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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与所有制关系的思考——对新自由主义最新辩解的再批判 ...

2015-10-4 23:5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84| 评论: 0|原作者: 杨思基|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有一个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革命转变过程,有一个认识的不断科学深化和发展过程,而且成熟的马克思摈弃资产阶级抽象自由观联系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革命实践来认识人的自由之含义和内容,认为自由是人超越其客观物质条件、历史条件的限制、超越各种关系束缚不断实现自身解放的历史活动和过程,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

三、对新自由主义自由观的批判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和官僚主义问题的泛滥纷纷遇到各种挫折,各社会主义国家为解决发展动力问题纷纷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放开搞活经济改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过战后的经济恢复和生产关系调整,纷纷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他们在吸收借鉴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验,加强国家干预,增加税收,充分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节作用,不断改善劳资关系,同时利用货币增发与金融杠杆的刺激与撬动作用,并在科技革命的强力推动下,利用他们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技术领先地位和金融垄断地位,通过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分工体系,成功地实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出现了资本主义有史以来罕见的长达20多年的经济稳定增长。但至上世纪7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所采取的治标不治本政策措施开始显露出其局限和弊端,开始出现长期的经济滞胀、经济泡沫不断增大并陆续破裂致使经济增长乏力的迹象。而为了解除资本主义国家所面临的威胁,避免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再次出现巨大社会动荡,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在酝酿滋生的矛盾成功地转移到落后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缓解经济泡沫破裂所带来的经济打击和冲击,英美资产阶级开始推崇新自由主义导向的美国“芝加哥学派”经济学(亦被称为货币学派或供给学派),使其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推出了以私有化、市场化、减税、减少政府干预、开放市场、充分竞争、自由贸易、放松利率汇率管制、实行市场自由定价、以价格引导市场、以市场引导企业等为实质内容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方案,并以所谓“华盛顿共识”[15]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和进行市场经济经济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推广。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早期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仅仅把自由视为个人意志自由、自我意识自由、思想言论自由及自由选择和认识的天赋自然权力不同,现当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更多地是把自由与财产私有制关系联系起来,认为自由不仅符合人的本性,而且作为“天赋人权”有着人性自私和私有制这一现实的人性基础、社会经济基础与合理性,他们认为正是私有制财产关系使个人对其财产拥有绝对支配权才在经济社会制度上保障了人的自由,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思想尤其是如此。

  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在世界的推广,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全球化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最终成功实现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作出巨大贡献,成功推动上个世纪9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和生产自动化,促进了资本主义一般制造业的产业转移及资本主义诸多矛盾与危机的输出和转移,同时也给实行市场经济改革的国家造成了诸多现实问题和矛盾,使这些国家的利益分化、两极分化和价值观的物欲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化迅速发展蔓延。新自由主义在我国一度甚至成为意识形态主流严重误导了中国的改革。目前使改革发生偏差导致一系列问题和弊端难以为继的思想理论根源就是西方资产阶级所倡导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中发生的一系列错误的私有化、片面市场化和一切资源与生产要素资本化改革方案,就是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华盛顿共识”为理论资源和舆论支撑的。国内一些长期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至今仍在坚持他们那些新自由主义陈词滥调,并在各种媒体上大造舆论。综合近几年新自由主义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言论,我认为下述观点很值得我们分析批判。

  新自由主义观点之一,私有财产在过去的确是少数人通过简单的暴力来实现占有并归其所有的,与其相应的社会综合管理体系自然就是以混乱的、以拳头大小定取舍的机制、体制和制度,这样一种制度就是奴隶主和封建主的私有制;但与商品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为纽带而形成和实现的私有制经济,则是在承认每个人人格自由平等基础上以自由平等自主自愿签定的契约为特征的契约经济;劳动成果归劳动者所有,自由平等、自主自愿、公平合理地进行商品交换,是私有制市场经济最为本质的经济特征,否认这种自由平等的私有制市场经济就必然要走向人身依附和奴役。

  但我们认为,私有财产和私有制开始并非完全是由人格身份的差异及少数人凭借暴力来实现其私人占有和所有的财产,而是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个体劳动成为可能并出现分工而且出现剩余劳动产品才使得劳动和劳动成果的直接占有使用支配关系演变为财产的个人所有权关系。这里,个人的劳动所有权关系直接构成了财产私有关系的基础,财产的个人所有权又进而演变为受社会传统习惯和文明社会的法律所保护的财产私有制关系,这一历史演进的逻辑在原始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蜕变的漫长历史过程是清晰可见的。依靠行政、暴力等强制性力量改变人们原有的财产占有支配关系和所有关系,那只能是在私有制产生之后才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私有制社会改变原来人们财产所有关系的一种常态手段。综观人类几千年来的私有制社会,可以说基本上就是这种以拳头大小定天下、定财产归属关系的私有制社会,古今中外历史上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和国家不是通过暴力来确立和奠定其社会制度的。私有制社会的机制、体制或制度就是弱肉强食,看谁财大气粗势力大,看谁掌权拥有国家暴力机器或者拥有私家武装能强取和保住自家的私有财产并以大鱼吃小鱼的方式并吞比他弱小的私有财产所有者。每个奉行和坚持私有制经济制度的国家和王朝都是以暴力打下的天下,也是以暴力维护的天下,谁能打天下并有力量保住自己的权力谁就拥有天下。正因此,拥有大量私有财产的富翁商贾无不与掌握天下的权柄有着密切关系,无不与强取豪夺、投机取巧有着天然的因缘,而且他们权力的大小决定其拥有财富的多少,拥有财富的多少又决定他们能养多少军队和武装,决定他们拥有武装力量的多少,决定他们能拥有多少各种各样的人才,而伴随他们力量的对比和变化进而又决定他们个人社会地位和拥有权力大小的改变(官商富豪往往还为政府许可或默认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长期拥有私家执法机构)。这样的私有制社会,必然是劳动者无法致富,弱势者无法致富,越有钱有势、越当强盗不劳而获越能发家致富,而且整个社会的权力和财富天平在不断向这些强盗倾斜。久而久之,劳动创造财富的不如不劳而获的,不如抢劫做强盗的,而且穷人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生存,他们也要学着别人做强盗,也要联合起来打天下,于是财富的分配便随着力量的对比和战争的胜负而重新分配,私有财产关系的归属因而也被重新划定,一个新的循环周期重新开始。一切私有化、什么东西都市场化,亦即什么东西都是属于个人并由他们个人可以自由买卖的东西,有钱就能购买和拥有一切,有钱就可以有权有势,甚至可以收买和拥有自己的私人武装、私人控制的政府和军队,要它们为你服务,为你抢劫和掠夺更多更大的财富服务,这显然就是一个剥夺者与强盗横行的无法无天的社会。而对于剥削者不劳而获靠抢劫掠夺和剥削而获得的私有财产,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国家理所当然地应当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予以坚决否定。只有联合广大劳动者剥夺剥夺者,并将那些本来就属于劳动人民劳动成果的社会财富和财产重新收归劳动人民公共所有,使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成为生产劳动者,每个人只凭自己的劳动拥有个人财富,实现个人消费,使任何对劳动者的剥夺都成为国家社会打击的非法犯罪行为,这样的国家和社会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真心支持和拥护而具有牢固的合法性,而和谐健康地不断进步和发展。而要进行这样的社会变革,显然就需要工人阶级的政治革命,并在政治革命的基础上超越政治革命而进行真正铲除剥削阶级剥削与统治基础的社会革命。马克思说,“只有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而在这以前,在每一次社会全盘改造的前夜,社会科学的结论总是:‘不是战斗,就是灭亡;不是血战,就是毁灭。问题的提法必然如此’(见乔治·桑《扬·杰士卡》)”[16],亦即邪恶反动的暴力只能通过革命的暴力来消灭,没有革命的暴力以暴易暴,任何反动的暴力与强盗都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要铲除和消灭剥削阶级少数人的专政只能采用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绝大多数人的革命专政,这样才能消灭一切剥削压迫和剥夺者。

  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以所谓“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社会秩序、契约经济”的形式替代了过去私有制传统社会剥削阶级依靠暴力强取豪夺而实现的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剥夺,把依靠暴力和欺诈手段强取豪夺而改变财产关系进行财富积累作为非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表面上实现了自主自愿的商品交换与自由平等的劳动所有权转移让渡,以赤裸裸的金钱利害关系和所谓“纯经济关系”取代了以往人们之间因等级身份的差异而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实现了所谓“自由平等的私有制市场经济”,但这种“自由平等”本身就是以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即劳动者一无所有只能按劳动力的生产再生产费用出卖劳动力为别人创造财富、而另外极少数资本家却不劳而获拥有并享有劳动者创造的绝大部分社会财富为基础和前提的。这种“自主自愿、自由平等”的商品交换背后,实际上是商品等价交换的劳动所有权规律不断地转化为资本家剥夺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规律,即资本家以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来购买劳动力商品,强迫劳动者为他们创造大大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商品新价值,生产出大大超过所耗费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新的商品和商品价值,以赚取大量剩余价值和利润。无论从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历史条件资本原始积累和生产的总过程及其结果来看,资本家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夺与血腥压榨都是前所未有、极其野蛮而不人道的,资本主义剥削与以往剥削剥夺所不同的只是更具隐蔽性或所谓超越赤裸裸暴力强制的“纯经济性”。我们且不说资本原始积累历史上极其血腥的“羊吃人圈地运动”、“贩卖黑奴运动”,就是资本主义现当代的商品生产和弱肉强食市场,也充满了强取豪夺“大鱼吃小鱼”的血腥和市场操纵与欺诈,充满了奴隶制与世袭制的各种悲惨和历史悲剧。正是由于资本的超级剥削其效率之高前所未有,才使资本家富豪终日无所事事,游山玩水,一掷万金,肆意挥霍,这与劳动者终日劳作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打不起官司,甚至凑不起回家的路费,几天难以找到雇主不能出卖劳动力就要断炊挨饿形成了鲜明对照,这能是所谓“一切劳动成果归劳动者所有自由平等的商品交换之市场经济”所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吗?在一个财富和资本高度集中于极少数人、物和资本统治奴役着人、使人不得不依赖资本来获取生存和发展资源的社会,能够真正消除人对人的人身依附关系、消除一切奴役而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和解放吗?马克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他的独立性这种假象是由雇主的经常更换以及契约的法律拟制来保持的。”[17]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赐予工人阶级的人格独立和所谓自由平等,难道不就是限于选择剥削者雇主而出卖劳动力并且以法律契约的形式保障和实现的这种买卖劳动力的自由权力吗?在劳动者一无所有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生活的私有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有不选择受剥削、不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平等权力吗?以资本关系所实现的看不见锁链的奴役与看得见的锁链的奴役除了感性感官的感受差别以外还能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吗?不需借助多少暴力就能实现的资本主义“纯经济剥削”比起经常使用暴力来进行的超经济掠夺会因此而减轻对劳动者的伤害吗?

  新自由主义观点之二,如果把“私有”定义为一切劳动成果归对应的劳动者所有,那么相应的社会综合管理体系自然就是“按劳动创造并经社会的共同认可”为根据的分配机制、体制和制度了。

  首先,私有未必就是劳动者所有,无论是奴隶主、封建主、地主、官僚、资本家,他们的私有大多是不劳而获靠剥削剥夺劳动者而形成,即便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称为“劳动的支配权”的“资本”,它们实质上也不过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成果的结晶,或者说它是资本家对工人无酬劳动的一种支配权,怎么能说凡私有即是劳动者所有呢?从历史上看,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劳动成果所形成的财产私有从来没有超出个体劳动小私有经济的范畴,但大量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生产以手工生产为基础,它们历来经不起豪强劣绅强权的打击,经不起天灾人祸,也经不起伴随技术进步而出现的大工业生产的竞争,在私有制社会是注定要被消灭和淘汰的对象,它们不是被封建主、地主豪强所消灭,就是最终被资本主义大生产雇佣劳动制度所消灭,而且始终伴随商品生产者的激烈竞争和不断发生的两极分化。因此这种以劳动者个体劳动为基础而形成的小私有经济经济制度注定是一种非常不稳定、不牢固的过渡型经济制度,它们在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工人阶级引导和国家资助支持下走向自主合作联合的集体化生产发展道路,即走向劳动者集体合作经济发展道路,使每个劳动者凭其财产持有股份和劳动贡献来分享合作劳动成果,这里的产权关系同样也是明晰明确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的。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他们都不主张剥夺劳动者凭自己劳动所拥有的私有财产,而是主张通过互助合作的集体化经济发展道路逐步改造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经济关系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关系,而在大机器生产和自动化生产条件下使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逐步转变发展为劳动者的全民或全社会所有制经济。 劳动者私有经济难以避免两极分化而成为所谓“人人都有、民有、民营、民享的经济”,在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历史发展条件下,它只能是作为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私有自然经济,是蒲鲁东主义不切实际而幻想的拉历史倒车的私有经济,马克思早在1847年所写的《哲学的贫困》中就对它进行了深刻批判。产品的分配取决于生产要素的分配和所有制关系,而在私有制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它们的私人所有者,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如何分配未必由劳动者当家作主,只能由它们的财产所有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即资本家当家作主,无论其他社会成员认可不认可,都改变不了财产所有者在劳动成果的分配中起决定作用这一基本事实。

  新自由主义观点之三:所谓“公有”,只有一个笼统的“归公众或国民所有”的抽象概念,由于没有确定社会资产产生的过程、方式和性质,分配体系是没有依据的,在实际社会中也无法找到这个依据,即它无法获得全民的具体分配方式和所有权,因而客观上只能被少数人主观支配和控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同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剥削阶级国家所有,不同于官僚社会的“虚假公有”——即财产所有权实际仅属于掌握官僚特权的官僚政客(只有长官才享有财产支配使用权——在这种“官有经济”中只有享有特权的极少数人才拥有财产支配和控制权),而是明确地归拥有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其财产属全国人民共有财产,集体所有制经济其财产属合作入股的全体劳动者,它们属于劳动者的集体共有财产(集体经济中的劳动者,虽然其资产财产所有权仍然分别属于劳动者个人,但归劳动者集体有偿地支配使用,集体共有资产是指那些作为集体提留而积累的集体公共财产),所有这些公有财产都是受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保护的财产,而且劳动者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使用权(即劳动权和经营管理权)以及财产的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继承权和赠与权,它们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保护下有着不可或缺的内在关联统一性,最终隶属于它们的全体所有者,由最终所有者掌握最终的决定权。在这些财产权力关系中,除了劳动者因个人持股数量不同和所属集体经济关系不同而与此相联系享有不同的财产收益权以外,劳动者凭其劳动参与社会公共资产及集体所有财产的经营和使用,参与全国、全社会或集体的经济活动,平等地享有一系列共有财产的各项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他们以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和办法形成集体的意见和决策,并以民主集中制的选举、授权和罢免方法来决定公有财产的委托管理人和实际经营者,督促并约束他们按照劳动者集体的意见和决策来进行企业与社会的管理服务,而每个劳动者则根据自己的劳动贡献或劳动成果从国家、社会和集体获得相应的一份个人收入,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享有任何特权。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科学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所要求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社会主义改革理应根据社会主义的这些民主科学原则来进行,绝不能与其相反。这样的公有制财产关系、生产关系非常清晰明确,也根本不存在“客观上只能被少数人主观支配和控制”的必然性。新自由主义者认为公有制“客观上只能被少数人主观支配和控制”,这只是他们个人的主观臆断,而且是故意混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剥削阶级社会为自己牟利的“国有官有经济”之根本差别,反对我们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科学原则对目前不能很好体现这些原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进行必要的社会主义改革,同时客观上也是在为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分子剥夺劳动者作为财产所有者的主人权利寻找说辞,企图使人们误以为那是公有制经济所不可避免的现象,要人们反对权力寻租,反对贪污腐败,就必须按他们的所谓“改革”方案——变公有制经济为私有制经济。其实,奉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把本来属于劳动人民的公共财产通过私有化改制改为新生权贵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这固然可以使产生于党内的官僚权贵新生资产阶级分子从此失去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化公为私的对象,但实际上这是将他们本来不合法的贪污腐败变为合法地贪污腐败,而且是将大家的公有财富一下子化为他们个人私有的最大的贪污腐败。因为他们通过此种化公为私的“改革”已经将贪污腐败的公有财富尽数收归自己囊中,并以此为资本大肆搜刮人民血汗财富,把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劳动者变成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最大限度地剥削劳动者剩余劳动成果——剩余价值,这不是最大的腐败是什么?

  新自由主义观点之四:如果所谓“公有”连“归公众或国民所有”的概念也回避的话,那么这种“公有”与“通过简单力量占有而归其所有”的“私有”无异,整个封建社会之前的经济社会体系及其运行方式、性质,实际上就是如此。 ……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过程中,有些资产之所以显得“无主”,要么是因为原来统属于被武力占有的封建主,要么属于所谓“公有”。“其实,除了天然资源外,那些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所产生的资产,都是自有其劳动创造者的,从没有产生过需要靠简单力量争夺来决定其所有者的资产。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从根本上已经认识到社会资产应该属于其劳动创造者,任何具体的社会资产都应该归具体的劳动创造者所有和支配;无论套上多么华丽的词语,都不能再用简单力量的争斗来决定社会资产的所有者了,故而积极推进‘一切劳动成果归对应劳动者所有’的综合社会及其资产管理体系。如果把这称为‘私有’和‘私有体制’的话,那这是人类思想和社会的根本性进步! ”

  新自由主义者在这里所阐述的观点核心是要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混同于依靠暴力掠夺为己有的私有经济,混同于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国有经济和官僚国家的官有经济,并认为这种公有制经济实质是不属于社会公众和国民,并以此来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剥削阶级国家假公实私的私有制经济的本质区别,这正是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学者误导社会主义改革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说“公有制经济所有者主体缺失——实质是无人所有的‘主人空’经济”之一贯的说法和论调。他们打着“一切劳动成果归对应劳动者所有”的旗号而鼓吹只有私有制才是产权关系明晰的经济,且认为私有制经济是人类社会不可摆脱命中注定的财产关系和所有制基础,所以不管人们怎样变革所有制关系企图以大家共有共享的公有制经济取代私有制经济,但到头来实质上还是跳不出私有制经济的魔掌和怪圈。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逻辑实质就是这么一种思维逻辑,且认为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产权明晰的归劳动者所有”、“归公众和国民所有的经济”,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除了利用暴力来分配财富以外一直所遵循的“财富归其劳动创造者所有的经济规则和原则”。这显然不仅是全盘否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否定取代剥削阶级私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而且完全否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的任何可能性与现实性,认为迄今为止一切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的实践都是失败的,只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才是可能和现实的,才是符合每个人的利益需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这不仅是在为人类历史上各种形式的私有制经济涂脂抹粉,而且是在为一切剥削阶级在没有公开使用暴力条件下的强抢明夺、巧取豪夺而进行辩护,否定他们不劳而获所获得的财富和资产与劳动者依靠劳动而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有本质区别,强词夺理地把剥削阶级的剥削与剥夺所得混同于“依靠其劳动创造”而拥有的财富和财产。

  但历史的事实恰恰是:古今中外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能使劳动者免受剥夺,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不是两极分化弱肉强食的社会,他们那“私有就是劳动者所有,就是建设民有、民营、民享、民主、自由、平等的社会”之荒谬说法已经被他们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弱肉强食和严重两极分化所彻底粉碎了,他们的私有化是只有资产阶级权贵老爷们及投机取巧的强盗才享有的私有化,他们那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是任何东西都可以变成商品可用金钱来交易的市场,是权钱交易、资本金钱主宰一切、两极分化、弱肉强食的市场,他们那自由是资本家、地主、官老爷追求私利最大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需要什么服务就自然会由市场创造出什么服务的自由,是剥削阶级依托金钱资本和权力剥削奴役劳动人民的自由,而劳动人民为了获得活命的金钱和基本生活条件、则只有被失业、被买卖、被剥削、被奴役、被私有化、被市场化、被迫向富人和权贵老爷们提供各种服务的自由,被市场化为“社会弱势群体”由主人恩赐什么就只能享受什么的自由。

  由于新自由主义者顽固坚持剥削阶级的立场和偏见,他们完全没有看到,维护人类健康经济社会秩序的各种人类规则和法制正是在人类因私有制基础上的私利冲突和矛盾不断加剧和发展而出现各种无法无天的犯罪行为才使其成为社会必需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正是由于私有制经济基于私人利益矛盾的你争我夺、骨肉相残、私有者自私的逐利行为践踏了人类一切文明和规则,使人类一切公平公正和平等自由的社会秩序不断受到挑战并遭到严重破坏,且任何党纪国法都难以约束越来越自私自利的人们,剥削阶级为了保证剥削阶级私有制社会的延续和发展,才有了剥削阶级越来越健全与严肃的法律和“法治社会”。所谓的资本主义法治社会就是这么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然而迄今为止,不管法制多么健全完善,不管执法多么严格,又是怎样做到了“违法必纠”,还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能够解决追逐私利的违法犯罪、贪污腐败、社会矛盾不断发展激化等问题。正是在私有制社会,人类相互间的矛盾才得以发展激化为对抗性的矛盾,以至到最后除了使用“拳头”而没有其他任何办法予以解决。看看席卷欧美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工人游行罢工运动,哪个不是由利益的纷争和矛盾而引起,哪个不是最终走向了暴力和统治阶级的武装镇压?掌握一切资源和权力而且拥有强大武装力量的剥削阶级,哪个不是从其根本利益出发,在与手无寸铁的劳动人民发生利益关系根本对立和尖锐矛盾时,从来都不会与竞争与博弈对手民主协商,更不可能在其既得利益关系受到威胁时,自动放弃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和剥削奴役经济社会制度。即便是按“协商约定的契约”而进行的社会和平改造、改良,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在完全有把握和能力驾驭左右局势能自主决定全局局势的情况下,他们也是不会根据人民大众的意愿来改造和改良。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宣扬私有制条件下人的民主、自由、平等等“天赋人权”不可剥夺,实质就是私有者个人财产所有权或私有财产所有权神圣而不可剥夺,剥夺者靠剥夺而享有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剥夺,而至于劳动人民的劳动所有权和财产权利则从来也难以获得根本有效的合法保障。试想,如果劳动者在私有制社会不被剥夺和奴役,他们能在历史上不断掀起反剥削、反压迫、反奴役的革命斗争和群众运动吗?“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兴亡周期律”以及“弱肉强食”、“以暴易暴”的对抗性矛盾冲突不就是在私有制基础上才得以形成并延续发展下来的吗?而当这个罪恶的剥削阶级私有制社会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当人们相互间的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取代他们各自相互矛盾的特殊利益和私人利益时,当每个人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发展必须依赖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发展时,剥削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维护经济社会社会秩序的一切法律、社会规则和社会制度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和条件,而为新的社会规则和制度所替代。

  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劳动成果的个体劳动私有经济,早就被剥削阶级私有制所一再否定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就是以社会化的机器大生产为生产基础,它更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资本高度集中过程,以极少数人对一切生产资源的高度垄断在最大程度上否定了劳动者与自然物质资源的天然联系,否定了劳动者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所谓“人人所有”的小私有制才成就发展起来的。“大鱼吃小鱼”,大资本无情吞吃中小资本和无数个体劳动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已经在资本主义社会被表现得淋漓尽致、登峰造极,并且成为资本主义竞争的竞争规律和不变法则,现在是资产阶级自己打破了他们所宣扬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虚妄的教义,使这个教义在资本主义竞争中不再神圣而越来越成为虚妄的说辞。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劳动者空有一身力气和能力拼命劳动也解决不了自己的生存发展问题,实现不了他们自由安逸的幸福生活,他们的劳动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等一切权利遭到空前的否定,而戳穿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和私有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谎言的则正是资产阶级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的实践和行动证明了这一谎言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的荒诞不经与虚伪。同时无数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那种属于个体劳动者的小私有制经济由于其力量的极其弱小,根本经不起任何大的风浪、经不起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战争、土豪劣绅和剥削阶级国家的掠夺性抢劫,经不起资本及社会化大生产的竞争和残酷无情的市场波动,它们往往一遇到风浪就迅速土崩瓦解,使原本由劳动者自己占有的劳动成果和私有财产很快被化为乌有。现在连许多顽固的资产阶级学者也惊呼,所谓“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目前已经成为中产阶级占人口绝大多数平衡稳定的菱形社会”之谎言已经在最近的资本主义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中彻底破产。回顾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私有制社会发展历史,整个地就是人吃人的血腥的历史,是劳动人民血泪斑斑的血泪史。即便在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它仍然是靠剥削和掠夺而奠定其存在发展的基础并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尤其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它的血腥和残酷可以说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和资源商品市场的扩大,在过去历史上基本上就是靠战争和掠夺来实现的,直是到了今天才因为靠强大的资本攻城掠地往往比发动战争更为有效,侵略战争和暴力抢劫才下降到次要地位。历史上的“羊吃人圈地运动”、贩卖奴隶劳工运动和资本主义国家发动的所有大规模战争,就是资本主义血腥罪恶的铁的事实证明。无论新自由主义者采用何种手段为私有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涂脂抹粉,都掩盖不了私有制剥削阶级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血腥和非正义、非人道性。

  只有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和集体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份财富和资源,都有我们每个人、每个劳动者的一份,而且这一份是我们作为国家和集体一员的每一个人所不可剥夺的一份财产权力,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权最为基本的保障基础和经济根源,是保障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劳动而且拥有其各项合法劳动权益的最为根本的经济基础。要实现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和劳动权益的充分保障,实现劳动者的当家作主主人地位和一切权力,丢弃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根本就无从谈起。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谁掌握资本谁对自己的资本说了算,而将本求利追求剩余价值的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一切都要服从服务于资本价值增值的需要,一切权力都要为资本价值增值服务,劳动者能否找到工作、能否活命也完全取决于资本价值增值的需要,劳动者只有给资本家创造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他们才会受资本家青睐而得到雇佣,哪里能够实现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与人权?如果说过去我们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个人合法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力没有得到很好地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管理体制和生产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不够完善、不能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优越性的方面和地方,有的甚至完全违背了公有制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制度的根本要求、客观要求,违背了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那么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和公共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民主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等合法劳动权益得以很好地实现和保障,而绝不是否定和抛弃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绝不是走片面私有化、全面市场化并将一切资源和权力予以商品化和资本化——进而在经济政治和思想意识形态方面“全盘西化”,走“与资本主义国际社会全面接轨”的歪路、邪路。

  [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

  [②]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16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163页。

  [④]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50——351页。

  [⑤]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2页。

  [⑥]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6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0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1页。

  [⑨]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0——572页。

  [⑩]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2——574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5页。

  [12]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33页。

  [13]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0、30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0页。

  [15]按维基百科解释,“华盛顿共识”(英语:Washington Consensus),1989年所出现的一整套针对拉美和东欧国家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不少评论指此共识是美国作为支配欧洲和拉丁美洲经济的手段。1989年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急需进行国内经济改革。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G)、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研讨会,旨在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曾任世界银行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执笔写了《华盛顿共识》,系统地提出指导拉美经济改革的各项主张,包括实行紧缩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威廉姆森对拉美国家的国内经济改革提出了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十条政策措施,而由于国际机构的总部和美国财政部都在华盛顿,加之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因此这一共识被称作“华盛顿共识”。在威廉姆森看来,由于这些思想秉承了亚当·斯密自由竞争的经济思想,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一脉相承,所以后来人们将这些观点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具体说,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发展中国家推动的“华盛顿共识”,其十条政策是:在财政政策方面,加强财政纪律;把政府支出重点转向经济回报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基本医疗保健、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改革税收,降低边际税和拓宽税基。在货币政策方面,推动浮动利率,采用具有竞争性的汇率制度。在贸易和资金政策方面,推动贸易自由化;外资进入自由化。在宏观产业政策方面,推行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消除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障碍,保护产权。在美国次贷危机、全球信贷危机愈演愈烈背景下的2009年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上,英国首相戈登·布朗称“旧有的华盛顿共识已经终结”( Prime Minister Gordon Brown: G20 Will Pump Trillion Dollars Into World Economy. Sky News. 2 April 2009.)。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55——656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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