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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没有“马天民” —— 评法警察枪杀中国公民

2017-3-31 05:2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614| 评论: 2|原作者: 郭松民

摘要: 法兰西没有马天民,这不是他们的传统。这位“杀鱼的中国公民”被法国警察枪杀,可以让许多人更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从而学会和西方警察打交道。 中国警察是产生过马天民的,这是我们的传统 —— 尽管这个传统被精英鄙视,也丢的差不多了,但我们还是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恢复这个传统!

当地时间26日晚,一名旅法中国公民在家中杀鱼时,被破门而入的法国警察枪杀。此次事件令法国华人陷入空前的愤怒。27日晚,华人举行罕见大规模示威抗议活动,随即遭警方暴力驱逐,有人被打得头破血流。28日晚,数千华人并未放弃,再度举行抗议活动。

    面对悲剧,一些人感到困惑。不知道影视作品中一向被表现为浪漫之地、温柔富贵之乡的法兰西何以如此凶险?也不知道《读者》、《知音》和朋友圈的各种鸡汤文里,经常被表现为遵守法制,富有人道精神的西方警察何以如此暴戾?倒是那些对中国和西方情况都比较了解的人对此感到惋惜。

    法国“中国与卢瓦尔协会”秘书长苗柔柔女士就在观网撰文,感叹:

    “这么多年,中国法国两头跑,导游翻译顾问都做过,一直非常纠结的一件事,就是很多中国人总是以一种理直气壮的态度无视、违反警察的命令,动不动就发生言语冲突,甚至有时还会动手。”

    “在中国这么做,多半情况是不必负任何责任,有时吃挂落的反而是警察;问题是你到了国外,还想当然地这么做,吃亏的只能是自己,血淋淋的教训这不就来了。”

    苗柔柔女士准确指出了中法不同的警察文化,这对经常出国的朋友极有指导意义。但她没有深入分析中法(或者说是中国和西方)之所以形成不同的警察文化的成因。

    中西之间警察文化的根本区别在什么地方呢?简言之就是中国的警察是“人民警察”(或至少其前身是人民警察),而西方的警察则是“资产阶级的暴力机器”。如果把管理市民用牧羊来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的话,则中国是用羊来牧羊,而西方则是牧羊犬来牧羊,警察就是牧羊犬,可以对羊群合法的使用自己的獠牙。

    近代以前,西方经历过一段军警不分的阶段,直到1829年,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罗伯特·比尔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制服警察——大伦敦都市警察,开创了西方现代警察的先河。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不是“官”,定位同样是民,所以叫“人民警察”,简称“民警”,“警官”的称呼是近几年受西方的影响(或者是倒退回1949年以前?)才开始流行。而在欧美甚至香港,警察被叫做“Sir”,表示“长官”的意思。在西方国家,警察的政治地位高于平民,由于是“长官”,所以以下犯上必须加重惩处,“袭警罪”也就顺理成章了。在美国,只要和执勤警察有主动的身体接触,就可以被指控犯了“袭警罪”。

    西方的警察事实上是一支准军事部队,最强调的是镇压功能。比如,在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骑警都是地方警察执法的核心力量,几乎每个警察局都有骑警队,尽管骑警开支浩繁,政府也舍不得裁撤,因为实践证明,骑警队在控制和驱赶大规模人群时能发挥独特的作用,一个警官骑在500公斤的马上能对骚乱的人群带来极大的威慑力,一个骑警能抵得上10个步行的警察,这是很经济的,对骑警本人来说也是很安全的。

    西方司法强调“无罪推定”的原则,经过新右派知识精英30多年的大力宣传,现在已经深入人心了。但许多人不明白的是,西方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遵循的原则却是“有罪推定”,任何警察之外的人都被视为潜在的犯罪分子,对警察命令的任何违反,哪怕事后看来是完全无害的举动,都可能招来被当场击毙的后果。

    在西方,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但却常被国人忽略的因素:西方文化,最表层的是“普世价值”,自由、平等、博爱等等;但最核心、最隐秘、最不能为外人言的灵魂深处,却是白人优越的种族主义。我们无法深入他们的内心,但我们却能够看到,以袭警的罪名被警察击毙的,往往是有色人种,尤其是黑人、阿拉伯裔、其次是亚裔,占人口大多数的白人反而很少。

    与西方警察强调暴力镇压不同,中国的当代警察,是一场人民革命的产物。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国家”,而不是像今天大家谈的最多的所谓“民族国家”。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是警察服务的对象而不是镇压的对象。警察是人民的一员而不是“长官”,给几代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今天我休息》中的民警马天民,就是“人民警察”的典型形象。

    “人民警察”的理念影响了中国警察的方方面面。五十年代初,新中国的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大将就规定警察纠正违章应该先敬礼,这一细小的动作折射了警察的服务性特征。

    与西方的警服威风凛凛、气势汹汹,警察出警时武装到牙齿相比,中国警察的制服在八十年代之前是极度平民化的,有一个时期甚至连大檐帽都取消了。在街头甚少见到制服警察,更不用说配枪出警的警察了,时不时的反而能够看到荷枪实弹的民兵从街上走过。新中国也从来没有正式的骑警队,有一些城市如大连建立过女子骑警队,但只不过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罢了。

    由于中西警察文化的不同,许多在国内习惯了“人民警察前史”的国人,到了西方反认他乡为故乡,也像对待中国警察那样对待西方警察,“头破血流”,甚至被击毙了还莫名其妙,也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晚近三十多年,中国社会流行与西方“接轨”思维。比如中国警察的制服已经与英国警察极为相似,凸显的是“专业性”,从前的“人民性”至少从外表上已经完全隐而不见了。许多人走在街上,原来看到警察感到亲切,现在也有点害怕了。不过,中国警察毕竟有过一段为时不短的“人民警察”的前史,所以还没有完全变成西方警察。网上经常有人抱怨中国警察不像美国警察那样敢于果断开枪,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法兰西没有马天民,这不是他们的传统。这位“杀鱼的中国公民”被法国警察枪杀,可以让许多人更清晰的认识到这一点,从而学会和西方警察打交道。

    中国警察是产生过马天民的,这是我们的传统——尽管这个传统被精英鄙视,也丢的差不多了,但我们还是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恢复这个传统!

    馨香祷祝!




 

背景报道:

 

 

 

巴黎19区警方接报案,指有家庭冲突,便派警员上门处理,听到门内有小孩尖叫声(事后死者女儿说不觉得大声,平时正常的习惯),因而决定破门强行冲入。而57岁、原籍浙江青田温溪镇的刘姓男子,被指曾用手上的剪刀先伤害警察,才导致开火。

 

但当事人女儿的说法,与警方和法国主流媒体的报导不尽相同。其女儿表示,当时父亲听到有人敲门,通过猫眼看到是警察,问警方是什么事,但警方并未答复他,敲门声越来越响,刘男一手握著晾衣杆,一手推门阻止警察。在警方破门进入后,警方没有任何解释,直接将他击毙。

 

评论指警察未理会当事人家属的质疑,先向媒体放消息,反将破门而入“受伤”的警察说成是受害者。警方还单方面提出2012年一次案件纪录,显示被射杀的刘 男曾因“精神问题”与人争吵。分析认为,这是在引导法国公众认定被击毙的华人是爱喝酒、爱打小孩的男人,在警方到场后拒绝合作,并用剪刀刺伤警察,警察为 求自保被迫开枪。这个故事逻辑从法新社先发出,被其他法国媒体跟进,成为本案报导的主轴。

 

事件在当地华人社区引发震撼,很多人质疑警察说法。因为警察推门进屋马上开枪,死者既没有刺杀警察的动机,更没有刺杀警察的能力。因为警察有多人,执行任 务时都穿防弹衣,如果真的受伤,怀疑是否在用“苦肉计”,在杀人后发现杀错人了,重新布置现场。这也是警察为什么杀人后,把四名孩子都关进另一房间,并夺 走他们手机,还把死者太太从做工的餐馆接回来,却在楼下等两小时才获准进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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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林林 2017-4-3 08:35
马天民只有出现在学习雷锋的国度里。
引用 远航一号 2017-3-31 05:2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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