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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

2018-5-13 23:2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3092| 评论: 0|原作者: 郝贵生|来自: 红旗网

摘要: 1978年《光明日报》发表了署名为“评论员”实际是修改后的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由此开始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活动。40年过去了。如何评价这个“唯一标准”命题及这场大讨论?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
——评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
2018.05.13 郝贵生 来稿

1978年《光明日报》发表了署名为“评论员”实际是修改后的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由此开始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活动。40年过去了。如何评价这个“唯一标准”命题及这场大讨论?其究竟是真理还是谬误?如果是谬误,究竟错在何处?其危害性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关于真理标准的思想究竟是什么?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检验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和邓小平理论?如何检验等一系列问题。笔者就上述问题简要谈谈个人见解。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究竟错在哪里?

“真理标准”的讨论直接是针对华国锋的“两个凡是”思想,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观点。从字面看,似乎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但实际是歪曲和篡改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和实践观思想。这个观点的主要错误有两点:

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最终标准,而非唯一标准

实践与真理标准问题实际涉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讲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必须讲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主张实践第一的观点,具体化就是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但这都是从根本和最终意义上讲的。马克思主义讲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但并不否认每一个具体历史的人的认识来源也来自前人和他人。讲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也不否认认识内部的矛盾也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讲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也不否认认识也是认识的目的。前者是最终意义、 根本意义上讲的。不能讲实践最终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就完全否定前人他人也是认识的来源,否认认识内部矛盾也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否认认识是认识的目的。如果把实践是最终源泉、动力、目的看做唯一来源、动力、目的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同理,马克思主义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在最终和根本意义上讲的,而绝对不能否定来自于实践且已经被实践多次检验正确的理论是检验新的理论的标准。同时,这四句话是认识论的一个整体,讲任何一点不能离开其它三点,讲真理标准不能离开来源、动力和目的。特别是来源。但我们讲一个认识要被检验时,必须讲这个认识来源于实践。就是在占有大量丰富、合乎实际的感性认识基础上经过科学提炼、概括的认识在回到实践应用中通过实践去检验。如果这个认识根本不是来源于实践,而是主观想象出来的,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这样的认识根本不能指导实践,更谈不上实践检验。

毛泽东《实践论》中说过:“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而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注意!毛泽东这里在说自然科学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是真理的两个条件都是说“不但”、“而且”,而不是说“不是”、“而是”。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是真理也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种认识来源于实践。是依靠科学的理论对客观的感性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科学论证出来的学说,二是经过人民群众的阶级斗争实践最终检验证明的结果。 显然毛泽东并没有把阶级斗争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也把已经被实践检验的客观真理也看做论证新的认识是否是真理的重要条件和原因。当然马克思主义这里并不是二元论,把二者完全等同起来,而是必须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和最终标准。当年的所谓“真理讨论”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否定已经被实践检验是正确的理论对于新认识的检验和论证作用,有两个目的:一是完全否定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是来源与实践并经过已经被千百万人民群众实践证明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逻辑推理、检验和证明的结果。二是否认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对于实践中产生的新认识的指导、论证、检验和证明的作用。再具体些说,就是为他们在所谓改革开放实践中提出一些并非来源于实践的所谓“创新”理论拒绝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普遍真理的指导和论证提供所谓“理论依据”。如“社会主义本质论”观点,只要经过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的稍加论证、检验和证明,就能推断出这个观点的荒谬性。如果按照“唯一标准”的观点,他说他的这个命题要为今后的“实践”检验,因此必然强行要求全党接受他的错误观点,并为他推行错误的实践活动提供错误的理论依据。

第二,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受阶级立场和思维方法的制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同理,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科学含义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就是指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活动。毛泽东的《实践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客观的实践就是指其客观的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那么认识这客观的过程和结果在阶级社会中一是必然受到认识主体阶级立场的制约。如中国大革命时期出现的湖南农民运动,农民阶级说“好得很”,地主阶级说“糟得很”。那么究竟是用“好得很”的农民运动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还是用“糟得很”的农民运动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显然我们是用前者而非后者。那么离开阶级立场问题,根本就无法对农民运动做出客观的价值评价,也就无法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二是必然受到其思想方法的制约。客观事物过程、结果是现象、枝节、实例和本质的统一,是真相和假象的统一,是主流非主流的统一。那么我们究竟是用客观事物的现象、枝节、实例、假象、非主流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还是用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相、主流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思想,显然是后者而非前者。人们在实践中首先获得的是事物的大量现象(包括假象)、实例、枝节,也就是感性认识。但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而上升到理性认识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识,必须有科学的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如果不会运用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或者是应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那么对事物的认识或者仍然停留在现象、假象、枝节、实例的基础上,或者是错误的理性认识。那么运用现象、假象、实例、枝节或错误的理性认识能够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作为真理标准,做出的结论必然是错误的。因此,立场和思维方法的不同和对立必然直接影响到对实践过程和结果的不同认识,再导致对认识是否是真理的错误认识。

那场所谓“实践标准大讨论”大谈特谈“实践”概念,但他们的“实践”含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含义呢?还是被歪曲和修正了的“实践”含义呢?笔者认为,他们是后者而非前者。实际是站在少数人的立场上,运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认识之。如湖北作协主席方方的“软埋”中的所谓“事实”能够成为论证我们党的土改方向和政策正确与否的事实依据和标准吗?显然是极其荒唐的。1978年5月11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真理标准》的作者胡福明2008年接受记者采访谈到他为什么写这篇文章的重要原因时就说,他文革初期如何遭到批判等个人的遭遇。他把自己个人的遭遇这种现象、枝节直接等同于全党和整个国家的遭遇,等同于文革的本质。以这种扭曲的错误的“实践过程、结果”的事实,以所谓“十年浩劫”、“国民经济达到崩溃边缘”的这种极其荒谬的“事实”去检验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能够得出科学的结论吗?胡福明的这种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相当多的文革中受到冲击、批判的一些人特别是执行修正主义路线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如同胡福明一样,自始至终,反感文革,且把主要甚至根本原因归结为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及其发动的文革。有的人虽然曾经口头承认群众对自己的批判和毛泽东发动文革是正确的,并表态“永不翻案”,但思想实质并没有根本改变,一旦时机成熟,就公开举起“翻案”的大旗。站在这种立场上和片面的思维方法能够对“文革实践过程、结果”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结论吗?以这种错误的“实践过程、结果”怎么能够去检验毛泽东的理论呢?

二、“真理标准大讨论”与“解放思想论”

解放思想论完整说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孤立讲,这个提法没有错误,问题是这里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有所特指的。是邓小平1978年12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闭幕会上的讲话提出的。他这一思想实际是他的真理标准思想的延续。正如他自己所说“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就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因此他就是要通过所谓的“实践”检验,证明毛泽东阶级斗争和继续革命理论是错误的。既然是错误的,就应该把继续革命理论从毛泽东思想体系中排除出去,如果还要把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指导实践,那就是“思想僵化”、“本本主义”。所以“解放思想”就是从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理论即毛泽东阶级斗争理论中解放出来,也就是彻底摆脱和排除毛泽东晚年思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作用。它虽然也讲“实事求是” ,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所阐发的“实事求是” 根本没有真正理解和弄懂,并没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客观的感性材料提炼、总结,因而并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而是非实事求是。

笔者认为,邓依靠所谓真理标准大讨论否定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是错误的。真正运用人民群众的实践恰恰证明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是真理,是正确的理论。邓否定毛泽东这一理论,实质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1981年的那个《决议》对毛泽东继续革命的否定正是邓的这一思想的延续。也正是在邓的这一思想特别是《决议》之后,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开始发展泛滥,不仅虚无毛泽东晚年理论及文革实践,也虚无整个建国以来毛泽东革命建设思想,虚无整个中国革命实践及整个毛泽东思想,在发展到虚无列宁主义,虚无马克思主义,虚无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伟大功绩,虚无人类历史上一切被压迫阶级和民族反抗剥削压迫制度的斗争。也正是在“解放思想”下,思想文化界就开始从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中解放出来,从整个毛泽东思想中解放出来,从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中解放出来。各种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及中外历史中一切腐朽、糟粕文化如打开潘多拉盒子一样迅速在中华大地泛滥和蔓延开来。

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检验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与“改革开放”理论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理论并不否定已经被实践检验正确的理论在论证和证明新的理论的重要作用。

由此说明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理论依据的。它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群众史观和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等等。(见笔者2013年毛泽东诞辰120周年时所写的《继续革命理论是毛泽东思想中最闪光、最精华、最杰出的内容》)。

第二,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来源于实践而且为4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及原苏联解体的客观事实所证明。

首先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来源于实践。一是来源于历史实践即资产阶级代替封建主义过程中的复辟事实及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后的历史周期率问题。二是中国建国后腐败现象的出现特别是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三自一包”等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客观事实。三就是原苏联赫鲁晓夫期间国内严重的资本主义复辟的客观事实。

其次,毛泽东继续革命理论被后毛泽东时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事实所证明。一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政策始终没有停止,而且愈演愈烈。二是原苏联剧变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证明毛泽东关于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结论已经变为客观现实,三是中国当代腐败现象的极其严重以及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最充分证明毛泽东论断的客观真理性。

第三,D及其追随者的基本理论无论是从理论论证还是实践检验都证明是错误的。

首先,D的一系列理论如“发展论”、“社会主义本质论”、“先富论”、“小康社会论”等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进行科学的论证和推理,都证明是错误的。笔者去年曾写过一篇《反思改革与DXP理论》对此已经做了全面分析。其次,中国改革40年的“实践”也证明D的基本理论也是错误的。固然中国40年来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社会的发展决不只是表现为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表现为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发展。中国的改革实践不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真正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改革,而是社会主义的改制,是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改为私有制和市场化,是生产关系的倒退。在上层建筑方面,国家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已经不同程度转变为对人民实行专政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性质,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形形色色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思想文化已经逐渐取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文化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由此导致整个中国官员严重腐败、两极分化极其严重、自然和社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新“三座大山”压在人民的头上。所有这些“事实”难道不能证明邓小平理论是错误的吗?就连他自己都说,如果改革开放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中国当今极其悬殊的超过联合国基尼系数警戒线的贫富差距难道不能证明邓小平理论是错误的吗?为什么当政者视中国当今的客观事实于不顾,还在继续沿着错误的道路走下去呢?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不仅从理论和实践中检验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检验DXP理论,也检验当今执政者的理论。既需要运用已经被证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论证和检验,也需要在实践上加以检验和证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标准思想是我们今天分辨社会生活中真善美与假恶丑对立的最重要的指导思想。我们今天也应该重新来一场新的“解放思想”运动,也就是从被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实践中检验是错误的所谓“改革”理论中解放出来。重新回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上来。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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