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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产阶级专政来了,企业家和山寨自由派人士将和贪官污吏一起吊上电线杆” ...

2015-4-23 12:32| 发布者: 燧鸣| 查看: 1448| 评论: 8|原作者: 王江松|来自: 王江松微信

摘要: 某些企业界或山寨自由派人士很令人失望。他们近视得很,只有占有较多经济和社会资源, 却不知道如何为劳资双方联合起来推倒专制权力做一点贡献。这种人,如果有一天无产阶级专政果然又来了,他们和贪官污吏一起被吊上电线杆,那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王江松讲座讨论——《制造业衰退中劳工权益的维护》

 

王江松自按:
我演讲后,群里发生长达五六个小时的激烈争论,第二天又继续争论。我看了全部讨论发言后,说了如下一段话:某些企业界或山寨自由派人士很令人失望。他们满嘴污言秽语,比他们的对手民工胡常根的辩论风度差得太远了。我也做过十年企业,当过小资本家,没有丝毫他们那种快要爆棚的优越感。他们有几个钱,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口口声声别人是流氓无产者。其实大抵不过是与权力苟且交欢而已,至少从来不敢争取企业公民的权利,只会去主动或被动贿赂官员,只会去压迫更弱的劳工。他们近视得很,只有占有较多经济和社会资源, 却不知道如何为劳资双方联合起来推倒专制权力做一点贡献。这种人,如果有一天无产阶级专政果然又来了,他们和贪官污吏一起被吊上电线杆,那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各位亲爱的猫友,今天特别感谢沈群主邀请我,让我来到猫群就制造业衰退过程当中的劳工权益问题做一个演讲。今天是清明节,借这个平台,我提议,大家为我们逝去的亲朋好友默哀。


与我们的主题有关的是,我也特别提议,为三十多年来在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过程中,贡献自己的生命的那些工人们,那些在工厂的爆炸、大火当中死去的,那些因身患尘肺病等种种职业病而死去的,那些在绝望、孤独、无助的工厂生活当中像富士康工人那样跳楼而死的工人们默哀一分钟。


好,谢谢各位,我先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是79年上武汉大学哲学系,后来又接着读人大、社科院,一直是做哲学的。2007年我开始转向劳工问题、中国的劳资关系问题的研究,完成了两项国家课题。一个叫做劳动哲学,一个叫劳工文化学。这几年来,我和正在方兴未艾的劳工运动有着比较密切的接触,以学者的身份做了一些调查研究。


我今天不可能全面论述劳工问题和当代中国的劳工运动。我只就在目前制造业衰退过程中的劳工权益问题,由点代面地做一个基本的阐述。我大概用一个多小时,讲完以后,大家集中时间提问比较好,我再集中时间来回应大家。


从去年到现在,频频传来了工厂倒闭的消息。我们所知道的大概有十多个比较大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其中著名的有东莞诺基亚工厂宣布关停,还有像广州西铁城公司也清场结业。与破产、关闭相类似的情况,大批的企业从中心城市搬迁到较为偏远的地方。这是相当于资本转移。


引起这一波制造业衰退的原因很多。在座的可能有经济专家,我就不去详细分析这个原因了。我们在网上也经常看到很多分析,比如说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滥发货币引起的金融危机;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足;制造业的产能过剩;过高的负税和非法治的经营环境;经营成本的升高;以及处在全球化生产链条末端的中国制造业稀薄的利润空间等等。我这里主要跟大家讨论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劳工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劳工有两种反应,第一种是如果他们的工厂还没有关闭,还在继续生产,他们就会罢工。通过罢工来要求企业在这种搬迁或者破产的过程当中,偿还他们认为企业所欠他们的一些权益,或历史的欠债,包括社保、公积金、加班费、带薪年休假、高温费等等方面的一些企业依法应该给但没有给的东西。


第二种反应模式就是企业突然就跑了,俗称老板跑路了。对,就是说找不到人了。或者说机器、设备在周末或晚上被搬走了,工人第二天上班时发现找不到老板了。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到当地政府去,我们把它叫做集体上访也行、请愿也行,甚至也可以叫做游行示威。就是要求政府出面向跑路老板追回他们的权益。


这是因为企业搬迁和关闭引发的一波集体行动,去年则主要是因为追讨社保公积金而引发集体行动,那是前一波高潮,现在两者叠加在一起了,即既要追讨社保公积金,另一方面又要求在企业的搬迁和破产的过程当中给员工一个赔偿安置方案。搬迁和破产必然要导致大量的、甚至是全部的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企业的原因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要事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人,并且与工会与职工方面有一个协调,必须要有一个安置方案,通常是要给员工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现在企业通常采取的措施不是这样的,他不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是突然宣布,而且要求当天或者第二天工人必须离开工厂。这样就引起了工人的反抗或是抗争。他们觉得这是企业方面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尊重工人的基本权利。


制造业的衰退当然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资方受损失,政府也受到经济下行和失业所带来的压力,但是毫无疑问的是,本来长期只能获得低工资、并且缺失社会保障的劳动者,会成为经济危机最大的受害者和受损者。资强劳弱、政强劳弱格局下的工人的抗争,不论是为了追讨历史的欠帐,还是为了捍卫现实的权益,都具有不容怀疑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对此,我觉得政府和企业以及整个社会,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那么工人在企业的搬迁和破产的过程中发起的集体抗争,以罢工、集体上访和请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集体抗争,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不能说他们是非法的。


法律依据之一是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到公司关闭、搬迁这样的重大问题,员工有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企业不得绕开劳动者一方来单方面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之二是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重整和破产过程当中,对于职工的权益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就是:职工不仅是当然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而且职工的劳动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归于职工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工人的补偿金,都要优先于企业所欠税款和普通债权人而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之三是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工一方有权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的搬迁、关闭,涉及到集体合同的履行和中止,那么企业理所应当提前与职工代表大会沟通和协商。


法律依据之四是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搬迁或者关厂,部分或者全部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一些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应当提前三十天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当然还有第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即工会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企业职工的停工和怠工行为的处理。没有说罢工,而用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概念:停工和怠工,但没有说是非法的。法律认为工会应当就职工提出的问题与企业协商,这个其实是对职工的罢工行为有一个同情性的规定。


根据我们的分析和看法,员工的这种权利意识以及他们的集体行动。从2010年南海本田罢工开始以来,走向了一个快速上升的一个通道。2010年那些老一代的农民工可不是这样的。老一代的农民工碰到企业搬迁或者破产,他就走人了,他没有说要依照劳动合同法追讨一年工龄一个月的补偿金,他另外找一个工作算了。


但是新一代的农民工,包括这几年来一部分老一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大幅度提高了,比如说老一代农民工发现,自己工作了一辈子,马上要退休了,却面临一个严酷的事实,就是没有退休金。在现在这样一种舆论和网络环境下,包括多年来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普法教育,他们都知道,城市身份的工人有退休金,我们农民工为什么就没有退休金。于是他们要求企业补缴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那些年的社保和公积金。至于七零后、八零后、九零后这些更年轻的农民工,他就更不能忍受被剥夺权利的现状了,为什么?因为他们根本不想回农村了。而且客观上,农村是回不去的。为什么农村是回不去的,我是农村出生的,我是算过帐的,是一家一户算过帐的,是做过调研的。像南方的农村,一家一两亩地,一年的产出即毛收入也就是一两千块钱,纯收入更少了。靠这点钱,根本养不活一家人。所以说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已经破产了。那么农业破产了,农村没有破产的原因是:因为一家有一到两个或者更多的主要劳动力在外面打工,把打工所得的收入拿回去补贴家用,这个才使得农村的生活保持一个正常的状态。问题比较严重的是,新一代的农民工,一是不愿意回去,二是也回不去,对啦,他们也从来没有从事过农业劳动。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三十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基本上是因为有个秦晖所谓的低人权的优势,经济学家们叫做人口红利,就是劳动力低成本的优势。工人的工资水平是很低的,低到什么程度呢,低到连十九世纪初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工资水平都不如的那个水平。为什么这么说,我们看《英国工人阶级状态》和《资本论》对工资的定义,很清楚的知道。那时候的工资,包括劳动力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基本费用,其中包括孩子的扶养以及教育,以及对恢复体能和智能最基本的一些娱乐所需的费用。那就是说:那时候工人的工资,不管有多么低,也勉强能够完成一个家庭在城里头的生存,也就是说,他的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是以一个完整的家庭形态出现的。而中国不是这样的。我们的劳工社会学,清华的郭于华,北大的卢晖临,还有香港理工大学的潘毅等等,做的一些研究充分表明,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是通过一个拆分型的再生产体制进行的。就是说,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力的再生产是在他所打工的地方完成的,但是他的子女,就是新一代的劳动力的形成是在农村,是由老人——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带孙子这样一种方式来完成的。因为这样成本比较低,包括他吃饭、上学或者医疗,各方面的成本要比城里低得多。


我们的工资的定价,就是企业对工资的基本定价方式是:不约而同地把工资压到地板上。什么意思呢,就是各地方政府出台一个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企业就照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工人八小时内的劳动收入,也就是说,他八小时工作只能得到一个最低工资。有的地方一千三百多,有的地方一千五百多,有的地方一千八百多。这个费用基本上只够劳动者个人的生存。工人想要获得更多的工资收入的话,不得不加班加点,加班加点到什么程度呢,到一周要普遍工作六天,每天要普遍工作十一、二个小时,远远地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一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标准。这样他才能得到二、三千块钱的收入。这样他才能将一部分收入拿回家去抚养自己的孩子,赡养自己的老人。


这种低工资会成为未来更大规模的、更强劲的劳工运动的主要的推动力。因为八零后、九零后的农民工不愿意回去,他想在城里头安家落户,他想成为市民,他想在这里头结婚生子。那么,他对工资的这种钢性的增长需求,你是没有办法把他强压下去的。所以我们从各种情况分析,劳工权利意识的进一步高涨,以及劳工运动的进一步的爆发,已经表现出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所以问题不再是劳工运动是否存在的问题了,而是说我们的政府、企业、社会如何去应对劳工运动的问题。那么怎么办?根据我们的分析,如果说一个国家,他处在一个经济衰退期间,或是经济危机时期,但如果劳工的权利意识不强的话,基本上经济和社会不会遭到很大的动摇,因为政府会用比较强制的措施把它平息。另一方面呢,如果是经济比较繁荣,即使劳工的权利意识比较高,企业和政府也有比较充足的财力来吸纳、来相对满足劳工的权益要求,这种情况下也不致导致大的经济和社会危机。但是现在我们的情况不是这样的。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是经济的下行,制造业的衰退,另一方面又碰上了劳工权利意识的日益高涨以及抗议行动的日益增多。这种情况就会使企业、政府、社会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窘境当中。


面对这样一个态势。政府是继续用维稳的思路,用强制的办法(通常是出动警察和其他的维稳力量),来把劳工的维权行动、集体行动强压下去呢?还是想另外的办法。那么我们认为你强压下去的话,你压得了一时你压不了永远。一个地方你能压下去,将来各地的劳工运动风起云涌,我不知道有多少维稳的力量能够对付这种局面。而且这样强压的方式只能是劳资矛盾和劳政矛盾更加激烈、更加激化。当然有人可能会对这种情况会表示欢呼:“太好了,让他们闹起来吧,让政府早一点崩溃吧。”我觉得这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崩溃了以后怎么办/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呀。


而且劳工和底层民众,要求满足自己的最基本的生活权利、劳动权利、工作权利,他对自己的利益的追求,本身就具有自在的价值。就是说你政治转型、社会转型这些宏大的目标,认为不能以牺牲底层民众为代价。我认为即使从民运的角度来看也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我们劳工界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我先把劳工界这个概念简单说一下:劳工界是一个与政界、学界、商界四足鼎立的一个社会界面,包括劳工本体、劳工NGO、一些支持帮助劳工运动的知识分子,还包括体制内一些个别的工会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等,以及其他各界一些同情、支持劳工运动的一些人……这些人,适应劳工运动发展需要,目前正在横向地联合起来,虽然没有明确组织形态,但是在加强横向联系。你们会经常发现劳工界就什么什么问题发布什么什么公告、发布什么什么声明。那么劳工界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想怎么解决经济衰退时期劳工权益问题的呢?


我们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设想:

 

第一个大的方面就是要转变发展理念和增长模式,普遍实现和保证劳动权益。经济的发展不应该是牺牲大部分自由、平等、尊严和幸福为代价的。以牺牲社会公正为代价的。这种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所谓的发展,就是一种弱肉强食,其实是另一种历史倒退。经济的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以人权和以人的幸福增长为目的。人权、以人为本和依法制国已经入宪了,很多企业也在倡导以人为本的,问题是,能否落实到国家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环节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令人遗憾乃至愤慨的是,九十年代以来的改革,工人没有成为改革的主体而仅仅是改革的对象。数千万国企工人没有通过法定的程序、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就被扫地出门了。数亿农民工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没有话语权、组织权、集体议价权,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平等的居住权、教育权、医疗权。也就是说农民工一开始就缺乏平等的人权和公民权,而只是被当作可用的劳动力,一旦不可用了就必须返回农村。至于企业层面,以人为本变成了以人为成本,所谓的用工成本、劳动力成本。劳动者成了用过即扔的劳动力商品和生产工具,结果是为城市和企业工作了数十年之后,农民工依然靠着一份活命工资挣扎在温饱线上,其中更有成千上百万人只落得一身工伤和职业病,回到偏远的农村默默地等死。


这是一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式的,因而是根本缺乏可持续性的发展模式。其所造成的恶果,一是三亿多就业工人和下岗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只有极为低下的购买力,使内需严重萎缩,经济发展严重地依赖于投资和出口,带来严重的产能过剩,加重了一个后发展国家对世界市场和跨国资本的依附。二是工人为了争取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不得不长时间加班加点,其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受到严重的损害,无法形成适应和推动产业升级的人力资源,一旦出现产业衰退,就会发生大规模的结构性失业,以及由于缺乏高素质劳动力而又无法重振产业;三是基尼系数在短短二三十年间由世界最低上升至世界最高,其所带来的政治社会隐患深不可测。


也就是说,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是必须要转变发展理念和增长模式的时候了,这个根本转型已经到了不能回避、不能再延迟的时候了。


第二个大的方面,就是政府和企业要纠错还帐,拨乱反正,实施新政,求得亿万劳工的谅解和支持。


前面我们已经说到中国已经开始陷入到产业衰退以后的大规模失业与长期对劳工的历史欠账引发的维权抗争,纠结叠加在一起的窘境之中。那么真正考验政府和企业的时候到了。如果继续官商结合,以维稳的思路强力打压劳工天经地义的权力诉求和抗争行动,根据无数的历史经验,我们有理由相信,伤害的不仅是劳工,同时也是政府和企业自己,整个社会也要被拖累。为今之计,理智的选择是纠错还帐,拨乱反正,实施劳工新政。就像在二战时期的英国和美国,那时候政府为了动员民众,特别是工人参战,保卫国家,就对劳工的权利做了很大的让步和保证。二战后的德国和日本也是这样的。德国当时是经济和整个社会一片凋弊,很多工厂老板都跑路了,都找不到人了。这时政府和劳工合作,设计了一条叫做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事实证明,德国的成功,以及后来的东西德的合并,都是有赖于这样一种以劳资集体谈判、劳资共决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增长模式。日本的情况也差不多,我就不细讲了。


那么当今中国劳工新政的内容,我可以列举以下几条:


第一是尽快偿还对农民工和国企下岗工人的历史欠帐,解决在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要解决上千万工伤职业病农民工的的医疗养老问题。


第二条是要让工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达到正常的生活工资而不是最低的活命工资,严格控制加班。这样由于大幅度减少加班可以释放出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是划拨部分国家财政收入、国有企业利润和反腐所得进入社保基金帐户。立刻叫停人社部延迟退休和延长社保缴费年限计划,为待业和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四条是严格控制房地产等产能过剩的产业,将资本转入那些满足内需即普通人民生活需要的农业、轻工业和服务业,大力降低企业赋税,开放融资渠道,激励创业投资,尤其是扶助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是要为失业工人提供最低生活保证和充分的职业培训,增强其职业素质和再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为他们提供较多的公益岗位,同时为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提供金融和技术支持。


第三个大的方面,保证劳工三权是实现劳工经济、社会、文化权益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我们前面说的新政这个清单还可以拉长。为了使上述政策不致于成为政府和企业对劳工随时可以收回的恩惠,而是变成得到法律保障的惯例和制度,必须要落实劳工争取经济社会文化等实体性权利的程序性权利,这就是劳工的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国际上统称为劳工三权。由于政府和企业由来以久的对劳工的强势,如果劳工没有这三项权利的话,是根本不可能争得实体性权利的。


前面我们讲到,在制造业衰退过程中,劳工维权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方面的法律依据。那些法律对劳动者的实体性权利还是有较多保护的。但是对劳工维护争取和实现这些实体性权利的那些工具性的、程序性的权利,就是我前面说的劳工三权,最多只有一些一般的、抽象的规定,而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缺乏对违法责任的追究,结果造成行政和司法过程中过大的主观裁量,造成劳动关系领域立法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普遍现象。


因此,现行的工会法必须要得到重大的修改。工会法在原则上讲得很漂亮:工会是工人自愿成立的群众性组织,给了工人包括选择权、被选举权等等权利。但是这里有很多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是工人自主成立工人组织,或是叫工会,往往得不到上级工会的认可。当然上级工会又是由同级和上级党委领导的。于是就发生了很荒唐怪诞的现象:当觉悟的工人自己成立工会筹备组要成立工会,他们到上级工会报备的时候,去要求帮助、指导的时候,上级工会不答理他们,以种种的理由推托,同时通知企业说:“你看,原来让你们成立工会,你们不成立,现在工人自己要成立工会了,你们赶紧成立工会吧。”这样,企业赶紧成立一个工会筹备组。于是乎,一个由老坂操纵的,一个由企业高管担任工会主席的老板工会就这样产生了。这样的工会,他会得到上级工会的认可,也可以得到老板的认可,但是不可能得到工人的认可。因为这个工会委员会不是由工人一人一票这种方式,通过竞选、普选、直选的方式产生的。所以不是名副其实的工人组织。工人的团结组织权在劳工三权中是最重要的、最基础的东西,因为没有工人组织的话,这些原子化的、孤立化的工人就没有办法组织起来去与资方进行有序的集体谈判,而且也不可能在资方无理拒绝工人和工会发出的谈判邀约的情况下,来进行有序的、有组织的、和平的罢工行动。往往所谓罢工就是一哄而起、一哄而散那种,国外叫做“野猫式的罢工”。这种罢工可能会一时逼迫资方乃至政府答应工人的条件,但是没有可持续性的。一旦他们的诉求满足了,工人就会一哄而散,临时的组织形态又会溃散。


劳工三权是一个系统,是一个以工人团结组织为基础,以集体谈判为核心,以罢工权后盾的基本权利体系。这三个权利是缺一不可的。我们认为要落实劳工三权这些程序性的、工具性的权利,来保证其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实体性权利得到保障和提高。


第四个大的方面,要建立工业市场经济调整劳资冲突的集体谈判制度和劳资政三方机制。


这里头有很多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的一些问题。如果按照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那种理论的话;或者按原教旨自由主义的,或是早期资本主义那套模式的话,那工人是没有必要去组织工会的,因为劳动力价格是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来定的,跟谁是老板谁是工人没有关系。但是后来即使是经济学界,也发现这个微观经济模型,是一个理想化、抽象的模型,在现实当中不是这样的。因为那种模型是以所谓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为前提的,每个工人和每个老板都是单独的个体,他们来到市场,根据经济学家所说的自由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换,你如果说在我这干,你就干,干不了你就另外找一个地方。这种模型与现实历史运动、现实经济运动,是不吻合、不一致的。因为在现实的经济社会运动当中,人总是以群来进行博弈的。说劳动力价格由市场确定,是预设了每个劳动者是一个个体劳动者,他是一个个体。但是实际上,做为一个个体劳动者,与资方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好,达成一个雇佣合同也好,他是绝对处于弱势的,他手头的资源只有一点劳动力,其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他进行博弈的能力是非常弱的。这里头实际上有个不平等,因为单个的工人是一个一个的,但是企业不是,企业不是老板一个人,企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系统,自上而下的一个系统,包括老板、高管、中管、基层管理人员之类,甚至保安,形成了一个高度组织化的体系,并且垄断了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分配权。你以一个有组织的、强势的群体行为,去对付单个的工人的个体行为,这是不公平的。这是把一种不公平的东西强加于人,其实也是剥夺了工人的自由。表面上他可以不在你这个企业干,但是他不得不在另一个企业接受同样的条件。所以的话,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就一定是工人组织起来,以垄断反制垄断。就是我以劳动力的集体供应,来和你资方对劳动力的这种需求进行博弈。这就是工会的出现和集体谈判制度的形成。这个应该说是市场经济比较高级的阶段,它并没有否定市场经济的平等自由的原则,它实际上是把自由平等的原则在更高一级的程度上实现了。由于各级劳工的联合和组织,在和资方的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就变得比较平等了。


这样一种集体谈判制度,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三方机制。就是说劳方和资方是集体谈判对等的主体,而政府是居中协调的,以及最后仲裁的。就是说劳方资方是运动员,政府是裁判员。通常情况下,政府不应该去偏袒劳方或是偏袒资方,去直接以运动员的身份踢一脚。这就是现在我国政府正在干的事情,它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他是利害相关者,它往往在企业中有很大的利益。


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先不从社会公正的角度,即使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也给经济的发展增添了一种动力机制。因为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了,购买力就提高了,内需就增强了,就给经济的发展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的发展动力。此外,由于劳动标准的提高,通过集体谈判提高了劳动成本,就使得产业本身会发生一种向好的方向的结构调整,也就说那些血汗工厂,那些无限制压低劳工成本的企业,就会逐渐地失去竞争力。而那些劳动标准比较高的企业,就会形成一种新的竞争优势。这就使得企业不是挖空心思想办法怎么在劳动者那里榨取剩余价值,而是通过管理的创新、制度的创新、技术的创新、销售的创新,就是熊比特说得那些企业家才能的发挥,来使企业的发展,提到一个更高的阶段,或是说确保它的利润空间。其实劳资集体谈判导致的结果是劳资双赢。


最后一点,我们强调的第五个大的方面是,使劳资关系的治理走向法治的轨道,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而且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效应。我们知道,中国GDP总量急剧扩大了,但是蛋糕的分配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其实执政党在十多年前在就提出在初次分配中加大劳动收入份额,以及加大再分配的力度,但到现在也没有拿出有效的办法,贫富分化向两极分化还在继续,财政收入和资本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例还在节节的攀升,而劳动收入的比例却越来越低……那么集体谈判的优势就在于提供了一种新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在新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当中,劳方有比较充分的讨价还价的力量,这样的话,使他在第一次分配的过程当中,他的工资收入的比重逐渐提高。由于有这样一种效应,就会产生广泛与深刻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效应,为什么呢,因为底层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有了上升的通道和空间。由于无产阶级在一定程度上上升为有产者,以及由此产生了中间阶级的发展壮大,那么贫富两极分化所导致的底层劳动者的绝望和愤怒就逐渐减弱了,对市场经济的心理和道德认同就提高了,激烈的阶级斗争和社会动荡就减少了,而要求彻底消灭市场经济而代之以计划经济的极端思潮和政治思力量就衰退了。当然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就变得更加坚固和稳定了。


综上所述,无论是要解决目前我们国家面临的产业衰退和经济危机问题,还是要促进更远的将来我国市场经济长久稳定和健康的发展,落实劳工三权、建立集体谈判制度都是必不可少、不容拖延的,并且必将惠及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和中华民族。


这个就是我们劳工界通过多次研讨,包括去年三月份我们在登封开了一个嵩山会议,发表了一个嵩山宣言,基本的意思也是这个;去年以来的历次劳工重大事件,发出劳工界的公告、声明,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个思路来的。


刚才我看到在开讲之前,群里有先生在问,主讲人是左是右,关于左和右的划分,我们国家和西方经典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这儿就是说拥护现存体制的叫左,要求改变现存体制的叫右。这个分法是由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很显然如果按这个标准,我就是右派,新右派。但是这个不符合国际上对左右的划分。国际上对左右的划分,比较重视自由、竞争的,比较讲个体自由、个体权利的是偏右的,比较重视平等、福利、合作、公共利益的是偏左的。


就个人的价值观来讲,其实我一直在搞一种哲学叫个体哲学,其实我早在八十年代对个人主义就持相当肯定的态度,认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于解构中国的传统专制主义文化是具有重大价值的。其实从我个人的成长经历来讲,骨子里头是有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东西在里头。其实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文献我也看了很多,对它的来龙去脉我也知道。但是在目前中国贫富分化这么严重,社会底层这么缺乏权利保障,而主张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知识阶层、中产阶层的力量这么弱。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把目光转向了底层,无论是从学理上讲,还是从现实的社会转型策略来说,无论是就保障劳工作为人本身的人权角度来讲,还是从社会政治的转型需要来自社会底层的力量的角度,我觉得用单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范式和模式,是非常苍白无力的。无视社会公平、无视底层十几亿人(包括农民工,农民工就有二亿七千万,再加上其他的工人,加起来有三点五亿左右,再加上他们的家属,总人数应该在七八个、八九个亿呢,占中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权和公民权利,我问你们:你们自由主义怎么保障他们,反过来讲,你们自由主义不能保障他们的话,他们凭什么要跟你们走。这个问题是自由主义没有回答、有意无意一直回避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是在社会层面旗帜鲜明地主张社会民主主义的,在西方就是属于中左的。有人一听到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就头大。社会主义是通往奴役之路,这个哈耶克早就说了:任何社会主义的尝试,或是努力,都是走向地狱之门。这些东西我也很熟悉,曾经也对我有很大的震动,但是我说一个事实的话,可能也会引起自由主义者同样的震撼。什么事实?那就是,自由主义固然是共产主义即那种极端形式的社会主义的对手。两者造成了一种尖锐的对立,但是自由主义本身不可能克服共产主义,因为自由主义无法通过一种社会机制,通过一种社会政治框架,来解决底层民众在市场当中的上升空间问题。因为市场本身就有一个马太效应。任性的权力或是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导致绝对的腐败。但是其实资本也是一种权力,如果资本这种权力不受制约的话,也会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所以,你必须在社会底层怎么去提升自己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问题上有一个思路。社会底层必须在市场当中有一个上升的通道。这个上升通道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到了,就是劳工运动、工会、集体谈判,以及最后在工会和劳工运动的基础上,产生劳工政党,劳工政党就可以进入到法律层面,去解决宏观的社会问题。


这个就是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个基本构建。我要说不是自由主义消灭了共产主义,恰好是社会民主主义构成了对共产主义的釜底抽薪式的解构。为什么?因为自由主义不能给底层民众解决的问题,社会民主主义给解决了。一旦在相当大的程度解决了,那共产主义产生的社会土壤就越来越薄了,产生这种极端思潮、极端政治行动的冲动就越来越弱了。


我先讲这么多,大概把我的基本思路交给大家了。下边我们一起讨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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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龙翔五洲 2015-4-25 02:41
是一篇打着维护工人利益旗号,实质保护资本主义体制,保护市场经济合理运转,维护中修叛徒复辟集团利益不讲阶级斗争的改良主义文章。所以砸了个鸡蛋。
这个题目“如果无产阶级专政来了,企业家和山寨自由派人士将和贪官污吏一起吊上电线杆” ...的潜台词是“所以资产阶级和它的政府还是要给工人一点基本的甜头才是”。
引用 sxm 2015-4-24 00:19
很有趣的文章。后半部分(以改良克制革命)他显然是真诚的,但前半则可说是狡辩或者欺骗。例如,“因为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了,购买力就提高了,内需就增强了,就给经济的发展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的发展动力。此外,由于劳动标准的提高,通过集体谈判提高了劳动成本,就使得产业本身会发生一种向好的方向的结构调整”,明显在讲“帮助劳工社会也受益”,但他却说是“劳资双赢”,难道资方不是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与劳方对立,而是等同于整个社会吗?社会受益与资方受益显然是两码事。过去某些文人不就是鼓吹“经济发展社会受益因而劳工也能从中受益”吗,现在怎么这招不灵了?我是真希望他能把资本家们忽悠住,改良能够成功;不过我认为我们的对手——资方——是很聪明的,绝不会不明白我说的这些,也绝不会被他们骗到。
后面用革命的可能性来威胁资本家,令它们妥协让出部分利益,这倒是有价值的。我相信改良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短期成功的,通过降低剥削、减缓资本积累增殖和贫富分化来延缓资本主义的寿命;但只要剥削存在,资本还在增殖,总有一天要产能过剩的。接下来这点想法我曾在红中上提过:现有资本家要想永保特权地位,只能停止资本增殖,自己把所有剥削所得都立即消费掉,这样就永远不会生产过剩。但这个做法其实正是封建地主们做过的。地主们因为只顾享受不进行扩大再生产而被新兴资本家打败,现在要资本家们回归地主的模式,那岂不是还要被将来的“资本家”打败吗?或者说,假设我们未能说服所有资本家,一部分资本家做了如我所说的改变而另一部分不进行改变,那么显然改变的那部分不久就会被另一部分资本家在资本竞争中打败,从而资本家整体又回到了改良前的样子。这个逻辑是否说明资本主义和改良主义最终都要失败呢?大家怎么看?
引用 林林 2015-4-23 01:52
王江松什麽人?他口中的企业家就是资本家吧?为何特色不敢用资本家这个词呢?

为共产主义奋斗是中国无产阶级的使命,不是吗?多少先烈为这崇高的理想献出宝贵生命,难道中华民族会抛弃吗?
引用 向阳花 2015-4-22 23:41
王先生的良心和善意,能"感动"老板和官府的吃人天性吗?大小鳄鱼可能会流下几滴"眼泪"。但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对抗矛盾,特别是径过毛泽东哺育过的中国新老劳工,不争得当家作主的地位,是不会罢休的!
引用 燧鸣 2015-4-22 14:26
王江松与王希哲的变化不是偶然现象,而是30年新自由主义高歌猛进,与资本对社会摧枯拉朽般摧毁后,必然出现的“反动”。当然他们陷于环境、背景和现实条件,认识目前仅止于此。社会主义还是野蛮主义,这是资本主义危机与大冲撞下的核心命题。社民主义的改良无意也无以突破现行框架,危机将证明其毫无出路,过去三十年欧洲社民政党的背叛与福利国家制度的凋零命运说明这一点。
“无视社会公平、无视底层十几亿人(包括农民工,农民工就有二亿七千万,再加上其他的工人,加起来有三点五亿左右,再加上他们的家属,总人数应该在七八个、八九个亿呢,占中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权和公民权利,我问你们:你们自由主义怎么保障他们,反过来讲,你们自由主义不能保障他们的话,他们凭什么要跟你们走。这个问题是自由主义没有回答、有意无意一直回避的问题。” ...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4-22 13:07
所有关心中国阶级斗争现状以及在中国资本主义条件下,改良为什么必然失败,中国工人斗争为什么必然走向革命的人都可以来读一读王先生的这篇改良主义范文。我们批判改良主义,不要流于将人家定性为改良、不革命,似乎自己就正确了,要分析,分析改良主义产生的物质基础和历史条件,以及改良必然失败的物质基础和历史条件,这才是毛主席的工作方法。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4-22 13:04
很有意思,王先生能够否定“原教旨自由主义”,这是进步,是他敏锐的地方。他不能、不敢否定“社会民主主义”,看不到“社会民主主义”在世界上几乎是与“共产主义”同时失败的,那是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但是看来王先生在庐山中也不会耽搁太久了。
引用 燧鸣 2015-4-22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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