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红色春秋 查看内容

“你们既然是那个国家的公民,当然要效忠于那个国家”

2016-7-22 00:15|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4443| 评论: 7|原作者: 周总理谈侨务工作和海外华人问题

摘要: 华侨选择了哪个国家的国籍,就成为那个国家的公民,就要效忠那个国家。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华人为什么要效忠那个国家呢?你们既然是那个国家的公民,当然要效忠于那个国家,这一点他们很重视。”

《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论侨务》解读

[ 来源:温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时间:2013-9-13 16:32:01 ]


  二、周恩来论侨务

  第二章“周恩来论侨务”在本书中所占的篇幅最大。周恩来同志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担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后期,一直都在亲自抓侨务工作,并身体力行地做侨务工作。周总理的侨务思想非常丰富,可以纳为六节的内容。


  (一)正确处理华侨的国籍问题

  第一节从第15段至32段,讲的是正确处理华侨的国籍问题。周恩来论述双重国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思想:


  1、阐明中国政府对双重国籍问题的立场

  周恩来同志在国际国内的各种场合所表明的中国政府对双重国籍问题的立场,就是后来邓小平同志概括的三条:

  (1)鼓励华侨自愿选择住在国的国籍。195612月,周总理访问缅甸在缅甸华侨欢迎会上说:“有些侨胞居留的年代久了,长期生活在这里,取得了当地的国籍,就成为缅甸的公民。好不好呢?好。”(20段)195710月,周总理在与印尼外交部美洲司司长谈话时说:“我希望华侨都能参加你们的国籍,成为你们的公民。”(第23段)195712月,周恩来同志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鼓励华侨选择所在国的国籍,对他本身有好处,这样,不会受到歧视,不会分别对待。”(25段)

  (2不强迫华侨加入住在国国籍19568月,周恩来同志在与新加坡前首席部长马歇尔谈话时指出:“我们希望华侨都选择当地国籍,但是不能拒绝他们选择中国国籍,不能造成一种情况,好像新中国不要他们了。”(第19段)195712月,周恩来同志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我们鼓励华侨留在所在国,参加建设,选择那个地方的国籍。但是还要由他自愿。”(第27段)

  (3不赞成双重国籍19718月,周恩来同志在同奈温谈话时明确表示:“我们尊重所在国的法令,我们的原则是不赞成双重国籍。”(第30段)19756月,周恩来同志在会见泰国总理时说:“我们一解放,就不主张双重国籍。”(第31段)

  周恩来同志代表中国政府,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双重国籍问题的立场,概括起来就是以上这三条。


  2说清中国政府制定取消双重国籍政策的理由

  周恩来总理指出:“要使华侨选择所在国国籍,不是很简单的,须做极大努力,做许多说服工作,除了法律规定外,说服工作是必要的,我们也愿意做这种说服工作。”(第19段)周总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利用各种机会做这方面的说服工作。说清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制定取消双重国籍的政策。为什么呢?概括起来有两条理由:

  (1消除戒心,有利于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19554月,周总理在万隆接见西爪哇侨领时指出:“诸位要知道,世界上有人对新中国侨民存有戒心,怀疑他们会不会在当地搞颠覆活动,……印(尼)、中两国订立了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就很可以消除掉这些怀疑。因为从条约上就可以证明我们没有这回事。”(第17段)

  (2避免歧视有利于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195712月,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你是那里的公民了,不管搞工业、商业或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不会受到限制,这不是很好吗?所以,为中国血统的土生的华族人着想,参加所在国的国籍,作为所在国的公民最有利。”(第25段)周总理还说:“我想我们与周围国家结成亲戚,使人家放心,参加人家的国籍,本身能得到发展,对两国的关系也有好处。不然,总有一天在那里会站不住脚,你经营的企业,主权国收回去了,不就失业了,土地被收回了,就不能耕种了。”(第26段)


  3表明中国政府对华侨选择国籍的态度

  (1)加重华侨对所选择国家的责任感。周总理在中国和印尼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签字后说道:“我希望,由于过去的历史所造成的持有双重国籍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人们,根据自愿原则选择他们国籍之后,将遵守这条约的内容和精神,并加重他们对其所选择的国家的责任感。”(第18段)华侨选择了哪个国家的国籍,就成为那个国家的公民,就要效忠那个国家。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华人为什么要效忠那个国家呢?你们既然是那个国家的公民,当然要效忠于那个国家,这一点他们很重视。”(28段)周总理对西爪哇的侨领说:“明显点说,选择了印尼籍的人固然不要参加中国的政治活动,而保有中国籍的人也别去参加印尼的政治活动,能够这样地划分清楚,我们才能建立起印尼方面的信任。”(第16段)


  (2)为促进两国友好关系而努力。周总理对做出了选择的华侨提出了希望:“我希望,无论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选择印尼共和国国籍的人们,将会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尼共和国的友好睦邻关系共同努力。”(第18段)


  (3)选择住在国国籍的华人是中国人民的亲戚。周总理对加入了缅甸国籍的华人说:“我们还是亲戚,亲戚有什么不好呢?就好像女儿嫁出去后,还是亲戚嘛女儿可以出嫁,男的呢,男的也可以招赘嘛。……有些侨胞在选择了缅甸国籍后,中国政府看待你们是好亲戚,不管是男的招赘,女的出嫁,我们一律当成好亲戚看待。这是应该讲清楚的。”(第21段)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也说:“这个事情,在中华民族传统上是很大方的,常常不仅是女的出嫁,男子也婚出,当入赘女婿。中国人到国外去,就是婚出,结亲戚。”(第26段)

  (4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是中国公民,必须管好。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说:“有一部分会选择华侨,还有一部分要回国,这一点我们也必须估计到,并不是置之不管。”(第27段)周总理在接见西爪哇侨领时指出:“住在海外或者就只说侨居在印尼的华侨,一旦选定了中国国籍,就别再参加印尼政党的活动、人民的政治生活以及选举活动等等,界限要划得清楚,这样对于双方才会有好处。”(第16段)

  对于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周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明确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中国政府要尊重他们的选择,并维护好他们的权益。这既是中国政府的义务,又是华侨的权利。华侨作为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有要求中国政府尊重他们的选择和维护好他们的权益的权利。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又要求华侨不能参加住在国的政治活动,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这既是中国政府的权利,又是华侨应尽的义务。华侨作为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义务。中国政府和华侨之间就是这样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保护侨益,遵守所在国法律

  第二节从第33段至51段,讲的是保护华侨权益,遵守所在国法律。在这一节中,周总理具体阐明了对于选择中国国籍的华侨,中国政府的态度。包括了以下一些思想:

  1、关注海外华侨的生存状况

  周总理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指出:“我国散居海外的华侨约达1000余万。由于某些国家无理地歧视乃至迫害他们,他们的正当权益业已受到了重大的损害。这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和密切注意。”(第34段)在一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周总理说:“华侨是热爱祖国的,他们一般地并不参加侨居国的政治活动。几年来,在对我国不友好的国家中,华侨的处境很困难。”(第35段)由于旧中国人民生活苦难、国家贫困、国际地位低下,大多数华侨在国外的生存状况是很恶劣的,遭歧视、受迫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新中国诞生初期,中国政府就十分关注海外华侨的生存状况。

  2、要求所在国政府保护华侨权益

  周总理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希望这些国家能够对我国侨民不加歧视,并尊重他们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第35段)在答菲律宾记者问时,周总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住在菲律宾的中国侨民非常关怀。我们希望,他们的正当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第36段)中国政府不仅是关注海外华侨的生存状况,而且非常郑重和严肃地代表海外华侨的利益,向所在国政府提出尊重和保护华侨正当权益的要求。在旧中国,中国人民还没有站起来的时候,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人家也不会理会。


  3、中国政府保护华侨权益不分派别

  周总理在会见马尔加什外长时指出:“对于侨民,我们是不分哪一派的,只要承认新中国,到我们大使馆来登记,说他是侨民,我们就保护。我们不因为他过去承认过国民党就不保护他。”(第50段)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的这项政策是一贯的,现在的政策更加开放,只要你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就是中国的侨民。


  4、保护华侨权益的前提条件是正当、合法

  周总理在人大常委会第89次会议上指出:“请求所在国给华侨正当合法的权益,我们的大使馆支持、保护,请所在国给予便利。但是,条件是正当、合法的,人家会有法律限制,什么事情不能做,做了就违法,任何主权国家都有他国内的法律。”(第44段)在遵守所在国法律的问题上,周总理提出了三点要求:

  (1)不参加所在国的政治活动。周总理对缅甸华侨说:“作为华侨的就不是缅甸公民,应该有华侨的态度,侨民应该不参加缅甸的政治活动,譬如他们的政党、选举、缅甸的一切政治组织,我们都不能参加,这是应该分清的一个界限。”(第40段)

  (2)取消侨党。周总理说:“我们也不在华侨中发展共产党或其他民主党派的组织,这个界限是要分清的,参加党派只能在回国以后,不然会引起所在国的误会。”(第40段)周总理在与新加坡前首席部长马歇尔谈话时也说到:“我们不在这些华侨中组织共产党。过去有过,后来取消了,其他政党也取消了,因为这容易引起华侨与当地之间的误解。”(第38段)

  (3)尊重和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习惯。在这个问题上,周总理强调的很多:在政治上要守法——“要尊重人家的主权,不能干涉人家的内政”(第39段);在社会生活上要守法——华侨“要尊重侨居国政府的法律和社会的习惯”(第36段);在经济上要守法——“在我们国内,经营企业和经商的,都要守法,在国外也应该守人家的法。”(第41段)周总理对缅甸的华侨说:“我们在这里做买卖要有两种态度,一种态度是应该得到的利润我们可以要,缅甸政府也保障我们这个利益,不应该得的利润我们不能要。中国有句老话,非义之财不取,非义也即不仁不义。想通这个道理以后,就应该做正当的商人,做模范的商人。”(第42段)


  5、创造华侨守法的客观条件

  周总理在强调华侨要遵守所在国法律的同时,也向所在国政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周总理在会见印尼外交部美洲司司长时说:“总得给华侨商人一个出路,可以将他们的资本吸收到工业方面,这对你们是有利的,否则你们实行限制,他们就会进行走私捣乱,他们有钱不做好事,就会去做坏事。他们还可以将资本抽出转到其他国家去,如新加坡、菲律宾等,这样印尼也会受到损失。你们应当引导他们向工业投资,否则他们的资本就会逃走。”(第43段)周总理是从要求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和要求住在国政府为华侨创造守法的客观条件这两个方面来做工作的。


  (三)侨务工作要着眼于团结、教育华侨

  第三节从第52段至57段,是讲团结、教育华侨问题。侨务工作的任务不仅是要落实侨务政策,保护华侨的正当合法权益,还必须团结、教育华侨,从而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侨务工作在团结、教育华侨方面,周恩来同志有以下一些思想:


  1、华侨团结起来才有力量

  19477月,周恩来同志在为泰国《真话报》创刊五周年的题词中写道:“全暹罗(泰国)的华侨,全南洋的华侨,全世界的华侨团结一致,争取祖国的自由平等!”(第52段)当时,正是祖国解放战争时期,需要全世界的华侨团结一致,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尽早地实现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解放。不论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的事情都离不开海外华侨的支持和帮助。而海外华侨对祖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支援力度,又是与海外华侨自身的团结息息相关的。周恩来同志的这一题词,不仅是对历史的总结,也是对现实的要求,更是对未来的希望。

  2、侨务做团结的工作,要敢于接触各类人物

  做侨务团结工作首先要深入到华侨中间去,要敢于接触华侨中各种各样的人物。周总理说:“不要光跟进步的华侨来往,落后的不理睬,这就不好做工作了”。(第57段)“这种团结的方针不会丧失立场”。(第56段)周总理这里讲的,是侨务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侨务工作要能与各种人打交道,敢于接触各种各样的华侨人物,是做好侨务团结工作的前提。

  3、侨务做团结工作,要善于化解各种矛盾

  周总理在谈到如何化解矛盾时分析了三种人:“一种是不瞭解的,他们旁观;一种是不满的,他们暂时对立;一种是坏的”。(第54段)如何做这三种人的工作呢?周总理接着说:“对于头一种,应对他们解释,他们不瞭解嘛,不能怪他落后。第二种的不满,可能由于我们有些事做得不对,国内有些事情做得不好,我国才独立了七、八年,哪里能事事都搞得很好呢!但总的方向是好的,要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在工作中不免有很多错误和缺点,不能使每件事情都让侨胞满意。……我们有错误,自己纠正。……第三种坏人是极少数的。人是可以改变的,过去是坏人现在变好了,他还是好人嘛!人是环境教育出来的,如果我们创造环境来争取坏人,坏人是可以变成好人的。”(第54段)在这里,周总理非常具体地讲解了如何做华侨的团结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侨务做团结的工作,要肯于等待不失时机

  周总理在会见柬埔寨金边的华侨时说:“我们希望华侨内部不分彼此,大家团结在一起。把现在还和我们对立的、还不愿意和我们团结的人,争取他们团结在一起,一时争取不过来,等待他们,努力做工作,最后终有一天全体的华侨都会团结起来的。”(第53段)周总理对缅甸华侨也说:“对这些侨胞,我们不要和他们对立,应该采取等待的态度。”(第54段)“我们不要急,只要他们爱祖国,我们就和他们团结起来,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今天他们不改变,我们要等待,明天不改变,我们还要等待,后天不改变,我们还可以等待,等待一年两年,终有一天,大多数人会回心转意的,这样,我们就主动了。”(第55段)

  侨务做团结的工作,肯于等待是上策,求全责备只能使矛盾加深。只有在做耐心细致工作的基础上肯于等待,不失时机地

4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远望东方 2016-7-26 01:24
葉落歸根: 特色中國允許外籍人士參與國家政事,不知是否上層當政者沒文化,不知何為謂華僑,還是別有用心.毛主席時代有海外人士任政恊,人大代表,他們雖出生海外,在僑居地國家 ...
自以为聪明!自建国以来,政协就有很多外籍人士,包括没有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士。
引用 葉落歸根 2016-7-22 12:55
特色中國允許外籍人士參與國家政事,不知是否上層當政者沒文化,不知何為謂華僑,還是別有用心.毛主席時代有海外人士任政恊,人大代表,他們雖出生海外,在僑居地國家登記僑民證,不入當地國籍,是中國人,願為祖國奉獻而參與國事.現在那些人多為圖利而來..........
引用 曲项向天歌 2016-7-22 10:50
“你们既然是那个国家的公民,当然要效忠于那个国家”
----------------------
派往外国做卧底的另论。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7-22 00:34
说起来这件事,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可笑”的情况。上次我回国,在机场我要换人民币。机场那个小伙子说,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我说,我是中国人。他让我拿身份证,我说我定居国外,没有身份证。他说,那你就拿外国护照。我说,我是中国人,只有中国护照。他说,中国人只能用身份证,外国人就必须用外国护照。最后,费了半天口舌,他还作为“特例”给我换了汇。你们看,荒唐不荒唐?也可见,很多人心目中对国籍问题的重要意义已经淡漠,以为不过是持哪个国家的证件那样简单。当然,我的情况可能有点“特殊”。按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就不能再有户口。在我这里,这个规定是严格执行的。但是大多数人现在往往是既有绿卡(甚至已经加入外籍),国内还有户口、身份证,所以以为没什么。但是我这个例子说明什么呢,那就是一个国家政府颁发的最正式的证件——中国护照,居然在中国境内很多地方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7-22 00:25
周总理还说,外籍华人与中国的关系是亲戚关系,还打了一个可能不恰当的“嫁出去的女儿”的比方。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7-22 00:24
国籍问题,恰恰是从国家、民族的立场上才尤其重要。这里,周总理详细说明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侨务政策,并区别了华侨和外籍(海外)华人两种情况。外籍华人要效忠所在国政府,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不要参加中国的政治活动。华侨是中国公民,有权利参加中国的政治活动,但是不要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中国政府对华侨承担义务,但是对外籍华人并不承担义务。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7-22 00:2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查看全部评论(7)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3-29 08:35 , Processed in 0.893796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