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央视女主持的奢侈生活说起
时间:2013-05-11 19:07来源:来搞选登 作者:夕照明 点击: 159 次
近日,笔者在一家主流网站的博客上见到一篇颇为引人注目的配图文章——《央视女主持的奢侈生活》。此文详尽介绍了几位央视当红女主持高档消费的奢侈生活。她们中,有的拥有价格令人咋舌的座驾和多个名牌手包;有的拥有多辆一流名车和相当一流的名贵皮毛大衣;有的拥有名贵的红珊瑚饰品和价格昂贵的爱马仕手提袋;有的拥有一档欧陆风情的豪宅,座驾更是一辆接着一辆换。不过,这些央视女主持之于拥有“五个亿都不卖”的私人会所的另一位央视男主持,之于拥有价值两个亿的私人专机的某大牌笑星,之于年薪高达数以百万计的国企老总,之于资产数以亿万计的超级富豪而言,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再说,这些年来,人们对各类媒体上诸如此类炫富的新闻爆料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也许,唯独我这个孤陋寡闻、不识时务的老朽少见多怪,故而要在这里发表议论。窃以为,这些新闻爆料的本身确实没有什么值得传播的价值,但是,此类现象所反映的社会弊端,倒是值得我们认真议论一番的。 弊端之一,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导致前所未有的贫富两极分化。 上述生活极为富裕的高收入群体,显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那“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如果这一部分人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率先由穷变富的,当然是一件好事。我们并不一味追求均贫富,而是要求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合理,要求最大限度地缩短贫富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差强人意的是,改革开放已有30多年了,可这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占全国人口的比率,至今还不到1%,而他们却占有70%以上的社会财富。相反,90%以上为建设国家付出艰辛劳动的中国人,仅占有30%的社会财富。他们微薄的人均月收入,与央视几位女主持和其他央视主持人20万左右的高额月收入(尚不包括他们的特殊津贴、奖金和出镜化妆费)相比,尤其是与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亿万富翁的巨额资产相比,少得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据12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日前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以2300元的扶贫标准匡算,中国现在的贫困人口有1.28亿(尚未包括因国营企事业改革而失业的数千万“4050”城市贫民),占全国总人口(除港澳台)的近1/10,比2010年底的2688万贫困人口增加了1亿多。全国大约每10个人中就有一个人仍在贫困线以下。另有资料显示,中国的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全球排名159位,最低工资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同样为159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 水满则溢,物极必反。可以说,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主要是由于某些行业和某些群体的经济收入过度扩张的结果。虽说目前的两极分化尚未严重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程度,但也确实到了“富人一席酒,穷人半年粮”的地步。这是我们的党和人民所不能容忍的。甚至连近期在华尔街游行抗议的美国青年,都奋起高呼“我们是社会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大众,而我们无法继续容忍金字塔顶端百分之一富人的贪婪与腐败”的口号,更何况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农大众,就更无法继续容忍同样的贪婪与腐败。 弊端之二,离谱的高收入有悖于社会主义机会均等的按劳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也就是说,谁就得对企业对国家做出比他人更多更大的贡献,付出比他人更多更艰辛的劳动。一句话“按劳分配”给予每一个劳动者的机会是均等的。然而,现实中那些获得超高月薪、年薪、奖金、补贴等收入的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并非都是由他们所付出的高于他人的劳动量、劳动价值及其对国家的贡献所决定的,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压根不是根据机会均等的按劳分配原则,而是根据一种扭曲变相的“赚得多分得多”的按”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比如说,以央视为龙头老大的广电行业每年收入的巨额广告费,便足以支撑其工作人员的高收入待遇。据报道,2012央视黄金资源广告招标会的预售总额创下了18年最高纪录,为142亿,较去年增长15亿,再次跑赢GDP。专家认为,“央视招标十八载,已经由‘经济晴雨表’变成‘豪门盛宴’”。所以说,这样的超高收入是“离谱”的,是既不公平也不公正,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如此这般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机制,甚至已经突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一传统观念的底线。 笔者认为,对于那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我们的媒体不要总是单纯报道他们的巨额收入,炫耀他们所拥有的个人资产和奢侈生活,应该重点报道他们中的有些人是如何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凭借自己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的非凡贡献而逐步致富的过程;应该重点报道他们中有些人在自己富起来的同时,是如何帮助贫困地区或贫困者致富的。此外,更应该多报道一些我国90%以上尚未富起来的终年战斗在工农业生第一线的劳动者的先进事迹。这样,更有利于激励人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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