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要经受住这次考验
严元章
2015年12月3日,珠江三角洲地区二十余名劳工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人被警方带走,曾飞洋等七名人员先后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遭到刑事拘留。官方《新华每日电讯》23日的报道则将其定性为“一个以‘免费维权’为幌子,在境内插手劳资纠纷事件的非法组织”。
近年来,由于资本积累遭遇危机,迫使资方普遍采用(以往也一直采用)跑路、欠薪和赖账、克扣工人社保和公积金等方式逃避责任,以求自保;付出巨大劳动和血汗的、挣得的只够维持生存的工人自然不满劳动果实的白白丧失,过去以单个人的反抗逐渐变成了集体的行动,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了集体行动夺回劳动果实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资方也越来越感受到了工人的团结对自己的威胁。但是资方首先违约的这一行为不仅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同情(公正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是今天的人们普遍认可的),同时也得不到现有劳动法规的庇护。单个的资本家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集体行动起来的工人了。
政府这些年也在不断地拿出办法,试图从宏观政策上解决这一矛盾(尽管为解决一个矛盾又制造了另一个矛盾也在所不惜),这就是采取加强劳动者之间竞争的措施,迫使劳动工资降下来。比如延长退休年龄;加快土地流转,甚至宅基地流转,让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居无定所,尽量地把他们“挤”进工业城市里来;更甚至一反常态,鼓励生二胎,让劳动者多生出些劳动力商品,好让他们互相竞争,压低工资,让资本家有利润可赚。
但这都是政府从资方的长远利益来考虑的。近期的眼前的矛盾必须尽快解决,以遏制工人的集体行动,维护资本积累的“正常秩序”。那么,最立竿见影的措施便是将劳资矛盾政治化,经济问题政治解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刑事拘留时的罪名,是通常处理劳工人士的罪名;“非法组织”罪则是舆论先行定罪,至少在舆论上要先给工人们一个极大的震慑!
首先,从这次刑拘的人数规模和叫嚣的“非法组织”罪名来看,是近几十年来发生在工人身上的第一次(国企老工人群体上访,包括通钢工人打死资本家也未敢定此罪名。最后居然把一位所谓有劣迹的普通工人判了无期徒刑了事,而这位工人的“劣迹”是90年代曾因偷盗工厂的零部件受过处理。但那个时候常常数月不发工资,工人顺手牵羊维持生计的大有人在)。
其次,主流媒体使用新华每日电讯稿《揭开“工运之星”光环的背后》通篇报道,尤其是中央电视台新闻台,短则5分钟,长则20多分钟专题滚动播报一件涉及工人运动的事件,是近几十年来没有过的,其采用的画面不能不令人想起当年处理FLG时的舆论造势。
再其次,为达到打击的目的,在主流的严肃的媒体上通过大肆渲染某些个人的经济问题、作风问题、与境外势力勾结问题以及变节者的“忏悔”和“自白”等方式,变相来贬损工人,这也是极其罕见的。本来,这种被逼入夹缝中生存的类似机构,出于“保密”的原因很难做到公开透明,甚至出现账目不清,挪用资金,多拿多占正是没有组织监管造成的;作风问题是个人问题,即便事实证明确实存在,它也并不必然证明这个机构所从事的事业有违正义和道德。向忠发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任总书记,不能因为他的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和叛变投敌,来否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为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奋斗的事实;也不能因为某个总书记不嫖娼,就说明他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全心全意为资本家服务的。至于同境外势力勾结问题,那还要看什么势力呢?是来利用和欺骗中国工人的,我们一定要揭露它。如果是为中国工人的利益服务的,我们就应该双手欢迎。为中国工人阶级事业奋斗的共产党人,同时也是一位国际主义者。“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至今是印在无产阶级领袖的著作的显著位置上的。
这一次看起来是来势汹汹,工人们要做好心理准备。但这无非说明了,你们让他们害怕了;这无非证明了,你们有力量了。让我们共同努力,至少在精神上保持住这股力量,不要被他们所吓倒!一切从事工人事业的同仁,这时我们更要讲辩证法,要有把坏事变为好事的气魄!(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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