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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矛盾与一分为二 —— 巴迪欧论毛泽东的《矛盾论》

2018-8-7 22:1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26807| 评论: 0|原作者: 蓝江|来自: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摘要: 巴迪欧给出了他对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理解,一分为二绝不仅仅是一种斗争哲学,也是一种在诸多不定因素中找到一条出路的方式,将所有的矛盾一分为二,分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分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抓住主要矛盾,才能走出眼下的困境,找到一条出路。

不平衡矛盾与一分为二——巴迪欧论毛泽东的《矛盾论》

2007年,齐泽克将毛泽东的《矛盾论》和《实践论》合并成一本著作,在英国的著名左翼出版社Verso出版社出版,并为这本《矛盾论》和《实践论》的合集撰写了长篇导言。不过,在阅读了齐泽克的英文版导言之后,巴迪欧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他撰写了一封长信,与齐泽克商榷。之后不久,齐泽克也回了一封信,给出了自己的回应。于是,在后来出版的法文版《矛盾论》和《实践论》合集中,除了收录了齐泽克的导言之外,同时也收录了巴迪欧写给齐泽克的信件,以及齐泽克的回信。在巴迪欧的信中,他明确提出:“首先提出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今天我们为什么还要面对毛泽东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巴迪欧自己回答说:“我们对此只能说一句话,毛泽东具有普遍性。”巴迪欧之所以认为毛泽东具有普遍性,他所针对的文本实际上就是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尤其是后者,这本小册子被巴迪欧认定是毛泽东创立新辩证唯物主义的蓝本。巴迪欧早年从师于阿尔都塞,他十分关注毛泽东的《矛盾论》,为了向毛泽东的《矛盾论》致敬,他同样以《矛盾论》为题撰写了一本哲学著作,并收录于20世纪70年代马斯佩罗(Maspero)出版社的延安文丛(Yenan synthèses)系列中。直到2006年,即在他的《世界的逻辑》(Logiques des mondes)中,巴迪欧仍然坚持认为毛泽东的《矛盾论》是建立自己本体论和现象学思想的基础。因此,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巴迪欧哲学,我们必须从他对毛泽东《矛盾论》的解析开始。

一、现实矛盾及其不平衡性

严格来说,巴迪欧对毛泽东《矛盾论》的关注并非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他最先受到了导师阿尔都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道路的影响,然而,尽管阿尔都塞将巴迪欧引上了哲学思考的道路,但是在巴迪欧看来,阿尔都塞的哲学基础并不牢固,而正是阿尔都塞过于强调理论主义的立场,最终让巴迪欧看到了阿尔都塞实际上无法真正解决唯物辩证法的问题,而这促使他转向更为实践的立场,即毛泽东《矛盾论》中的唯物主义立场。

1965年,阿尔都塞出版了他的论文集《保卫马克思》。不过,对于巴迪欧来说,他最关心的实际上只是本书中的两篇文章,即《矛盾与超越决定》与《关于唯物辩证法》,尤其是阿尔都塞对毛泽东《矛盾论》中的矛盾不平衡性的解读,让巴迪欧明白了不平衡性理论正是毛泽东唯物辩证法的内核。所以,在巴迪欧看来,阿尔都塞赋予了唯物辩证法新的活力,也就是说,阿尔都塞坚决拒绝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是对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的简单颠倒,即将黑格尔的以抽象观念和绝对精神为根基的辩证法,变成以现实社会存在和市民社会的辩证法。

“我因此认为,关于把辩证法颠倒过来这个不确切的比喻,它所提出的问题并不是要用相同的方法去研究不同对象的性质(黑格尔的对象是观念世界,马克思的对象是真实世界),而是从辩证法本身去研究辩证法的性质,即辩证法的特殊结构,不是对辩证法‘含义’的颠倒,而是对辩证法结构的改造。”阿尔都塞的这段话有着明确的指向,因为阿尔都塞坚决将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严格区分开来,也就是说,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所依赖的是形而上学,将历史的辩证运动看成某种精神辩证演化的结果。黑格尔说:“我们知道世界历史的进展是一种合理的过程,知道这一种历史已经形成了‘世界精神’的合理的必然路线——这个‘世界精神’的本性永远是同一的,而且它在世界存在的各种现象中,显示了它这种单一和同一的本性。”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认为,世界历史的演进,并不是无规律可寻的,在历史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它们最终体现为“世界精神”的同一性。在一些庸俗的马克思主义者那里,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辩证法被简单颠倒为一种庸俗化的“历史唯物主义”,即他们仍然认为历史是受到某种客观的历史规律制约的,不过决定这种历史规律的,不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历史精神”,而是市民社会。这就是阿尔都塞所说的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历史辩证法的简单颠倒,将一种唯心的历史辩证法变成所谓的“唯物”的历史辩证法。

相反,阿尔都塞认为,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根本找不到由某个单一因素起到决定作用的历史规律(即便是恩格斯意义上的“归根结蒂”或力的平行四边形的决定作用)。阿尔都塞所看到的:“在各有关领域中活动的‘不同矛盾’(这些不同矛盾也就是列宁谈到的‘一系列’矛盾)虽然‘汇合’成为一个真实的统一体,但并不作为一个简单矛盾的内在统一体的简单现象而‘消失’。这些‘不同矛盾’之所以汇合成一个促使革命爆发的统一体,其根据在于它们特有的本质和效能,以及它们的现状和特殊的活动方式,它们在构成统一体的同时,重新组成和实现自身的根本统一性,并表现出它们的性质:‘矛盾’是同整个社会机体的结构不可分割的,是同该结构的存在条件和制约领域不可分割的,‘矛盾’在其内部受到各种不同矛盾的影像,它在同一项运动中既规定着社会形态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同时又被它们所规定。”在阿尔都塞看来,真实社会的运动并非由单一的因素来决定的变化,社会统一整体的存在所表现出来的“矛盾”只是社会中众多矛盾中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而已,它并不足以构成整个历史的决定性因素。

阿尔都塞对唯物辩证法的重新解读,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含义,辩证法本身的目的并不是指向矛盾的最终解决,相反,矛盾才是社会存在的根本特征。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庸俗的“历史唯物主义”那里,他们总希望矛盾能得到最终解决,即矛盾双方最终走向和解,矛盾消逝在最终的统一之中。在阅读了毛泽东的《矛盾论》之后,阿尔都塞将这种概念改变成矛盾的“不平衡发展”。按照阿尔都塞的定义:“不平衡性是社会形态的内在性,因为复杂整体主导的结构的不变性本身是构成主导结构的各种矛盾的具体可变性的条件,也就是各种矛盾的转移、压缩、交替……的条件。”从阿尔都塞的矛盾“不平衡性”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得出:

(1)矛盾是社会现实的根本特征,即任何现有的社会形态都无法摆脱矛盾,而矛盾构成了社会形态演化的“合理内核”,这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要素,也是阿尔都塞坚决认为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绝非对黑格尔的辩证唯心主义简单颠倒的原因。

(2)与庸俗决定论不同,阿尔都塞并不认为“不平衡性”的矛盾变化是一种有规律的变化。这样,我们无法在规律性的层面上来简单把握社会形态的变化,而将历史演变的规律表述为生产方式的演变规律,在阿尔都塞看来,恰恰是一些庸俗的理论家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形而上学化的表现。

(3)阿尔都塞虽然强调了存在着不变性,并且将这种不变性看成是各种具体矛盾可变性的前提条件,但对于具体的人来说,这种不变性是难以把握的,然而,这些无限多的矛盾的不平衡带来的一个现实结果是,我们实际上无法简单从这些多样性的矛盾中梳理出完整的社会形态和历史发展脉络,而这种脉络只能依赖于阿尔都塞的另一个核心概念:超越决定。

不过在这里,巴迪欧与阿尔都塞分道扬镳了。巴迪欧表示,阿尔都塞的唯物辩证法仍然是僵化的,与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鲜活的辩证法相去甚远,巴迪欧说:“重要的是要意识到,在这位声名显赫的阿尔都塞大师背后,我们发现毛泽东所谓的‘僵化的列宁主义’。也正是他的这个想法,让他脱离于运动,认为意识只能从外部灌输给工人,而不是内在于工人的知识之中,这个外部就是社会历史的实证科学,换言之,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在巴迪欧看来,阿尔都塞的矛盾的不平衡性实际上是一种僵化的不平衡性。这样,阿尔都塞所宣扬的诸多不平衡的矛盾,被视为矛盾在社会形态中的自发性变化,而历史科学只能被动地理解这种矛盾的自发性变化。与阿尔都塞不同,巴迪欧选择走向毛泽东的立场,正如巴迪欧指出的:“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思考大写的一就是思考对立统一,即将运动视为二分。辩证思维是唯一的主体过程的思维,因为它撼动了大写的一的全能性。” 而唯一能实现这种辩证法的,只有毛泽东。

二、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

有趣的是,巴迪欧对毛泽东的《矛盾论》的理解,是由一位中国哲学家做中介的,这位中国哲学家就是张世英。1978年,白乐桑(Joël Bellassen)和路易·摩梭(Louis Mossot)将张世英《论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译为法文。尽管不懂中文的巴迪欧并没有参与翻译,但在阅读了译稿之后,他为这本小书撰写了两篇序言。巴迪欧之所以如此关心这篇文章,是因为张世英理解的黑格尔,代表着不同于当时法国,乃至整个欧洲对黑格尔的理解。不过,巴迪欧也发现在中国对黑格尔的理解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实际上,“在1949年解放以前,一种十分‘经典’的新黑格尔主义是主流,哲学家贺麟是其中的主要代表:他害怕辩证法的革命性,重视黑格尔的国家理论,重视《精神现象学》,而不看重《逻辑学》,或者说,他对《逻辑学》的结构和概念体系病态地猎奇”。巴迪欧的意思是,在中国存在着贺麟的黑格尔的解读与张世英的黑格尔的解读的区别。贺麟的黑格尔哲学与张世英的黑格尔的解读的关键区别在哪里?用巴迪欧的话来说,其中的核心仍然是矛盾。巴迪欧指出,贺麟的黑格尔走向了统一,将辩证法锁定在“正题—反题—合题”的枷锁之中,而张世英看到了黑格尔辩证法中更为根本的东西,即“辩证法一分为二”。而在矛盾基础上的“一分为二”正是张世英认定的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张世英说:“黑格尔断言:在现实中,一切具体事物都是自相矛盾的……但是,现实中所存在的实际矛盾则与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所要排除的矛盾根本不同,这种矛盾是一种‘必然的,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不但不是什么反常现象,而且是正常的现象,它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在张世英那里,外在的现实世界是一个充满着各种各样矛盾的世界,不可能用连贯的形式逻辑来彻底穿透,也不可能将充满诸多矛盾的现实社会统一在一个抽象的概念之下。现实就是现实,一个在矛盾中运动变化发展的现实,不能用我们头脑中的抽象观念或逻辑来消灭,而这正是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到的“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的原则最生动的阐释。

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在他自己的《矛盾论》一书中,巴迪欧概括了毛泽东的矛盾论:“我们可以用五个根本的辩证法命题来概括毛泽东谈的对立统一规律,这五个命题是:(1)所有现实都是过程。(2)所有过程归根结蒂都可以归结为矛盾的集合。(3)在过程中(也就是说在矛盾中),总是存在着主要矛盾。(4)所有矛盾都是不平衡的:换句话说,矛盾中的一方总会支配着矛盾的总体运动。这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的理论。(5)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分解来自于不同的过程。其中最终的区分是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

对于巴迪欧概括毛泽东的《矛盾论》的内容,我们不需要一一解释,但是其中有两个内容需要注意:

(1)巴迪欧认为,现实过程并不一定要求最后的统一。矛盾是黑格尔辩证法思想最核心的“合理内核”,也被张世英描述为“黑格尔哲学的革命性”。黑格尔的问题是,他总希望用一种绝对整体的观念来解决现实中的矛盾,但是,倘若这个绝对观念不存在,在纯粹的现实社会中,是否存在着一种对矛盾的终极解决,即庸俗意义上的对立统一规律。这种统一性,即便打着唯物主义的旗号,在巴迪欧看来,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

(2)这样,更为重要的是,巴迪欧认为毛泽东的《矛盾论》最核心的思想就是“一分为二”:“唯有了解‘一分为二’的原则,我们才能理解作为过程的现实。一分为二并不是一生二。一分为二代表着:统一体的分裂。现实不仅仅是一个过程,而且也是分裂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任何预先给定的“一”都不能统一分裂出来的“二”,分裂的“二”本身是一个异质性的存在,它已经无法回归到“一”的框架下。在此,巴迪欧肯定了毛泽东的“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这就是辩证法”的判断。

相对于“一分为二”,巴迪欧反对将辩证法理解为“合二而一”。1964年5月29日的《光明日报》刊载了杨献珍的文章《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提出了“事物既

是一分为二,也是合二而一的”。巴迪欧按照自己对毛泽东《矛盾论》的理解,批判了杨献珍的观点。巴迪欧说:“为了达到对立统一的平衡,杨献珍正好终结了矛盾的普遍性,也即是说,终结了整体无法阻挡地分解为矛盾的诸项的过程。”巴迪欧认为,一方面,杨献珍提出“合二而一”,是为了找到矛盾各方的共同点,从而找到让矛盾各方和解的立足点,但是巴迪欧坚持认为:“矛盾各方的交集为空集。”我们实际上根本找不到可以让矛盾各方共同依存的基础。另一方面,巴迪欧认为杨献珍试图找到矛盾共同点在动机上是错误的,因为相互依存的交集,始终指向一个未分裂的过去,一种维持过去不平等状态的立场。真实的矛盾指向的一种从未出现过的未来,这个未来并没有保证矛盾的最终解决,因为矛盾的发展必然是对既定现状的打破,去生成一种从未出现过的未来。一分为二,即指向未来的革命运动。

尽管我们可以认为,无论对于毛泽东的“一分为二”还是对于杨献珍的“合二而一”,巴迪欧都从自己的革命角度有着不同程度的误读。但是“一分为二”的主张一直贯穿着巴迪欧哲学和政治思考的始终。后来,巴迪欧曾多次谈到了毛泽东的“一分为二”:“如何综合(合二而一)被当作主体性的公式,这是对一的欲望,……对一的欲望是不可想象的,也就是说,在‘合’的外表下,呼唤出来的是一个古老的一。这种辩证的解释因此是复古的。为了不至于保守,为了在今天成为一个革命派,都必须要一分为二。”在这里,巴迪欧自己的理论意图已经十分清楚,他所希望的是不断前进的革命,因为革命需要不断地创造出新事物(即一分为二),与当下决裂,“它在独一无二的行动中开创一个新的过程,通过行动,让那些没有价值的东西获得价值”,这是一个面向未来的政治,一种创造出新的进程的政治,也是让之前无价值的东西获得价值,这是巴迪欧的辩证法,即一分为二。

三、超越决定和主体介入

或许,从一分为二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重新审视巴迪欧与齐泽克在毛泽东的《矛盾论》理解上的细微差异。在英文版导言中,齐泽克指出:“这就是毛泽东的关键论点:主要的(普遍的)矛盾并不会被特定情况下特殊矛盾所掩盖——普遍性就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在每一种具体情况下,一种不同的‘特殊的’矛盾是最主要的矛盾。准确地说,要获得解决主要矛盾的斗争的胜利,我们必须把某种特殊的矛盾作为最主要的矛盾来解决,所有其他的斗争都必须降至从属地位。”显然,在齐泽克看来,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各种“特殊”的矛盾。尽管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曾谈过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问题,即“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都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齐泽克指出了毛泽东的这个论断的两个层次:(1)任何既定状况都可以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必须捉住主要矛盾,才能解决问题。(2)由于毛泽东不认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并不是某种客观规律决定的,而是针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做出的判断,而且他认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在一定时期会发生转换,原先对抗性的主要矛盾在一个新的背景下会变成次要矛盾,让位于新的主要矛盾,反之亦然。那么,齐泽克认定,毛泽东并不认为存在着某种统一的综合体。这样,如果没有否定之否定在更高阶段的综合,齐泽克判定毛泽东“坚持认为斗争、分离是高于所有分析或综合的”,即斗争是永恒的,而综合和调和才是暂时的。

巴迪欧基本上认可齐泽克的评价。但他认为,毛泽东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实际上是从中国革命的斗争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早年的巴迪欧就认为,真实世界就是一个有着多种多样矛盾的世界,不能用单一观念加以解决。巴迪欧在六十年代阅读了毛泽东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看到了“二十年代的中国”复杂的状况,这样,二十年代的中国并不是由单一矛盾或对立决定的历史状况,而是一种“无序状态”,在《世界的逻辑》中,巴迪欧指出:“在中国二十年代,毛泽东的立场依赖于辛亥革命事件:清政府的崩溃,以及民国的诞生。但是,它绝不能简单等同于断裂。1912年之后,在‘中华民国’时期,实际上经历了长期的军阀混战,对此,毛泽东写道:“帝国主义和国内买办豪绅阶级支持着的各派新旧军阀,从民国元年以来,相互间进行着继续不断的战争。”军阀混战超越决定了 (surdéterminé)萦绕在中国历史世界中的实证性特征:在这样一个分解的反动力量的空间中,明显指明了革命军队的道路。”

实际上,在巴迪欧看来,毛泽东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中提出的“二十年代的中国”的真实状况是一种近乎无解的状况。这里的超越决定已经被巴迪欧赋予了数学上的含义,即一种类似于数学上超定方程(équation surdéterminé)的状况,按照数学上的定义,超定方程是限定条件(如方程数量)超过了未知数的情况,这样的方程组通常是无解的。在巴迪欧看来,超定方程的无解,对于理解毛泽东的矛盾论,是非常有启发意义的,即面对存在诸多矛盾时,正确的做法并不是强行考察所有制约因素。恰当的做法是类似于数学上解超定方程中使用的最小二乘法,找出诸多矛盾中最重要的决定因子,并依照这些决定因子给出方程的近似解,相反,那些次要的因子被回归到决定因子的范畴下。

毛泽东面对二十年代中国革命的状况处理方式与此十分类似。当谈到中国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的时候,毛泽东并不是希望用红色政权或井冈山的革命斗争一次性地解决所有问题,如毛泽东谈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复杂斗争形势中,“边界的斗争,完全是军事的斗争,党和群众不得不一齐军事化,怎样对付敌人,怎样作战,成为了日常生活的中心问题”。简言之,将井冈山的斗争主要作为军事问题,就是毛泽东在那个时期指出的斗争的主要矛盾,尽管在井冈山根据地还存在着土地问题、政权问题、党的组织问题乃至中国革命性质的问题,但毛泽东认为当时最主要的矛盾就是用武装割据的方式,在井冈山地区站稳脚跟,打退各方面敌人的进攻。所以,巴迪欧指出:“我已经分析过,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1927年的井冈山的人民战争中的讨论。对于毛泽东来说,‘红色政权’是由各种不同因素组成的,工农兵的代表会与党组织一样重要,但军事问题在那个时期才是最重要的问题。”于是,抓住主要矛盾的方式,是毛泽东解开二三十年代中国革命斗争的超定方程组的最小二乘法。这就是“一分为二”,将所有矛盾变成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而对于复杂的不连贯的现实条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在所有矛盾中决定什么是当时中国革命斗争的主要矛盾,将所有的矛盾都放在这个主要矛盾的框架下来解决。巴迪欧对毛泽东的评价是:“我们如何了解一个元素和事件痕迹之间关系的价值?毛泽东的回答是:通过讨论、集会和政治教育。无论他们原初成分是什么,关键在于要让士兵们知道‘都知道是为了自己和工农阶级而作战’。”

也正是在这里,巴迪欧给出了他对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理解,一分为二绝不仅仅是一种斗争哲学,也是一种在诸多不定因素中找到一条出路的方式,将所有的矛盾一分为二,分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分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抓住主要矛盾,才能走出眼下的困境,找到一条出路。巴迪欧认为,毛泽东的矛盾解法实际上是一种主体介入的方法,就像那个著名的“高尔丁死结”一样,所有人都解不开弗吉尼亚城那个系在牛车上的死结,正是他们都企图找到一个绳头,在绳头的指引下,将死结依次解开,但是亚历山大大帝的解法很简单,他拔出佩剑,一下将“高尔丁死结”劈成两半——这就是一分为二!这也正是毛泽东《矛盾论》中的核心:一分为二。

砍断“高尔丁死结”的亚历山大大帝和毛泽东都有着明确的主体介入。在这里,齐泽克认为毛泽东“陷入了简单的、完全非辩证的、‘恶的无限’的观念的斗争中。”巴迪欧并不赞同齐泽克的评价,巴迪欧的回答是,只有用主体介入的一分为二,才能从诸多纷杂的矛盾和决定因子的复杂而无解的环境中开辟一条新的道路。这样,新时代在一分为二的辩证法中开启了,他们不再在诸多细微因素面前徘徊不前,而是用暴力的方式在复杂无解的现实状况中一分为二,让未来可以在一条明确的线索中以新的方式降临,在这个一分为二的主体的身体之下降临。

【作者:蓝江,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博士生导师。本文原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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