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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问题

2014-10-26 08:06| 发布者: 左向前| 查看: 507| 评论: 1|原作者: 赵磊|来自: 作者博客

摘要: “党大还是法大?”这是普世价值法律党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则是我的鉴定。对我的这个鉴定,普世价值法律党一定会暴跳如雷。且慢跳,按照“某某大还是法大”的逻辑,我也提一个问题:“资本大还是法大?”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问题

  “党大还是法大?”这是普世价值法律党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则是我的鉴定。对我的这个鉴定,普世价值法律党一定会暴跳如雷。且慢跳,按照“某某大还是法大”的逻辑,我也提一个问题:“资本大还是法大?”

 对我的提问,普世价值法律党一定会流着鼻血跟我急。为什么?因为在普世价值法律党看来,我这个提问简直有辱神圣纯洁的法治,是法盲才提得出来的问题。法盲提出来的问题,当然不是什么问题,只能是“伪问题”。

 在“谁是老大”这个问题上,普世价值与马克思主义不共戴天,水火不容。然而,不论是普世价值,还是马克思主义,有一点必须承认:“资本”也好,“某党”也罢,都可划归于某某“利益主体”,或者说,都是某某“利益的代表”而已。既然都是“利益主体”或“利益代表”,那么,“利益主体大还是法大”的逻辑,对于利益主体究竟是“资本”还是“某党”,就没有什么区别。

 因此,如果“资本大还是法大”是个伪问题,那么,“党大还是法大”凭神马又不是伪问题呢?反之,如果“党大还是法大”是个问题,那么,“资本大还是法大”又何来豁免权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问题居然成了挑战中共执政地位的专业神器。昨天结束的四中全会对这个挑战做了回应。尽管左翼对这个回应未必满意,然“特别是”以来,这毕竟是一个令普世价值法律党很生气的回应。何以生气?你懂的,不赘述。

 四中全会期间,白岩松神情肃穆地在央视主持了一档节目:《让法治成为信仰》。白主持的“信仰”,我总感觉到别扭,这倒不是强调法治的神圣性有神马不对。“让法治成为信仰”,这里的“让”,实际是一个比较概念。我不解的是,白主持究竟是在和什么做了比较之后,要“让法制成为信仰”的?如果拿“人治”做比较,说要“让法治成为信仰”,或可理喻;可如果是拿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做比较呢?

 虽然白主持没说“和谁比较”,然而,根据一直以来“党大还是法大”的普世价值语境,私心以为,白主持的“信仰”,显然是在当下中国信仰危机之后的主观构建。当下中国信仰危机之前的信仰是什么?就是中共党章里明白无误写着的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按照普世价值的问题域,白的“信仰”是不是在给“共产主义是信仰呢,还是法治是信仰呢”答疑解惑呢?

 问题是,法治若能成为信仰,那么,“手段即是信仰”,“实用就是真理”。这个逻辑虽然符合“猫论”的精髓,可引申下去,困惑多了去:发展是不是信仰?生产力是不是信仰?科技是不是信仰?改革是不是信仰?发财是不是信仰?等等。

 何谓“法治”?通常的解读是:“依据法律进行治理”。这个概念有两个要点:(1)与“人治”相对,法治也是治理国家社会的手段和工具;(2)“法治”治理的依据是法律,至于这个法律究竟是什么样的法律,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有不同内涵。由此引申出两个基本结论,其一,“法治”不是目的,而只是达到目的手段和路径;其二,“法治”所依据的“法律”,绝不是超越时代、超越阶段、超越阶级的抽象的法律。

 其实,抽象的法治没有任何意义。法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也是阶级社会的客观事实。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在神圣的法治框架里面,总是装着,也必须装着统治阶级的意志。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能超越“法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个法则吗?不能。别看普世价值不遗余力滴鼓吹“超阶级法治”,很悲催,如果法治是“老大”,你让真正的老大“普世价值”情何以堪?倘若法治是抽象的东东,是超越阶级的天外来客,可为什么“普世价值”定义的“法治”,绝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而且必须是符合资本总体利益的“法治”呢?这难道还不能说明,所谓法治的阶级性吗?这样的法治,能超越社会存在吗?能是抽象的法治吗?所以,别跟我说什么“法大”了,在“普世价值”面前,法律还敢称自己是“老大”吗?

 在阶级社会,法治以什么样的程序来建立、来执行,当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法治的立场和法治的阶级性,而并不是什么“党大还是法大”之类的伪问题。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即使在程序上规定了“法大”,但这个“法”,本质上并不能超越资本立场所给定的范围。质言之,这个比谁都大的所谓“法”,在资本面前,也只是代理人、利益表达者。一句话,资产阶级的“法治”,不过是资本的保镖、普世价值的马仔而已。

 “党大还是法大”虽然是一个伪问题,但其中的争论肯定还是要继续下去滴。在拙文《贪官属于什么阶级》后面,有个普世价值小喽啰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我:“称美国民选总统给奥黑,既是搞种族歧视,又侮辱人格”。那一大堆鼻涕眼泪说明,宪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可见,关于“伪问题”的鉴定,普世价值法律党即使不跟我急,估计也得给我定一个恶意亵渎白主持神圣“信仰”的罪名,至于是否还要用“超阶级”的法律来治理在下,就不得而知鸟。

 法是规范,法是秩序,法治是当代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人人遵法守法乃是法治的题中之义。通过法治的手段和路径,统治阶级意志的贯彻执行肯定要平滑得多,顺畅得多。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这些提法都不错。问题的要害在于,谁制定的法?哪个阶级的法?法治要维护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秩序?这些,显然比“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问题要真实得多,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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