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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资本家的纳税还是人民的血汗钱?

2014-9-18 21:5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46| 评论: 1|原作者: 冬冰|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我国是人民的国家,无须掩饰国家的阶级性和政策倾向,应当停止使用纳税人一语,还是恢复新中国一贯的提法为好,国家的财政资金是全国人民共同创造的,是人民的钱,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准糟踏人民的血汗钱。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举国一致公认国家财政资金为人民的血汗钱。之所以有这样一致的认识:一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财政资金自然是属于人民的,应当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部用于为人民谋取福利,不允许少数人窃为己有;二是由于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都是人民创造的,由国家集中起来归财政掌控的资金,同样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的货币表现,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可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的“利改税”以后,我国财政资金是人民血汗钱的提法就逐渐淡出,纳税人一语被从国外引进并逐渐占了上风。随后,人民的钱一语再无人提及,纳税人之说则广泛流行开来,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已经成为主流意识的共同语言和思维定式。如像中央的主要媒体在批评一些地方或单位领导肆意挥霍公款的时候,早把财政资金是人民的血汗钱抛到九霄云外,总是毫不客气的十分熟练地质问这些领导人说:“纳税人的钱怎么能容许你们如此大手大脚的挥霍浪费”。一些直接向国家缴纳税金的人也自认对国家作了贡献,理应享受相应权利,有的人还对政府指手划脚,说我们纳税人的钱,你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得听听纳税人的意见。总之,纳税人是对国家最有贡献的人,成了宝贝,得罪不得,也得罪不起。

  有人说纳税人与人民难道不是一回事吗?纳税人的钱就是人民的钱,何必在此纠缠较真呢?其实纳税人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经济学上的纳税人是专指直接缴纳税金的人,包括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私营企业主和国家的企业、单位等,不包括没有直接缴纳税金的其他个人。

  一般说来,在缴纳税金的人和企业或单位中,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数额与本人的收入或贡献有一定联系,但也并不是绝对如此。例如有的明星大腕,一次出场费就高达几十万上百万,这些人的高收入大都是炒起来,或者干脆就是直接从西方国家硬搬进来的,与他们的实际贡献关系甚微,甚至根本没有联系,其所缴纳的税额,只与收入有关,不能准确反映贡献大小。至于各类企业和单位缴纳的税金并不是直接缴纳人的个人贡献,而是该企业或单位全体职工共同创造的,该企业或单位的全体职工都应当是实际的税负人,企业主或单位的法人代表作为纳税人只是把大家共同的贡献集中起来缴纳给国家财政,当然不能说这部分税金只是直接缴纳税金的人的贡献,与其他人无关。因为任何企业和单位的全部财富都是该企业或单位的全体职工共同创造出来的,而不是所有者个人的创造。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早已讲得十分透彻,劳动创造世界嘛,有哪一样财富不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学懂并真心诚意地承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而且,任何有缴纳税收任务的企业或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在设计职工工资等收入标准时,总要按照有关规定留足税金和利润,再确定发给职工多少工资。因此,如果把企业和单位缴纳的税金仅仅视为直接纳税人的个人贡献,那无异于根本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否定了劳动者对国家的实际贡献,把劳动者的共同创造算在所有者个人身上去了,这显然是非常错误的,与事实根本不符。

  当农民还在缴纳“皇粮国税”的时候,农民也算是直接纳税人。现在,农民的“皇粮国税”被免除了,农民对国家是不是就没有贡献了呢?如果没有农民种出的粮食和各种农产品供应市场,这个社会还能继续存在下去吗?恐怕那时连城里人的生存都成问题,还有什么条件去发展经济呢?许多工业企业的原料来自农产品,农民不提供这些农产品,这些企业就只能停工停产。再说农民占我国人口大多数,失去了农民这块市场,许多工业品生产出来后又卖给谁,市场在哪里?出路在哪里?这些与农业密切相关的工业企业,在失去农民的支持后,又拿什么向国家纳税呢?更何况上亿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以他们那极其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和不辞辛劳的勤奋劳动,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何其巨大。他们中除极少数人收入能够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外,绝大多数人的收入都少得可怜,从未缴纳过个人所得税,难道他们对国家就没有贡献?要是没有他们,那一座座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一个个能占领广阔市场的企业,一条条宽广美丽的大街,能这么快就建立得起来吗?能有充足的劳动力来源吗?多年来我国引进外资的数额年年高速增长,国际资本把钱大把大把投向中国,并不是为了支持中国,帮助我们发展经济强盛起来,而是为了赚中国人的钱,他们看好中国,除了无穷的优惠,廉价的资源外,极重要一条就是廉价劳动力,这其中主要就是指的农民工。在一些地方,农民工的收入比正式工要少一半甚至更多。没有这一切,我国年年高速增长的庞大的GDP又能从哪里来?国家的税收又能从哪里来?能说广大农民对国家没有贡献吗?我国工农业产品在交换过程中存在的剪刀差,即工业品以高出实际价值的价格与低于实际价值的农产品的价格在交换中所形成的差价,把农民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再通过这些行业以税收形式缴纳给国家,所以,这些行业缴纳的税金中,除了本行业内职工劳动创造的财富,还包括了广大农民的贡献。说农民不交农业税了,国家手中的钱就没有农民的份,同样是根本错误的。

  我国有过亿的退休职工,他们为国家和民族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收入都不高,特别是其中退休较早的那部分人,曾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享受的是低工资待遇,退休后的养老金更是有限,从未直接缴纳过什么税金。他们这一辈子对国家和民族所作的贡献是否就该被一笔勾销了呢?如果按照纳税人一说,从对国家财政资金是否直接缴纳过来讲,那这部分人一辈子就真是白干了。不仅如此,他们现在领取的养老金,可能还是来源于私人企业主缴纳的税金,说得直白一点,现在反倒是靠资本家养活他们了。事实上是否真是这样呢?他们这一代人是在毛泽东思想的阳光雨露下成长起来的,受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导影响极大,又深知国家是自己的国家,即便拿着低工资,勒紧裤带还是拼命为国家作贡献,怎么会一辈子都在白干呢?他们认为没有他们这一代人的勤劳艰辛,节衣缩食,那时还混沌懵懂、不谙世事、而今已经富得流油的那些富翁们连生存下来都成问题,更不可能积累下来那么巨额的国家财富供他们占有,化公为私。没有百姓购买和消费市场上的商品,那些私营企业主的产品就不好卖,他们又拿什么东西去纳税,须知我国的商品实行的是价内税,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付款的时候就已经给国家纳了税。

  由此可见,一国的国家财政资金是该国全体人民共同创造的,并非仅仅是直接缴纳税款的少部分人创造出来的。没有全体劳动者的辛勤劳动,企业主们纵有亿万财富,也根本无法增值,只不过是一堆死东西,哪能产生出缴纳给国家的税金。即使产品生产出来了,没有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和消费,堆积如山的商品又怎能变现,同样无税可纳。总之,离开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再有钱和神通再广大的企业主都成不了纳税人。所以,任何国家财政的钱,名正言顺始终都是人民大众的钱,都是那个国家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创造出来的,绝非企业主们单独贡献的。纳税人一词容易产生混乱,造成不必要的误解,西方国家所以通行纳税人一语,正是看中了这点,以利于掩盖国家阶级本质,为其维护资本的利益打掩护。我国是人民的国家,无须掩饰国家的阶级性和政策倾向,应当停止使用纳税人一语,还是恢复新中国一贯的提法为好,国家的财政资金是全国人民共同创造的,是人民的钱,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国,不准糟踏人民的血汗钱。

  我国《宪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还进一步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按照我们党自建立革命根据地以来的一贯传统,实事求是地承认国家财政资金是来自全体人民的共同创造,不仅能够正确体现国家的人民性,正确地贯彻实行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根本性质。从表面上看,纳税人一词,似乎只是用语的变化,无关大碍,但是,由于这一用语从西方引进,同时,正值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着深刻变化,由此可能产生的错觉而引起的不良后果也许会让我们始料不及。第一,正在迅猛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都是自己企业直接缴纳税金的人,纳税人一说会使他们误以为国家财政资金主要依靠他们提供,他们对国家贡献最大,国家离不开他们,如果没有他们作贡献,国家财源就会枯竭,国家机器就没法正常运转。第二,纳税人一说会助长他们向国家伸手要权要利,从而使国家的根本性质逐渐演化,甚至可能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演变为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中权利和义务总是一致的,不能只尽义务而不能享受权利;也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尽多少义务就应当享受相应权利。国家财政资金既然大量的来自于企业主亦即私人资本家缴纳的税金,他们要求同时享有国家某些权力,要求国家让出某些利益,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长此下去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呢?我们知道国家的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构成,即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实际地位决定的,如果私营企业主既为国家提供了大量财源,对国家有特殊贡献,又大量涌入国家机关,掌控各方面权力,而且,国家还从多方面竭力维护他们的利益,其结果国家政权的性质还不会逐渐演变吗?据英国《金融时报》2013年3月8日报道,我国本届两会中有超级富豪83人,人均财富为33.5亿元,而美国参、众两院议员中最富有的83人中,人均财富为0.5640亿元,两者人均相差60倍。这个材料如果属实,情况令人担忧,如果再联系到两会中工农比例下降,就更应当引起重视。第三,私营企业主们还可能加重对劳动者的奴役,劳动者的权益难于保障,因为纳税人一说,实际上否定了财富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创造,劳动者仅仅只是企业主可供驱使的奴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想用就用,不想用就走人。长此下去,我们国家原来的性质还能继续维持,不会发生质变吗?这可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必然,千万不可大意。

  因此,不能仅仅把纳税人一词看成是用语的变化,其中的含义确实真有点深奥,需要高度警惕;更不能以为这一用语在西方国家已经使用了若干年,就可以照搬过来,国家根本性质不同,照搬是不行的,还是要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才利于我们自己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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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水边 2014-9-1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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