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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经济管理学——鞍钢宪法

2014-9-20 23:1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99| 评论: 0|原作者: 《毛泽东的光辉晚年》|来自: 进步青年网

摘要: 鞍钢宪法是中国工人阶级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一个全新创造,而毛泽东则敏锐意识到这一群众的创造蕴含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加以大力推广,即便鞍钢宪法在毛时代并未大范围推广开来,但鞍钢宪法所指出方向,无疑是极具指引性的,劳动者管理国家的思想,必将在未来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发扬光大! ...


进步青年网编者按:值此毛泽东主席逝世38周年之际,谨以此文纪念逝去的伟人。毛泽东的一个伟大之处在于,他以超乎过往无数英雄的魄力、不遗余力地践行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所秉持的基本观点。鞍钢宪法是中国工人阶级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一个全新创造,而毛泽东则敏锐意识到这一群众的创造蕴含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加以大力推广,即便鞍钢宪法在毛时代并未大范围推广开来(资产阶级力量的阻碍是一个原因),但鞍钢宪法所指出方向,无疑是极具指引性的,劳动者管理国家的思想,必将在未来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发扬光大!

鞍钢宪法

毛泽东对劳动者直接参加国家管理的探索,起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这一探索包括:提出了“人人起来负责”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工人参加管理”的企业制度;试行了“三结合”的国家机关的改革等等。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多次讲到经济管理领域权力过分集中,并批评苏联的“一长制”问题。在经济管理问题上,毛泽东的批评主要是针对工矿企业中党的领导和劳动者作用弱化的问题,并直接促成中共八大正式确定国营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毛泽东指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制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他强调,必须重视工人、农民对企业或社队的经营管理的直接参与。毛泽东这里所提出的实际上就是工人、农民的主人翁地位问题。

还在西柏坡七届二中全会时,毛泽东就指出,全国解放后,甚至只是大城市解放后,立即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即是说一切其它工作,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中心任务,始终没有变更。三年经济恢复,五年社会主义改造,156项重点项目的建设,1958 年大跃进等,都是围绕着经济建设的。1960 年提出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从国家任务讲,是反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人类社会讲,是为了发展生产力。 1958 年大跃进中的教训是在发展生产力方面忽视生产力中的首要因素——劳动者,忽视了生产关系方面的管理工作。在这种背景下,毛泽东重新组织研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后来又提出了《鞍钢宪法》。

进入60 年代时,毛泽东指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动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影响。”毛泽东在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批评说“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他指出,“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他由此分析说,苏联“变修”的原因在于,它的政权结构不是人民民主的。在工厂里,工人没有管理工厂的实际权利;在集体农庄里,农民没有管理集体农庄的权利;在军队里,士兵没有管理军队的权利。工人、农民、士兵,他们都不是主人,那么,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就是空的,所以,苏联才会“变修”。他还认为,中国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必须注意解决。

毛泽东对实现劳动者的根本权利进行了历史的总结:“要领导者采取平等态度待人;一年、两年整一次风;进行大协作;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显然,毛泽东维护劳动者权利的重心,已经由国家经济的治理层面转移到国家政权存亡的政治层面,这个关注点的转变也成为他关于防止国家管理阶层官僚化、反修防修的理论和实践的组成部分。

透过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仍旧可以看到他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所作的深层思考和不懈努力。当时,他最为忧虑的是党和政府工作人员脱离群众的问题。他提出:“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在四届人大召开前后,来自生产第一线的一批群众代表被先后安排进入中央一级政权机构。

毛泽东特别重视干部“参加生产劳动”这一条,他在党的九大上对参加中央委员会的产业工人和农民成员说:“要注意一个问题,不要脱离生产。比如这次参加大会的,他们在单位要做工作,又要到省、地、县做工作,如果脱离生产就和我们一样。”同时,毛泽东在另一方面,又要求领导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包括在职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和部分干部下放劳动,改变思想,解决国家机关脱离群众的问题,保证党和国家的人民性质。

从理论上看,毛泽东关于参加国家管理是劳动者最大最根本的权利的思想,已经涉及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层面。毛泽东认为,劳动者直接参加国家管理,既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又是保持国家社会主义性质的方法,是目的和方法的高度统一

1957 年3 月,中共中央《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要求让农民参与社队经营管理,社队的重要问题必须实行民主决策,社队的财政收支必须实行公开,并接受群众评议。

1957 年4 月,中共中央《关于研究有关工人阶级的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指出:“必须扩大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民主,扩大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发挥职工群众对于企业行政的监督作用”,并且确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在较小的企业中为全体职工大会)的组织形式,规定要“适当地扩大它的权力”。 在这两份文件中,普通的工人和农民作为参与企业或社队治理的主人公地位被突出出来。

1958 年初,一家百余人的公私合营小厂——济南成记面粉厂,最先创造出“两参一改”经验。我国第一个钢铁基地——鞍钢也创造并初步总结了依靠群众办企业的经验。

1960 年3 月11 日,中共鞍山市委将马宾主持创造的鞍钢经验,即以加强党的领导、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大搞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核心内容的一整套经验,给辽宁省委的报告转报中央后,令毛泽东兴奋不已,欣然批示,命之为“鞍钢宪法”,以区别于苏联的“马钢宪法”(苏联最大钢厂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公司的一套管理制度,对中国有很长期的影响)。这是毛泽东着力探索的“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一个重大成果,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这个报告总结的鞍钢经验主要是:

(一)鞍山地区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已经形成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运动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广大职工干劲很大,参加的人很广泛,进展很快;二是职工的首创精神大大发扬,短时期内就出现了重大的新技术和尖端技术;三是促进了生产继续跃进。

(二)两个多月来所取得的初步经验。第一,必须不断地进行思想革命,坚持政治挂帅,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第二,放手发动群众,一切经过试验;第三,全面规划,狠抓生产关键;第四,自力更生和大协作相结合;第五,开展技术革命和大搞技术表演赛相结合。

(三)鞍山地区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向高、大、精、尖、新和世界先进水平进军,各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力争赶上和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目前,鞍山地区工业战线上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第一,大力改进操作技术,挖掘设备潜力,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第二,普遍提高半机械化、机械化、电气化和自动化的水平。第三,积极试制高、大、精、尖、新产品,掌握尖端技术。第四,大搞资源综合利用。第五,大力改善劳动组织和改进工艺过程,实现增产减人。

(四)加强党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领导。首先,要坚持政治挂帅。要结合学习毛主席著作和总结工作,继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批判坚持一长制、实行经济和技术挂帅、依靠少数专家办企业的资产阶级路线;批判教条主义和贾桂思想,进一步树立敢想敢说敢干的共产主义风格。其次,各级领导要改进工作方法,应抽出时间来学习和务虚,以虚带实。要切实精简会议,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亲临生产第一线。要抓两头带中间,除注意抓薄弱环节外,要特别注意插红旗、立标兵,不断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造成“学、比、赶、帮、超”的热潮。再次,要大抓技术表演竞赛,同时还要不断搞文化革命,举办业余文化学校、技术训练班等,迅速培养和壮大科学技术队伍。在运动中,要关心职工生活,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从事革新创造。

3 月22 日,毛泽东对鞍山市委这个关于鞍钢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企业管理经验的报告作了六百字的批示,将这个管理经验提到“宪法”高度发给全党。批示指出:

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现在(一九六○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〇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毛泽东这个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治挂帅和党的领导。这不但是对国内而且是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自从赫鲁晓夫上台,就大搞三无(无战争,无武器,无军队),三和(和平过渡,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及两全( 全民国家和全民党)。毛泽东这里针对苏联修正主义提出了政治挂帅、党的领导。第二部分是总结大跃进不重视科学,不讲究技术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第三部分,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指生产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对人财物,产供销,直接参与讨论决策。一改是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三结合,即是领导,技术人员,工人结合。这全是直接表现在生产力上的人的生产关系的改进,这是毛泽东在私有制改为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改造后,进一步在公有制企业内部在人的关系方面的改进,即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改进。

第四部分,大搞合理化建议的群众运动。毛泽东十分注重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对任何工作,都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并为之而奋斗。当时,不但在鞍钢,而且在全国(如三老四严作风的大改革)群众起来之后,不到三年时间就纠正了大跃进中的错误,创造了许多新的业绩。

时任鞍钢总经理的马宾后来回忆说:

毛泽东同志提出与《马钢宪法》对立的《鞍钢宪法》,就是直接反对苏共修正主义的斗争。五十年代,我在苏联一个大学学习,在一个苏联第二大钢厂库茨涅次克厂实习。很明显,苏联大企业的厂长是苏共中央委员,但实行的不是列宁的一长制而是厂长独裁,党委、工会变成厂长的‘小伙计’,什么工作都是厂长说了算,任人唯亲,特殊待遇。比方,我以鞍钢总经理身份去当学生,要给我配备专车,每周可到特供俱乐部休息,我都拒绝了。学生、老师公开地赞佩毛泽东,他们学习《矛盾论》和《实践论》。赫鲁晓夫大讲‘没有武器,没有军队,没有战争’的‘持久和平’,‘和平过渡’、‘和平共处’、‘和平竞赛’的‘三和世界’,‘阶级消灭’了,共产党再不是工人阶级的党而是‘全民党’了。毛泽东领导中国党与苏联修正主义者持续论战了十多年。而我们鞍钢是在苏联帮助下恢复发展的,苏联派到鞍钢工作的专家成百上千,鞍钢几乎所有技术干部不是到苏联学习就是在国内培训。而且我国规定对苏联专家的建议要绝对尊重,不能执行时也不要对抗。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放思想,毛主席点了马钢的名,是有国际国内反对修正主义的意义的。有人说,大跃进把规章制度都烧了,事实上,那些技术规格、操作规程,都没有什么错,后来即使来不及成文,又恢复了。事实上,文件烧了,操作还是按那些,否则无法生产。另外,这些规格、规程,根据我在苏联学习知道,基本上也都是苏联在引进美国建设的大工厂时的全套规章制度。另外,讲到技术,苏联早就提出‘技术决定一切’(斯大林),从美国引进‘技术进步’,后来又提出改革。不过他们先是用Пеρеворот,说这是‘变更’,太严了,改为реконструктур,意即‘结构改革’。一九八九年以后改为реφорм,即Reform,也就是西方用的英文‘改革’。中国改革开放一开始也还是向俄罗斯学,向东欧学,如兰格的‘市场社会经济’和科尔纳的‘短缺经济学’。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改为全面向美国学。这时,已不是学管理、学技术,而是学资本主义私有化了。而毛泽东在《鞍钢宪法》中强调以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及科学管理发展生产力,既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防止了‘唯生产力论’和走资本主义道路。……《鞍钢宪法》使工人阶级的不同成员都觉悟到本人与整个阶级利益的一致,劳动的积极性和热情怎能不被激发起来呢?而积极性越高,工作得越好,按劳分配所得就越多,这不就是物质利益吗?毛主席不但指出企业管理的重要,防止资产阶级的‘管卡压’,还指出要认识到‘管理就是社教’,要从社会主义企业的上述实践中培养和教育国家管理人才和党的领导干部。”

毛泽东肯定鞍钢宪法的原因,不仅限于把“社会分工”还原为“技术分工”,其精神实质还在于“经济民主”,真正体现了政治在经济领域里的决定作用。自那以来,在整个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人阶级把它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大法遵行,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来学习。

为防止这部分商品经济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毛泽东发明的管理机制也是一种很有效的制约机制,即普遍的二元结构。在毛泽东时代,所有的单位都有两个平级的第一把手,例如支部建在连上就确立了一种特殊的民主机制。用在经济建设上,政府管理上,工厂就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政府是分为书记和省长、市长,党的领导与行政事务是两条线管理。以当年的国营工厂为例,可以看到当年的那一套机制是怎样运作的。一个国营工厂会有一个党委书记,一个厂长。当年是党领导一切,所以从总体上讲,党委书记比厂长权力大。但是,到具体实际中,由于厂长是管生产的,也就是说,金钱和物资是由厂长直接管的。所以,这个制度对厂长的制衡表现在:对于从事更具体的事情的下级部门,尤其是一些关键部门,如财务、物资、统计和质检等等的干部的任免和考核是组织部的事,组织部是归口党委管的,这就对厂长形成了制约。同时还有一个纪委,专门用来监督党员和干部的违法违纪事件。

虽然,改革开放以后的国营企业里这三个部门都还存在,但这套机制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原因在于:首先,在打着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的旗帜下,实行了厂长负责制,所有人财物权力集于一身,最后干脆厂长兼书记,完全没有了制约。其次,在纪委问题上,要纪委能够很好的监督当地的领导,有一个很大的前提是,纪委书记绝不能由当地领导指派。而当年的纪委正是由上级部门任命的,现在被改革成了由本地领导任命,那还怎么监督?

所谓的厂长负责制这种东西,并不是新东西,而是当年就曾经尝试过的,也就是说,当年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总结了各种经验教训之后,才逐步完善了对权力的制衡机制。这些,后来的某些改革者们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得非常清楚,正因为他们是当年这个厂长负责制的始作俑者,同时也因为这个而受到过批判。如果说当年他们是没有经验还情有可原,而在这种制衡已经完善的情况下,强行取消制衡去重新实施当年的厂长负责制,从而逐步走向大面积腐败,不能不说其是居心叵测了。

新自由主义自上而下的改革开放,为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做了三件大事:一是“放开价格”,“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使它对生产的调节起决定作用;二是建构西方的所谓股份制“现代企业”,把国企变成“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取消指令性国家计划,切断了原来的全民所有制的权力和意志,从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企业管理权的传递,甚至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从法统上取消“全民所有制”的名称,取消了人民的所有权。同时,却把国企的占有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一股脑统统恩赐给企业的老总们和收购国企的国内外私人资本的大股东们;三是自由放任地引进境外商品和资本,给予国家财政补贴(如税收“二免三减”)的优惠待遇,取消国家对国企的关税、非关税、产业政策等各种保护。

这个过程清晰地表明,问题的根源就出在人民群众(所有者)丧失了对政府(占有者或委托人)的监督权和参与权。经济基础的改变是如此,上层建筑性质的改变何尝不是?所以,这是个关系到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共和国性质的普遍性问题,——民主集中制的人民民主这个最基本的基础和前提被取消了,只剩下少数人的集中制。

这些问题,毛泽东早就有预见,三十年来的实践,不过进一步证明晚年毛泽东的伟大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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