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阶级关系和所有制的法律形式 必须与之决裂的第一个论点是,把所有制的法律形式和阶级关系“机械地”等同起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斯大林于1936年11月25日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⑪],就这个论点作过清楚的阐述。 在这个报告中,斯大林总结了苏联在1924至1936年间所有制形式的变更。他指出在这段时期中,法律上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私人所有制已事实上被消灭,并代之以另外两种形式的所有制:在工业、运输、商业和银行中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所有制,在农业中占统治地位的集体农庄合作社所有制。于是他得出结论说: “在工业方面已经没有资本家阶级了。在农业方面已经没有富农阶级了。在商品流转方面已经没有商人和投机者了。因而,所有的剥削阶级都消灭了。”[⑫] 根据这个报告的提法,今后只剩下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他们一定为人民服务,因为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了”[⑬]。 在报告的结论部分,肯定了(在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之间)阶级的政治经济的矛盾必然会“缩小”和“消失”。 接受这样的论点,就妨碍了对苏联事实上不断在产生的矛盾的分析,并使人对无产阶级有可能把政权丧失给任何资产阶级这种观点感到不能理解,因为资产阶级似乎不能再存在,除非将“重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样的论点使无产阶级解除武装,认为阶级斗争到此已经结束 生活本身证明(或者提醒)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的变革不足以消除阶级存在的条件,当然也不能消除阶级斗争的条件。这些条件事实上并不存在于所有制的法律形式中——马克思和列宁对此曾多次强调过——而是存在于生产关系中,那就是说,在社会占有过程的形式中,存在于这个形式所确定的生产者的地位中,确切些说,就是存在于这些人在社会生产中彼此之间建立起来的相互关系之中[⑭] 无产阶级专政的存在和同家所有制形式或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还不足以“废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使对抗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消失”。资产阶级可以找到几种改头换面的存在形式,特别是以国家资产阶级的面貌出现的形式。 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作用不仅是改变所有制形式,而且还要改变社会占有的过程,并从而摧毁旧的生产关系和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这是一个更加复杂和更加长期的任务,以此来保证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向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过渡,向社会主义过渡也是与这个过程相同的,只有这个过程才能使资产阶级的社会关系连同资产阶级本身都被消灭。 以上所讲的并不是“新东西”。事实上只是在逐字逐句地“重复”马克思和列宁的话罢了。 按马克思的说法,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的必要的过渡。[⑮] 按列宁的说法,他屡次提醒说,“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阶级始终是存在的”。他又指出,“每个阶级都起了变化……”,它们相互间的关系也起了变化,阶级斗争并不消失,只是采取了“别的形式”[⑯]。 这是因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并不局限于所有制法律关系的变革,而根本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关系的变革,其中包括生产关系在内。列宁经常强调这个主要思想,即相对地讲,“开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容易的”,而特别困难的是“要把革命继续下去,把革命进行到底”。[⑰] 这样,向社会主义过渡必然要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不可能在几年内“完成”。[⑱] 当然,要理解苏联社会的变革和在苏联复辟资产阶级专政的可能性(不改变所有制的法律关系),就必须放弃这样一种论点;只要无产阶级专政的存在以及国家所有制和集体农庄所有制的形式占了优势,就认为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如果那样,还向哪个阶级专政呢?);应该问到列宁主义的下列思想: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阶级斗争在新形式中的继续”。 (2)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 在三十年代,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的第二个论点是:使发展生产力居于首位。它把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历史的动力”。当时这种论点有强加给第三国际欧洲各支部的趋向。 在一段时期内,人们接受了这个论点,于是就以为这就是一种对苏联社会结构内特有矛盾的“解释”,在这种“解释”中再也找不到阶级斗争,人们假定它正在“趋向熄灭”或已经同对抗阶级一起消失了。 在斯大林于1938年9月写的题为《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可以找到以一种非常一般的形式阐述这个认为生产力是历史动力的论点。 在这篇文章中,斯大林这样说: “先是社会生产力变化和发展。然后,人们的生产关系依赖这些变化、与这些变化相适应地发生变化。”[⑲] 这种论点不否认阶级斗争的作用——既然存在着敌对阶级彼此冲突的社会——但把这种作用置于次要地位上:阶级斗争的作用主要在于打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从而产生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事实上,在上面援引的文章中,斯大林承认新的生产关系能够不依赖于革命进程而自行产生。他说:“……新的生产力以及同它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产生过程不是离开旧制度而单独发生,不是在旧制度消灭以后,而是在旧制度内部发生的……”[⑳] 可以在马克思的文章中找到类似的提法,但是,马克思的全部著作表明,对他来说,历史的动力是阶级斗争,只要阶级存在,那就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改变社会关系。马克思的著作也表明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只能从阶级斗争中产生。同样,假如列宁—一象孟什维克那样——坚持把生产力的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因为根据这种观点,无产阶级革命只能在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内发生),那么,他就再也没有可能提出“帝国主义链条最薄弱的一环”的理论了(这个理论使人们可以理解俄国应进行无产阶级革命)。 唯生产力论的论点阻碍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充分发展,并引出错误的政治观点,例如(斯大林在前引著作中提出的):“……要在政治上不犯错误,无产阶级政党在制定自己的党纲以及进行实际活动的时候,首先应当从生产发展的规律出发,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出发。”[21] 把这个生产力概念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个理论中来看,必然会发生许多困难。但是,就苏联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这个论点来说,它却是必然得出的结论。 这两个论点的联系以下列方式体现出来:例如,斯大林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里已经没有剥削者,也没有被剥削者……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22]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的这一公式所引出的困难之一是,它抹杀了经济基础两个组成部分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矛盾。在1951年,斯大林对他以前的提法作了部分修改,他谴责了亚·伊·诺特京按字面来解释他的“完全适合”的提法,并申明这一公式所指的事实只是说,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了的生产关系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因为在这个社会中没有那些能够组织反抗的衰朽的阶级”[23]。 以上两个论点(苏联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以及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的论点),从思想上和政治上阻碍了苏联无产阶级为改变生产关系而采取的一切有组织的行动。这些行动就是:摧毁占有过程的现存形式——阶级关系再生产的基础,以便建立一种新的占有过程;排除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社会分工、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从而得以摧毁阶级存在的客观基础。事实上,一方面,认为阶级已被消灭了。另一方面,认为生产关系是完全适合生产力的,因此就认为所有一切可能产生的矛盾都会有赖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而被及时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苏联无产阶级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似乎就是尽快地增加生产: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保证’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样地得到发展。所以,当时提出了这样的口号;“技术决定一切”和“赶超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 关于这两个论点,人们能理解中国共产党曾经在《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一文中所指出的,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规律的认识离开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法”。 说实在的,对阶级斗争规律的这种认识并不是斯大林独有的。在这里,同许多其他问题一样(例如关于党内团结和斗争的关系的观点),斯大林只是系统地表达了布尔什维克党内领导阶层的观点。不管外表如何,他的作用主要是象齿轮一样,转达和集中了反映布尔什维克党内和苏联社会内正在发生变革的方向。这种作用使党本身变得越来越不能反潮流,就是说不能使实践和理论革命化。尽管斯大林有时对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惧怕和保留表示满不在乎,但他并没有真的去“反潮流”[24],他只是把党的领导阶层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所能产生的后果提出来。斯大林坚持到底的态度使他明显地超越于党“之上”,并使一些观点——除了极少数例外[25]——看起来似乎是“他自己”的;其实,这些观点并不属于他个人,而是由于他的支持这些观点才显得特别具有权威,关于对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规律的认识正是这样一个例子。 事实上,这种“认识”统治了第三国际欧洲各支部的思想和政治观点,并使苏联的阶级存在和阶级斗争被掩盖起来;由于这个原因,也促使人们要到阶级矛盾“之外”去寻找苏联所发生的严重困难的原因。 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的论点解释了这个“之外”:因为生产力“不够发达”,苏联才面临巨大困难,因此它必须采取更远离布尔什维克旧党纲认为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的一系列措施。它必须扩大工资差距,发展奖金制度,不断增加技术人员的特权,加强企业领导人的个人权力,等等。 对于包括我在内的这一代人来说,上述两个论点已经相当“明显”,可以对矛盾和现实的问题进行分析。但是即使人们看到了这些问题,也被放到将来去“解决”,即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去解决。 为了理解我们所讨论的这两个论点是“明显的”(在现代修正主义和所谓“托洛茨基主义”的人心目中也都是“明显的”)应该注意这些论点所表达的不是斯大林个人的观点,而是当时欧洲马克思主义运动中最革命的一翼的观点。[26] 在这见再讲几句关于托洛茨基对这两个论点的立场并不是无益的;事实上,这些立场虽然同斯大林的立场近似,还是使托洛茨基作出了迥然不同的结论。 同斯大林一样,托洛茨基也认为在生产资料集体化或国有化之后,“再也不存在有产阶级了”,因为已经没有“私人财产”了。为了使他的观点更加明确,托洛茨基又说,苏联不存在“有产阶级”,因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建立”不许可“官僚阶层”支配可以作为遗产来馈赠的“有价证券”或“股票”“。于是,他又说,“在文明社会里”,是“法律规定生产关系”,这使生产关系显得好像是在上层建筑的范围内,而不是同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进程中所建立起来的关系相适应的东西。 从托洛茨基那里也能找到斯大林的公式,但是,无疑是以歪曲的方式出现的。根据这个公式,无产阶级的纲领应该“首先来自生产规律”,他这样写道,“马克思主义来自技术的发展,作为进步的主要动力;并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共产主义纲领。” 这些相似之处只能使人对斯大林和托洛茨基分别得出的不同的结论感到更加惊异。 对斯大林来说,事实上,社会主义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就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对托洛茨基来说,由于下述两个主要原因而不能接受这个结论:其一,他认为不存在“在一个国家内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其二——这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在苏联“劳动效率”(即劳动生产率)太低了,所以谈不上社会主义;尽管托洛茨基承认同一种法律形式的“社会内容”可以变化,但在他看来,这种“变化”并不在各种生产关系中得到反映(在托洛茨基的论述中,“生产关系”这一概念实际上是没有的),但却反映在“劳动效率所达到的水平”上,这就使他认为“一切社会组织的根基在于生产力”。 最后,从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来看,托洛茨基的概念的特点是,他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的论点引伸出下列两个极端的结论: 首先,以生产力水平为依据,使托洛茨基引出“资产阶级分配标准”[27]的概念——由于苏联生产力水平低而必须采用的标准,而这些标准的存在可能导致私有制的复辟。关于在国家所有制内部复辟资产阶级统治的思想,也被托洛茨基含蓄地加以否定,他未能提出真正的论据来说明他的否定是正确的。 其次,托洛茨基把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说得太过分,以致完全取代了阶级斗争。这就使他写道: “各种制度的力量和稳定性归根结底是由劳动效率的高低来决定的。社会化的经济正在从技术上超越资本主义,它将真正由一种可说是自动化的社会主义发展来加以保证……” 我冗长地引用托洛茨基的论述来和斯大林的论述对照,是为了指出在什么程度上——尽管他们所得出的结论不同——这两个论点(即关于苏联已消灭敌对阶级和生产力发展占首要地位的论点)在三十年代(一直到相当近的时期还是这样)已成为“欧洲的马克思主义”的“老生常谈”的东西。按受了这些论点,就会阻碍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对社会变革进行分析。 在后面,我将根据自己的想法,试图说明这两个论点为什么能这样长期地在政治思想上起作用,但是在讨论这一点之前,还得对与前两个有联系的第三个论点再讲几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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