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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西省检察院提交刑事控告状——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

2015-1-10 15:56|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993| 评论: 5|原作者: 公益律师团接受受害者家属委托

摘要: 1月8日晚间,来自山东、北京等地的三名公益律师正在为下一步的法律行为做准备。7日下午,他们接受“讨薪民工命丧派出所”案受害者家属委托,向山西省检察院正式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来源:人民网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5/0109/c58278-26355723.html


山西"讨薪民工命丧派出所案":受害家属控告34名公检人员
2015年01月09日09: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讨薪民工命丧派出所案:受害家属控告34名公检人员

8日晚间,来自山东、北京等地的三名公益律师正在为下一步的法律行为做准备。7日下午,他们接受“讨薪民工命丧派出所”案受害者家属委托,向山西省检察院正式控告32名警察和两名检察长。

“受害者家属多为农民工,法律知识较少。我们通过媒体了解到此案后,决定对他们进行公益法律援助。”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程海律师说。他表示,三位来自不同法律机构的律师来到太原后,经过约一周时间进行资料搜集和取证,并向山西省检察院正式提交了《刑事控告状》。

据介绍,此份控告状控告了32名民警,分别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和滥用职权罪四项罪名。同时,还控告两名检察长涉及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同时,由于担心此案难以得到公正侦办,控告书中还请求山西省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指定被害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此案。

程海表示,经过取证后公益律师团和受害者家属对被批捕民警的定罪和所处理民警的数量均存在质疑,因此决定向检方提出控告。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劲松律师认为,相关证据证明,此案中多位民警的行为最终导致了周某的死亡,因此尸检结果不影响该案的定罪。此前,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曾表示,如果对涉事民警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医鉴定结论。

在等待结果的同时,律师团还依法向太原市检察院提出观看事发时监控录像的申请。李劲松还表示,三位律师还将就此案开展一系列法律行为。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检察院已依法受理此次控告。

发生在山西的“讨薪民工命丧派出所”一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国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目前已有3名民警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逮捕。(宋立超)

 

来源:大河网http://newpaper.dahe.cn/dhb/html ... _1207566.htm?div=-1

2015年01月08日

律师递交刑事控告书,涉及32人
山西省检察院已受理,死者周秀云家属全程见证尸检




山西省检察院受理控告书


律师递交的刑事控告书


□记者朱长振文图

核心提示丨昨天上午,死者周秀云的家人与三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下午,律师与几名被打讨薪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控告的人员多达32人。此前,周秀云的尸检工作也已结束,结果预计本月月底前出来。


动态1
尸检结束,家属全程见证


1月5日下午,在太原武警医院太平间的冰柜内躺了20多天的周秀云被抬出医院,在太原另外一家医院的解剖室外,周秀云的丈夫及儿女被挡在门外。

据悉,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刘良教授一行八人鉴定团队,负责对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有志损伤程度进行检验。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见证,并对尸体检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考虑到该案的影响重大,检察机关在依法委托鉴定单位和鉴定人过程中,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家属最终从多家鉴定机构中选中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在解剖现场的死者的外甥晋心锋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我进去全程见证了尸检,当天下午2点多开始解冻进行尸检,但由于尸体冰冻时间太长,解剖进行到3点多的时候,中断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当晚的7点多才解剖完。”


动态2
公益律师团提交刑事控告书


河南讨薪女农民工命丧太原后,大河报最早将此消息见诸报端,并派记者第一时间赶往太原对此事追踪报道,全国各地不少热心律师通过大河报记者与受害者家人取得联系。昨天上午,周秀云的家人与多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委托几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共同代理该案件。三名律师分别是: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的王道刚,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劲松。律师团抵达太原后进行多方调查取证。

昨天下午,几名律师带着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殴打的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名为“请为被警察打死的讨薪女工周秀云讨回公道”的刑事控告书。昨天下午,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在这份控告书上盖上了公章。


控告书中涉及32人

在控告书中,大河报记者看到,被控告的人共有32人:被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文军,目前已被批捕的他原是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现以滥用职权罪被羁押。

第二个被控告的是郭铁伟,原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被羁押的罪名同样是滥用职权。

大河报记者在控告书中看到的人员共有32人,“还在搜集另外2人的证据。”律师说。


1

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员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责任。

○认为两名民警涉嫌故意杀人

王文军

控告书中称,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被控告人王文军,在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把周秀云殴打倒地,当时旁人无法实施救助,周秀云随时死亡的后果常人可以预见。

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头发,周秀云被急救中心确诊18时27分死亡之前一直拒绝施救,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

其行为与周秀云死亡有因果关系,由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对周秀云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

郭铁伟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参与了王文军对周秀云的殴打,对周秀云共同负有及时施救义务,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结果的发生,对周秀云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杀人罪。因负次要责任,系从犯。

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两人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律师认为,根据以上证据和事实,尸检可能会更精确地确定周秀云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时间,不影响本罪立案。)

○认为多名警察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包括所长在内的多名警察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在派出所内用脚踹断王友志6根肋骨,达到追究故意伤害罪的伤情立案标准,是主犯,王文军协助属从犯。

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控告书中称,民工讨要工资,警察在明知他们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王文军、郭铁伟、所长张某(负有领导责任),以及龙城派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对四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11小时,并有背铐、殴打等情节。

法律依据
都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员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刑事控告书3方面诉求

2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玩忽职守责任。

两名当地检察长
控告书中称,从2014年12月13日周秀云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间13天。小店区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报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属报案,取得了录像、证人证词、视频截图等,12月16日得知王友志被武警医院诊断为被打断三根肋骨(后证实为6根),按常理至迟应在12月20前立案,但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网络第一次大规模传播周秀云被踩头发和拽头发的视频后,才于当日匆匆立案,且是按与涉嫌犯罪事实相去甚远的滥用职权罪立案。

法律依据
以上不依法履责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严重的玩忽职守。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亮、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3

要求提请上级检察院决定本案由河南省检察机关管辖。

控告书中称,本案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四类犯罪,涉及人员多达32人,属于重大犯罪案件。

为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因太原市检察院严重不履责,不能保证案件后续依法办理,不应当再由其继续管辖本案。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从1991年起在山西省检察院任职,位至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经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

由于担心由山西省检察院管辖本案也难以做到公正办案。控告人请求山西省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检察机关管辖。
7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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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共产主义马前卒 2015-1-11 20:32
如此大规模大面积的欠薪,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极为少见,何况在自诩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可这种尤为天理人伦的如同强盗抢劫的事件就是发生在中国,而且是改开几十年,据说十分有钱的中国,这比世界上最残暴的资本主义还要残暴不知多少倍。这个事件,太原警方难辞其咎,但除了太原警方以外,其他的人,尤其是党的中央和政府难道一点责任都没了?庙堂之高在谴责法国恐怖屠杀的同时,是否也该谴责一下山西太原屠杀民工的罪行?
引用 haitun 2015-1-10 18:17
(ZT)我是000博。各位挺薄战友,经过大家的努力,伪中共终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为了提振经济,滥发钞票,鼓动股市大力圈钱,在实体经济如同雪崩的情况下,又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走胡瘟的老路,近一步将自己离灭亡又近了一点。
我想大家都多多少少有在大使馆或领事馆遇到不顺心的事,今天,我们要大声呼喊,5000千万的海外侨民足以改变中国的现状,足以主导中国的经济大局,只要我们努力。现在,如果,还有钱放在国内,一定会象国民党的金元卷一样,到头来,必然巨亏。因此,大家赶快汇到国外,或则换成美元,澳元等外币。请大家继续拒绝国货。尽可能不买国货,食品已经不用说了,相信大家不会去自杀。穿的,用的,有别的国家制造,尽量用别的国家。我们要让伪中共看到我们的力量,让他们知道,我们是可以改变中国的。
变革总伴随这阵痛,但阵痛过后,中国必然得到新生,否则,中国只能灭亡。 ...
引用 棲霞客 2015-1-10 17:23
好得很! 光是这个刑事控告本身就很有意义, 将意图大事化小的检察长一起控告, 将这个滥用法律权力的人渣网络揭露, 是一件里程碑式的官司. 是对所谓"依法治国"是否纯是一句笑话的最佳测试!
引用 益友 2015-1-10 12:15
对这种故意杀人的禽兽不如的知法犯法的人渣必须严惩!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1-10 10:58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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