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刮‘共产’风吗?”用提出这种问题的方式制造谣言,是某些人最近使用的一种策略。我们可以明确回答:刘少奇、陈伯达刮的那种“共产”风,决不允许再刮。我们从来认为,我们国家的商品不是多了,而是不够丰富。只要公社还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拿出来同生产大队、生产队“共产”,全民所有制也拿不出极为丰富的产品来对八亿人口实行按需分配,就只能继续搞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按劳分配。对它带来的危害,我们已经采取了并将继续采取适当办法加以限制。无产防级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我们相信,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是有力量、有本领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并且最后地战胜他们的。旧中国是一个小生产象汪洋大海一样的国家。对几亿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始终是一个严重问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这几亿农民中,贫下中农占多数,他们从实践中知道,只有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他们的光明大道。我们党依靠他们团结中农,一步一步地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走到人民公社,我们也一定能够引导他们继续前进。

张春桥:刘少奇那种“共产”风决不允许再刮-激流网邓小平称赞浮夸风

我们倒是请同志们注意,现在刮的是另一种风,叫“资产”风。就是毛主席指出的资产阶级生活作风,就是那几个“一部分”变成资产阶级分子的妖风。在这几个“一部分”中,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刮的“资产”风,对我们的危害最大。受这种妖风的毒害,有的人满脑子资产阶级思想,争名丁朝,争利于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人已经发展到把一切都当作商品,包括他们自己在内。他们加入共产党,为无产阶级办事,不过是为了抬高自己这个商品的等级,不过是为了向无产阶级卖高价。那种名曰共产党员,实际上是新资产阶级分子的人,表现了整个资产阶级处于腐朽垂死状态的特点。在历史上,当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处于上升时期的时候,他们还为人类作些好事。现在这种新资产阶级分子,完全走向他们祖宗的反面,对人类只有破坏作用,完全是一堆“新”垃圾。那种造谣要刮“共产”风的人,其中就有一些是把公共财产占为私有,怕人民再“共”这些“产”的新资产阶级分子或者想乘机捞一把的人。这种人比我们许多同志敏感。我们有的同志说学习是软任务,他们却本能地感觉到了这次学习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都是硬任务。他们也可能真的刮点“共产”风,或者接过我们的某一个口号,故意地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搞点什么名堂,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在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亿万群众组成的无产阶级革命大军正在迈动着前进的步伐。我们有了二十五年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经验,又有巴黎公社以来的国际经验,只要我们几百个中央委员、几千个高级干部带头,同广大干部群众一起认真读书学习,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毛主席的号召,搞清楚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保证我们的国家沿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的道路胜利前进。“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这个无限光明的远景必将继续鼓舞越来越多的觉悟的工人、劳动人民和他们的先锋队共产党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灭亡,共产主义的胜利,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红旗》杂志一九七五年第四期)

附:刘少奇鼓吹穷过渡,大刮“共产风”

1958年3月成都会议制定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的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会后,河南省遂平县、平舆县及其所在的信阳专区,形成了一个小社并大社的热潮。716日《红旗》杂志第四期一篇文章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们社会的基层单位。”86日,毛泽东视察了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感到很好,很高兴。讲了“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同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8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这段话,“人民公社好”传遍全国。走集体化道路,是中国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广大农民积极地加入到人民公社运动中。

1958年817日—30日,在北戴河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政治局委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以及政府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除讨论1959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外,还讨论了在农村建立公社问题。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共六条:

(一)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社的组织规模,就目前说,一般是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为合适。有的地方可以由数乡并为一乡,组成一社,六、七千产左右。对于达到万户或两万户以上的也不要去反对。但在目前也不要提倡。要实行政社合一,乡党委就是社党委,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社务委员会。

(三)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的做法和步骤。要求充分发动群众,展开鸣放辩论,使广大农民在思想解放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并大社、转公社,防止强迫命令。在步骤上,并大社、转公社,一气呵成当然更好,不能够一气呵成的,也可以分两步走,不要勉强、性急。各县都应先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四)并社中的若干经济政策问题。提倡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干部和群众,不要采取算细账、找平补齐的办法,不要去斤斤计较小事。

(五)关于社的名称、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问题。大社统一定名为人民公社。所有制在目前还是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分配制度也还是“按劳取酬”。

(六)现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

10月末,公社化高潮在全国形成。原有74万余个农业合作社,改组成26万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12亿余户,占农户总数的99%,平均285个农业社并成一个公社,平均三个乡一个公社,有的则是一个县一个公社。

有人说: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运动,违背客观规律,违背人民意志,是极为轻率地发动起来的;没有调查,没有试点,单凭热情,一味蛮干。这是一种貌似有理,而不值一驳的臆说。试问什么样的大人物凭着个人的主观意志,一声号令,能把亿万人民轰起来围着他的指挥捧打转转呢?恐怕神仙也做不到。在神话传说中谁也找不到这种人(神)的影子。只有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决策,只有这种决策被一次一次地证实能够为人民造福,从而取得人民的无比信赖的政党和领袖们才能做到把人民的积极性最充分地调动起来,只有这种高度自觉才会众志成城,才会形成无敌的力量。历史唯物主义者和历史唯心主义者对问题的观察,是这样的截然不同!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对同一事物形成两种根本不同的结论,原本亦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