質不同的歷史階段相適應。第一種形式出現於資本主義從以前的生產方式產生的過程中,它涉及的純粹是榨取剩余價值方式上的轉化。為了描述這種在迄今為止勞動得以完成的同樣的生產技術基礎(相同的生產力水平)上勞動從屬於資本的過程,馬克思把這稱作“勞動對資本的形式上的從屬”。所有的個人之間統治和從屬的關系、封建城市中行會生產和封建鄉村中農民生產的特征都在現金交易中瓦解了;由此,不同的商品(勞動條件商品和勞動力商品)所有者相互之間只是一種以買賣為基礎的關系,只是在生產過程中資本和勞動之間相互對立的關系。由於這種“勞動對資本的形式上的從屬”並沒有改變勞動過程本身,因此榨取剩余價值的唯一方法就是延長超過必要勞動時間的工作目的長度。馬克思認為,形式從屬是同絕對剩余價值生產聯系在一起的,在英國它存在於16世紀中期到18世紀最後30年,在這一時期,勞動過程最初以協作為特征,後來又以工場手工業為特征。但是,隨著機器和大工業的出現,勞動過程本身不斷地發生轉化,或者說發生了追求生產率提高的革命化。機器成為勞動過程的主動因素,它把連續的、統一的和重復的任務強加給勞動,並使強製的嚴格的工廠紀律成為必需。科學知識作為機器使用的必然的伴隨物,創造了一種新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等級製度,先前以手工技術為基礎的分工被消滅了。馬克思把以機器為基礎的大工業及其生產稱作“勞動對資本的實際上的從屬”,並把它和相對剩余價值生產聯系在一起。英國進行“產業革命”之後,勞動對資本的實際上的從屬就不斷地轉化為追求價值積累的勞動過程,一般地說,這標明資本主義已成為一種成熟的生產方式。

  在馬克思論述這個問題的著述之後,大約一百年來馬克思主義者對資本主義生產過程幾乎沒再作過分析。部分的原因或許是因為馬克思的分析極為成功。馬克思逝世以後,工廠生產的發展似乎有力地證實了馬克思的著述。盡管有蕭條、法西斯主義和世界大戰等等,但是,在追求生產力增長中對科學的利用,還是引起了資本主義極其巨大的增長;在馬克思主義者當中存在著這樣一種傾向,即把先進資本主義的技術看作是勞動過程的必然的組織形式,而不論社會生產關系為何。這就是說,技術被看作是中性的,而它的獨裁主義和等級製度的本質則被看作是占優勢的生產關系的機能。這同一種不同的觀點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這種觀點把歷史解釋成受生產力發展的製約,技術的發展被看作是一種平穩的、直線的前進過程,它決定了特定的時間點上的合適的生產關系。技術而不是階級鬥爭成為歷史的動力。列寧在熱情地把弗雷德裏克·溫·泰羅的“科學管理”原理作為蘇聯趕上和超過資本主義的一種手段時,極大地推進了這兩種觀點。1918年列寧對泰羅製的評論就是:

  “同資本主義其他一切進步的東西一樣,既是資產階級剝削的最巧妙的殘酷手段,又包含一系列的最豐富的科學成就,它在分析勞動中的機械動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動作、製定最適當的工作方法,實行最完善的計算和監督方法等等。蘇維埃共和國無論如何都要采用這方面一切有價值的科學技術成果。社會主義能否實現,就取決於我們把蘇維埃政權和蘇維埃管理組織同資本主義最新的進步的東西結合得好壞”(《列寧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70—171頁。)這種策略對蘇維埃社會的社會主義發展起了步人後塵的影響作用,因為蘇維埃的勞動過程同它們的資本主義對手幾乎沒有什麽不同。回顧起來或許並不令人驚訝,1929年到1932年蘇維埃工業化就是依靠大規模引進資本主義技術,然後再對這些技術進行模仿;在復製接近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技術創新的任何事物方面,蘇聯始終存在著難題。如果要想說明技術是如何地由階級關系決定而不是適得其反的話,那麽這倒是一個十分清楚而又有爭議的事例。

  歷史上“技術主義”概念在西方所產生的主要後果就是,馬克思主義對正在變化的先進資本主義國家階級結構的分析變得停滯不前了,從而使各式各樣的後資本主義或後工業的社會學應運而生,這些社會學為大多數社會民主黨修正主義提供了意識形態的基礎,特別是在20世紀50年代更是如此。但是,從60年代末以來,馬克思主義者的註意力逐漸轉到對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的重新發現上來,這成了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分析復興的組成部分。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布拉維爾曼著作的出版,證明對資本主義國家生產過程和階級結構演變進行馬克思主義分析的發展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布拉維爾曼的分析結構圍繞著作為資本主義根本動力的資本積累,恢復了馬克思所強調的生產擴大和勞動貶黜同時發生的理論。關於前者,布拉維爾曼的分析涉及壟斷資本主義,他強調壟斷資本主義中管理和機械化的發展所具有的特別的重要性。寡頭大公司的出現、市場結構的變化和國家經濟活動的發展,綜合成這樣一種分析思路,即證明資本結構的變化產生了工人階級結構的變化。布拉維爾曼特別強調勞動後備軍的特征和構成的變化。強調性別上分工的重要性,以及強調在辦公室工作和勞務產業的勞動過程和職業上的變化。另一方面的問題就是對勞動的貶黜,特別是對手藝勞動的貶黜,因為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結構不斷關心的是使勞動變得低廉,關心的是通過排除有礙於資本實現其重新組織生產的企圖的一切技能和知識來保證對勞動過程實行有效的控製。布拉維爾曼認為,這後者構成了通過對手藝技能的貶黜而形成勞動對資本實際從屬的一般趨勢。

  對布拉維爾曼著作的批判大體上集中在:他試圖把現代工人階級看作是一個“自在”階級,而不是一個“自為”階級,從而避開了對工人階級意識、組織和活動進行全面的分析。人們認為他的這種方法使工人階級僅僅成了資本的對象,即被動地適應著增殖動態的變化,這就忽視了在生產的一定點上階級鬥爭是理解資本主義勞動過程發展的關鍵的方法。此外,還可以認為布拉維爾曼的分析表明資本家的控製和統治完全和全部是在生產過程內部進行的,而沒有考慮到政治關系和資本主義國家機構的意義;如果把生產內部的階級關系看作是經常地對資本產生疑難的關系,那麽,就可以把政治機構和過程看作是能使這些關系保障資本安然無恙的東西。

  盡管布拉維爾曼著作中的工人階級不論在生產過程內部還是在生產過程之外都具有被動性,但是,他的著作對於使馬克思主義者重新註意資本主義勞動過程來說,以及為討論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這一中心論題提供了焦點和參照點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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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7-30 12:35:0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1-7-30 12:47 编辑

社會必要勞動

  關於價值量的衡量的概念。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第1章中寫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可見,只是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資本論》第1卷,第52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因此,社會必要勞動是抽象勞動即價值的實質的同義語,它的衡量是按時間單位計算的。這個詞是和個別勞動對照而言的。一個特殊生產部門的不同公司進行生產,技術效率的程度不同,生產工藝也不一定相同。隨之,每個公司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個別勞動時間就會不同。但是,不管商品來自什麽生產過程,它是按同一價格出售的。顯然,個別勞動時間低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營得法的公司,比個別勞動時間高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營不當的公司,將從每一產量單位實現更多的剩余價值作為利潤。市場價值和個別價值的差額,在資本主義製度下刺激著不斷引用新的生產方法,每個公司都盡量降低個別價值,以便在競爭中對對方占優勢。

  對於生產一種商品為社會所必要的勞動時間,不可能根據某種特殊的“平均”的生產技術,先驗地確定為某種物化勞動量。根據相同的理由,價值只是作為一定數額的貨幣的交換價值的形式出現;市場價值是競爭過程的產物,它本身是下列事實的結果:只有通過市場交換,在資本主義製度下各個商品生產者的社會聯系才得以建立,因此,只有通過貨幣,私人勞動才具有社會勞動的形式。

  究竟市場價值決定於市場的某種平均過程,如以上所說暗示的,還是決定於最經營得法的公司的個別勞動時間,有時還不清楚。答案有兩種:價值的決定不是一種靜止的平衡狀態,而是一種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剛一確定,由於經營不當的生產者的破產和經營得法的生產者的革新,它又發生變化。

  剩餘價值

  榨取剩余價值是資本主義製度下剝削的特殊方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殊性。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剩余采取利潤的形式,剝削產生於工人階級的純生產額出售所得比工人作為工資所得要多。因此,利潤和工資是剩余和必要勞動在受資本雇傭時具有的特殊形式。但是,利潤和工資都是貨幣,從而只是勞動通過一系列歷史上特定的中介作用(其中剩余價值概念具有決定性作用)對象化的形式。

  資本主義生產,是一種商品生產形式,的確,是最普遍的商品生產形式。因此,產品的生產是為了按價值出售,價值是通過價格形式,那就是說,作為一定數量的貨幣衡量來實現的。產品屬於資本家,他從產品的價值和投入生產過程的資本的價值的差額中獲得剩余價值。資本分為兩部分:不變資本,相當於在生產過程中只是轉移到產品中去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可變資本,用於雇用工人,工人被付給他們所出售的勞動力的價值。其所以叫可變資本,是因為從生產過程開始到結束,它的數量是在變化的;作為勞動力價值開始的東西卻以勞動力發揮作用所產生的價值而告終。剩余價值就是二者的差額,即資本家沒有付給等價物作交換而占有的工人所生產的那部分價值。這裏,沒有不公平的交換;然而,資本家得以占有無償剩余勞動的成果。

  其所以可能如此,因為勞動力是具有能夠創造價值的唯一特殊的商品。因此,它是資本主義生產的必要成分。生產資料在生產過程中被使用掉(消耗掉),它們的使用價值體現在生產過程中,而且將以新的形式在產品中重新出現。它們的價值只是轉移到產品價值中去。勞動力在生產過程中也被消耗掉,但勞動力的消耗就是勞動本身。既然勞動在商品生產中具有既是具體勞動,又是抽象勞動的二重性,勞動力的使用價值也具有二重性:勞動力既有能夠創造使用價值(具體勞動)的使用價值,也具有能夠創造價值(抽象勞動)的使用價值。資本家感興趣的就是後者。當勞動力消耗掉的時候所產生的價值是新的價值,只是預料這種新的價值將大於他們的勞動力的價值,資本家才雇用工人。工人階級是由除開自己的勞動力外一無所有的人們組成的。因為工人沒有接近生產資料的其他途徑,為了糊口必須出賣點什麽,他們就勢必出賣他們的勞動力而且無法自行利用它的創造價值的特性。所以,工人們不是在勞動市場中受不等價交換的剝削,因為他們是按價值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的,他們卻是通過被迫加入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階級地位受剝削的,剝削實際上是在這個過程中發生的。雖然每一單個的雇傭勞動合同,像任何其他自由交換合同一樣,不是強加於當事人雙方的,工人們卻根本無法不去出賣他們的勞動力,因為他們沒有其他辦法謀生。所以這種自由雖然從單個的雇傭勞動合同來看是真正的自由,實際上是馬克思所謂工人的雙重的自由:出賣他或她的勞動力的自由或是挨餓的自由。

  馬克思對剩余價值的分析大大不同於古典政治經濟學早期作者的分析。後者,特別是李嘉圖傾向於認為剩余價值產生於工人和資本家之間勞動和工資的不公平交換。工人被迫低於它的價值出賣他們的勞動;那麽,剩余產生於交換。但是,馬克思對勞動和勞動力作了區分,就能說明如何在不存在不公平交換的條件下,勞動力能夠按它的價值被出賣並在生產中產生剩余價值。這樣,他證明,資本主義剝削,像以前一切生產方式中的剝削一樣,產生於生產過程中;確定公平交換比例,並不能消滅剝削;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地位是階級地位,取決於能否取得生產資料,而不是如後來新古典經濟學所認為的取決於個人收入,因為個人收入是交換合同的個別協商的結果。

  既然價值是一定的量,剩余價值的數額也是一定的量。一個工人生產的剩余價值量,是他或她生產的價值和他或她的勞動力的價值的差額。前者決定於特定的工人參加的勞動過程的條件以及它的產品的市場。後者決定於個別的勞動過程以外的勞動市場條件以及工人消費的必需品的價值。價值規律傾向於保證不同生產部門的工人生產的價值相同,勞動市場的競爭傾向於保證勞動力有平均價值,至少是對於普通勞動。這樣,我們就可以談一種經濟的平均剩余價值率,其中剩余價值率(有時稱剝削率)規定為下列比率:

  剩余價值

  s/v= ────

  可變資本

  如果熟練勞動生產的價值被認為是非熟練勞動的若幹倍,並得到與此相稱的額外報酬,即使這樣,它的剩余價值率也保持不變。

  雖然工人所產生的價值可以這樣區分,那麽工人創造價值所花費的時間也就可以這樣區分。因此,工作日可以同樣區分為兩部分:必要勞動,在這段時間內工人生產他或她得到的工資的等價物;剩余勞動,在這段時間內,工人只是為資本家而生產。顯然,這兩部分這樣區分,那麽,剩余價值率就是:

  剩余勞動   工人為資本家工作花費的時間

  S/V= ──── = ───────────────必要勞動  工人為個人消費而工作花費的時間資本主義生產的歷史可以看作是資本家極力提高剩余價值率而工人則極力反對以致彼此鬥爭的歷史。這發生在兩種主要的情況下。第一,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涉及通過擴大每個工人所生產的全部價值而不改變必要勞動的數量,來提高剩余價值率。這可以通過在強度上或長度上延伸工作日來實現,但是二者不僅遇到工人階級有組織的反抗,而且有自然的限度,因為整個資本(即使不是個別資本家)所依賴的階級的健康狀況由於勞動時間過長,勞動強度過高和工資過低將日益惡化。所以,我們可以看到,1847年在英國,工人階級的組織、博愛的資本家以及在長遠利益上跟小資本相對立的大資本三者結合在一起,使10小時工作日的法案得以通過(參看《資本論》第1卷第8章特別是第6節)。

  當榨取絕對剩余價值達到極限的時候,增加每個工人生產的全部價值的另一種辦法,是按對資本更為有利的比例來分配相同的量,那就是說,在工作日的時間不變的條件下來進行重新分配,使更多的時間可以作為剩余勞動時間而被資本所占有。這就需要縮短必要勞動時間,那就是說,降低勞動力的價值。這就是榨取相對剩余勞動,可以通過兩種辦法實現。必須減少工人所消耗的使用價值的數量,或是縮短生產同等數量的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前面這種方法將遇到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所遇到的那種限度;工人階級的反抗和它的身體條件的惡化。後面這種方法使資本主義成為迄今為止最有生氣的生產方式,不斷改變它的生產方法和實行技術革新。因為只有通過技術改革,生產特定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才能縮短。生產率由於實行死勞動以機器的形式取代活勞動的新的生產方法得到提高,使生產的個別商品的價值降低。如果這種情況涉及其價值在勞動力的價值中有所反映的商品,即構成工人的部分消費品的商品,勞動力的價值就會下降,更大一部分工作日就可能花在剩余勞動方面。

  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導源於一切資本分享某一生產工人的消費品的部門中生產率提高帶來的好處。這種分享是流通過程和資本主義競爭的產物。一旦競爭者都采用新技術,產品價值下降,那革新的資本家的額外利潤便逐漸消失。如果革新是在工資商品生產部門,這種好處便以降低勞動力價值的形式為一切資本所分享;如果革新是在終於進入工人消費品的生產部門的生產資料的生產方面,效果將同樣被感到,因為工資商品的價值將同樣縮小。然而,如果革新是在專為資本家消費而生產的部門中,或是在生產專供這種部門使用的生產資料的部門中,最後的結果就不會是剩余價值率的變化,而只是某些奢侈品價格的降低。

  所以,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就資本家來說,並不是作為一個自覺過程而發生的,資本家的目的在於減少他們自己的單獨成本以便增加他們自己的利潤。競爭將促使他們喪失他們對他們的競爭者所取得的直接的利益,因為任何好處最後將在一切資本中間普及。究竟最後結果是不是榨取相對剩余價值──那就是說,產品是不是能對勞動力價值有任何影響──對於個別革新的資本家是無關緊要的。在兩種場合下,他都受競爭勢力的約束,最後喪失一切個人優勢。

  許多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歷史,都可以從榨取絕對和相對剩余價值的角度加以考察。雖然前者是資本主義發展早期的特點,二者攜手並進,隨著技術的改革,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又為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新的勢頭奠定基礎。許多過程也能分析為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和絕對剩余價值的混合物;例如,已婚婦女參加有酬工作,這既容許榨取相對剩余價值,因為她們的低工資代表勞動力的較低的個人價值,這同時也為榨取絕對剩余價值打下基礎,因為更多的創造價值的勞動是整個家庭完成的,而她們的成本再生產和資本付酬的必要勞動量並沒有相應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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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7-30 12:36:14 |只看该作者
剩餘價值與商業利潤

  資本家墊付貨幣購買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在工人們借助生產資料生產一種新的商品以後,資本家通常出賣商品取得的貨幣比他墊付的要多。馬克思用M—C—M′(貨幣—商品—貨幣)的公式來表示這個過程,M,即出售商品獲得的貨幣超過M,即墊付的貨幣。如果支付和取得的價格與價值相當,額外的貨幣就是剩余價值,它在這種表現形式下相當於傳統會計項目的毛利,即銷貨收入超出出售的商品的直接成本的那一部分。馬克思認為,就整個資本來說(而不是就個人資本來說),從價值觀念來規定的全部剩余價值相當於從價格觀念來規定的全部利潤,即使每一件商品的價格並不等於它的價值。和馬克思的其他原理同時存在的這種“相當於”的可能性一直是生產價格和轉化問題理論中的爭論問題。

  勞動價值理論闡明,資本主義生產製度中的剩余價值的來源是工人的無償勞動。工人平均每天(或小時,或任何單位勞動時間)生產一定數量的貨幣價值,但他所得到的工資只是這個價值的一部分的等價物。所以,工人只是被付給工作日的一部分的等價物,在其他部分即無償部分中生產的價值,就是剩余價值。工資的形式使這個事實模糊起來,因它使人感到工人每小時都到報酬,但是,從勞動價值理論來看,一部分勞動被耗費掉,工人都沒有得到等價物,因此,它是無償勞動。在資本主義生產製度中,對工人的剝削,並不違反資本主義社會的道德和法律,資本主義社會把工人看成是一種商品即勞動力的所有者,只有在市場上的交換中他能保證這種商品的全部價值,才受到保護。但是,既使工人被付給勞動力的全部價值,這個價值還是低於他們所生產的價值,因此,從一種社會觀點來看,他們的一部分勞動被資本家階級作為剩余價值占為己有。

  工資被工人們用於自身的再生產。與工資相當的勞動時間可以認為是生產為工人的再生產所需要的商品的必要勞動時間。如果我們撇開不以商品關系為中介的對社會勞動再生產的貢獻,例如家庭和家務勞動,或在非商品生產方式中耗費的勞動,總工資就相當於生產者本身的再生產的必要勞動,剩余價值則相當於社會剩余勞動。從社會再生產的觀點來看,我們把剩余價值看作是資本主義社會中剩余勞動具有的特殊形式。因此,資本家階級占有剩余價值乃是占有剩余勞動的一種特殊方式。資本主義社會象其他階級社會一樣,建立在特定階級占有社會剩余勞動的基礎上。能夠發展的一切社會,都生產一種剩余,從而也都使用了剩余勞動;在一切階級社會中,剩余勞動都被一個階級通過某種剝削方式所占有;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特殊的剝削形式就是通過剝削雇傭勞動占有剩余價值。

  資本家被迫放棄一部分剩余價值,作為向土地所有者交納的地租。全部剩余價值中剩下歸他的那部分,對於資本家來說,就是利潤。這種利潤一部分還要支付給其他人。資本家要對非生產勞動付給報酬,非生產勞動包括監督生產和維持生產秩序以及推銷商品的工作。如果資本家以借款作為生產經費,那麽一部分剩余價值就要作為利息支付給貸款人。在這些支付之後,資本家口袋中剩下的,馬克思稱之為企業利潤。國家可以對這種剩余的利潤課稅,取得其中一部分。

  在運用常規的利潤核算方法時,必須找出每一種方法究竟包括哪一部分剩余價值量。馬克思通常用“利潤”一詞表示全部剩余價值,因為他在他的許多分析中,撇開了地租、利潤進一步分化出利息、商業利潤,等等(參看《資本論》第3卷第1—4章,第21—24章)。在資產階級經濟理論中,投資的平均利潤率被看作是“正常利潤”或“利息”,或“資本服務的要素成本”;而“利潤”或“經濟利潤”一詞是專供壟斷或革新的額外利潤用的。在這個意義上,正常利潤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

  剝削

  剝削這個詞是馬克思是在兩種意義上使用這一詞的:一個是一般的意義,即為潛在的利益而利用某種東西;比如開發自然資源、利用政治形勢或利用道德偽善,他曾寫道:“身為父母的工人,令人十分憤慨地象十足的奴隸販子那樣販賣兒童。……資本主義的偽善們,卻在那裏攻訐這種他們自己一手造成、使之永存並加以利用的獸行”(《資本論》第1卷,第434—435頁中的註122)。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剝削是一個實用的、包羅一切並具有獨特辯論力量的貶義詞,馬克思就把它主要用於攻擊資本主義。

  它所具有的另一個更確切的含義,使它成為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主要概念。在任何社會中,只要其中的生產力的發展超出維持人們生存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從而有潛力發展、改變和維持自然的代謝,生產的剩余便可能產生剝削,這是階級社會的基礎。當一部分人生產出來的剩余產品歸另一部分人支配時,就出現了剝削。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各個階級的存在雖只是就彼此的關系而言的,但這種關系則取決於一定生產方式中存在的剝削形式。是剝削導致了階級沖突,因此,不同類型的社會,其中的各個階級以及為任何社會提供動力的階級沖突,都可以具有產生剝削的獨特方式。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剝削表現為工業資本家榨取工人階級的剩余價值,但其它的剝削階級或階層也參與剩余價值的分配。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獲得剩余價值的手段是靠所有權,因而資本主義的被剝削的階級即無產者,只能靠出賣自己的勞動能力來維持生存,雖然他們所擁有和出賣的勞動能力的具體素質也把他們分為若幹不同的部分。

  資本主義不同於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因為資本主義的剝削通常並不采取直接的暴力幹預,也不利用非經濟的手段。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剩余價值,是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的具體特征,特別是它與交換過程相聯系的方式而引起的。資本主義生產其所以產生剩余價值,是因為資本家用與工人勞動力價值相等的工資來購買工人的勞動能力的,但是由於資本家控製著生產,所以他們榨取的勞動大於他們所付工資的等價物,古典政治經濟學家把剝削看作是由勞動與工資的不等價交換造成的,馬克思與他們不同,在他看來,勞動與勞動力是有區別的,後者按其價值進行出賣,而前者則創造了剩余價值。因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剝削是在參與者背後,是在自由和平等交換的虛偽口號下進行的。

  “勞動力的買和賣是在流通領域或商品交換領域的界限以內進行的,這個領域確實是天賦人權的真正樂園。那裏占統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權和邊沁。自由!因為商品例如勞動力的買者和賣者,只取於自己的自由意誌。……平等!因為他們彼此只是作為商品所有者發生關系,用等價物交換等價物。所有權,因為他們都只支配自己的東西。邊沁!因為雙方都只顧自己。”“(但如果讓我們)同貨幣所有者和勞動力所有者一道,離開這個嘈雜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領域,跟隨他們兩人進入門上掛著‘非公莫入’牌子的隱蔽的生產場所吧!在那裏不僅可以看到資本是怎樣進行生產的,還可以看到資本本身是怎樣被生產出來的。賺錢的秘密最後一定會暴露出來“(《資本論》第1卷,第199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但“賺錢”恰恰是資本家的剝削。它的秘密引起了對政治經濟學的研究;而且馬克思揭露了這一秘密以來,傳統的經濟學仍一直致力於再次掩蓋其真相。以前的生產方式並不需要上述的腦力勞動去揭露、展示和重新掩蓋其剝削方式,因為在以前的各種社會中,剝削方式是很明顯的,付出多少天勞動,或統治階級的代表索取多少谷物。資本主義是唯一把它的剝削方法隱藏在交換過程背後的社會,因此,為了洞察它,就必須對社會經濟過程進行研究。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使用的或適用於這種生產方式的計量剩余價值的方法,也掩蓋了剝削。因為利潤率(S/[C+V])是剩余價值同包括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的全部預付資本相比來衡量單個資本獲利的大小的,即它是根據全部預付資本的量來占有剩余價值的份額的。但是隨著資本的擴大,利潤率會下降,從而掩蓋了剝削率會同進上升的情況,剝削應定為為剩余對必要勞動之比,所以剩余價值率是S/V(剩余價值/可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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