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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社(阶级社会的起源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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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列托主义者
时间:
2021-12-11 13:50:32
标题:
农村公社(阶级社会的起源续)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1-12-11 14:19 编辑
农村公社
尽管在新石器时代发现了不平等的萌芽迹象,但社会关系本质上仍然是共产主义的:我们几乎看不到私有财产、阶级剥削或财产继承的证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概述了这些无阶级社会的社会结构:
“没有大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地……家户经济是由一组家庭按照共产制共同经营的,土地是全部落的财产,仅有小小的园圃归家户经济暂时使用,——可是,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不会有贫穷困苦的人,因为共产制的家户经济和氏族都知道它们对于老年人、病人和战争残废者所负的义务。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女性在内。他们还不曾有奴隶;奴役异族部落的事情,照例也是没有的。[45]
恩格斯继摩尔根之后,将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称为“野蛮时代”,这一阶段始于农业的发展、动物的驯化和陶器制作。对于生活在这些早期农业社会的人们来说,他们保留了公社的道德和文化规范,而任何其他的生活方式则一定是难以想象的。
指向这一点的一个重要证据是群葬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被集体埋葬,不考虑社会中的差别或地位。上面讨论过的奥克尼群岛的米德豪凯恩至少有 25 个人被埋葬在一起。像这样一个资源密集型的墓碑,有多个独立的石室,其并不反映对埋在其中的个人是缺乏尊重的。它符合一个本身就是公共的社会的道德。
甚至是非常大的新石器时代的聚居地也是在公共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上面提到的恰塔霍裕克 ,在公元前7000年左右,其高峰时期估计有10,000人居住。它由紧密排列的房屋组成,其中每个房屋都作为一个单独的单元运营,坟墓在地板下而不是在公共墓地中。但是,尽管家庭相对独立,但房屋的大小差异很小,这表明财产或地位的差异很小,如果有的话。
新石器时代公社的平等性质使一些人质疑新石器时代革命与阶级社会兴起之间的联系。许多新石器时代的社会持续了数千年,没有强迫劳动、没有税收,甚至没有很大的不平等,那么我们怎么可以说阶级社会的兴起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说是新石器时代生产所固有的呢?马克思用著名的话解释了这一疑问,即在一种生产方式内的发展必然会带来被新的关系所推翻的条件: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46]
阶级社会的必然性在于,新石器时代生产的发展本身便为阶级社会的兴起提供了条件:社会分工日益复杂,以及最重要的是,剩余产品的增加。我们将主要着重关注于这在近东是如何发生的。这里没有论证说这个地区发生的每一个发展都是所有阶级社会崛起的详尽模型,但是在列出一个地区所有阶段的过程时,我们希望呈现出它最基本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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