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代表:犯罪份子还能当法人代表吗?应该罢免王克华。 彭律师:他受不受处罚是一层法律关系,他受处罚后公司由谁牵头又是另外一回事。不能因为你们举报有功,就让你们来。你们要有选举权先要成为公司的员工,要成为员工就要撤销《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相关的线索我们已经向纪委书面反映了,一旦立案你们不可以跟王克华私了,那是违法的。 维权代表:王克华是商委任命的干部吧? 彭律师:争这个干吗呢?我说了纪委有管辖权。 维权代表:现在民主路145号房产在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名下,营业执照也是用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王克华出租商铺属于侵权,为什么你们不要求王克华停止侵权? 彭律师:营不营业是另外一回事,不是你们说侵权就侵权的,现在纪委还没有认定,司法也没有认定。你反映的问题是你的主张,需要一个官方的部门来认定。 维权代表:这是主管部门的失职,我们不来反映你们就不知道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还存在。 第六个回合还是有收获的:证明了王克华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的事实成立;《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有欺诈嫌疑,公司清产核资有漏项。律师把不能出具意见书的原因归结为武昌区纪委没有最后定性。 2017年6月14日接科产局通知去做笔录,关于2001年企业改制的相关情况向原武昌五金交电职工做尽职调查,每个人的问题基本相同,主要摘录如下: 问:是否在改制前组织学习改制文件精神? 答:没有 问:是否知晓改制方案? 答:不知道。 问:是否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安置方式?是否领取安置金? 答:在以上两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年100元的补偿,已领17000元。 问:了解职代会情况吗? 答:不了解。 问:是否填写职工意向调查表? 答:没有见过职工意向调查表。 问:是否听闻王克华等人在改制中存在隐匿•侵吞公司资产等行为? 答:是听闻王克华等人在改制中存在隐匿侵吞公司资产等行为。 问:是否需要补充? 答:希望通过这次维权彻底查清改制中违规改制的行为,还我们职工一个公道。 这次维权代表邀请到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老会计股长,就公司自有产权的房产的情况做了笔录,证实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出资改扩建的房产都是在1986年左右完成的。 2017年6月22日科产局再次通知所谓的“职代会成员”做笔录: 问:访谈人曾任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务?是否是职工代表? 答:原是公司司机,不是职工代表。 问:改制实施方案上签字是你本人吗? 答:是本人笔迹,但我没有在改制方案上签字。 问:是否参加改制会议? 答:接通知参加会议,但不清楚是什么会议。因为我是司机,时间不一定,所以不记得具体会议时长,三楼会议室很晒,很热,不会很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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