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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昆山工厂爆炸事故该追谁之责? [打印本页]

作者: 龙翔五洲    时间: 2014-8-4 21:38:56     标题: 昆山工厂爆炸事故该追谁之责?

昆山工厂爆炸事故该追谁之责?

[color=#999999 !important]2014-8-4 17:06| 发布者: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只争朝夕| 查看: 342| 评论: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2|原作者: 古洋斋





82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厂发生爆炸。据初步统计,爆炸现场事发时车间内共有264人,目前事故已致75人死亡,185名伤者在抢救之中。

出事企业系台资企业。现初步判明这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的爆炸。据逃生的工人们称,跑出来的人浑身上下漆黑,衣服都烧没了。抢救的医学专家称,收治的病人多为爆震伤,后期死亡率会很高。那么谁该为如此惨烈的事故负责?目前该企业5名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最高检已派员会同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三级检查院介入事故调查。

一位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士透露,这家企业污染很厉害,其员工曾多次反映,洗过的衣服晾晒后,都还附着一层脏东西。有现场围观群众称,这家企业一直存在安全隐患。听说还有职工去举报过,但该企业一直仍在生产,没有整改。车间里的除尘设备只有鼓风机,也没有专人负责除尘,只在活不是很忙的时候,厂里才安排人把通风管里清扫清扫,几个月一次。

据该企业一位内部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

该企业大多是外地来江苏打工的,企业核心业务是电镀铝合金轮毂,此部件在电镀抛光过程中,一定会产生许多粉尘,不及时清理就会越积越多,浓度一高,别说用明火了,只要有静电都会爆炸。

以上情况都指向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只顾赚钱,对安全隐患等存在问题漠然置之。这种失职渎职性质的职务犯罪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样的血泪教训能不能警醒那些视安全为儿戏的官僚主义领导者?我看他们往往是事后才痛悔不迭,但后悔已经晚了,而不是当事企业的,仍多是“梦醒者寡”,很少有人从自身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通风、防尘、劳保措施等方面有无隐患去认真自查自纠,否则咋会做不到“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呢?

盘点近几年粉尘爆炸事故:

20102月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玉米淀粉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

20115月富士康集团成都公司抛光车间发生可燃粉尘意外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6人受伤。

20128月温州市瓯海区一幢民房在生产中发生铝粉尘爆炸,导致坍塌并燃烧,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

20144月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让我们为死者默哀,为伤者祈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警钟不能都响在事故之后,期待详细调查结果!对相关负责人追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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