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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辟系列专题 三、审判“江青反革命集团”

2016-1-26 01:3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415| 评论: 1

摘要: 一九七九年九月三日,邓小平华国锋在胡耀邦汇报两案审理工作时的讲话 〖胡耀邦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四人帮及林彪集团两案审理工作,邓小平、华国锋讲话摘要〗
复辟系列专题:三、审判“江青反革命集团”
一九七九年九月三日,邓小平华国锋在胡耀邦汇报两案审理工作时的讲话
〖胡耀邦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四人帮及林彪集团两案审理工作,邓小平、华国锋讲话摘要〗
邓小平:
……应该判刑的人中,有些人罪很大,是要判无期徒刑的。判刑人的多少、判几个人要看罪行。黄、吴、李、邱,还有陈伯达可算一案。王、张、江、姚也作为一案。把他们作为篡党夺权、阴谋政变的集团案子来处理。不要一个人一个人地去判,按集团案把起诉书写出来。审判的时候要注意把他们的主要罪行,即祸国殃民的罪行写出来就行了。其他小的罪行不一定写那么细。不在于列多少条的罪行,关键在于他们祸国殃民、阴谋政变、篡党夺权……
华国锋:
我同意小平的意见。对于两个案子,不管判刑也好,党纪处分也好,总的精神要把我们党的传统发扬起来,就是要我们对这些人的处理站得住脚。
将来究竟用什么方式审判?审判的时候,这个情况我们再研究。审判时,这些人可能胡搅蛮缠。比如江青,她说这是毛主席讲的,那是谁讲的,甚至可能攻击中央的一些同志。
当然,我们不怕这个……但为审判效果好,要仔细想一想。
要估计到各种情况。就是在审判之前,估计到张春桥会怎么样?姚文元会怎么样……以便好好对付。
胡耀邦说:
我们起诉,就是要起诉他们是一个反革命阴谋集团,篡党夺权,祸国殃民,这是由头。
一九八0年三月某日,彭真关于四人帮及林彪集团两案审理工作的讲话
〖彭真: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
我看了对“四人帮”的起诉书和材料,没什么意见。对这帮人要有充分的估计:他们做了多少坏事?他们知道,我们不知道。所以,在预审中不能轻敌。轻敌就要打败仗。按司法程序办事,公安部要搞好预审,检察院要搞好起诉,法院要搞好审判……要通过预审先核对事实,弄清每个案犯承认多少罪行,不承认多少。在会上决定的事,要弄清是谁提的方案,第一个是谁提出来的,谁办的,谁拍板的,要搞得清清楚楚。调来预审的人,一个组对付一个人,人员不够还可以借调……一定要经过预审来核实。还有口供问题,法律上有证言,但我们办案一定要重视证据,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苏联在证据问题上有沉痛的教训。只靠口供,搞了不少冤、假、错案,我们办这个案子同审理其他案子一样,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判。
公安部要打头阵,检察院是第二道程序,法院出来就扎实了。起诉书要拿到书记处讨论,要报中央常委批准。一定要搞好预审,时间不要限制得过死,以搞好为标准。不要匆忙。不要过早登报。
假定“四人帮”罪行有一百条,挑最重要的上二、三十条就可以了。写三五条也可以判。要按法律程序办事。我从公、检、法的角度可以管,但情况不熟。彭冲同志也刚来,“两案”审理领导小组要抓到底。
……起诉书应当以证据做后盾,以预审做基础。四道程序把关,公、检、法是三道关,中央领导小组是第四道。现在的起诉书(草稿)不能拿出去,要把罪行列出来。……有不少是路线问题,我们是审理罪行的,路线问题我们管不着,公、检、法没有资格审查党的路线问题,也不应过问这个事……
从事实做起,从调查研究做起。离开事实,谁讲也不算数。经过调查研究,有什么算什么。只有事实,案件才靠得住。林彪、“四人帮”他们搞专案,是先戴帽子,后搞材料。我们不能这样干。一定要注意三条:一是要客观,二是要全面,三是看本质。全面有两种,一是历史的全面,二是现实的全面。历史是指这个人一贯表现怎样?现实是看整个“文化大革命”中怎样?有个外国人讲,中国人非常怪,好的占百分之五十一就是好,坏的占百分之四十九就算坏。这样复杂的案件,不从事实出发怎么行。希望你们搞案子的同志,要很好学习毛主席《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那一篇文章,要有这样的认识论,我们党如果能按《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讲的观点办事,我们党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要有个专门班子看原始材料。现在看原始材料的同志,将来审判时可以当顾问。必须把好人办错事和坏人办坏事区别开来。谁也不可能不说一句错话,不做一件错事。有的人把几十年前讲的话拿出来用今天的眼光去批判,那行吗?几十年以前的事,谁能看得那样准?有一年在怀仁堂,×××同志讲毛主席《关于体育之研究》,毛主席哈哈大笑说:我那是带封建性、资产阶级性的东西,你还讲这玩艺。不历史地全面地看问题是不行的……
一九八0年十一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
    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一次,江青和另九名被告一起出庭,法庭宣读起诉书。
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二次,庭审江青“长沙告状”。   
“被告江青在一九七四年秋阴谋阻止邓小平当副总理”。
庭审一开始,法庭上就宣读了张玉凤揭发的王洪文和毛泽东谈话时王洪文说的一段话。然后要王洪文作证。
王洪文说:“去长沙向毛主席告状的建议是我提出的。江青只是提出要我赶在邓小平到长沙之前去。”
江青说:“王洪文只讲了一句实话,这就是去长沙向毛主席告状的建议是他自己提出的。其余都不是真的。”
接着法庭要王海容和唐闻生出庭作证。王海容说:“毛主席对江青很生气。”唐闻生说:“我们马上就看透了‘四人帮’的阴谋诡计。”
江青喊道:“我要发言!”可是庭长没有让她说话。
这时,公诉人要发言,审判长点头允许。公诉人江文说:“今天的法庭调查,已有充分的事实证明,长沙告状既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而是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周恩来和邓小平有计划的诬陷。其目的就是阻挠邓小平聘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为他们篡党夺权创造条件。”
当法庭宣布暂停以后,江青坚决要求讲话:“我几次要求讲话你们不让我说,公诉人马上就允许讲,这公正吗?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有话要讲,我还要申辩!”
一九八○年十二月三日,第三次,庭审江青“直接控制‘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非法逮捕无辜;诬陷王光美”。
公诉人一再声明,江青要对刘少奇的“被迫害致死”和夫人被囚禁十二年负主要责任。法庭出示证据:第一件是一九六八年初专案组写给中央的报告,上面有谢富治二月二十六日的一段批语。第二件是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江青写给专案组的一封信。第三件是一九六八年九月十八日江青给北京京剧团讲话的一段录音。第四件是一九六七年江青批准关押的十一人名单。第五件是一九六七年六月八日江青批准逮捕刘少奇厨师的报告。法庭按照中央的意图,就是要证实刘少奇和王光美的专案是江青直接搞的。
江青回答说:“不错,我是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是,我是受中央的委托而参加的。是毛主席,还不仅仅是毛主席,还有周恩来等所有的中央领导同志的委托而参加的。而且,我当时只是一个助手。不能说,专案组的一切工作都是我直接指挥,事实上也不是。”
一九八○年十二月五日,法庭继续调查江青“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搞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是‘特务’、‘反革命’”。
“我要发言!”江青刺耳的声音响彻整个大厅....
“住口,江青!”一位法官喝道。
“住口,江青!”六名法官异口同声地喊道。
公诉人拿出有利的证据。江青曾指使搜查了刘少奇和王光美的家,以寻找他们“犯罪”的材料。
江青向法庭反问:“抄他们家值得大惊小怪吗?告诉我,你们现在难道没有抄过我的家?”她不顾一切地接着又说:“破四旧(中共中央一九六六年八月下达的一项指示)必然导致抄家,这是革命行动。”
   
一九八○年十二月九日,第五次,江青庭审“查抄上海文艺界人士的家”。
法庭调查首先提出江青通过张春桥要郑君里交出江青三十年代的信和照片问题。其次提出了赵丹和夫人黄宗英被抄家和受迫害的问题。第三是关于迫害三十年代的女佣人秦桂贞的问题。
这次法庭调查出庭出庭作证的人有:江腾蛟、黄晨(郑君里夫人)、吴法宪、秦桂贞等等。
一九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第六次,庭审江青“伙同康生诬陷迫害中共八届中央委员;诬陷迫害邓小平;诬陷陆定一”。
第一件是江青要求康生送给她一份诬陷第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名单。第二件是江青诬陷陆定一、胡乔木、周扬、田汉、廖沫沙等人是叛徒特务。
出庭作证的人有廖沫沙。
江青对廖沫沙说:“我知道你是个叛徒,就是个特务。”
江青对法庭说:“你们为什么让这样的流氓和无赖跑到这里来作什么证?他就是叛徒,他的历史我最清楚,你们也是叛徒的同伙!”
审判长曾汉周说:“不允许你在这里辱骂证人。”
江青说:“我就是要讲话,廖沫沙是地地道道的阶级敌人,是在历史上投敌叛变的无耻特务!”
曾汉周下令:“将江青押出法庭。”
接着出庭作证的人还有王昆仑。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七次,庭审江青“诬陷迫害广大干部和群众”。
还没有宣布调查开始,江青就提出了抗议:“江华,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江华:“可以,你问吧。”
江青说:“法庭是不是刑场?”“上次法警扭伤了我的胳膊肘,使我受了内伤,现在我的右手都抬不起来了。”“还有一件事,我们有约在先,江华你是知道的,我尊重法庭,可你们不让我说话,你们想妨碍我时就马上在法庭上叫人喝彩,作为对付我的武器。这就是你们对待我的方式。”
江青说:“党内有许多事只是你们这些人不知道罢了,你们清楚,在那个年代,共产党做了哪些让你们抱怨的事。你们把什么都推到我身上。天啊,我好像是个创造奇迹、三头六臂的巨人。我只是党的一个领导人。我是站在毛主席一边的!逮捕我,审判我,就是诋毁毛泽东主席!”
当她讲到毛主席时,就有一位法官插进来阻止她。江青冷笑着说:“既然你们不让我讲话,为什么不在我椅子上放尊泥菩萨来代替我呢?”
江青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那天晚上毛主席给华国锋写‘你办事,我放心。’的话,这不是毛主席给华国锋写的全部内容,至少还写六个字:‘有问题,找江青’。”
这次法庭调查提出江青诬陷王昆里通外国、诬陷孙瑞是特务、诬陷刘白羽是叛徒、诬陷陈荒煤叛变,还诬陷时传祥是工贼粪霸。还诬陷阿甲和林默涵是反革命。在江青的煽动下,煤炭工业部长张霖之遭批斗致惨死。
出庭作证的人有时传祥的儿子、阿甲。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八次庭审江青,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江文发言,他说:“经过第一审判庭的六次法庭调查证实了本厅指挥被告人江青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阴谋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罪证是确凿的。其主要犯罪行为有……”。
接着江青发表辩护词:
她说:“我对他的意见,也就是刚才所讲的《起诉书》的那一套,整个地说,就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歪曲、篡改历史,隐瞒捏造事实。你们说了我那么锪罪名,没有一件能站得住脚。远的不说,那就更说不清了。就从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来,也就是中共中央通过重要的通知,发动文化大革命以来,到毛泽东主席逝世,我没有什么自己的纲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执行捍卫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指示和政策的,是执行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你们逮捕审判我,这是丑化毛泽东主席。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你们审判我就会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我现在是为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尽我的所能。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
她继续说:“我和毛主席结婚已经三十八年了,我怎么能够反对毛主席呢?当初华国锋抓我的时候就捏造了许多谣言,这些东西现在提都不提了。为什么?不敢见人嘛。你们捏造的这些东西和国民党当年对我的丑化和攻击有何不同?我和毛主席的感情是用历史来证明的。战争年代撤离延安的时候,留在前线追随毛主席的女同志唯有我一个,你们都躲到哪里去了?!”
她继续说:“你们的起诉书把林彪这个要杀死我的人,作为我这个所谓集团的成员,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说以江青为首的搞这个阴谋活动?然后罗列一些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我,十足地暴露出你们的无耻和卑鄙。通篇的文字,绝大多数是造谣嘛。比如说,你们的材料里说我说过邓小平是汉奸,汉奸这个罪名要有事实呀,我没有材料说他是汉奸呀。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来呢?没有,我从来就没有说过。就是又造谣嘛。不错,我和邓小平之间有斗争,我从来不否认这一点,但是我没有说的话怎么能承认呢?还有,我对时传祥这个人根本不认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我怎么会说他是什么工贼呢?这一些事实就说明了,这个起诉书采用了没有的给我捏造,小事情给我夸大,别人的加在我头上。用这样的方法来制造了这起大大的冤案。你们开了这个头,好,后人就会群起而效之,你们将来也逃脱不了这样的下场。就是现在不会这样,将来也免不了这样,这是你们首先挑起来的。”
她继续说:“我同林彪是有你死我活的斗争的,我和这个卖国贼斗争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林彪和刘少奇一样,都是要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都是把亲手把他们提拔起来的毛泽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迫不及待地企图取而代之。我作为毛泽东的妻子和战友,为捍卫党的原则,和保卫毛主席的安全,我挺身而出是自然的。党中央授予我一定的领导权后,我始终就在这个权力的范围内进行我的工作,这怎么能说我是非法的呢?这样说,你们把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究竟置于何地?你们究竟还承认不承认九大和十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和党中央的一系列的重要文件和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的讲话和批示?你们根据什么,竟能得出结论说什么有的人是犯了错误,有的人是有意要推翻无产阶级政权?难道毛主席亲自发动,亿万人民积极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为了推翻什么阶级专政、夺取什么政权吗?这真是一个荒谬不堪的论点,是一个简直叫人难以置信的诬蔑和构陷。你们这样说,就等于把全国人民的意志都强奸了。我所干的这一切,邓小平、华国锋,包括你们现在在台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异口同声地拥护过,参加过,你们又怎样解释你们当年的行为呢?”“毛主席早就对我说过,要警惕刘少奇、邓小平、陆定一、杨尚昆以及周扬、田汉、廖沫沙等人的翻案活动,他们肯定是要翻案的,这是一条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一条预见,由于华国锋这个坏家伙和叛徒的出卖,。你们暂时地得逞了。但是,有一点我要告诉你们,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了。中国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思想熏陶的,人民是经过锻炼的,你们这些修正主义分子,人民将来是不会放过的,我也在这里要告诉你们……”。
她继续说:“林彪指使叶群和他们的小分队去抄郑君里、赵丹他们家的事情,我回顾了很久,这是林彪的罪恶和阴谋的一部分,郑君里和赵丹的死,我是在这里才听说的,你们把这些强加在我的头上,难道不是和林彪一样地对我的迫害吗?吴法宪那个王八蛋是他的走狗,他的话怎么能作为凭据呢?他早就对我和张春桥恨得咬牙切齿,这是人所共知的。我再在这里申明一遍,林彪和他的小分队对郑君里和赵丹以及对秦桂贞的事情,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你们也拿不出像样的证据来。我倒是怀疑,你们已经和吴法宪这类人串通好了,有意要陷害我,不然,为什么你们至今不让我和郑君里家里的人好好地对质一下事情的经过。你们这样做,就是要造成一种效果,好像我江某人在三十年代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现在你们把要说的话都说出来嘛,我究竟有什么样的把柄篡在你们手里呢?没有,没有,根本没有。江某人在三十年代的所作所为是光明正大的。你们做出了林彪要做而没有做出来的事情,你们才是地地道道的林彪的同伙呢。其实,毛主席发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时候,就是把他们结合起来批的,只不过你们要把林彪的设想变成现实罢了。”
她继续说:“你们所说的那个所谓诬陷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事情,简直是有史以来的奇谈怪论。文化大革命中,群众对各级机关和部门的领导人提了很多的问题,揭发出许多历史上的丑行,我作为中央文革小组的第一副组长,向康老要一个有问题的人的名单,就成了所谓的诬陷的证据。难道说,革命群众揭发的那些问题,都是我江某人炮制出来的吗?难道说庐山会议上对彭德怀等人的揭发材料,。也是我江某人策划搞的吗?明明是党中央给他们定的案子,我看了材料给人们讲一讲,就成了我江某人的诬陷,这能说服历史和后人吗?我这里还只是说就算你们所说的材料是假的这个前提上,更何况党中央整理他的每份材料和定的案子都是正确的呢。照你们说来,文化大革命十年来,亿万人民群众参加的这场运动中,所有揭发出来的走资派和叛徒、特务以及一切牛鬼蛇神等等,统统都是假的,统统都是冤案、假案、错案,都是我江某人策划的,这可能吗?这岂不把你们的能力和才华都抹杀了吗?我江某人真要有这么大的本事,我怎么会坐到这个被告席上来呢?我这样一讲,可能人民群众就能看清事实了,你们这个特别法庭搞的这一切,就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地精心制造出来的大冤案。你们所采取的手段,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然后扩大范围,把我搞臭。天地良心,你们的良心哪里去了?我还是毛泽东的妻子,你们就敢于如此,可见王洪文为什么到了法庭,到了这个地方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继续说:“刘少奇的叛徒材料,是他自己三次被捕坐监所写出来的,难道是我编造的吗?他是怎样出狱的,连延安整风的时候,你们现在的中央里的人都提出过怀疑,还有揭发,就是因为证据不够,毛主席没有把这个问题提到桌面上来,而且刘少奇还受到重用。直到这次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小将和革命派揭发出来他们大批这样的问题,才进一步引起了毛泽东主席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这才经过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研究和批准,成立了中央专案组。这个专案组所有的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文革小组都参加了,所有的材料都是集体审定和共同研究的,你们仅仅抓住我批准他们拘留了几个人的报告,就断定刘少奇的专案是我江某一个人制造出来的,是不是编造得太离奇了吧?是不是难以让历史和后人所接受呢?除非你们和当时的中央是木偶人,否则这一套就是荒谬的,站不脚的。”
    江青的辩护词,讲了近二个小时。
    审判长宣布把江青带出法庭,休庭。此时已是上午十一时三十八分。
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九次庭审江青,法庭辩论。
    在庭长江华宣布开庭之后,检察员江文就江青二十四日上午的长篇辩护词,予以逐点批驳。
江文发言毕,审判长曾汉周问江青还有什么话要讲。
江青拿起了一叠纸,站起来宣读《我的一点看法》:
“项庄舞剑,意有沛公。投降叛变,授人以柄。要害问题,两个纲领: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继续革命;以三项指示为纲,以目混纲,修正反动。穷凶极恶,大现(显)原形。掩盖罪恶,画皮美容。树立威信,欺世盗名。标新立异,妖言惑众。弥天大谎,隐瞒真情。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张冠李戴强加。移花接木暗中。转移人民视线,栽赃嫁祸他人。推责盗誉缺公(无耻吹捧自己),妄图洗刷臭名;罗织诬陷中央文革,迫害灭口有关知情。只手难掩天下耳目,笑修正主义螳臂之辈(能)。推动世界的动力,乃是(我)人民大众(的)英雄……”
    审判长曾汉周说:“被告人江青,你在法庭上继续攻击和诬蔑党和国家的领导人,现在不准你继续散布这些违反法庭审判规则的言论。本庭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江青大声抗议道:“我就知道你们会来这么一手。你们就是害怕我讲话,就是不让我讲话,你们就是想法子不让我讲话……”
她的发言,遭到审判长多次按铃制止,她大声说道:“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这时审判长向江青宣布:“现在,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又继续作“最后的陈述”:“你们这个法庭根本就不敢把事情的真相讲清楚。华国锋和邓小平对我说的这些事情都有过赞扬的话。当初他们对刘少奇采取的是和我一样的态度。他们的一些表态和检查就在我的保险柜里,你们可以去拿嘛。为什么你们不敢把他们传过来对证。我要和华国锋对证。他就是新的证人,你们……”
审判长打断江青的话说:“法庭已经传唤了证人作证……”
江青打断审判长的话说:“你们完全是假的,为什么我要的证人你们不让出庭?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骗人的!”
曾汉周:“法庭将追究你新的犯罪。”
江青说:“那就让我多长几个脑袋,割了算了嘛,我在这里……”
曾汉周打断江青的话,宣布:“现在我宣布,本次开庭全部结束,把被告人江青押出法庭!”
就在江青身后法警突然出现,将江青双臂反扭,连拉带推,押出了法庭。
一路上,江青不断地高呼口号:“革命无罪,造反有理!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第十次,江青和另九名被告一起出庭,听取法庭宣判。
判决书由江华宣读:
“……本庭经过四十四次法庭调查和辩论,有四十九名证人和被害人出庭作证,对各种证据八百七十三件进行了审查。大量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证人的证言以及被害人的陈述,充分证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犯所犯的上述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被告人江青,以推翻人民政权为目的,为首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江青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江青伙同康生密谋诬陷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八十八人是‘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分子’……被告人江青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本庭根据江青等十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青没等念到“缓期二年执行”等段落,她就振臂高呼:“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毛主席革命路线万岁……”
两名法警扭住江青,强行给她戴上了手铐,这时,她还要挣扎,大声抗议。审判长立即下令:“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
早已等候在江青身旁的两名女法警,冲过去将她的肩膀一架,连推带掇,一阵风般地将她押了下去。
其他被告:张春桥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姚文元判有期徒刑;王洪文被判无期徒刑。
2010年10月6日初稿
2012年3月15日修改
2013年12月6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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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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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向阳花 2016-1-26 18:28
国母江青,铁骨铮铮,舌战群丑,华夏帼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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