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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拘民案会是依法治国第一案吗?

2014-11-6 04:12|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763| 评论: 2|原作者: 点子牛

摘要: 四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各个机关部门、大小媒体宣传普及《全会决定》“全面推行依法治国”。11月1日,网民@“云子的小窝呀”,发了一张含有大同市公安局盖章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可不得了了,这个贴图,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数天之内登上华夏大小网站首页及报业媒体,引发广泛热议。
点子牛:大同市拘民案会是依法治国第一案吗?2014-11-05 15:59:48  来源:点子牛博客  作者:点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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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各个机关部门、大小媒体宣传普及《全会决定》“全面推行依法治国”。11月1日,网民@“云子的小窝呀”,发了一张含有大同市公安局盖章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可不得了了,这个贴图,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数天之内登上华夏大小网站首页及报业媒体,引发广泛热议。众多媒体闻风而动,纷纷前去采访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被拘留者声明:“面向全国诚聘律师,和公安局对薄公堂”。

  此案,很有可能成为四中全会后,全国关注的第一案。为何这样说?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是实现民族复兴大业的最给力的保障,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依法治国只靠咋呼是不行的,最终靠一个个案例来证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

  习主席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习总书记强调:“‘天下之法,不难于立,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案例是立法之信、行法之信、国家之信,最给力的答案。商鞅为何变法成功?靠案例。人家商鞅真不含糊,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吐口唾沫是个钉”。他面对600多名私斗杀人犯,没有丝毫退缩,都依法判决执行了。未成年太子犯法,两个师傅,一个被割了鼻子,另一个脸上刺字,也都依法落实。两大案例,无论是权贵还是百姓,对法律深信不疑,十年以后,秦民怯于私斗,勇于公战,路不拾遗,乡邑大治。积贫积弱的秦国,一跃而起,强国也!

  法律只认事实,不认人。法家创立信条:“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的法律条文也没有写明因人而异来判决。只有执法者脑海里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就要求依法治国的执法者——只认事实,不认人。

  让我们看看大同市这个拘留案例,咱也只看事实,不看人。简单分析一二,与大家一起探讨。

  大同公安直属分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决定书称:“10月15日16时许,卢某某伙同赵某某、周某某等人获悉大同市市委书记丰立祥被纪检委调查后,声称要感谢党的英明决策。以此为由,(他们)在大同市委门口以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举着国旗高喊着口号煽动群众。拘留15日”

  案例对比案例,才最给力,法律只认事实嘛。再看一个相同的事例。耿彦波市长调离大同市时,群众来了可不老少,呼啦啦、黑压压一大片,把路都堵了,也喊了许多口号,也打了许多横幅。一些人都哭了,还有的下跪了,场面一度失控,道路难以通行。当时没有听说拘留多少当事人,也没说这些百姓违法。

  看看全国老百姓,贪官落马,群众放鞭炮、打横幅庆祝的多了:季建业被双规,南京市民放鞭炮、打横幅,很高兴;李春城落马,成都市民也打横幅、放鞭炮了;四川政协常委委员刘汉被抓,老百姓长舒一口气,奔走相告,有些人也放鞭炮庆贺,当地公安没有制止、拘留。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落马,百姓也高兴的燃放烟花;普洱市民放鞭炮庆祝沈培平落马;申维辰落马,太原鞭炮声起来了。这些地方,也没听说把老百姓拘留的,难道这些地方执法部门违法了?

  讲个笑话:现在问题来了,这以后大同市某位领导,在任期间对大同贡献很大,业绩卓越,两袖清风,要高升担任省委级干部了。数千、数万市民、百姓闻讯后,不远几十里、数百里,带着各种土特产或牌匾,赶去市委门口为他送行以示感谢。这是多么一副感人的场景呀。领导出来,好家伙,这一群警察正在训斥、驱赶、轰散市民、百姓及电视记者,还带走数人。部分老百姓渴望与领导道个别,只好躲得远远地,或蹲在树后面、藏于墙角处,怯怯的露个头,向领导打声招呼,随后飞逃而去...领导也形单孤影而去...。这样的秩序的确干净得很,但也太那个了,没有人味,没有人情味了。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这件事说明啥?反腐整风是极其艰巨的,山头主义、官僚主义、圈子主义、脱离群众的现象是也是严重的,依法治国之路是艰辛的。打黑除恶、铲除贪官污吏才是最给力的维稳。政府的全称是人民政府,人民的政府,不是哪个人的政府,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查出大同市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值得深思,于国于民绝不是塌天大祸,也不是啥臭不可闻的丑事。因为,严重违纪落马,也算是好事。要继续查下去,违法乱纪者,要一个不漏的都查出来。如此一来,大同市的天是晴朗的天,百姓一定好喜欢。其实,贪官落马越多,为民服务的清官才有出头之日。总之,官场早清廉一天,是民之福,国之幸。从老百姓心理上讲,今个咱真高兴,共产党英明。当然,也有人不高兴,甚至胆战心惊,闻听鞭炮之声,心惊肉跳,坐立不安,烦得要命。

  依法治国的成败关键在干部。无论多么完美的法律制度、法治体制都靠人去调查、认定、分析、判断、执行、落实。要想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有人民群众能办到,人民监督最给力。我希望有律师站出来为被拘留者打这场官司,大同人民法院能给全国人民一个“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依法判决结果,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开个好头,有个好兆头。

  老百姓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贪官落马,感谢党的英明决策,竟是非法聚会?被拘留者声明:“面向全国诚聘律师,和公安局对薄公堂”。如何判决?会不了了之吗?

  依法治国从立信做起,一点一滴做起,实事求是做起,官僚主义祸国殃民、害人害己,万万要不得。

  点子牛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8681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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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t 2014-11-6 13:50
老百姓打横幅、唱国歌、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贪官落马,竟是非法聚会?再看一个相同的事例。耿市长调离大同市时,群众来了可不老少,呼啦啦、黑压压一大片,把路都堵了,也喊了许多口号,也打了许多横幅。一些人都哭了,还有的下跪了,场面一度失控,道路难以通行。竟不是非法聚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redchina 2014-11-6 04:13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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