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事实,还薄熙来案以本来面目
来源:东方风雨
济南庭审已经结束,从人们对案情的评论看,大多都认为此案本来就是一件政治案,却偏偏被说成是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因此有很多问题使人无法理解。比如, 既然是一般刑事案件,对他人都是先立案调查,后作刑事处理,为什么却对薄熙来先做组织处理,然后在立案调查?若不是政治问题,又有谁能回答这一问题?
如果是政治问题,那又是什么政治问题呢?大家一定会记得,去年3.14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温相国说他是“文革余孽”。窃以为,说薄熙来在重庆的所作所为是文革复辟,那纯粹是恶意攻击。但他搞得那一套与邓三科并不是同一条路线,那倒是事实。
世人皆知,邓小平的路线和政策按他自己说就是“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然后在先富帮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为了实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第一步就是让掌权者用手中的权力对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有,这就是有人所说的“权力剥削”。通过权力剥削使新生剥削阶级拥有了进行资本剥削的“第一桶金”。然后,资本剥削与权力剥削结合起来对劳动人民展开了大规模的经济剥削。致使占人口及少数的富豪占有社会的大部分财产。
新生剥削阶级要对人民进行经济剥削,就必须推行一条由公有制转变到私有制的政治路线,因为在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不允许剥削存在的。邓三科的路线,说穿了就是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过度的路线。按照这条路线走下去,永远也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邓所说的“先富带后富,然后实现共同富裕”纯粹是对人民的欺骗。
薄熙来在重庆所执行的路线,本质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而要真的实现共同富裕,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已经大部分实现私有化的基础上,再回过头来重建公有制的科学社会主义。薄在重庆贯彻执行的路线,就是这样的一条路线,而这条路线与邓三科的路线正好是对立的。
这就是薄熙来被先处理,后立案调查的真正原因,在新生剥削阶级看来,这就是他所犯的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可是,这样的罪行却不能在大庭广众面前明说,因为广大人民群众不认同这是犯罪。人民不但不认为这是犯罪,反而认为这是现在中国必须要走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剥削阶级只好避开政治问题,用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来代替政治问题。然而,冒名顶替干啥也不好使,他本来不是腐败分子,你就是用300人忙碌500天,也只能靠几个在押的罪犯的口供勉强凑成一条根本经不起众人推敲的证据链。要仅凭这样的证据就判他有罪,广大人民肯定不会答应。
济南庭审已经结束,从庭审过程看,证人证言前后矛盾,证据采集捕风捉影,庭审公诉人理屈词穷,歇斯底里,咆哮公堂,把被告人对事实的澄清辩护视为违法,肆意威胁被告人的辩护权力,并要严惩。各大媒体积极配合,干扰司法,未审定罪,甚嚣尘上。人们正在等待判决的结果。是否依法判决,多数人都持悲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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