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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瓦解了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2015-3-30 23: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971| 评论: 0|原作者: 周建明|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没有农民的组织化,在农村就没有集体主义,在中国也无法建成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党组织的蜕变,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共产党与农民群众关系的变化,也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基层的衰弱。

  

  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也取消了农民对集体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大多数村级党组织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村级班子由党支部和村委会组成,村党支部是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也是村级组织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党建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失去了政治方向。

  在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党的建设围绕的是社会主义目标和集体化道路,它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集体经济,支持社会主义工业化,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耕读小学、对军烈属的优抚、民兵训练、对五保户的保障,以及修桥、筑路、兴修水利,都是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是这种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正确处理这三者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组织农民、教育农民、服务农民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

  

  与改革之前和之初相比,目前农村基层的党群关系正在发生变化

  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性质,在意识形态上仍保留“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的基本价值。但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进一步的量化确权,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被不断虚化。农业税费改革后,农民对国家、集体的义务和责任也随之被取消,“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农村被具体化为发家致富是先进性的标志;而作为社会主义目标的共同富裕,则没有具体的实现路径。在农业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扶贫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农村的两极分化也在加剧。正是在这样的变动中,农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被颠覆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各种意识泛起,农村党建的条件在政治上、思想上发生了巨大变化。

  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的这种变化,致使许多农村党员理想信念丧失,党组织不再能为农民在政治上、思想上提供方向,失去了教育农民的政治制高点和组织农民的立足点,甚至在信仰上难以与宗教组织竞争,在意识形态上也无法与随着私营经济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抗衡。今天的农民重新回到了一盘散沙的状态,党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在农民群众中正在失去,村党支部工作的权威主要来自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更大程度上成为政府行政职能落实到村的组织保证。农民对党组织的态度是,“有田有粮不找你,不偷不抢不怕你,外出赚钱不理你,出了问题就找你,不给解决就骂你,解决不好就告你”。与改革之前和之初相比,党群关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失去政治上的先进性,不能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共同奋斗的目标,也使得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失去了灵魂与动力,这是农村党组织失去战斗力和凝聚力最根本的原因。其结果必然造成许多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日益淡薄,思想滑坡,失去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许多党员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有一定集体经济基础的地区,村级党组织出现“福利化”倾向,党组织活动必须要村里发钱,否则党员会开不起来。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人才的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年龄老化严重;流动党员较多,脱离党组织时间较长;优秀青年大多外出务工,培养和发展素质较好的党员困难,这些都对农村的党员队伍建设构成很大挑战。

  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有的村完全没有集体收入,各项开支靠财政转移支付,村级办公经费不足,根本无力顾及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基层党组织想发挥作用也很难。从调研情况看,村级党组织中能比较好地体现党组织先进性的在5-10%之间,大约有20%左右的基本瘫痪,大部分有组织存在,但主要起配合政府行政工作的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党组织的蜕变,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共产党与农民群众关系的变化,也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基层的衰弱。

  村级组织建设事关发展道路、国家治理

  村级组织的衰弱由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村级组织,却主要承担着政府交派、不断增加的行政职能;绝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解体,村级组织运转主要靠财政转移支付,资源严重不足;改革导向使基层政府“悬浮化”,农民“去组织化”,集体主义意识被抛弃,个人主义兴起;党的建设在农村缺乏明确的政治方向,党组织失去了政治上的先进性和凝聚力。在体制上,村级组织又归三个相互独立的部门主管:村党支部由党的组织部门基层处管;村委会的选举和村务公开由民政部门的基层政权处管;村的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与资源的管理以及集体产权的改革,归农业部门管。这三驾马车没有一个对村级组织的建设在整体上负责。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多年来主要管的是农业与农民,很少对农村问题及村级组织问题进行研究。“三农”虽然包括了农村,但到目前为止,中央所发的十几个1号文件,没有一个是专门针对农村问题的。

  村级组织建设说到底,反映的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道路问题和农村的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始终回避了这样一个本质问题:中国的农村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是否还要坚持走组织起来的道路?组织起来,在政治上表现为农民以村为单位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在经济上表现为坚持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社会、文化、生态领域表现为组织起来的农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形成国家与集体共同投入、两条腿走路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格局。30多年的实践表明,光有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市场经济的逻辑、产权的逻辑,虽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结果只能使少部分农民富起来,无法实现共同富裕,更无法建设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与价值体系。没有农民的组织化,在农村就没有集体主义,在中国也无法建成社会主义。

  行政村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这个形式,掩盖了村级组织实际上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农村的基层环节这个本质。这些年来,主管部门花了大量精力组织村委会选举、监督村务公开,却没有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高度,来重新看待村级组织建设所面临的问题,追溯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之道。20世纪末以来,“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是,对于“农村问题”的认识至今还严重不足。而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看问题,村级组织这块短板就明显地暴露出来。如果说农业的发展决定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农民的情况决定着我国能否实现全面小康的话,那么全国60万个村级组织的建设,则决定着我国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未来。

 

 

 

 

 

  [1]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在农民中广为流传着“缴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其中“留足集体的”,就是指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

  [2] 作者在内蒙东部和黑龙江调研时发现,因山区村域的面积非常大,有的十几、几十公里,村干部要办公,连摩托车的油费都无法解决。而那里的冬季严寒,因无法解决5万元的取暖费,村委会办公室、村设活动室都难以使用。

  [3] 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式”政权》,中国改革论坛,http://www.chinareform.org.cn/gov/governance/Practice/201007/t20100708_33113.htm。也需要指出,有部分地区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的做法,对克服“悬浮式政府”带来的弊病很有帮助。

  [4] 作者在河南南阳调研时发现,有的村因收不起水库灌溉费,村干部的全年收入都被扣;有的因完不成乡镇下达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收取,需要干部个人先垫付。村干部干了一年工作不仅没有拿到收入,而且还背了一大笔债。

  [5] 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大幅提高了村干部的待遇,如新疆从2014年起对村书记月收入在1051元基础上再增加800元;安徽省淮北市从2013年起村正职干部报酬从每年9000元提高到15600元;湖北秭归县村书记兼任主任的年收入24000元,单设的20000元,副职为80-90%。但大部分地区的村干部待遇很低,见《瞭望》新闻周刊,2014年8月11日:《部分欠发达地区村干部后继乏人:收入远不如打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8-11/6480139.shtml。

  [6]见财政部中国财政杂志社,http://www.mof.gov.cn/preview/czzz/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daohanglanmu/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kanwudaodu/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zhongguocaizheng/334/6555/334544/201210/t20121030_691029.html。

  [7] 2011年,中央财政对三农投入超过10419亿元,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29342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27.2%,其中16504.7亿元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见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zhuantihuangu/czjbqk2011/czzc2011/201208/t20120831_679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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