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8日上午九点半,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来到位于武昌区民主路145号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参加选举新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本次大会依据《工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依法选举了代表全体职工权益的职工代表。9 -10日,职工代表们把这次选举结果和职代会决议递交到政府相关部门,达成告知与存档。在送交主管部门武昌区科产局时,职工代表要求该部门出具“本次职代会以及选举结果是否合法”的回复,当天经过与科产局局长长时间交涉,该局局长同意自即日起15天内给予回复,超过时间未予回复即表示默认选举结果合法。

2017年10月26日,此时已经超过科产局承诺的回复时间二天,职代会代表及全体职工理所当然认为科产局已经默认本职代会的合法性,于是决定去公司开会讨论如何继续揭露伪“法人代表”(职代会决议罢免了王克华的法人代表职务)王克华的腐败事实。上午10时,职工代表们陆续来到位于民主路145号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并进入到公司二楼会议室开会,一直讨论至下午5时,突然从外面冲进来大群特警,径直走向代表之一的刘艳女士和邓昌文师傅,把这二人架起来就走,抓到中华路派出所关押。凌晨2时许,特警将刘艳女士转押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女子拘留所,以“扰乱创辉公司秩序”的罪名给予刘艳女士拘留10天的处罚。邓师傅因病而被释放。据知情人爆料,报警抓捕刘艳女士的就是伪“法人代表”王克华,此人当天一直就“坐镇”中华路派出所。

根据即时查询的工商登记资料,我们发现: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登记地址位于武昌区民主路145-147号;而“创辉公司”登记地址位于武昌区民主路140号。

显然,武昌区警方以“扰乱创辉公司秩序”的罪名抓捕在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会议室的刘艳等代表就是轻信报案人王克华、张冠李戴、不辨别是非所致。

10月27日上午,职工们不服武昌区警方滥用警力、非法拘留守法公民的乱作为,到武昌区公安分局上访,该分局上访窗口的答复是下午2点半给回复。到了3点职工们也没有等到该部门的回复,于是职工们就赶到武汉市公安局上访。下午4点多,武汉市公安局信访窗口予以登记并转交到武昌区公安分局处理。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枉法拘留何所惧,战斗正未有穷期!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维权纪实七-激流网(到市公安局上访登记)

10月28日上午9时,职工们拿着昨天武汉市公安局出具的“转办信访事项告知单”就到了武昌区公安分局等待接谈回复,以下是该次接谈的记录。

警方接待人员:副局长、法制办、经侦、中华路派出所所长等7人。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集体上访可以由3-5人参加,但是这次武昌区警方只允许职工3人参加,并且禁止携带手机等录音录像设备。

警方问:你们为什么上访?

维权职工:我们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在本公司二楼开会,突然出现大批警察,径直走到职工代表邓昌文、刘艳面前强行架走带到中华路派出所,你们说接到了报警,请问报警人是谁?报警内容是什么?你们出警后看到的情况是否与报警的内容相同?

派出所长:报警人是王克华;情况不清楚,今天值班打电话我就来了。

维权职工:你们的传唤通知单是否与报警内容相符?

派出所长:不清楚。

维权职工:当时你们派出所抓捕刘艳的是所教导员,为什么不叫他来?

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工作人员某某随即大声对维权职工呵斥道:人员安排听我们信访办决定!

维权职工闻言即道:你作为区公安分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应该是这个部门对外的一扇和谐窗口,代表的是这个单位的对外形象,如此霸气外露似乎不妥吧?提请你注意,我们是来信访的守法公民,不是犯罪分子。

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工作人员某某横着脸随即起身拉拉他胸口的牌子说道:我是做什么的?我是看守监狱出身的。

维权职工:我们普通老百姓素质低看不懂你的那个什么?

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工作人员某某:我比你们素质更低。

维权职工想,我们是来这里信访让你们回复的,又不是和你比素质的。

维权职工:我们职工在自己公司开会犯了什么法?你们对职工代表刘艳拘留十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凭什么你们认定位于民主路145号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就是王克华的私人公司“创辉公司”?

职工们当场拿出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和王克华的创辉公司的相关查询资料。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资料上清楚地写着:

公司性质:国营

公司地址:民主路145号

王克华的创辉公司的资料上写着:

公司性质:私营

公司地址:民主路140号

面对这样的事实,警方全部哑口无言。

法制办:你们对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副局长:申请复议和诉讼的必须是本人,家属都不行。

维权职工:刘艳被你们拘留关起来了还怎么行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法制办:刘艳可以在拘留所向民警提出申请,他们会转交出来。

维权职工:等他们转交出来,再经过你们层层审批,拘留时间不就到了?

面对如此质问,全场又是一片哑然。

副局长:如果我们错了赔礼道歉、国家赔偿都行。

维权职工:你此话的意思就是说你们可以随意抓人,错了就是国家赔偿,反正就是国家赔钱?

警方接待人员齐声否认,然而对照非法拘留刘艳的事实,实际情况不就是如此吗?

维权职工:王克华鸠占鹊巢,该抓的应该是他,而不是职工代表刘艳女士。我们职工有人看见王克华26日中午开始就一直在中华路派出所呆了几个小时,和所里警察谈笑风生,而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开会的代表邓昌文和刘艳就被抓,这里面有什么联系?

派出所长:他在所里报警。

维权职工:为什么不在事发地报警,而去你们所里报警?再问你一句,为什么我们报警没人搭理,而他报警你们就出警神速,完全按照他的意愿行事?你们中华路派出所是不是沦为了王克华看家护院的队伍?还有就是对于我们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产权归属纠纷问题,你们警察有权介入吗?

……

全场又是一片哑然。

维权职工继续说道:你们公安机关是执法者,应该依法办事才对,而此次抓捕拘留维权职工刘艳就是你们自己带头违法违规的实证。另外,你们拘留刘艳女士十天的法律文件至今都没有送达,而人却被你们拘留几天了,这又合法合规吗?

副局长侧身问派出所长:你们这些(手续)办了吗?没有办就赶快去补办。

派出所长:好,回去就办。

……

最后副局长总结:如果我们错了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

……

以上就是维权职工们信访公安部门的接访实录。

事实已然清楚,这是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维权职工在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腐败分子与相关部门沆瀣一气,滥用警力,使用公权力打压揭露腐败的正义职工的一次事件。

党的19大刚刚闭幕,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习总书记曾强调:如果政法机关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钱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法律需要人来执行,如果执法的人自己不守法,那法律再好也没有用!(《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但是,王克华及其保护伞们却要逆历史潮流而动,反其道而行之!

人在做,天在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腐败分子还能猖獗多久?我们拭目以待吧。

正义与光明必将到来!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全体职工

201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