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关于改制维权第一步就是要收集相关的改制资料,这是发现问题的依据,也是揭露窃贼官商勾结的证据,更是广大职工依法维权的武器。

从已经取得的部分材料中我们发现诸多违法乱纪的问题:

1、伪造改制批复。武汉市武昌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昌改字[2001]98号文,关于同意武昌区五金交电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有两个版本,一份由王克华提供(明显有拼接痕迹),另一份是从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下属的武昌交电商场的工商备案资料中取得,两份文件内容截然相反。据国资部门某位接访人员说:一个文号不可能有两个版本同时存在,即使有更改的必要,也会在发出另一个版本之前,回收作废的版本。

2、立项通知书与98号改制批复内容不符。武昌国立[2001年]第5号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你单位2001年2月28号送来的关于推行以职工持股为目的的整体资产(含下属家电商场,经理部,综合商场,车辆股份合作公司)评估申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立项通知书明确指出只有四个下属单位进行改制,即:家电商场,经理部,综合商场,车辆股份合作公司除此之外,其他的下属单位均不包括在内。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下属共有12家公司,既然立项通知指明只包括4家,也就是说其他8家公司都不在改制之列。

武昌改字[2001]98号(武昌交电商场版)的主要内容:同意武昌区五金公司及所属五金交电公司,无线电商店,交电商场,五金电料商场按独立法人进行改制。98号批复上的四个单位显然不是立项通知书上的那四个单位了,且这四个单位都没有独立申请改制立项。经此移花接木一番,整体改制变成了分拆改制。

武昌改字[2001]98号(王克华的伪造版)的主文内容:同意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按分拆出售方式进行改制。内容跟立项通知书南辕北辙,由职工持股变成了分拆出售。这就是王克华等人伪造98号批复的目的。

3、重复改制,私分国企资产。武昌车辆商店和武昌无线电商店已于1997年改制成为了股份合作公司,经王克华同意,2001年再次进行改制,原公司全体职工持股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个别人的私营公司。

4、非法转移公有商用房产。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至今依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并没有按规定注销变更。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原有的12栋商用房产经过王克华等人私自处理,仅剩三处(民主路140号;民主路145号,青龙巷95号),其中两处商用房产(民主路140号和145号,总面积约4000㎡),于2002年过户到了王克华担任法人代表的武汉市武昌创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创辉贸易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50万,除王克华货币出资仅2万元外,其他均为货物出资,发票上的货物都是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曾经经营的商品。也就是说,王克华花2万元取得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千万元的资产。王克华还同时担任国企和私企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既然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改制了,所有职工都不再是国企职工,公司现在仅剩王克华一个在册,武昌五金交电公司难道是王克华一个人的?

5、隐瞒公司自有房产。武昌五金交电下属12个门市部,分别于1986年左右进行了改扩建或收购了其他单位的房产。这充分说明公司效益蒸蒸日上,没有亏损的理由。2001年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没有体现公司自有房的价值,也就是自有房产没有记入公司资产账上。用于改制注入的公房明细表中,也没有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自建房的记录。青龙巷95号360㎡的房产,当年由公司出资购买,改制时既没有资产注入,也不计入公司资产,16年来一直王克华等人用于出租牟利。

6、虚报改制费用。国有资产转让协议显示总改制费用是658.6万元,加上需弥补亏损141万,合计800万元。王克华提供的改制费用明细表合计数只有156万元,而资产注入的公房当年估值1仟多万元.暂且不论王克华等人是否拿得出156万元买断职工(工商资料显示他们实际出资2万元),就按王克华等人的说法,买断职工的资金来源于出售公司部分房产,从现在还余下三处房产没有出售来看,改制费用根本用不了658万元.2002年过户到王克华私营公司名下的两处房产现在估值达数亿元。

7、伪造改制意向调查表。公司职工于1998年左右陆续下岗回家,从此没有开过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更不知道公司要改制这回事,都是被个别通知到公司签买断协议,他们谎称这是国家的要求。2001年公司改制时所谓的意向调查表,职工根本没有见过,改制意向调查表上的签名绝大多数都不是本人的字迹,少数本人签名的都是新公司的股东。

8、职代会非法无效。根据本公司职工反映,大约从1992年至2001年十年间没有进行换届,王克华指定的职代会成员不是选举产生,个别人员的名字不是本人的签名。其中王克华的前妻﹑妻舅、情人,会计出纳以及管理人员合计15人,占职代会总人数24人中的60%,且这些人都成为了新公司的股东。所谓职代会签名没有签在职代会决议上,却签在了所谓的改制方案上,且有修改的痕迹。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九条:职代会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20%。

9、代签合同。我单位有一批全民所有制合同工,劳动局招聘时特别注明享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合同每5年签一次,1995年至2001年的合同是公司安排人事代签,目的是把合同工在改制中的入股权排除在外。

以上问题我们以书面的形式向王克华提出,要求他以书面的形式回答。2016年8月27日,双方如约在王克华的办公室见面了,王克华等人并没有拿出书面的回复,仅就我们的提问作口头的狡辩,实在回答不出了就说:你们把改制中的瑕疵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了,我无法回答你们,是否犯法不是你们说了算,政府说我犯法了才算,公司改制是通过政府同意的,政府让我怎样就怎样。

下午4点左右,王克华亲自带领五个维权职工去科产局上访,接待我们的是科产局(原商委)章翔科长,章翔说:王经理这么大的老总亲自带人来上访啊——然后草草问了职工几句话就下班了。

9月3日维权职工40多人去武昌区信访局上访,接待我们的是曾获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等称号的武汉的名片吴天祥,大家仿佛看到了亲人开始大吐苦水……

吴天祥开口就说:事情过去十几年了,你们怎么现在才来?

职工回答:我们现在才知道啊,是不是过期了?

吴天祥不耐烦的反复嘟哝:都过去这么久了,过去这么久了——见识到了现实中的吴天祥;新闻媒体上的吴天祥形象瞬间垮塌,一个被媒体广泛宣传树立的典型,退休了还坐在武昌信访局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呢?是发挥余热还是……

从武昌区信访局到武昌科产局,这些部门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职工并不愿意再去找政府,而不得不直接到武昌五金交电公司门口维权。大家从我们打出的横幅可以看到,横幅上写的是“王克华滚蛋”,而不是大家常常见到的“国有资产流失”。因为国家初始投资很小,就是几间小的商铺,之所以发展到12家专营门店,都是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几代职工的劳动积累。准确的说,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全体职工的劳动积累被王克华等人侵占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