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群众文艺 群众文艺 查看内容

吴法天致任志强的公开信

2015-2-10 11:25|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936| 评论: 4|原作者: “如今主管反腐的书记,都是他半夜打电话的对象”

摘要: 任志强开篇晒了一张三十年前老照片,说照片中的人“有的当了将军,有的当了海关关长,有的进了国家机关,有的当了大学教授,也有的下海游泳”。如今在国家机关主管反腐的书记,都是他半夜打电话骚扰的对象,我们这些屁民,哪还有胆子质疑他呢。

致任志强的一封公开信

 

 

吴法天 发布于201529 08:23 .

 

 

这两天一直在义乌忙于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开业,没有时间看微博。29日早上,我才看到任志强两天前发的一篇长微博《笑看神评》。大家问了他两年的问题,时至今日,才欲说还休地回应几句,那就让我来解读一下他的此中深意吧。

 

任志强开篇晒了一张三十年前老照片,说照片中的人“有的当了将军,有的当了海关关长,有的进了国家机关,有的当了大学教授,也有的下海游泳”,这就跟他当时在微博上说王书记是他中学辅导员一样,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并不简单。对啊,如今在国家机关主管反腐的书记,都是他半夜打电话骚扰的对象,我们这些屁民,哪还有胆子质疑他呢。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为自己文革中参加红卫兵的行为辩解,还是不忘提一句“了解我在文革时期学校中的情况的人中,当然也包括我的辅导员”,不知王书记老听他念叨,耳根是否很痒?

 

习大大说不能以改革开放后的成果否定前三十年,也不能以改开前的三十年否定后三十年奇怪的是。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却唱了一个大大的反调,完全用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把前三十年说得一无是处,甚至连当年“坚信毛主席,共产党的伟大”也发生了根本改变。任志强说某杂志曾指责他反党,但他却年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这个话的逻辑本身是由问题的。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本身不能反证前者不存在,就像被获得各种荣誉的官员,如果确实查证有贪腐或犯罪,那些荣誉证书可以成为他不受追究的丹书铁券吗?网民质疑的逻辑其实是,他是优秀党员还公然在一个政治性的演讲中说出要“推墙、沉船”这种超越批评底线的话,不是砸锅吗?如果墙和船代表共产党,有什么问题不可以修,非要推翻、击沉呢?

 

 

就在27日下午,任志强还发了一篇《一党独大》的长微博,对党的领导作了自己的一番演绎,把党的执政合法性归结为“人权、平等、自由、民主”。虽然,任志强说了“如果今天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党领导,中国会陷入混乱的困境之中”,但是,整篇文章的逻辑却是,因为这个目标没有实现,所以一党独大的执政没有合法性!请看他的原话:“我仍然希望也相信这个目标会实现的。如果民众不相信中国共产党要实现这个伟大的梦想时,一定会有新的政党领导人民实现这个目标。”任志强说的人权、平等、自由、民主本身就是很抽象的词,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是以美国的普世价值标准呢,还是以中国特色道路的标准衡量呢?如果我们认为已经实现了,而他认为没有实现,是否就有了让“新的政党”领导的正当性了?

 

任志强完全否认了他遭到的质疑,简单地用“谣言”两字概括。他说“那些反对者没有一个说出什么反对的理由逻辑,却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帽子,并且都是用谣言编织的帽子。确实可笑”。公知们在抹黑国家、批斗他人时用大量的谣言,并声称“谣言倒逼真相”、“谣言是遥遥领先的预言”、“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达”,可到了自己头上,谣言就从工具变成敌人了,赤裸裸的双重标准。“想制造一个敌人,当找不到他的问题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编造一堆看似真实的谣言。用社会普遍不能接受的恶行,破坏他的声誉,使其变成社会公认的敌人”,任志强说的这番话,其实是公知在长期诋毁我、给我泼脏水的过程中惯用的伎俩。

 

那么,针对任志强的质疑,究竟是不是谣言呢?这是关键。关于他利用父母特权走后门当兵的质疑,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白纸黑字坦诚,这是事实。“我确实是在插队时不辞而别,走后门当了兵”,说得太轻描淡写了吧?如果不是前商业部副部长的公子,谁给开这个后门?“复员后我在市联社的一家为安排待业青年就业的集体企业自谋出路,并创办并管理了几十家小企业”,呵呵,平民子弟复原后就业,可以马上创办并管理几十家小企业吗?任志强的父亲叫任泉生,解放前担任过中原局税务局局长,文革中一直担任商业部副部长,主管物资供应;母亲在文革后期主管北京副食、烟酒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大家去看看任志强的发家史就知道,如果不是官二代,如果没有背靠大树,任志强可以从“自谋出路”摇身一变就成为华远的老总吗?没有特权,谁给你各种特批的社会资源?

 

据《任志强口述史》资料,任志强自己承认与他哥和他姐都曾加入武斗组织,然后在组织因武斗伤害众多市民黑五类被勒令解散后,于19691月前往陕西农村插队,因胳膊摔断回北京治疗。从那以后,就没回延安,后通过父亲老战友儿子招兵走后门参军。在军队里,任志强通过母亲在北京市二商局工作管供应的便利,经常借这些关系给部队采购一些物资。1980年因提干不理想,任志强就提出复员。但在未正式复员的情况下,任志强在北京晃了一年,没回部队。那时候部队已经给他干,任命他为作战股长。但是任志强没回去,所以命令被取消了。网友说他“逃兵”指的就是他未正式复员的情况下,脱离部队。而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说“对越自卫反击战时当了逃兵的谣言”不存在。他为什么回避真正的质疑呢?

 

任志强在自述里曾经说:“我也是第一个用军用飞机倒‘走私品’的。因为当时从南方进的这些商品实际上就是走私品,我们等于是在替人家‘销赃’。我们曾经被广州公安局抓了一次,扣了货,连飞机一块儿扣的。可军用飞机人家可不管这个,你地方凭什么扣我?第二天我们的货就放了。”这是任志强的原话,没有造谣吧?“我确实开创了租用军用飞机运货的先例”。任志强所炫耀的事,就是八十年代的官倒走私行为,也是后来引起社会民众抗议甚至引发政治性事件的腐败问题。任志强如果没有借用其父母的关系,是如何拿到当时极难获得的倒卖批文的?对此细节,任志强为何突然不说,三缄其口了?这种成功经验,怎么不炮制点心灵鸡汤给脑残粉们灌输一下呢?

 

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还提到了自己的“冤案”,但语焉不详。南风窗杂志报道《“红人“任志强》中提到,1985年,任志强曾因侵吞国有资产入狱一年。他因此也得出了教训,“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任志强在其他场合有过陈述。1984年,任志强正式调入华远集团,在集团下属的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任职,注意这是公有制企业,而绝非私营企业。任志强说:“1984那一年,我们挣的利润,和华远按约定一九分成,也就是说90%上交,10%归我们发奖金。我就把奖金发了。我们当时一共就五个人,给我3个编制,还有俩待业青年。待业青年每人给几百块钱奖金就不错了,那个干部给两三千,剩下我们两个主要人员,当时拿了大概是一万六、七的样子。”

 

1986年时,一个十年工龄的工人月工资是60元左右,任志强拿了这一万六七,是什么概念?得人家不吃不喝干二三十年吧。他被关了14个月,他自述“以贪污罪被西城检察院抓捕,被市检察院以投机倒把罪送审,判缓刑,上诉后,市法院退回市检重查,市检撤诉后无罪裁定”。而他的副手,却因为挪用公款罪先被判无期徒刑,后来被判7年半徒刑。任志强是如何从这起案件中全身而退,我们不得而知,但“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这样的教训,却颇耐人寻味。他没有说不能侵吞国有资产,而是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这也许为十几年后他被质疑“巧妙地”侵吞国有资产留下了伏笔。

 

对于司马南等人质疑任志强在任华远老总期间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任志强辩解说:“我转让给了小潘多个项目,被称为是侵吞国有资产。首先,股份制公司不是国有资产。其次,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和房产都只是经营性商品。第三,所有转让都是合法并盈利的。”这样的话蒙混脑残粉是可以的,但别忘了我是学法律的,而且是证据法,你这几句话骗不了我。华远地产的前身,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的华远集团,国有独资百分之百,后来股份制,在潘任交易的时候,华远集团的国资比例是80%,完全国有控股。从目前华远地产年报看,华远集团的股份46%,加京泰投资9%,北京阳光9%,三大国有法人股加起来是64%,华远地产无论是从从哪种意义上讲,它都是一个国有企业。

 

转让是合法就能证明国有资产没有流失?盈利就能证明国有资产没有流失?法律上有一种行为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任志强应该听说过吧?盈利究竟是转出方华远盈利呢,还是接受方潘石屹盈利呢?让我重新来还原一下这桩交易吧。有耐心的读者可以细读,没有耐心的略过直接看结论吧。这个交易太复杂,不是说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和房产都只是经营性商品、所有转让都是合法并盈利这么简单的措辞就能掩盖的。这里涉及到国企重组,涉及赤裸裸的利益输送,涉及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四川大学陈界融教授实名举报多年,任志强三句话就可以打发一个专门研究国企改革和民商事法律多年的民法泰斗王利明的博士后吗?

 

大家应该听说过当年著名的琼民源事件吧?至少老股民应该知道。“琼民源”上市资格中止后,北京住总便陆续将持有的“琼民源”72.41%的股份归还给琼民源。2003年底,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琼民源将上述72.41%的股权无偿划拨给“野力集团”。野力集团完成了对琼民源系统的整体受让,并在完成受让后将民源大厦的在建工程——“民源大厦项目”交予其所属的北京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20031031号,北京科委下面的富群公司跟野力公司签订了转手合同,所依据的文件是北京科委办发的693号文件,这个693号文件是1116号的,之前的合同怎么会根据之后发布的一个文件去签订呢?时间上完全穿越了。但这只是这个游戏的开始。

 

重组方野力公司是以零价格拿到了琼民源这些资产,没有挂牌公告。野力公司是一个过桥公司,当时它连几亿的土地出让金都缴纳不起,却有资格去重组琼民源。诡异的是,黄廷发原是野力的总裁助理,后来是琼民源董事局主席,野力公司的CEO原来是侯柱,后来变成了潘石屹。野力集团后来神秘失踪,名下公司被吊销,只有北京野力公司,在潘石屹名下。潘石屹吃下了野力。2007629日,野力公司将民源大厦纳到名下,但野力公司称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之后一个月,华远地产以5.2亿元控股野力公司99%股权,并代为支付土地出让金。200711月,华远地产将民源大厦项目转让给SOHO中国。

 

20071030日,华远地产上市方案获得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115日,任潘双方举行了正式签约仪式。 116日,SOHO中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完成对华远地产旗下位于北京CBD两处物业的收购,并被分别命名为“光华路SOHO2”和“SOHO北京公馆”。这笔交易的实质是,华远总裁志强明知华远地产已获批准成功并不会缺资金的情况下,以哥们之间要讲诚信为借口,仍将已建设基本完工的“北京公馆”以楼面单价约六千元转让给了潘石屹,潘石屹稍加装修之后以楼面单价约六万元开盘出售,该项目的估价超过50亿元。从任志强手里一倒手,潘石屹赚了几十亿。

 

经过多年发展,SOHO中国已成为北京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中国最大的甲级写字楼开发商。200710月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创造了迄今为止亚洲最大的商业地产企业IPO。张欣毕业于剑桥大学,香港居民,在高盛集团和美国华尔街投行工作过,负责中国直接投资项目,现任SOHO中国CEO兼执行董事。201363日,SOHO中国首席执行官张欣牵头的地产开发商财团上周五以7亿美元购得位于美国纽约通用大厦40%股权。这也是中国目前最大一单在美不动产投资。另一方面,SOHO中国抛售国内的项目,套现超70亿元。张欣在接受美国电视台采访时,公开承认他们做房地产时免不了向官员行贿。

 

说到这里还得提一下华远行贿的一个旧案。200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前中行副行长赵安歌受贿案,发现华远行贿,赵安歌以虚假咨询合同的形式收受华远公司贿赂款190.8万。2004年赵安歌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提到的受贿款有三笔。三个行贿人,阮健峰被另案追究跑到美国去了,王龙俊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作为单位行贿负责人的任志强却一直没有得到法律的追究,也只有他最后全身而退。我曾在《天天说法》中质疑,如果像任志强的助理胡某所辩解的190万赃款是索贿,那为何是被追缴而不是退还给华远?按照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索贿案中的财物,原则上应该是返还给受害人的,追回属于受贿、行贿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任志强在20121218日发了一条微博,称:“制度不改革,行贿仍会有”。任志强后来还说:“有时候为了生存,有些企业家不得不去换取,但不要以为行贿是商人主动或愿意的,而且行贿未必就是邪恶的。抗日战争时,我们为了抗日部队过日本人的关卡,是不是也得塞钱?你能说给日本人行贿是罪恶吗?不是,它是换取更高尚目的的一种手段。即使从法律上说是不好的,但不等于是罪恶。”这就是任志强的行贿正当论。行贿在任何国家都是犯罪,从任志强的辩解中你能看出他的普世价值真面目吗?

 

话归正传。潘石屹吃下琼民源的地产获得几十亿暴利,就是通过任志强。琼民源是北京科委下的企业,重组以前也是国企。当年琼民源停牌,进行重组的时候评估资产,北京住总入主前一个月,北京市审计局对“琼民源”的审计报告称公司总资产16.99亿元;但北京住总入主后马上进行了资产核查,竟得出结论称公司总资产9.8亿元,净资产7.37亿元,扣除待落实的净资产后,实际净资产为1800万元,最后评估报告就变成了负两千万。当时琼民源的核心的资产,包括民源大厦,也就是现在SOHO2这块地,还有海南地皮的一共是五块地,国有法人股百分之二十多,在重组评估的价值中都没有体现。正是野力集团,使得“琼民源”的关键资产之一的北京民源大厦资产归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争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实现市场利益最大化是一个国企管理者的基本职责。

 

华远地产冒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参与拿地,却没有通过开发房地产使市场利益最大化,而是把地块低价转卖给一家民企开发,让后者净赚几十亿。这是什么样的精神?我们在本案中看到的是,国企琼民源破产重组,包含有多块地皮的优质资产被贱卖,由民间的过桥公司以零价格承接,但它根本连土地出让金都交不起,无法上演蛇吞象,于是通过任志强控股野力99%股权,缴纳几亿的土地出让金,完成国有资产的转移,任志强又把野力控股权转手给潘石屹的SOHO中国,由后者获得野力公司的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国企资产流失到民企,然后通过张欣的外籍身份转移到境外。一条清晰的从国有资产到民营企业,在到国外企业的利益输送、资产转移线路,不是昭然若揭吗?当网友都是傻子吗?

 

关于网上传言任志强两个身份证的问题,任志强的回应是“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有两个身份证,一个一代的,一个二代的,你可以去查换二代身份证时我使用的一代身份证的底。”问题是,网友质疑的两个身份证,都是二代的,不是一代的,一个110101开头的,尾号1932,北京东城区,一个是110102开头的,尾号1939,北京西城区,名字都是任志强,生日完全一样。两个身份证的使用都在记录里留下了证据。任志强对媒体说自己从未有过101的身份证。可是,华远地产第二大股东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用这个身份证注册的。阳江汽车空调设备厂也是用这个身份证注册工商信息的,该厂注册四年半后被华远公司兼并。和任志强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同名,都在北京,不止一处的使用痕迹,然后在20061027日身份证被注销,不奇怪吗?网友提出的质疑不正当吗?

 

 

我确实贴过两张任志强身份证,出于肖像权的考虑,在脸部打了马赛克,但那篇微博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谣言成分。全文一字未改如下:“受朋友委托,求购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2号金尚嘉园1单元一到十八层任意一套房子。今查到该房源在链家中介的编号为BJHD85156181,户主任志强。中介说户主来头不小,但成交前对其身份三缄其口。在身份查证系统输入我先后转发过的身份证号,见到如图信息。为保障买房安全,寻户主任志强面谈。”因为当时是希望金尚嘉园90套房子的户主任志强现身。两人照片是不一样的,那个叫任志强的户主,买的房子正好是华远代售的楼盘,而且那套房子中有个户主叫任志刚,跟华远任志强的哥哥同名。这样巧合的几率确实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正如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所说,“很遗憾的是同名同姓的身份证上,卖房者比我小了许多岁。也非同一人。”那么这个小任志强太厉害了。工商登记上可以查到,小任志强成立了北京成泰中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在金尚嘉园,注册资本仅50万。这家公司和小任志强、任志刚一起控股深圳市西泉泛东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变成了4990+5+5万。他们参与了 ST中服重组(现为中国服装),可变现约4亿。小任志强比大任志强还厉害,可是查遍整个媒体,却从来没有小任志强的资料,这个低调而隐秘的小任志强才是真正的资本大鳄!查到后来,我的私信已经收到莫名其妙的威胁信息,让我停手。他们到底在怕什么呢?

 

相比任志强含糊其辞的《笑看神评》,我这篇文章都是用证据和事实说话,哪个更有说服力呢?任志强还会就具体的问题回应吗?拭目以待。写到这里,已经是东方既白。因为是一气呵成,错别字在所难免,但如果是事实方面的疑问,可以提出,理性讨论,谢绝谩骂。我相信,真实比什么都有力量,任志强这样的公众人物会以民主的态度面对质疑的吧?

 

 

201529日晨

 

 

3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1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子_云 2015-2-13 02:03
吴法天做戏任志强,与方舟子打假是实质等同。
引用 新愚公 2015-2-10 05:35
反腐不反温家,他的反腐就没有合法性。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2-10 01:26
如果习某敢查任志强,那么算他反腐还愿意装装样子,否则连样子也不要装了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2-10 01:25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查看全部评论(4)

相关分类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6 18:43 , Processed in 0.029659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