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老板的收入 饭店的日进料花费为2000多(具体多少不清楚,但肯定不超过3000)。而日赚1万多,在我所工作的14天当中只有一天为6000,小年那天为11800元,之后有次突破13000,而夏天的时候高的能达到15000。
4.剥削率(剩余价值率)的粗略计算 我们可估老板收入为1.2万元/每天;原材料等不变资本具体估计如下;营业收入—不变资本—可变资本=老板利润(剩余价值m),可见表2 表2-资本构成表
我们看到饭店的资本构成为: C:V:m= 104500 : 51200 : 204300 剥削率(剩余价值率)=204300:51200=3.99:1。即餐厅员工创造了5元的价值,其中1元用于弥补老板预付给饭店工人的工资,新创造的4元,老板装入了自己的口袋或者再去开新的分店。而这4块的新价值是我们创造的,却被老板无偿拿走了。 换句话话说,当你吃着一个价签上35元的一个鱼香肉丝时。其中10块钱是真正的菜钱,5块钱是为你炒菜、为你端菜的工人工资,20块钱是工人创造又被老板以”此店是我开、此人是我雇”的名义(简单地说,就是私有制)无端地占去的剩余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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