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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讨论“新社会主义”,不如研究共产党章程

2014-10-14 23:0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990| 评论: 4|原作者: 黄尔文

摘要: 最近较长时间里,由那个叫做“秋石客”的、用捏造“晚年马克思思想”来反马克思的投机分子发起的关于“新社会主义论”的讨论文章在几家网站连篇累牍,甚至还有什么“学术”研讨会视频发布,不仅占用网站大量资源,吸引人们的眼球,还浪费人们大量时间。

第一章 党 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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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向阳花 2014-10-21 23:42
虽说有垃圾之嫌,但废物也有可利用的价值,不可全弃。
引用 老汉 2014-10-15 14:52
秋石客是个歪理学术的骗子,多少年前,我和他在网上辩论过,他的哲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上的,他主观里想到一个什么东西就可以作为他的理论根据,因此你只要用客观的事实去驳他,他的论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至于党章更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了,除了些马克思主义的名称之外,已经不是共产党的党章了,资产阶级也可以加入的还能是共产党?另外几个指导思想,其中提了毛泽东思想,那只是指导过去已经不能指导今天的了,可以说是虚晃一枪。看看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在网上对他们个人的评价就知道了,他们的思想行为有的还不如普通老百姓,那么他们的思想还能作为别人的指导思想。
除了毛泽东有真正政治、军事、哲学、文艺、教育卫生等等有著作和论述外,其他几位有什么专著?邓小平的一些东西有的是跟着毛泽东说的,大部分是实用主义思想,其他人的多半是秘书等别人的思想,挂在自己的名下,这些也可以称为指导思想,不是天下的笑话。 ...
引用 棲霞客 2014-10-15 13:35
这是一篇让人哭笑不得的文章, 重砲批秋石客然后话锋一转帮习总"整党", 怎麼看著像"管家争宠"?
引用 远航一号 2014-10-15 00:37
责任编辑:新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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