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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时代的艰难探索之二

2014-9-20 00:1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78| 评论: 0|原作者: 谷成 伯强|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1952年,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产值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颠倒过来了,工业占国家经济生产的72%,农业则仅占28%了。正是这个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为中国现代经济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才使中国从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家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

 

  二、“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探索

  文章摘自《毛泽东的光辉晚年》

  作者:谷成 伯强

  出版社: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 年9 月第1 版

  1952年,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产值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颠倒过来了,工业占国家经济生产的72%,农业则仅占28%了。正是这个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为中国现代经济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才使中国从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家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

  这些经济成就是中国人民自己通过辛勤劳动所取得的。在那个时代,毛泽东思想给了人民一种使命感和目的感。除了20世纪50年代苏联极其有限的援助之外,中国没有接受过任何外援。敌对的国际环境,与毛泽东“自力更生”的思想原则,使中国可以自豪地说:在毛泽东时代结束之际,中国实际上是以拥有一个既无外债亦无国内通货膨胀的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而这在全世界发展中国家是绝无仅有。

  确立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我国社会开始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经过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被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这样,就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政治条件。而生产数据公有制的建立,则直接需要按照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较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不但是正确的理论观点,也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客观事实。苏联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国家,从1951年至1976年,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8 %,而美国这个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同一时期平均每年仅增长3.4 %;工业,前者平均每年增长9.4 %,后者平均每年仅增长4.2 %;农业,前者平均每年3.4 %,后者平均每年仅增长1.6%。

  早在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时期,毛泽东就预见到只有全国解放,将来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才能摆脱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他在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提出:“事情是非常明白的,只有我们战胜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只有我们实行了有计划的有组织的经济建设工作,才能挽救全国人民出于空前的浩劫。”

  三年恢复时期,我国经济超过了历史最高的抗日战争前水平,中国往何处去,中国的经济怎么发展?这是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毛泽东后来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对此讲得很清楚,他指出:当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之后,中国要向那里去?向资本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有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是不清楚的。事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

  1955年10月,毛泽东在为《红星集体农庄的远景规划》题写的按语中写道:“人类的发展有了几十万年,在中国这个地方,直到现在方才取得了按照计划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的条件。自从取得了这个条件,我国的面貌就将一年一年地起变化。每一个五年将有一个较大的变化,积几个五年将有一个更大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1957》从1951年就已经开始编制,但到1955年2月,即“一五”计划执行了两年之后,才编制完毕,共历时五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虽然计划期过了两年才正式通过,但并没有丧失时间。在这两年里,一面进行建设,一面编制(并不断调整)五年计划。而且,正因为1953、1954年编制和执行了发展国民经济的两个年度计划,积累了不少经验,这就使得“一五”计划作为我国的一个开创性的中长期计划,编制得更加接近实际,工作比较仔细,执行得也比较认真,完成得比较好,为以后的各个五年计划的编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1952年2月的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又对计划与平衡的关系问题讲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客观上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就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他还联系我国的实际说,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

  1958年11月,毛泽东在郑州会议期间,认真阅读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他说:“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他以过去的计划规定沿海省份不建设新的工业,耽误了八年时间为例,指出“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还说,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一个客观规律,但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要有一个过程。实际工作表明,在一个时期内,可以有这样的计划,也可以有那样的计划;可以有这些人的计划,也可以有那些人的计划。不能说这些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并根据对必然的认识成功地改造客观世界。这个必然不是一眼就能看穿看透的。”为此,就要研究它、掌握它、学会熟练地应用它。毛泽东的这些论述,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精神,对新中国的计划工作的不断完善具有莫大的指导意义。

  在大跃进时,国家计委有位综合局长公开否定综合平衡,认为计划工作的根本方法是群众路线,成为大家的谈资。1959年,毛泽东在庐山会议提出要讨论的问题之一就是“综合平衡问题。大跃进的重要教训之一、主要缺点是没有搞平衡。说了两条腿走路、并举,实际上还是没有兼顾。在整个经济中,平衡是个根本问题,有了综合平衡,才有群众路线。”经过毛泽东的总结,有了正反两方面的实践,自此以后的计划工作对综合平衡的认识更加准确,更加深刻了。

  在这次会议期间,毛泽东根据我国是个大农业国的国情,提出了新的计划安排的次序。他说:过去安排是重、轻、农,这个次序要反一下,现在是否提农、轻、重?要把农、轻、重的关系研究一下。……过去是重、轻、农、商、交,现在强调把农业搞好,次序改为农、轻、重、交、商。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数据,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重工业我们是不会放松的,农业中也有生产数据。……重工业要为轻工业、农业服务。……这样有利于建设,同时国家也可以多积累。”毛泽东在这里所说的必须按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指在计划管理上,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时,首先要把农业生产及其需要安排好,然后根据农业所能提供的原料和市场的需要,安排好轻工业的生产,最后根据农业、轻工业的发展速度和生产规模,决定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和生产规模,避免孤立地发展重工业,造成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

  陈云高度评价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指出:“‘农、轻、重’的排列,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这是毛泽东从中国是一个农业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来的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原则和方法,是中国对社会主义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创造。新中国的计划工作在“一五”后期起逐步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这一原则,在农业、轻工业较快发展的基础上,重工业也获得飞跃的发展。

  后来,毛泽东又在1962年1月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从反面论证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们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

  可以说,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一开始就是在毛泽东从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经济工作中,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得出的中国式的计划工作理论指导下进行的。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总结各根据地财经工作的实际经验就指出:“在产量与销路问题上,应由财厅及有关机关,在财经办事处统一计划下,给予各厂以一定数额的生产任务,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需要多少就生产多少,成品有一定机关按时接收,解决产销之间的矛盾现象。在这个统一的计划性上,要实行各业之间的互相协助,消灭互相孤立甚或互相妨碍的本位主义。”当然建国后也借鉴了苏联的一些好的经验,但因此而若把中国的计划经济一概说成照搬苏联模式,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提出的,人们一般把过渡时期这个总任务简化为“一化三改造”。“三改造”实现的时间比原来设想的时间大为缩短,因此过渡时期没有用到原来设想的三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围绕总任务中“一化”的具体任务有:

  一、重工业建设。建立和扩建电力工业、煤矿工业和石油工业;建立和扩建现代化的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和基本化学工业;建立制造大型金属切削机床、发电设备、冶金设备、采矿设备和汽车、拖拉机、飞机的机器制造工业。这些都是我国重工业的新建设。这些新建设的逐步完成,将使我国能够在社会主义大工业的物质基础上改造我国国民经济的原来面貌。

  二、 轻工业建设。随着重工业的建设,相应地建设纺织工业和其他轻工业,建设为农业服务的新的中小型的工业企业,以便适应城乡人民对日用品和农业生产数据的日益增长的需要。

  三、发挥原有工业的作用。在建设新工业的同时,必须充分地和合理地利用原有的工业企业,发挥它们的潜在的生产力量。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工业和轻工业的生产任务的完成,主要地还是依靠原有的企业。

  四、努力发展农业。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巩固地联合中农,采用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推动农业生产的合作运动,以部分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来初步地改造小农经济,在这个基础上对农业进行初步的技术改良,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同时也发挥单干农民潜在的生产力量,并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努力开垦荒地,加强国营农场的示范作用,以保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和棉花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逐步地克服农业落后于工业的矛盾。注意兴修水利,植树造林,广泛地开展关于保持水土的工作。促进畜牧业和水产业的发展,增加农业特产品的生产。

  五、发展交通运输业。随着国民经济的高涨,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邮电业,主要是铁路的建设,同时发展内河和海上的运输,扩大公路、民用航空和邮电事业的建设。

  六、把个体经济组织起来。在国家的统筹安排的方针下,按照个体手工业、个体运输业和独立小商业等不同行业的情况,分别地用不同的合作形式把它们逐步地组织起来,使它们能够有效地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服务。

  七、逐步改造资本主义经济。继续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领导,正确地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对它们逐步地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地扩展公私合营的企业,加强对私营工业产品的加工、定货和产品收购的工作,并稳步地和分别地使私营商业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营商业执行代销、经销等业务。

  八、 保证市场的稳定。继续保持财政收支的平衡,增加财政和物资的后备力量;随着工业农业的生产的发展,相应地发展城乡和内外的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对生产增长赶不上需要增长的某些主要的工业农业产品,在努力增产的基础上逐步地实施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

  九、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提高科学技术水准,积极地培养为国家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所必需的人才。

  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扩大资金积累,保证国家建设。

  十一、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十二、继续加强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和文化的互助和合作,促进各少数民族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关于农业投资,包括国家对农业的直接投资,以及农垦、农村救灾费及农贷等,五年内国家直接、间接对农业的支出共达84亿元;同时,估算五年内农民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约为100亿元。这样,五年用于农业的全部资金共达184亿元左右。

  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基本建设,目的是要把我国国民经济从技术极端落后的状况推进到现代化技术的轨道上,为我国的工业、农业和运输业创造现代化的技术基础。为此,工业的基本建设计划,就要建立由现代先进技术装备起来的新的工业,同时要用现代先进技术逐步地改造原有的工业,以达到中国快速工业化的目标。

  “一五”计划的实施,基本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工业的基本建设计划,是“一五”计划的中心内容。五年基本建设投资原安排427.4亿元,实际完成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3亿元;其中工业投资原安排248.5亿元,实际完成250.3亿元。“一五”期间共建成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工矿建设单位上千个,平均每三天就有一个投入生产,便我国工业的生产能力显著增加,交通基本建设取得巨大成绩。“一五”期间大规模工业建设的结果,初步改变了我国工业的落后面貌,建成了许多过去没有的新的工业部门,如现代化的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基本化学工业,汽车、拖拉机、飞机制造业,新式机床、冶金设备、采矿设备、发电设备制造业,等等。工业的地区布局也大为改观,在沿海工业获得很大发展的同时,幅员辽阔的内地西南、西北等地一批崭新的现代化工矿企业也是厂房栉比,烟囱林立了。

  “一五”计划是1955年7月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此前计划工作限于水平,还没有对国民收入进行计划和计算,没有对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进行具体安排,只在“一五”计划绪言中作了原则规定。但是,“一五”时期在建设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经过精心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总的来说是处理得比较好的。实际统计表明,1952年,积累率(即积累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为21.4 % ,消费率(即消费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为78.6 %。到1957年,积累率提高为24.9%,消费率相应下降为75.1 %(五年平均积累率为24.2 % ,消费率为75.8 %。)。这一比例,既保证了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又满足了人民生活水平面提高的需要,基本实现了原定计划的原则要求。“一五” 时期对积累和消费这一比例关系的安排和处理,为以后的计划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在工业和农业的比例关系方面,1959年毛泽东提出农、轻、重是指计划安排的次序,那是针对原来苏联按照重、轻、农的次序安排计划,对农业重视不够的问题,他说我们要反一下,今后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安排计划。这是毛泽东对计划理论的一大贡献,但却不是论述的具体比例关系。毛泽东和当时的党中央在探索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路上既借鉴苏联的经验,又不囿于苏联的经验,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

  当时在计划工作中,一般是用工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的对比来表示。如果比例相适应,说明两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是恰当的,国民经济能够顺利发展;如果比例不相适应,说明两个部门之间的联系有些脱节,国民经济需要进行调整。根据毛泽东的一贯指导思想,在我国的实际经济生活中,工农业之间的联系,具体表现在:农业是基础,它向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粮食、副食品、棉、毛、麻等工业原料及其它农副产品,是工业品的重要销售市场,并为工业积累资金;工业向农业提供钢材、农业机械、燃料、日用工业品,等等。工业支持农业,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基础。

  在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比例关系上,轻工业主要是制造日用消费品的工业部门,重工业主要是制造生产数据的工业部门。因此,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实际上是反映人民消费与扩大再生产的关系。对这一比例关系,在整个毛泽东时代,是根据马克思扩大再生产理论和当时具体情况进行安排的。“一五”计划文件指出:投资的比例关系必须根据生产数据优先增长的原理来决定,而在每个发展时期中,这种比例关系的具体规定,又应该照顾到当时的具体条件。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重工业投资的比重特别大,这是因为我国需要积极地扩大重工业的基础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我国国营和私营的轻工业,在现在以还有相当大的潜在力量,并且还有广大的手工业可以作重要的补充。因此,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关于轻重工业的投资比例的规定是合适的。”“一五”投资计划执行的结果,轻工业投资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14.9 % ,重工业投资占85.1 % ,两者的比例为1 :5.7,低于原来的设想。

  此外,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还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平衡。技术力量供需的比例关系,是人力平衡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国家大规模建设的进行,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物资流通的扩大,以及文教卫生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干部,特别是工业技术干部。这个问题估计十年内很难完全解决。但决不能等到培养好了技术干部以后,再从事建设。李富春在“一五”计划的报告中引用毛泽东的话:“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革命战争是民众的事,常常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干就是学习。”从事革命战争是这样,从事建设也是这样。为了解决干部不足的问题,这五年内在兴办各类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同时,充分利用了企业和机关的有利条件,训练培养各类建设人才,提高在职干部的业务技术水准。

  财力平衡也是确定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五”计划的建设规模很大,需要的资金很多,五年全国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的支出总额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万万两以上。用这样大量的资金来进行国家建设,这在中国过去的历史上,是不可想象的。钱从哪裏来?根据毛泽东制定的“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一五”计划安排所需资金主要靠自己积累,当时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给予我们以适当贷款。“一五”计划财政收入的实际执行情况,最能鲜明的说明这个问题。五年国家财政收入共计1354.9亿元,其中国外贷款36.4亿元,占2.7 % ;本国自己积累为1318.5亿元,占97.3 % 。

  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是计划经济的重要内容。生产力布局,具体到各经济部门,主要是工业布局。我国原来的工业地区布局很不合理,轻重工业均偏集于沿海一隅。据1952年统计,沿海各省市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70 % 以上。这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带殖民地性质布局的痕迹,对社会主义新中国来说,在经济上和国防上都是不合理的。“一五”计划必须从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按照社会主义生产力布局的原则,逐步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态。“一五”计划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的原则是:

  1、在全国各地区适当地分布工业的生产力;

  2、使工业接近原料、燃料的产区和消费地区;

  3、使工业的分布有利于巩固国防;

  4、逐步地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

  “一五”计划对工业基本建设的地区分布的具体布署是:

  第一、合理地利用东北、上海和其他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发挥它们的作用,以加速工业的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在“一五”期间基本上完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的建设,使这个基地能够更有能力地在技术上支持新工业地区的建设。

  除了对鞍钢作重大的改建以外,东北各工业区的原有工业,如抚顺、阜新和鹤岗的煤矿工业,本溪的钢铁工业,沈阳的机器制造工业,吉林的电力工业,也都将在五年内加以改建。

  第二、积极地进行华北、西北、华中等地新的工业地区的建设,以便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这些地区分配组成以包钢和武钢为中心的两个新的工业基地。

  第三、在西南开始部分工业建设,并积极准备新工业基地建设的各种条件。

  根据上述方针,五年内开始建设的限额以上的694个工业建设单位,分布在内地的将有472个,占68 % ;分布在沿海的将有222个,占32 % 。为着适合工业建设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着把原有工业基地和新工业基地连接起来,五年内对铁路的建设也作了相应的布署。同时,根据上述方针,关于城市建设的任务,不是发展沿海的大城市,而是要在内地发展中小城市,并适当地限制大城市的发展。

  按照“一五”计划的布署,到“二五”计划完成的时候,我国不但将加强东北的工业基地,而且还将有分布在华北、西北和华中各地区的一些新工业基地,这样也就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我国广大地区的经济生活。这种工业的地区分布是建立在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的,因此也就改变了过去工业分布的性质。

  后来,在非毛化过程中,理论界开始流行一种说法,说什么我国“一五”时期实行高度集中的经济计划管理体制,是照搬照抄苏联僵化的模式,实行“无所不包的计划”,把什么都统得死死的;对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把企业搞成国家的算盘珠一样,拨一下动一下,一点机动权力也没有。这样的体制,束缚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造成经济停滞不前,浪费了财力物力,使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等。西方经济学诋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话语,几乎被他们全都搬过来用在诋毁毛泽东以及他的那个时代上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学习苏联计划工作的一些经验,是在大规模建设开始后,即从“一五”计划时期起,而不是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曾经比较直率的说过:“大家知道,我们在开国初三年,恢复了财政经济以后,就进入了第一个五年计划。那时候,由于我们没有经验,不得不首先而且必须学习苏联的计划经济。在当时斯大林和苏联人民的帮助下,我们建设了一百五十六个重要的工程项目,这对我们第一个五年计划打下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有很大帮助。”又说:初期,我们谁也没有搞过社会主义建设,大家也是摸索。恢复经济比较容易一些,一到搞计划经济,谁也没有经验,开始总是要从苏联抄一点经验来,这也是需要的。”但是,对苏联计划工作的经验我们并没有全盘照搬照抄,因为我国的建设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毛泽东在革命年代要求把外国经验同中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在建设时期也同样是这样要求的。当时经济计划工作的领导人陈云后来也说:五十年代学苏联,“即使那时,我们的经济工作也是按中国的实际情况办事的,没有完全套用苏联的做法。” 对农业,更没有照搬苏联对集体农庄也下达指令性计划的做法。毛泽东在“一五”开始的1953年初就指出:“目前我国的农业,基本上还是使用旧式工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这和苏联使用机器的集体化的农业,大不相同。因此,我国在目前过渡时期,在农业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还只能用价格政策以及必要和可能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去指导农业生产,并使之和工业相协调而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之中。超过这种限度的所谓农业‘计划’、所谓农村中的‘任务’是必然行不通的,而且必然引起农民的反对,使我党脱离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群众,这是非常危险的。”毛泽东这一指示,对当时从中央到地方有关农村的工作,特别是对农业计划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毛泽东时代,计划经济体制是在不断地改革和改进的,“一五”的体制就不是五年一贯制。毛泽东在1956年作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报告,对经济工作来说,特别重要的是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国家同农民的关系,中央同地方的关系等。毛泽东指出鉴于苏联在这几个方面犯了错误,有的还很严重,我们在学苏联的时候有时好坏还不能鉴别,都学过来了。因此,我们的经济计划工作必须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根据毛泽东的上述思想和中央的决策,1957年11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业、商业、财政管理体制的三个决定,适当地扩大了地方和企业的权限,例如,《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决定》将大部分轻工业和食品工业企业、一小部分纺织工业企业、一部分重工业企业、一部分交通港口和企业等,下放给地方管理,相应增加地方的物资分配权限。下放企业的利润,实行中央和地方二八分成,三年不变。下放企业的人事管理权限,归地方管理。同时还适当扩大了企业的管理权限。在生产计划方面,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针,由原来的12个减少为4个,即保留:主要工业产品量、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利润指标。在基本建设计划方面,原来国家下达的4个指令性指针,即:总投资额、限额以上项目、动用生产能力、建筑安装工作量指标维持不变。国家计划只规定和下达年度计划,而季度、月度计划由有关部、局和企业自行规定。

  这三个体制改革的文件,国务院在当年11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1958年实行。“一五”时期的体制实行五年就改革了,以后各个计划时期根据当时的形势和方针任务,都在不断地变革和改革。因此,说什么我们照搬苏联僵化的经济计划体制,三十年一贯制,完全是歪曲历史和不切实际的武断说法。

  应当指出,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指令性计划,有其客观的必然性。毛泽东1942年在总结陕甘宁边区工业发展的经验时,就提出“建立全部自给工业的统一领导,克服严重存在着的无政府状态。”这里毛泽东虽然没有使用指令性计划这个名词,但是却把指令性计划的内涵,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在毛泽东逝世后,总有一些人把指令性计划说成是“一五”时期从苏联搬来的,不知道在公有制基础上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不知道毛泽东在40年代就有上述论述,完全是中国土生土长的马列主义计划经济理论。

  实行计划经济的中国,在赶超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方面,有着不凡的表现。例如,钢产量,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就钢产量说:十五年后我们可能赶上或者超过英国。”1958年1月,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把这个目标具体化为:“在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内在钢铁及其他主要工业生产品方面赶上或者超过英国”。1957年,中国只生产钢535万吨。在大跃进的基础上,十五年后,到1972年,生产钢2338万吨,同期英国产钢2529万吨。1975年中国产钢2390万吨,英国钢产量下降到2010万吨,从此中国超过了英国,用的时间比原来设想的略长一些,在中国这样一个底子薄的大国,在十几年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绩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史实表明,在经济发展速度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无可置疑的。中国计划经济的发展速度,是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望尘莫及的。

  对优先发展重工业,我国过去和现在都有不同的看法。建国初期,曾经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工业底子薄,提出由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搞重工业,我国搞轻工业的所谓国际分工。对此周恩来在1953年作报告时说,“在二三百年以前,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凡是能站起来象样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法国、美国、德国,都搞了重工业”。”“没有重工业,国家的经济就不能完全独立。”苏东国家搞重工业,我们搞轻工业,“这样的分工是不可能的”,“有了重工业以后,才能使国防现代化。经过抗美援朝战争,我们的国防力量强大起来了。可是,我们还不能制造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门高级的炮……。我们要自己生产这些东西,就要搞重工业。因此,我们要集中主要力量来发展重工业。这样才能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

  毛泽东逝世后,又出现一种否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观点,说什么这是“历史的误会”,当初何必优先发展重工业呢,没有钢铁,搞“以塑代钢”好了。其实,优先发展重工业,这是历史的必然。他们不知道,要有塑料,就要发展化学工业;而要发展化学工业,则必须以钢铁工业作为基础。这不是很清楚的道理吗?用“以塑代钢”的想当然的想法,来否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是缺乏常识。到了90年代,否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观点又一次出现。这种观点说什么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投资、大量高级技术管理人才、大量机器设备。而我国当时并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当时确定优先发展重工业,是脱离了国情,搞了唯意志论。显然,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当时确定优先发展重工业,既考虑了马列主义扩大再生产的理论,参照了苏联的经验,又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关于资金、技术、设备等条件,确实比较紧张,但都作了比较仔细的考虑和妥善的安排。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方面,既考虑有苏联的援助,又研究了我们自己的努力。“一五”计划最后终于胜利完成,证明当时的安排是正确的。

  在实行计划经济同发挥市场的作用方面,有人为了否定新中国的建设成就而刻意把二者对立起来,似乎二者是势不两立的。他们以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就排斥市场的作用,否定价值规律。经过反复渲染,这似乎成了经济学上的定律。其实,这种认识,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上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中国在十月革命后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没有重走作为开拓者苏联走过的弯路。在根据地时期,就重视商品生产,注意利用市场,通过同白区的商品交换,换取根据地生存所必须的商品。新中国建立后,在恢复时期,大力恢复和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利用价值规律,利用市场,逐步掌握市场的领导权,为恢复国民经济并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服务。“一五”计划时期,更是明文规定,商业活动对于发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业产品的合理分配,保证市场的供应,负有重要的任务。

  1953年开始,我国市场上出现粮、油、肉、布等若干种主要消费品供不应求的情况。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党和政府不得不对粮油棉等主要农产品采取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的办法。

  统购统销,是“一五”计划开始头一年实行的一个重大政策措施。1953年上半年,在小麦遭受冻灾的地方,粮食的供求状况很紧张;下半年食油、肉类在许多地方也供不应求,不少城镇中都要排队购买。适应当时的需要,中共中央1953年10月16日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接着中央人民政府在11月23日发布《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1954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却从农民多购了70亿斤粮食,于是1955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55年4月28日发出了《关于加紧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当年少购了70亿斤,又搞了一个“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加上丰收,一少一增,使农民手里多了200多亿斤粮食。中共中央在1953年11月15日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1954年9月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同时,对生猪也采取计划生产的办法,即向农民派任务,实行派养。

  对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这一重大政策的出台,当时和以后对其实施都有不同看法。当时有人提出对粮食征购太激烈了,主张实行自由买卖的办法。但实际情况是,国家建设对粮食的需要量一天一天地增加,而粮食的来源不足,需要与来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陈云曾指出:“鉴于粮食供应紧张的状况,必须采取征购的办法。如果继续采取自由购买的办法,我看中央人民政府就要天天做‘叫化子’,天天过‘年三十’。这个办法是不是太激烈了一些?可不可以采取自由购买的办法把粮食买齐呢?如果能够买到的话,那当然是求之不得。我这个人不属于‘激烈派’,总是希望抵抗少一点。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择选一个,都是危险家伙。”当时充分估计到了可能出的乱子:“逼死人或者打扁担以至暴动的事,都可能发生。农民的粮食不能自由支配了,虽然我们出钱,但他们不能待价而沽,很可能影响生产情绪。为了不影响他们的生产情绪,不仅要给他们钞票,还要供应他们物资。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农民要的东西百分之三十是日用工业品,百分之七十是牲口、农具这些东西,而我们一下搞不到这样多的东西。”如果不向农民征购粮食,“只有把外汇都用于进口粮食。那么办,就没有钱买机器设备,我们就不要建设了,工业也不要搞了。”

  当时是不是可以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工业品价格,同农民真正实行等价交换?陈云的回答是:“征购要采取公道的价格。什么是公道的价格?并不是统统跟着黑市走,而是既对农民合适,也对我们有利。中农和富裕农民,所以常常不肯把粮食卖出来,就是等季节差价。”

  后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有关部门曾想办法,使农民在出卖农产品时得一点季节差价的好处。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有的老经济学者带头批“统购统销”,说这是不同农民等价交换,违背了商品生产的规律。显然,这是脱离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侈谈经济规律,其理由并没有超过当时的反对意见。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50年代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不是某个人灵机一动凭空想出来的,而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的集体决策。

  早在1951年底,分工负责这方面工作的陈云就酝酿过粮食统购问题。1952年1月,他在向中央作的《一九五二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中,提出对粮食实行征购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由于考虑一些地方的要求,当年暂缓试点。1953年上半年,粮食购销矛盾进一步加剧 ,毛泽东要求中财委拿出具体办法。当时陈云因病在外地休养,粮食部和中财委在薄一波主持下进行研究,感到问题很大,办法不多。9月新粮上市,还是购得少,销得多。陈云遂召集会议,对提出的所有办法反复比较筛选,最终认为只能实行农村征购(是当时我国对农业税征收和粮食统购的总称),城市配售的办法。这个意见提出后,立即得到周恩来、邓小平的支持。10月1日晚,陈云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当即表示赞成,嘱陈云代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的通知》,邓小平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决议》。陈云连夜写出通知稿,毛泽东次日(10月2日)凌晨作了修改,并决定当天下午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陈云在会上作关于粮食问题的报告,指出目前粮食情况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邓小平建议将农业税秋征推迟一个月,征与购同时进行。毛泽东最后发言,赞成陈云的报告和把征粮布置推迟一个月。

  10月10日,陈云在全国粮食紧急会议上作《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报告。粮食部长章乃器对城市实行定量配给提出了修改意见,说“配给”这个名词有点不大好听,一说起它就想到日伪统治时期的情况,建议改叫“计划供应”。会议采纳了他的意见,但也指出,现在的配给不同于日伪时代,现在只配给粮食,那时粮、油、盐、酱、醋都配给;现在的粮食配给量可以吃饱,那时是填不饱肚子的;至于性质那更是完全不同的。

  实行统购统销,取得了巨大的效果,主要是:首先,保证了从“一五”起几十年我国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进行,使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无后顾之忧。“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粮食定,天下定。”其次,保证了市场物价的稳定。在我国,首先是农产品、然后是工业品的价格,统统是跟着粮价走的,粮价涨了,物价就要全面涨。物价一涨,工资要跟着涨。工资一涨,预算就要突破。这样,就会造成人心恐慌。由此可见,统购统销对当时稳定经济,稳定人心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第三,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最重要的吃饭穿衣的需要。国家掌握了足够的粮食,广大职工和城镇居民不用为吃饭操心了,购买粮食不用再排队了;同时满足了农村一亿多人口(包括经济作物区农民、牧民、灾民、缺粮户等)对返销粮的需要,他们的需要占国家出售的商品粮的1/3以上。1954年我国发生百年未有的大水灾,由于国家有足够的粮食供应,灾区,粮价一直稳定,这是旧社会所不可想象的。第四,促进了社会主义改造。由于实行统购统销,国家在粮食、油料、棉花、纱布等重要物资方面牢固地占领了阵地,密切了国营经济和农民的联系。通过合理的购留比例,正确处理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防止了生产上的盲目性,把农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第五,统购统销后,粮食基本上由国家经营,对私商是严格管制的。这样,就消除了私人资本主义投机、囤积粮食,扰乱经济生活的危害,私营粮店只能做国家粮店的代理店。于是,就割断了私营资本主义与农民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农民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这样,被人们称为建国后在经济领域方面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较量的“第二大战役”,就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第一大战役是指统一财经,稳定物价那次战役。)

  总而言之,一五”计划的胜利完成,积累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建设的宝贵经验,人们常说的全国一盘棋,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合理布局等等,这些计划经济的用语,都是“一五”时期总结出来的,迄今仍常用常新。这些经验看来今后仍然将要沿用,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历史已经铭记下来的大量事实和资料证明,我国“一五”计划期间生产力获得的巨大发展,社会主义新中国面貌一新,就是对这些污蔑不实之词的最好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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