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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魏巍晚年事 —— 《中流》杂志被迫停刊后的所谓“严重经济问题” ...

2018-8-28 22:0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1662| 评论: 0|原作者: 孙瑞林|来自: 红旗网

摘要: 在一次部队高级干部会议上,某人对魏巍同志极尽攻击诬蔑之能事,他咬牙切齿地说:他不是写过《谁是最可爱的人》,听说又写过《谁是最可恨的人》吗?我看他是最可恶的人!用我们家乡话说,他是“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
被接管后的《中流》污蔑魏巍侵吞公款
——原《中流》副社长孙瑞林追忆魏巍晚年事
2018.08.28孙瑞林

作者:孙瑞林,摘自长文《生命不息 战斗不止——忆恩师魏巍同志》,发文不易,可百度搜索标题“孙瑞林:生命不息 战斗不止——忆恩师魏巍同志”。

谈到对魏巍同志的迫害,不能不说一说有人诬蔑魏巍同志的所谓“严重经济问题”。

据说,在一次部队高级干部会议上,某人对魏巍同志极尽攻击诬蔑之能事,他咬牙切齿地说:他不是写过《谁是最可爱的人》,听说又写过《谁是最可恨的人》吗?我看他是最可恶的人!用我们家乡话说,他是“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他还无中生有地造谣说:魏巍不仅有严重的政治问题,而且还有严重的经济问题,私分公款。(大意)这些污蔑魏巍同志的话一时传的很广,给魏巍同志的身心和名誉造成很大的伤害。

所谓魏巍同志的“严重的政治问题”,前面已经介绍了,就是那个16人的签名信,这个问题,孰是孰非,已经大白天下,他是难以指鹿为马的。至于所谓“严重的经济问题”,也是子虚乌有的欲加之罪。

情况是这样的。

在《中流》面临停刊的情况下,我们杂志社的常务编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于多年来读者自愿捐赠给《中流》的经费,没有用完的,暂时转到解放区文学研究会的账户上,以备停刊后全部退还给捐赠者。我们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单位,这样做本来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然而,有人却造谣污蔑,似乎找到了整垮魏巍和《中流》的新“罪证”。

2001年8月16日光明日报社法律事务处一位姓黄的处长打电话给我,说他是奉袁总编之命打电话。这位黄处长以非常傲慢地口气对我说:“我们研究了法律文件和材料,这笔钱未经光明日报社批准,是属于‘非法转移’、‘集体贪污’、‘私分公款’行为。《中流》转移出去的款必须交给光明日报社,不然,就按‘集体贪污公款’和‘非法转移公款’罪处理。”我听了以后,觉得可笑,立即反驳他:“我们现有的这笔钱,既不是上边下拨的公款,也不是你们报社给的,光明日报社也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都是读者捐赠的,凭什么要交给你们?!再说,《中流》是独立法人单位,林默涵是法人代表,财务上一直是独立的。《中流》有接受捐款或退回捐款的权力,你们无权干涉。如果你们认为我们是所谓‘非法转移’、‘集体贪污’、‘私分公款’,想诉诸法律的话,那就随你们的便,去法院告我们嘛!”这个处长依然蛮横地说:“我们不上法院,而是到检察院反贪局起诉你们。”我说:“那好啊,我们奉陪到底!但是,我必须警告你们:想从《中流》抓出‘贪污犯’,想给《中流》泼污水,那你们是瞎了眼,必定是枉费徒劳!”

显然,光明日报的举动,是有人发了话。接着,由上而下的布置下来……

为了说明真相,驳斥对魏巍同志和我们《中流》全体同志的诬陷,2003年11月5日,魏巍同志要我以他的名义,代表杂志社起草并上送了一份报告。报告说:“关于停刊后应给捐款的同志退款问题。8月中旬,《光明日报》社有关同志不作调查研究,竟主观武断地提出我们所谓‘非法转移公款’、‘贪污公款’一事。主管财务工作的孙瑞林和常务副主编徐非光、马蓥伯等同志已分别说明了情况并加以驳斥。我本人也给丁部长写信说明了情况。为了郑重对待这件事情,有必要再向上说明情况以及我们的处理意见。”

报告在介绍了《中流》的经费来源后指出:“多年来我们精打细算节省开支,几位领导同志和主编多年来没拿过一分钱的劳务费,坚持无偿奉献,连交通车票和误餐费都自掏腰包,而且每月还要倒贴一些钱,如电话费、打印材料等开支。这样的情况,在全国恐怕是少有的。至《中流》停刊前,我们已节余了60多万元,应当说节余下来的这些钱绝大部分是读者捐助的。八一前后,《光明日报》社领导找我们三位常务副主编谈话以后,经我们集体研究决定(大家都签了字),把这笔钱给捐助我们的读者退回去。为了能保证退款,我们除留下15万元作为善后工作用款外,把另外45万元转到解放区文学研究会的账户上,以备退款之用。《光明日报》社称我们‘非法转移公款’、‘贪污公款’是毫无根据的。何来‘非法’之罪?我们转款的作法和目的是光明正大的,就是要确保能把钱退还给捐助者,我们不忍心,也无权使读者的血汗钱落到任何无关者手中。”

报告最后提出:“由于《中流》被停刊,《光明日报》社接管了我们杂志社的财务、发行和编辑部的工作,捐款者的名单、地址等资料也同时被接管。鉴于我们已无法(无名单、和地址资料)退款的实际情况,我们无奈,只好把这笔钱转到《光明日报》社,并郑重声明,一定要退给捐助我们的读者(含单位)。因此,我们意见由原《中流》杂志社负责财务工作的副社长与光明日报社一起制定退款计划并切实把这笔款项退还给捐款读者和单位。此外,王震同志夫人王季青捐赠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总政李伟同志捐赠的复印机等也应一并退还。”

与林默涵、魏巍两位主编一起来《中流》任常务副主编的该部离休老干部徐非光同志听到这件事后,也十分震惊和愤怒。2001年9月15日他在《“立此以存照”——关于《中流》杂志的“经济问题”》一文中,以他在《中流》12年的亲身经历,郑重地告诉人们事实真相,并严肃地指出:“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贪污腐败盛行、拜金主义成风的情况下,它属于最少见的不以金钱为驱动,没有腐败现象、最廉洁、最节俭,真正是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办刊的一个罕见的编辑集体,堪称一片难得的‘净土’。对林默涵、魏巍两位主编,用‘一尘不染’来形容他们,是一点也不过分的。说我们企图‘私分’这笔经费,完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过去、现在我们都没有‘私分’过一分钱的经费,我们始终没有和‘贪’字沾边,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给《中流》加上这种‘莫须有’的罪名,真可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谨立此以存照!”

后来,这些妄图诬陷魏巍和《中流》全体同志的小人们在铁的事实面前自知理亏,没敢再提此事,蔫退了。这个事件虽然已经过去7年多了,但没有完。第一、造谣、诋毁魏巍同志和《中流》集体名誉的一些小人还没有受到追究;第二、造谣诬陷魏巍同志和《中流》的坏影响还没有给予挽回;第三、读者捐助的几十万血汗钱,至今还被光明日报社霸占着,没有给退还。我认为,这笔账,迟早还是要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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