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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讨薪丧命案,检方缘何袒护恶警?

2015-1-1 12:39|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2381| 评论: 6|原作者: 周蓬安

摘要: 更不可思议的是,面对这样一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太原市检察院却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这是“赤裸裸”地袒护这名恶警。因为滥用职权罪的最高刑期只有10年,而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

太原讨薪丧命案,检方缘何袒护恶警?

在太原市打工的河南省郸城县农民工王奎林投诉呼救说,12月13日下午4时许,他的母亲周秀云讨要工钱,在遭到龙城派出所民警殴打和侮辱后,死在该所内,父亲也被打断四条肋骨(被按倒在地、强行上铐)。同时,他的行动也受到警方限制。随后,一张“事发现场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疑似用脚踩着女农民工周秀云的头发”的照片在网络上引发强烈关注。(12月30日《新华网》)

这几天,这名腆着肚子、肥头大耳的胖警察脚踩地上一女人头发的照片在网上疯传,引发网友的集体愤怒。笔者讥讽:建议申请中国摄影最高奖“金像奖”。而目击者投诉说,施暴长达一个多小时。

笔者以为,这不仅仅是中国法制的耻辱,也不仅仅是中国警察的耻辱,而是中国男人的耻辱,更是人类的耻辱。一个执法者,一个大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凌辱一名弱女子,毫无“警”性,更毫无人性。

恕我直言,笔者虽然没有去过太原,但对太原公安却没有什么好印象。一个在不到三年内,竟连续三任局长被查的市公安局,能带出什么“好兵”?

2011年11月,因“李双江之子打人案”而牵出“私生子”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被调任山西省司法厅任副厅长;今年3月,在金道铭被查之后终被“双规”。

李亚力接任苏浩职务不到一年,身为警察的儿子李正源竟学起李某某来,不但涉嫌醉驾,还殴打执法交警,经网上曝光后,任职13个月的李亚力被免职,直到一年后的本月被批捕

接任李亚力职务的柳遂记,刚刚上任即遭到网上举报,也于今年8月底接受调查,任职刚好一年半。

看看这三任“一把手”,看看李亚力之子李正源,看看图中的胖警察,再联想一下龙城派出所的其他民警,看看此案中那名将“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照片颠倒黑白地说成是利用视觉误差“误导网民”的警察,你对太原警察能产生什么好印象?

这些警察实在是太“黑”了。几位农民工只是要找项目部负责人讨工钱,政府理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可太原警察却对“讨薪”农民大打出手,岂不成了欠薪老板的“狗腿子”?这些农民工只因被保安拦在门口而发生口角和推搡,他们手无寸铁,这些警察即使偏袒资方,出手也不该这么重啊,毕竟是人命关天。

难以理解的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汪凡“空降”太原任局长已经4个多月,太原这些警察还敢如此无法无天,似乎“一切照旧”。此外,这名讨薪女子命丧派出所已经18天,却未见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对该案的任何表态,难道又要印证“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外来的汪凡会重蹈前三任局长的覆辙吗?

更不可思议的是,面对这样一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太原市检察院却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这是“赤裸裸”地袒护这名恶警。因为滥用职权罪的最高刑期只有10年,而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就滥用职权罪的界定来看,怎么着也不适用致人死亡案。因此,笔者对太原检方使用罪名提出质疑后,(@胡文友律师)评论道: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重,滥用职权罪轻,法律在它们眼中就是儿戏,同意以滥用职权罪批捕的人民公仆们涉嫌徇私枉法罪。

笔者这样一个法律门外汉都知道这个道理,太原市检察院缘何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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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棲霞客 2015-1-1 17:05
最重要的是,本来狗警平日收黑钱,偏袒土豪劣绅,把讨薪民工打发走不受理就已经是旷忽职守严重瀆职了. 但这在特色社会也算见怪不怪,日后就算周秀云全家因领不到薪水而饿死,这笔帐也还不能完全算到这个狗警头上,儘管他负有重大法律和道德责任.可是现在,一个维护国家治安的壮汉对讨薪求助无门的弱女子不闻不问已属丧尽天良,居然还能狠下心在朗朗乾坤之下痛下杀手,将一个弱女子殴打致死,还踩踏死者头髮神态自若,这已经完全丧失做人的最低标準,彻底践踏了每一个人内心所尊崇和珍视的价值和情感,这种伤害已经形成而且正慢慢发酵扩散, 每个人所感受到的不仅是有形的压迫和外在的苦难,而是所有正面价值的毁坏与崩溃,将大家对生活仅存的最后一道内心的守护雕堡也彻底炸毁!
引用 棲霞客 2015-1-1 17:04
本来发生这样激起民愤的恶性事件,哪怕中央某个常委级别的人发表个措词严厉的文稿,连开记者会都免了, 就能立即扭转此案件的"侦查"方向和步调, 更别提如果有这种级别的人拿著蜡烛喊一声:"今晚我们都是太原周秀云", 那样凝聚的民心和人气恐怕左派得再花个三年五年也追不回来!但如今20天过去了, 掌权者的昏聵令人震惊,这个小小的捕快杀的岂止是女工周秀云,他这是公然用你发的警服来打你中央政府的脸,而朝中重臣居然无知无觉,这是权力中枢感觉系统严重瘫痪的徵候!  

本来资產阶级法律是用来保护统治阶层的,它一方面要维持僱佣劳动制顺利运转, 一方面要防止人民造反造成社会动盪,所以某种法律的"公正"外貌是必不可少的.这就要求包括警察在内的法律机器能维持某种平衡作用来维护社会秩序, 任何违背这个原则的执行者都会受到严厉处罚,这是社会治理能力的基本要素.但今天大家看到的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机器竟然毫不犹豫地保护严重损害自身机能的"害虫",这是社会治理能力在基层已经接近崩溃的信号!

最重要的是,本来狗警平日收黑钱,偏袒土豪劣绅,把讨薪民工打发走不受理就已经是旷忽职守严重瀆职了. 但这在特色社会也算见怪不怪,日后就算周秀云全家因领不到薪水而饿死,这笔帐也 ...
引用 棲霞客 2015-1-1 17:01
远航一号: 这篇文章说到了问题的关键!第二页是强国论坛网友评论。有一处不准确,滥用职权罪最高刑罚才7年,不是10年。面对这样一起民愤极大的恶性案件,一部分左派同志无 ...
这些所谓"左派同志"竟跟当局一样, 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以為"又是一起"公权力失控事件. 当局视它為最好儘快过去的"麻烦", 而所谓"左派同志"或许只把它当成特色现象的"又一案例". 但他们都忽略了, 这是统治力, 权力知觉, 社会治理和人性全面崩溃的"强烈信号. 人心或许由这件"小事"开始走向沸腾, 因為它已经碰触以上四者的底线, 人民内心的某个部分开始燃烧. 只有最高"当局"和最X"左派同志"没听见这声强烈撞击底线的响声!

说统治力的崩溃,不是说习亡二人组没办法"修理"任何人, 实际上他们完全有能力把许多前"国家领导级"人物抄家灭族,但他们竟无法让治下一个小小的捕快遵守哪怕是"资產阶级法律"_一套有利於他们统治基础的律法.这不正如崇禎有能力杀掉任何文臣武将, 但却无法挽救明朝的灭亡一样? 这是统治力看似无所不能却又异常软弱的徵兆!

本来发生这样激起民愤的恶性事件,哪怕中央某个常委级别的人发表个措词严厉的文稿,连开记者会都免了, 就能立即扭转此案件的"侦查"方 ...
引用 haitun 2015-1-1 16:25
这就是中国梦,是恶梦!!!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1-1 12:44
这篇文章说到了问题的关键!第二页是强国论坛网友评论。有一处不准确,滥用职权罪最高刑罚才7年,不是10年。面对这样一起民愤极大的恶性案件,一部分左派同志无所作为,连公开信的行动都搁浅,实在是令人扼腕!
引用 远航一号 2015-1-1 12:4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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