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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

2014-10-23 21:1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26| 评论: 1|原作者: yst为了信仰|来自: 大地微微网

摘要: 在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这个问题虽然并没有谁用这样的文字提出,但这可是中国上下各派政治力量最关心的问题。实践已经充分证明,这些“保党救国”的理论制造者就是当代的宋公明。

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

2014-10-21 23:52| 发布者: 新德| 查看: 2913| 评论: 9|原作者: yst为了信仰|来自: 作者供稿

摘要: 近日,本人在毛泽东旗帜(大地微微)网读到郭松民写的一篇题为《关于新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几个问题》的文章,看到文章提出了一个新概念——“社会主义复辟”,文章断言美国不可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窃 ...

    近日,本人在毛泽东旗帜(大地微微)网读到郭松民写的一篇题为《关于新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几个问题》的文章,看到文章提出了一个新概念——“社会主义复辟”,文章断言美国不可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窃以为文章的这一论断无疑是对的,因为在当前的美国社会,既不存在遗留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更没有社会主义社会遗留的上层建筑(因为美国并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社会),它怎么可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呢?

    可是,中国的情况与美国可是大相径庭,中国不但有过20多年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且现在的社会上不论是在经济基础还是在上层建筑,还仍然留有社会主义社会的痕迹。那么,在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这个问题虽然并没有谁用这样的文字提出,但这可是中国上下各派政治力量最关心的问题。首先说这是当权的新生资产阶级最怕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因此,他们在经济基础领域大搞私有化的同时,总是在上层建筑领域做社会主义的表面文章。按理说经济基础应当决定上层建筑,你既然在经济基础领域大搞私有化,在上层建筑领域也要大搞资本主义普世价值的那一套。可是当权者在上层建筑领域做起了社会主义的表面文章,其原因无非就是怕发生“社会主义复辟”。

    而对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来说,大家都不会同意这样的提法,因为“复辟”一词从感情色彩上讲是一个贬义词,对这么重大的政治问题绝不能错用词汇。现在人民内部对这一问题的提法一是“实现公有制科学社会主义社会的回归”,另一个提法虎就是“重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两种提法虽然有相同之处,那就是在中国重新恢复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但两种提法体现着所走的是两条不同的道路。一条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变革来实现,这些人设想的路子就是通过拥戴党内健康力量的策略打进体制内,进而夺取政权,并实现社会主义的回归。而另一条道路就是进行新的社会主义革命,走通过革命夺取政权,然后重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当前人民内部关于实现社会主义重新回到中国大地的两条路线的斗争,这场斗争的谁胜谁负,现在还难以分辨。

    不过,我们始终坚信,正确的道路最终会取得胜利!

�t��(E����都是那个社会的统治者按其意志制订的,法(制)治都是不同阶级的人统治的一种形式。不同的是,封建社会的法制是君主一人意志的表现形式,是独裁统治;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制是占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意志的表现形式,是占人口少数的资本家的专制统治;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工农大众意志的表现形式,是保障大多数人民主的统治。因此,只有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才将“法(制)治”的真实意义告诉民众,法(制)治就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建立起来的维护统治阶级社会地位和社会秩序的工具。由于资产阶级是少数人的统治和剥削自由,特别害怕大多数人的民主和民主群众运动,所以“一般自由资产阶级,尤其是自由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能不追求自由和法制,因为没有自由和法制,资产阶级的统治就不彻底、不完整、无保证”。(《列宁选集》第2卷第430页)资产阶级包括修正主义叛徒集团必须建立千奇百怪的法律,才能维持剥削者的统治。唯此,资产阶级称其国家为“法制国家”,称其社会为“法治社会”,其实它仍然是占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人治的专制社会!

      社会主义不是“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是法制逐渐减少以至最终消灭法制的社会。在现代,法制的增加和泛化绝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社会的堕落即与时俱退,它说明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社会秩序的程度在下降,以至于不得不制订千奇百怪的强制性的法律,来维持这个腐朽社会制度的存在,一旦进入“法制社会”就步入了腐朽专制的私有制社会。唯有实行社会主义“完全的民主”,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治国方略,辅之于极少的法律,就能实现夜不闭户的安宁社会,人民安居乐业,进而消除大批(不是全部)寄生于人民身上的警察、保安、律师和法官。如果以法制完备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准,美国堪称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与法制健全的“楷模”,它们社会的恐怖、枪杀、吸毒、色情、暴力、失业、以强凌弱、抢劫、金权政治、国内国际缺少安全感等,这样的“法制社会”,怎么可能是人们设想的社会稍微安宁的社会呢?要建设这样“法制完备的社会”,难道不是堕落成为腐朽动乱的资本主义社会吗?一个社会的民主范围和程度与法制的多少成反比,越是民主则法制越少,越是专制则法制越多,一旦实现了全民民主,法制也就消亡了,共产主义就实现了,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续)

2014-10-23 02:17| 发布者: 新德| 查看: 1528| 评论: 5|原作者: yst为了信仰|来自: 作者供稿

摘要: 昨日,本人在个人的博客和毛泽东旗帜(大地微微)网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的文章,看到网友发来这样的一条评论:“您认为张宏良算不算第一种路线?张和另一些人的分歧好像不只是人民内 ...


    昨日,本人在个人的博客和毛泽东旗帜(大地微微)网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能不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的文章,看到网友发来这样的一条评论:

    “您认为张宏良算不算第一种路线?张和另一些人的分歧好像不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吧? ”

    窃以为这一评论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要,有必要再发一贴予以讲清楚。由于中国曾经有过20多年公有制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而且不论在社会的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还仍然留有公有制社会主义的痕迹,因此在中国发生“社会主义复辟”是完全有可能的。对于通过什么途径才会发生,现在理论上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自上而下通过变革实现公有制社会主义的回归。二是通过革命夺取政权在重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具体说第一条路径就是左派通过拥戴党内的健康力量进入体制内,掌握政权以后再实行变革达到回归社会主义的目标。第二条路径就是通过新的社会主义革命从新生代资产阶级手中夺回政权,而后重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

    本人在昨天的文章中说了这样的一句话:“现在人民内部对这一问题的提法一是……”我想这也是网友发表以上评论的原因。这里应当说明,相信这一理论的绝大多数都是我们的人民,而提出这种理论的则又当别论。因为这种理论的实际社会效应是将体制内的西化派人为地夸大成当权的政治势力,并将其称为汉奸卖国贼树为打击的主要对象。并将新生代资产阶级政权的主要当权者说成是党的健康力量。这样的理论就描绘出了中国当前左、中、右三足鼎立的政治结构,左派只把右派当做革命的对象,而将当权派则当做了争取的对象。这样的理论不但十分荒谬,而且十分有害。说它荒谬,是因为这种理论纯属臆造,根本不符合实际。看世界各国的中间派政治力量,那都是本国中产阶级的政治代表。而我国所谓的中间派却是新生代资产阶级执掌政权的新一代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只能代表中国的新生代资产阶级,又怎么会是中国的中产阶级的代表呢?况且现在究竟谁是中国的中产阶级,现在在各界并没有形成共识。

    说这样的理论及其有害,就因为革命的根本问题就是政权问题,实践已经充分说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失去了政权就失去了一切。而我们们要重建公有制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首先从新生代资产阶级手里夺回政权。这种荒谬的理论要左派将革命的对象确定为汉奸卖国贼——即右派,而却把掌权的走资派作为争取的对象,这不分明是转移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大方向,从而保护新生代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吗?

    正因为这种理论的宣扬与传播,因此造成了这种理论在社会上具有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当权的新生代资产阶级看到这一理论对自己很有利,就给予全力配合,他们虽然在经济基础领域继续推进私有化进程,但在上层建筑领域却做起了社会主义的表面文章。这样一来就给“保党救国”的假左派制造了最需要的理论根据。他们就这样一唱一和,配合默契,从而使不少人民看不到前进的方向。

    实践已经充分证明,这些“保党救国”的理论制造者就是当代的宋公明。人民与他们的矛盾的性质已经不再是人民内部的问题。按这种理论指引的路径走下去,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回归。

    既然此路不通,那我们就只有走另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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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子_云 2014-10-25 02:19
荒谬的理论要左派将革命的对象确定为汉奸卖国贼——即右派,而却把掌权的走资派作为争取的对象,这不分明是转移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大方向,从而保护新生代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吗?——精彩!道破郭松民先生的理论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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